我想或许是树把那些噪音阻隔在外面了。
我感觉自己仿佛离纽约有数百英里之遥。亚克莱特的家则像哥特小说中的古宅,坐落在朔风阵阵的荒野中兀自沉思着。
我可没时间沉思。我戴上橡胶手套——紧贴皮肤的,在手掌处挖了个洞以求舒适——走过去查看厨房的门。
感谢世上有警报器和防盗锁这种东西,它们让业余者却步,也为一般人带来安全感。如果没有它们,大家会把所有的好东西都藏在保险箱里。此外,它们还让小偷这个行业具有挑战性——就像我一直以来认为的那样。如果任何不登大雅之堂的蠢材都可以干这一行,那还有什么乐趣可言?
亚克莱特家用的是一流的警报器——费舍系统的NCN-30型。根据我的判断,一楼的所有门窗应该都接上了警报器。较高的窗子可能连接了也可能没有——大部分人不会这么麻烦,不过我可不想爬到墙上去检查,重接警报系统的线路要比这简单得多。
让警铃失效有好几种方法。其中一个粗鲁而直接的方法是切断这个房子的总电源。这种做法太粗糙——而且这对费舍系统的NCN-30型警报器来说是无效的,因为它们有反失效装置,一旦电源被切断,就会触动警铃。(如果电力因其他意外而突然中断,其结果一定十分有趣。)
啊,好了。我的方法是带一些电线,把它们连接在原有的线路上,然后再把末端用绝缘胶带整齐地贴住。完工之后,警铃的功能丝毫不会受到影响,只是厨房的门不再受到它的保护。一整队的骑兵可以大摇大摆地穿过这道门,免受NCN-30的干扰。这件工作绝不是一般的小偷做得到的,不过我可不是一般的小偷,这难道不是件很幸运的事吗?
处理完警报器之后,我把注意力转到厚重的橡木门上,这可是另一项挑战。一把万能钥匙打开了主锁,不过另外还有两个,一个西格尔锁,一个雷布森锁。我一手拿着小手电筒,一手拿着一串万能钥匙准备开锁。我再度把耳朵贴在厚木头上。(它就像贝壳,如果你仔细听的话可以听到森林的声音。)当最后一根制栓也被拨开之后,我转动门把,先往面前拉,再往前推,什么都没有发生。
门里面还有一个门闩,我将手电筒的光束沿着门缝往里面照,寻找它的位置,然后拿出了随身的小工具,将一把小钢锯滑进门与门柱之间来回磨动,直到门闩被锯断为止。我试着再度开门,天哪,里面竟然还有一条门链,在门开至三英寸的时候就被拉住了。我可以再把这条门链锯断,但何必这么麻烦?把我的手伸进里面,直接把链子解下来岂是不方便得多?
我径直把门打开,成功地非法进入,这种方式能让任何一个狡诈的会计师都引以为荣。有那么一会儿,我只是站着,全身上下闪着光芒。然后我把门关上,锁好。对于被我锯断的门闩,我是毫无办法了,不过我的确花了点时间把门链挂了回去。
接着,我便开始了寻宝之旅。
再也没有任何事情能与它相比。
把我对雷·基希曼说的话都忘了吧。没错,我是渐渐老了。没错,我是怕被恶犬咬,被火气大的屋主射杀,被有关当局关在锁怎么也打不开的监狱里。是的,这些都没错,但那又如何?当我身处某人的住所,他所有的奇珍异宝像桌子上的盛宴一样在我眼前排开时,这些都变得毫不重要。天哪,我没那么老!我没那么胆小!
我并非以此为荣。我可以一口气说出很多当代绿林好汉的故事,但又怎么样呢?我自己都不相信。我不崇拜罪犯,对我来说坐牢最苦的一件事就是不得不和他们打交道。我喜欢做一个诚实的人群中的诚实人,不过我还没有发现任何一个诚实的事业能让我有这样的感觉。我希望有一个道德的职业可以取代偷窃,但是没有。我是天生的贼,而且乐此不疲。
我走过管家的备餐室和铺着砖块地板的大厨房,穿过通向起居室的走廊。我从街上看到的灯光此时此刻正温暖地照着房间。一个蒂芙尼的铅框玻璃台灯,它本身就是个值得注意的东西。我上次在麦迪逊街一家古董店看到同样的灯,标价一千五百美元,而那已经是好几年前的事了。
不过我大老远跑到皇后区来并不是要偷家具的。我来这里有一个非常特殊的目的,而且根本不需要到起居室。我不需要列一份可偷物品的清单,但老毛病总是改不了,几乎无法避免。
这盏灯让我工作起来更加容易,省掉了用手电筒的麻烦。这灯有定时器,所以白天会自动熄灭,在黄昏时会自发地亮起来守夜,勇敢地直亮到天明,仿佛在向路人宣告没人在家。
他们真是体贴,我想,为小偷留一盏灯。
这盏灯蹲坐在一张有法式装饰的小桌上。桌边的六个抽屉中有四个是假的,而在两个真抽屉当中的一个里面放了一只百达翡丽怀表,表壳上刻着狩猎图。
我把抽屉关上,没碰那只怀表。
餐厅也挺值得看一看。餐具架上放着如假包换的银器,包括两整套纯银餐具,以及一堆真正的乔治安餐盘组合。更别提那满眼的上好瓷器和水晶了。
我没有碰任何东西。
书房也在一楼,这是我个人非常愿意拜访的房间。它大约有十二英尺见方,华丽的克尔曼地毯盖住了大部分的浅黄色木质镶花地板。定做的英式橡木书架占满了两面墙。在房间中央,有一个专业用的桌球台,上面悬着水果花色的蒂芙尼罩帘。房间远远的另一头,挂着两副镀金的椭圆形画框,画里亚克莱特的祖先正对这屋里的一切庄严地表示着赞许。
墙上还有一对架子,其中一个放着桌球杆,另外一个上了锁的则展示着来复枪和散弹枪。几张过于饱满的皮沙发。一个精致的吧台,上面放着镌刻有飞鸟的水晶杯。这儿的存酒多得足以浮起一艘游艇,另外还有水晶瓶装着的雪莉酒、波特酒和白兰地,在房间各处以相当方便的间距随意摆放着。一个桃花心木做的烟具台,上面放着几打木质烟斗和两盒海泡石烟管。一个哈瓦那杉木小柜。整个房间都是铜、木头和皮革,我真希望用钉子把门钉死,然后斟上一杯昂贵的雅马邑白兰地,永远待在这里。
我转而审视着书架。它们非常庞大,却并不缺乏珍藏。好几部法国革命前凡尔赛无名食客的皮制全套传记,还有很多类似这样的东西。其中许多我都只在大的图书交易商的目录或者拍卖艺廊里见过。我还发现了一本斯莫利特①的珍贵初版小说《劳伦斯·格里夫斯爵士的冒险》,还有一些装订精美的书,以及限量发行或私人收藏的出版品,它们随意地排放着,看不出有特定的次序。
①斯莫利特(Tobias Smollctt,1721-1771),苏格兰诗人、作家。
我从书架上拿了一本书下来,书皮是绿色的,不比一本普通的平装书大多少。我把它打开,读了读扉页上的题字,又快速地翻了翻,然后阖上放回架上。
我和来的时候一样空着手离开了书房。
楼梯很暗。我打开手电筒,上上下下来回了三次,有一个楼梯板吱嘎作响,我让自己清楚地记住是哪一格。从上面数过来第四格。其他楼梯板都非常令人满意的安静。
主卧室里放着一张双人床,床的两边各有一个床头柜。房间里有各属男女主人的衣柜。他的衣柜里挂着布克兄弟出品的西装,摆着西班牙科尔多瓦皮鞋。我特别喜欢其中海军蓝、有着浅色条纹的那一套。那和我身上穿的这一件大同小异。她的衣橱则满是洋装和皮草,其中有一件是会让雷的太太垂涎欲滴的那一种。化妆台——法国乡村式的,白色珐琅质包着金边——的抽屉里有一大堆珠宝。一只宴会戴的戒指吸引了我的注意,这个设计不俗的小东西由许多小珍珠围着一颗榄仁形的大红宝石构成。
其中一个床头柜的最上一格抽屉里有一些现金,几百块钱,都是十块二十块的纸币。在另一个床头柜里我发现了一本存折——艾尔弗丽达·格兰瑟姆·亚克莱特的账户里有一千八百美元。
这些东西我都没拿。我没有拿五斗柜上的法巴芝宝石蛋,没有拿白金袖扣和领带夹,或者任何一只腕表,事实上,我什么都没拿。
在对杰西·亚克莱特家的搜索中,我在二楼的后部发现了一堆存折。有七本,用橡皮筋捆在一起,与他的邮票、账簿和其他杂物一起放在书桌右上角的抽屉里。每个账户里都有相当可观的存款,我迅速算了一下,总共有六万多美元。
我承认,我有点心动。
我认识一个家伙,他有一次在莫瑞山庄闯进一间公寓,当他正忙着把珠宝和银器装满一只枕头套时,突然发现了一本有着五位数存款的存折。这个聪明的家伙立刻把枕头套里的东西拿出来,一一放回原处。他把这些东西摆得好像从未被动过似的,然后除了这本宝贵的存折之外,他什么也没拿。这样,住户就不会知道他们遭过小偷了,也就不会想起这本存折,然后他就可以在他们起疑之前,把钱提光。
啊,真是天衣无缝。第二天早上他出现在银行柜台,拿出存折提钱。提的金额并不多——他只不过是先尝试一下——不过银行办事员恰巧认识那位存户,而这个家伙能记起的下一件事,就是在丹尼莫洛服刑了,我就是在那儿遇到他的。
存折不值一提。
两大把的克鲁格金币①也不值一提,那是南非人特意为有意投资黄金的人打造的玩意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