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旅社安顿下,霍夫曼又为我们引见了几个洋人,我这才知道,此次霍夫曼的准备有多周全。除了我们三人之外,霍夫曼还雇了十五名西洋佣兵作为保镖,为首的就是刚才在码头上见过的少校哈珀。此外还有三十名当地土人充作苦力挑夫,另有一名向导,名叫洪山。
洪山祖辈上也是中华人氏,只是流落国外日久,在外表上已经与当地土人并无二致,唯独中国话还能说上几句,但也不太纯熟,夹杂着许多当地口音,很难让人听懂。
霍夫曼转头说:“我们在仰光休息一日,后天就整队前往缅北丛林,三位有什么需要的工具,可以跟我说说,明日上街购买。”
胡春来和黄三一起摇摇头,示意不用。我说:“我需要一些武器,手枪最好是德国造的匣子炮,步枪要俄国制的水连珠,还需要子弹若干。”
霍夫曼微微一笑,打开一个箱子,取出一杆我从未见过的奇怪枪械递给我:“这是美国最新制造的汤普森冲锋枪,有效射程两百米,射速每分钟一百二十发,可以以弹匣和弹鼓两种方式供弹,容纳子弹分别为三十发、五十发和一百发,最适合在丛林战和巷战中使用。张先生看看是否合用?”
我大喜,拿起枪冲天空舞了舞,“太好了,有这把枪在手,即使遇上黑凶白煞我也不怕。”
霍夫曼挥挥手,几个西洋佣兵抬过几只箱子打开。我只瞧了一眼,便呆住了。原来这些箱子一只里面装的有柯尔特、匣子炮、汤普森等各式手枪步枪,另一只小一些的里面则赫然放着美国造的甜瓜手雷,还有一只箱子则装着工兵铲、防毒面具等单兵携具。这些武器数量之多,品种之全,足够装备一小队正规军了。
胡春来本在旁边静静看我试枪,此时却突然对霍夫曼点点头说:“霍夫曼先生准备得好周全啊,竟似是料定我们这回一定会碰上什么危险一般,还特地准备了特制枪弹。”
霍夫曼脸上一红,弯下腰一鞠躬,“对不起各位,我隐瞒了一件事情。其实……三年前我就到过迷失之城的边缘。”
我和黄三对视一眼,暗暗赞许:“果然姜还是老的辣,从这些东西上就看出不妥来。”
霍夫曼接着说道:“三年前,我和大英地理协会的几个朋友去缅北丛林进行考察,那一次本来是为了考察缅甸原始森林里的物种,但是在进入丛林的第十七天,上帝保佑,我们居然在森林的深处发现了一座废弃的城市。”
讲到这里的时候,霍夫曼满面红光,脸上现出狂喜陶醉的神色,一时间居然激动得说不出话来。约摸过了五分钟时间,霍夫曼才渐渐平静下来,以梦呓一般的口吻接着说:“那是一座从来没有在任何历史文献上出现过的城市,那是一座极其宏伟壮观的城市。缅甸土著中流传着这座城市的传说,但学者们从来都对这个传说嗤之以鼻,没有人相信这座城市的存在。上帝呀,我想不到我们居然找到了传说中的迷失之城。虽然我们只到达了城市边缘,但我们依然可以根据所见到的城市建筑得出一个结论--这座城市至少可以容纳十万人口。十万哪!要知道,那可是在二十个世纪之前,这是一个极其惊人的数字,这是本世纪最伟大的一个发现!”
我冷静地追问:“后来呢?我猜想后来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情,是吗?”
霍夫曼叹了口气:“是的。当时我们很兴奋,本来想马上对古城进行一番考察,但是天已经黑了下来,我们又没有带大功率的照明设备,只好先搭起帐篷,准备第二天深入古城进行彻底的考察。那天晚上我们都激动得睡不着觉,聚拢在一起讨论这个伟大的发现。到了夜里十二点钟左右,鲍勃先生……哦,他是那次考察活动的召集人……他撑不住了,先回自己的帐蓬睡了,而其他人则继续热烈地讨论。又过了半个小时,我们听见鲍勃先生发出一声惨叫。我发誓,我这辈子从未听过如此凄厉的惨叫声。我们一块冲进了鲍勃先生的帐篷里,结果,我们发现了他的尸体……”
“他死了?他是怎么死的?是谁杀了他?”我问。
霍夫曼摇摇头,“我不知道。但是鲍勃先生死得极惨,他的身体像是被人硬生生撕成两半,内脏洒了一地。”
“会不会是大型猛兽干的?”这回发问的是胡春来。他人虽老,但脑子却很精明,一问就问到了点子上。要知道,在原始丛林里,凶悍的大型猛兽是很常见的。
“不知道。”霍夫曼沮丧地说:“事实上我们还没有商量好如何处置鲍勃先生的尸体,丛林的雨季就突然到来了。暴雨使我们不得不困守在帐篷里面,但杀戮却并未停止,每天晚上的十二点钟左右,总有一个人被杀害。哪怕我们聚集在一起,但只要有人一落单,死亡总是不可避免地到来。三天之后,我们都害怕了,也不顾倾盆大雨依然不止,收拾行装离开了那座迷失之城。但上帝并未眷顾我们,我们居然在原始森林里迷了路。我的伙伴一个一个地生病死去,到最后只有我一个人侥幸活着走出了丛林。”
“那么,你后来没有再去过那座迷失之城吗?”
霍夫曼苦笑着说:“当日我走出丛林时,体重只剩下四十公斤,我休养了半年才勉强恢复了健康。我一恢复健康,立刻就组织了第二支探险队伍,可我们在丛林里整整寻找了两个月,却怎么也找不到迷失之城了。”
听完霍夫曼的话,我心里盘算起来:在偌大的原始丛林中找寻一座废弃的古城,难度何其之大。
仿佛看出了我的想法,霍夫曼笑着说:“不过这次我相信,我们一定能找到迷失之城。这是我在迷失之城的边缘照的几张照片,你们都来看一下。”
说着霍夫曼从贴身口袋里取出几张照片,铺在桌上。我和黄三、胡春来一起凑了过去,头顶着头观看那些照片。没过一会儿,我们三人同时惊讶地大声叫起来:“这不可能!”
霍夫曼照的那几张照片并不清晰,而且树枝藤蔓几乎盖住了整栋建筑物,但我们三个仍然一眼就认出来,照片上的这栋建筑物具有十分明显的中国古代秦汉时期建筑风格。
霍夫曼得意地说:“一开始我也认为不可能,但是在查阅过历史文献之后,我发现在两千年前的中国,曾经发生过一次重大的历史事件--秦始皇灭六国,统一中国。”
我们一愣--这还要你说呀?中国人谁不知道?只听霍夫曼又接着说:“因为没有进入迷失之城的中心,得不到具体的文献资料,所以我无法判断迷失之城的建立者究竟是为了躲避战乱流落至此的六国贵族,还是接受秦始皇命令四处寻找不死之药的方士。”
“当时的缅甸只是一个个分散的原始部族,土著居民仍处在刀耕火种的原始状态之中,根本无法与具有先进文明的外来入侵者抵抗。我猜测是来自中国的入侵者征服了土著居民,然后驱使他们建立了这座城市。”
我思索了一会,又问:“霍夫曼先生,为什么你有这么大的把握,认为我们这次一定能找到迷失之城呢?”
“因为有你们。”霍夫曼兴奋地说:“我知道中国古代文化中有一个很奇妙的分支,叫做阵法。三国时期的智者诸葛亮用几块石头就可以困住敌国的一位将军……我怀疑,建立那座城市的中国人也用了同样的阵法,使得其他人不得闯入。只要有你们的帮助,我相信这次一定能够破除那个阵法,找到迷失之城。”
【三、挑衅与扬威】
缅北的丛林比我想象中的要麻烦得多,潮湿阴暗的环境,四处滋生的蚊蝇毒虫都有致命的危险。好在我们准备得足够充分,寻常的蛇虫鼠蚁倒对我们造成不了什么威胁。然而要命的是,一个月过去了,我们始终在丛林中打转,找不到正确的方向。
临近夜晚,土著苦力纷纷取下象背上的行囊,拿着大砍刀在茂密的丛林中开辟出一片平整的土地,而西洋佣兵们则拿着枪械在四周警戒。胡春来颤巍巍地从大象背上爬下来,下地时脚一软,若不是我扶他一把,险些就跌坐在地上。
黄三的情形也跟胡春来差不多,一下地他就大声地抱怨起来:“这八万美金还真不好赚,坐在这大家伙上面我总是提心吊胆的,生怕它们一发狂把我给摔下来,真他娘的比走路还累。”
我大笑着拍拍黄三的肩膀说:“这也是你自找苦吃,谁叫你非要跟着来的,乖乖在上海等着我们的好消息不就行了,何必亲自跑一趟呢?”
黄三恼了,刚想骂人又硬生生地把火气压下来,瞟了一眼不远处正在研究地图的霍夫曼一眼,压低声音说:“你没听霍夫曼那洋鬼子说么?那可是一座两千年前的古城哪!到时候在古城里随便拿一两件够份量的古董一卖,说不准我们就可以金盆洗手了。你做事又毛躁,我要不跟着过来,保不准你根本淘不到什么好货色。”
我刚想回嘴,胡春来倒先一步开口说:“不错,这小子胆子大倒是够大,就是学识不够,又不好学,一双眼睛只认得金玉珠宝,真正的好宝贝放在眼前都不认得。”
被这两人当面这么损我,不由得我不怒发冲冠,想反驳几句却一时又想不出什么话来。正在搜肠刮肚地想词时,霍夫曼向我们这边走了过来,我也只好暂时先在心里替他们俩记下这笔账。
霍夫曼的神情很疲倦,两眼里红通通的全是血丝,精神状态看起来都有点不正常了。他本是个很有风度的人,但此刻的他却粗鲁得像个街头的莽汉一样,一过来就问:“怎么样,你们有什么头绪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