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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段比“夺宝奇兵”更精彩的冒险传奇。这是一个与印第安纳琼斯同在的年代。走过“迷失之城”,进入“通天之塔”,寻找“藏尸之洞”,在“极北之殿”解开人类文明的终极密码!
第1章
书名:神迹
作者:阿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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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这是一段比“夺宝奇兵”更精彩的冒险传奇。这是一个与印第安纳琼斯同在的年代。走过“迷失之城”,进入“通天之塔”,寻找“藏尸之洞”,在“极北之殿”解开人类文明的终极密码!
作者简介:
阿木,真名杜勇,七零年代人,生于闽长于闽,非专职作者,然因公职清闲,夜班难熬,遂敲字落花,已草成中短散篇近百万字。其作品常见于《今古传奇·故事版》、《今古传奇·武侠》、《悬疑志》、《谜小说》等刊。
第一次 冒险·迷失之城(1)
【序】
我叫张大勇,今年二十五岁,属牛。我出生的那一年,整个中华大地上四处炮声隆隆。南方人和北方人在打、新军和八旗绿营在打、北洋军和革命军在打……甚至连我们村和邻村也常常为了抢水发生械斗。所以我出生之后,我那中过举人的爹抱着我叹气说,这年头舞文弄墨不吃香了,乱世里面枪杆子才是老大,这孩子就叫他大勇吧,长大后希望他能大智大勇做个将军,那样就谁也不能欺负他了。
我爹对我寄予的期望有部分成为了现实,等到我长大后闯荡江湖,渐渐地也积累了一点儿名声。江湖中人提起我,哪个不挑起大拇指赞声好个大智大勇的张大勇。不过我爹没有想到的是,我并没有如他所望当上将军,而是成了一名下九流的盗墓贼。
不过,与其他盗墓贼不同的是,别人都是挖了咱们中国人老祖宗的宝贝往西洋卖,而我呢,却是最擅长掘外国人的祖坟。这种活计做了几回,名声就打出去了,中国人说我替中国报了庚子年以来外国人欺负咱们的仇,外国人说我是本世纪最出色的探险家。当然,我这样显赫的名气并不是一出道就有的,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也只不过在行内人中有一点点小名声而已,直到有一次我接到一个西洋考古博士的缴约……
【一、考古博士的邀约】
1927年,上海火车站。
络绎不绝的人流从出站口汹涌而出,刺鼻的汗臭味、烟味混杂在一起,令人作呕。我拎着一只大皮箱,吃力地挤出人群,走到相对空旷的站前广场上,重重地舒了一口气。
从湖南长沙的荒郊野岭,回到这繁华的上海滩,令我有再世为人的感觉。连日来的奔波,使我劳累不堪,提着皮箱的手只觉重逾千斤。然而,我却丝毫不敢放开这个沉重的箱子,因为这里面的东西,可是我出生入死用命换回来的啊!
“卖报……卖报……”报童挥舞着今天的《申报》在不远处叫卖。
我心中一动,不知道这些日子里,癞痢头黄三是否有事找我?遂唤过报童,买了一份报纸。
黄三是我的老搭档,这些年来,我所有的活儿,都是由他介绍得来的。事成之后,所得的报酬我与他六四分账,倒也合作愉快。鉴于我的“神出鬼没”和我所从事的“工作”的隐秘性,每每黄三要找我,便会在《申报》上刊出一则寻人或寻物启事,作为我们的联络暗语。
叫过一辆黄包车,我向车夫报了我家的地址,便漫不经心地翻起报纸来。“国际考古学权威霍夫曼博士来沪讲学。”这一则新闻吸引了我的注意。对于这个“霍夫曼博士”,我还是有所耳闻的,听说他专门从事中国古城墙、古墓葬群的考古研究,曾率队发掘出无数中国古墓……我对这个人没什么好感--什么狗屁权威博士,不过是打着考古的幌子掘墓发死人财罢了。要不然你一老外,专挖咱中国古墓干嘛?
傻子都知道,中国古墓值钱呀!要不我也犯不着为这个拼命了。噢,说了这么多,我还忘了自我介绍了。没错,我就是“摸金校尉”,其实也就是一挖墓发死人财的,和这个老外也算是同行了。
翻过报纸的另一面,中缝的一则启事吸引了我的注意。
启事:本人于X月X日遗失私章二枚。其一刻有张大勇小印五字,其二刻有移山散人四字,现登报声明作废。
果然不出所料,黄三又找我了。启事中所提及的时间,已经是一周之前了,看样子黄三找我找得挺急的。我想了想,当下叫道:“车夫,改去城隍庙。”
车到城隍庙,我顾不得舟车劳顿,提着箱子直奔黄三家。黄三一见是我,眼睛就亮了,一把拉我进了屋,迭声埋怨,“我的个张爷爷啊,这些天我可是满世界地找你,你咋连个音信都没有咧?”
我拍了拍手里的大皮箱,“前些天接了个私活,到长沙跑了一趟。你瞅瞅,收获不小哪。”说着我就要打开箱子,黄三却一把按住我的手说:“不忙。你先跟我去一个地方,有笔大生意人家指名要你做。”
我笑道:“什么大生意把你激动成这样?我刚下火车,你总得容我先洗个澡吃个饭再说吧。”
“还洗什么澡!”黄三拔高了嗓子大吼一声,旋即又压低声音说:“说出来不怕吓死你,这笔生意人家出这个价……”说着,他伸出食指和拇指在我面前一比划:“八万!而且还是花旗国的美元!”
我大吃一惊,跳了起来,“不是吧?难道要挖皇陵不成?”
黄三嘿嘿一笑,“这回倒不是请你去挖墓,出钱的是一个洋人探险家,说是想借重你多年经验,陪他们去寻找一个遗迹。”
“洋人哪……”我抚着下巴奸笑起来。
这些年坑害洋鬼子的事我和黄三可没少做,拿假古董蒙骗那些傻老外不过是些小儿科而已。最夸张的一次,黄三曾经把从他们家墙角撬出来的一块青砖,当作秦砖汉瓦卖给一个开远洋火轮的白俄船长。不过干这事我们俩可一点都不觉得亏心,照黄三的话说就是:从庚子年到现在,那些洋鬼子可没少欺负咱们中国人,咱们这么做也不过是替咱中国人向洋鬼子讨点利息而已。
黄三一拍大腿笑着说:“也是合该咱们得这笔财喜,原本那洋人后天就要启程,我还以为等不到你了,哪知你今天刚巧就回来了。到时候你想个招糊弄糊弄洋鬼子,把好东西都留着,等咱们有空再去挖,这样咱们就能赚上两道钱。”
黄三这主意倒是不错,被他这么一说,我也动了心思。想要详问几句,黄三却又语焉不详,说那洋人坚持要见了我本人才告知详细情况。黄三兴冲冲地拉着我要去狠狠宰洋人一刀,我心念一动,止住他说:“等等,我先不急着去。你先跑一趟,跟那洋人说我已经回来了,你让他今晚在和平饭店摆一桌席面,我晚上八点准时到。”
不愧是和我合作了多年,黄三眼珠子一转,已明白了我的想法,激动得头上的秃斑都有些发红了,“是啊,咱们张大爷是何等人物,岂是他区区一个洋鬼子想见就能见着的?嘿嘿。”
我和黄三计议已定,两人便分头行动。黄三去与那洋鬼子联络,而我则先去德生澡堂痛痛快快地泡了个热水澡,而后在澡堂里的大躺椅上眯瞪了一会儿。估摸着时间差不离了,就起身到隔壁的理发厅理了个时下最流行的中分,用发蜡将头发抹得油光发亮,而后又在鼻粱上架了个金丝眼镜,再穿上一身西装,拄着文明棍往镜子跟前一站--哩,我都差点认不得自己了。
七点半的时候,我来到和平饭店的包房。老外还没有到,我便泡了一壶茉莉花茶,自酌自饮。过了约摸十来分钟,包房门开了,一个老头儿走了进来。此人穿着青灰色土布坎肩,提着个旱烟锅,一副十足乡下人模样。
我俩一对眼,同时就跳了起来,互相瞪着斗鸡眼破口大骂:“是你?你这个混蛋怎么也在这里?”
老头儿比我反应快,先自想到了答案,对我一拱手,气哼哼地说:“早知你独行散盗张大勇在这里,老夫我绝不趟这趟混水。正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老夫告辞了。”
我反唇相讥:“少把自己当成个人物了,你个死老头儿还不也是冲着那八万美金的面子上来的,说到底也还是脱不了人为财死的境界。”
老头儿猛然转身,一只手斜斜插入腰间的镖囊;我不甘示弱,亦拔出匣子炮对老头怒目而视。
这老头儿名叫胡春来,师承北派摸金校尉,一身寻龙点穴之术可以说是当世无双。前几年我曾与他合作过一次,共同倒了蜀地一个王妃的斗,不过在那次合作中,彼此都没有给对方留下什么好印象。
胡春来是那种很正统的老派人物,对于祖宗传下来的一些规矩简直就是奉若神明。偏偏他们北派摸金一门规矩又多,又是什么灯熄人走啊,又是什么不可尽取、需留余地啊……五花八门的教条多得让人头晕。而我是个独行散盗,凭的是一身胆气和自己琢磨出来的几手小绝招倒斗掘墓,天生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什么祖宗规矩、前辈教训在我眼里都是狗屎。所以胡春来认为我是一个不敬祖宗的浪荡子,而我觉得他是一个死抱着祖宗家法的老古板,我们俩凑在一块儿就是针尖对麦芒,没有一次不红脸的。
正在剑拔弩张的当口,黄三从斜次里冲进来挡在我和胡春来之间振臂高呼:“枪口一致对外!中国人不打中国人!”
然后,他笑陪着递给我一支哈德门,“大勇,其实是那洋鬼子点名你们俩一块接这笔生意,我总不能只拉你来不拉他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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