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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迹

作者:阿木 | 分类:奇幻 | 字数:6.7万字

第4章

书名:神迹 作者:阿木 字数:3.4千字 更新时间:12-13 11:34

我们三个一齐摇头。

霍夫曼揪着头发怒气冲冲地说:“没有头绪,还是没有头绪。我们已经进入这该死的丛林快一个月了,可是你们居然还是没有一点头绪。我付了八万美金难道就是请你们来对我摇头的吗?我可以感觉到迷失之城明明就在这附近,我甚至都听到了它的召唤,为什么就是找不到它呢?为什么?”

我冷冷地说:“霍夫曼先生,如果真的是有一个阵法保护着迷失之城的话,那么这个阵法就是这片森林,这片森林就是一个天然的迷魂阵。在这片原始森林里,高大的树木甚至遮挡住了天空,指南针也失去了作用,我们甚至连方向都无法辨别。这是大自然的力量,你我都无法对抗的。”

听我这么一说,霍夫曼似乎清醒了点,揉揉疲惫的脸颊轻声道歉说:“对不起,请不要介意,是我太激动了。你说得对,这是大自然的力量,并不是什么阵法。以科学的角度看来,所谓阵法不过是有规律的利用相似的参照物和高度落差,迷惑人的五感,使人找不到出口。只要算出规律,破解起来并不难。但是在这片原始森林里,上帝显然布置了一个毫无规律的阵法,看起来这次我不得不再次吞下失败的苦果了。”

胡春来插口问:“霍夫曼先生,为什么你那么确定迷失之城就在这附近?”

“是这样的,三年前我第一次进入迷失之城时,就是因为指南针失去作用,我们误打误撞才闯进去的,所以我判断迷失之城位于一个天然的磁石山附近。现在指南针再次失去了作用,这恰恰证明了我们离迷失之城并不远了。可惜我们在这附近转了这么久,却依然没有找到它。”

胡春来摸摸下巴沉吟着说:“如果是这样的话,或许我有一个法子试试。”

霍夫曼欣喜地握住胡春来的手,不住追问:“胡先生你有办法了吗?请说出来我听听。”

胡春来刚要说话,我重重一声咳嗽打断了他,脸上故意装出愤愤不平的模样,“霍夫曼先生刚才不是还说请我们来只是让我们摇头的吗?现在又为何前倨后恭呢?”

黄三最明白我的心意,当下也知机地大声嚷嚷起来:“就是就是,你刚才的话伤害了全体中国民众的感情,我要代表四万万五千万中国民众向国联提出强烈抗议!不就是八万美金吗?我们不要了,爷爷现在不伺候你们这些洋大爷了。”

霍夫曼当场就急傻了眼,张开双手拦在我们身前,苦苦哀求说:“我收回我刚才说的话,我为我刚才的失礼向你们道歉。”

我和黄三同时把头一扭,发出一声冷哼。黄三用他生平最大的声量挥舞着双臂大声咆哮说:“八万美金,不过就是八万美金而已。八万美金能买得来民族自尊吗?八万美金能够抚慰我们受伤的心灵吗?”

“对不起,十分对不起。为了表示我的歉意,我愿意多加五千……不,一万美金。”

我心中一喜,本待再讲讲价,多敲这洋鬼子一笔。黄三的胳膊在我腰间轻轻一碰,朝着被争吵声惊动的西洋佣兵们努努嘴,我立刻明白借坡下驴就是现在,瞬间换上一副笑脸对霍夫曼说:“本来你犯了这么严重的错误,我们是应该就此一刀两断、分道扬镳的。但考虑到你是初犯,认错态度也挺好的,我中华上国子民历来都是泱泱大度的,我们也就大方地原谅你了,倒不是看在你多加那一万美金的面子上,这点你需得明白。”

霍夫曼苦笑着摊摊手,又示意想要聚拢过来的西洋佣兵们各回岗位,这才恭恭敬敬地向胡春来请教说:“胡先生,请问您有什么办法找到迷失之城吗?”

胡春来挺胸凸肚双手负在身后,摇头晃脑地说道:“如果迷失之城真是秦汉时期的中国人所建,那么建城之时必然也要勘察风水。所谓风水之道,必然上要对应日月星辰之形势,下要占据山脉水法之灵气,如此方为天地人合一的至高境界。前几天我见经过的一座山峰高度极高,明天我们就回头登上山顶,我在山顶以寻龙点穴之术勘察出这周围附近风水最佳的几处地点,再沿直线一处一处地寻过去,或许可以找到迷失之城。”

胡春来一番话说得霍夫曼喜出望外,握住胡春来的手说:“上帝保佑,这次幸亏有胡先生在,否则我又要入宝山而空手回了。那座山峰叫朗努峰,明天一早我们就动身去,劳烦胡先生大显神通,以寻龙点穴术仔细勘察勘察。”

土著苦力的动作极快,只一会儿功夫就平整出一大片的平地搭好帐篷。又过不多久,篝火燃起,苦力们将路上捕获的山鸡野兔处理干净,用一根铁条串起架在篝火上转动烧烤。这些土著很能吃苦,仿佛一点也不觉得累,嘴里还不时哼哼叽叽地用俚语唱着小调。

我取了一只烤好的山鸡靠在树身上,一口烧酒一口鸡,听着土著们哼唱的小调,倒也自得其乐。土著们哼的山歌初听起来咿咿呀呀不知所云,但若细细品味,反觉得率真自然。

恰好向导洪山走过,我叫住他问:“洪山,这些人在唱些什么呢?”

洪生侧耳仔细听听,说:“他们唱的是颂扬缅甸第一代国王阿努律陀的长歌。”

正好黄三也无所事事地蹲在旁边,听见洪山这么一说,他来了兴趣。

“缅甸第一代国王?那姓阿的家伙厉害不?是不是像《三国》话本上说的蛮将阿哙南、孟获一样,能驱使猛兽为他作战?还是使一杆白木梨花枪,有万夫不挡之勇?”

我屈指在黄三脑门上重重一敲,笑道:“传说而已,你怎么还当真了。”

我正和黄三说笑着,突然感到身后有一股巨大的力道向我推过来。我的反应非常快,立刻一扭身子躲开,同时从腰间抽出匣子炮。可非常不巧的是我在错步躲开的时候,一不小心踏在一根枯枝上。虽然我极力保持平衡,但还是摔倒在地上。

哄笑声响起,我循声看去,原来是个极似金毛大猩猩的西洋佣兵正从我身边走过,有意无意地撞了我一下,还回过头挤眉弄眼地冲我竖起中指,引起那些西洋佣兵一阵哄笑。

我当场就毛了,一振臂将黄三振开,操着半生不熟的洋泾滨外语指着那西洋佣兵说:“油,过来!让老子替你爹地教训教训油!”

黄三怕我惹祸,又不敢上来拉我,在一边拼命地对我挤眉弄眼,双手合什对我拜了又拜。我转念一想,现在大家还都同在一条船上,真要撕破了脸也不好,倒不如拿这金毛立个威,也让这些西洋佣兵们晓得我中华上国能人异士层出不穷,不是他区区一个蛮夷之邦所能匹敌的。

我走到一张行军桌旁,伏下身子支起手腕,示意那金毛猩猩过来以掰腕子定输赢。金毛猩猩咧开嘴笑笑,从皮靴里拔出两把匕首,走过来咄咄两声自下而上插入行军桌,然后斜着眼昂着头卷着舌说:“我们,西洋人,规矩。不敢,滚开!”

我微微一笑,冲着金毛大猩猩招了招手,示意接受他的挑战。其余的西洋佣兵呼呼一下子围了过来,笑嘻嘻地看着我们。一个西洋佣兵示意自己来做公证,嘴里稀哩呼噜说了一堆话,然后手猛地向下一挥。

金毛大猩猩大吼一声,用力向下一压,立时把我的手压下了三分之一,周围的西洋佣兵大是兴奋,纷纷出言呼喝替大猩猩打气。唯有黄三一脸忧郁地看着我,附在我耳边轻声说:“差不多就算了,别把事闹得太大。”

我微微一笑。

我家传的大摔碑手和金钟罩功夫可不是吃素的。金毛大猩猩呲牙咧嘴地使劲把我的手往下扳,却不知道我只是故意跟他逗着玩,任他再多用上一倍的力道,也休想将我的手再扳下一分一毫。大猩猩双目紧闭,毛发全部竖起,面孔涨得通红,汗水已将脚下的土地打湿了一滩。我却气定神闲面带微笑,嘴上叼着根哈德门,甚至还有闲暇用空余的左手掏了掏耳朵。

见戏耍大猩猩也戏耍够了,我手上渐渐加力,将大猩猩的手慢慢往回扳。金毛大猩猩惊恐地睁大了眼睛,拼命使出全身的力气,但他哪里敌得过我苦练了二十余年的大摔碑手,任他如何使力仍然无法阻止自己的手一点点向利刃靠拢。

正在这紧要当口上,突然一声荡气回肠回味悠远的声音响起,原来金毛大猩猩居然在这紧要关头崩出了一个生不逢时的屁。此屁一出,金毛大猩猩的气立刻就泄了,我也忍不住那臭气,用最快的速度将金毛大猩猩的手扳倒。

我是个好心肠的人,在扳下大猩猩的手腕时位置稍稍偏了一点,使得金毛大猩猩只是被划伤了手背皮肉,筋骨却没有受损。哪知那金毛大猩猩蛮横得很,输了居然耍赖,一脚踹飞了行军桌,伸出毛茸茸的大手向我抓过来。他既然给脸不要脸,我自然也不会再手下容情。撮嘴一吐,半截香烟直弹向他的面门,同时左手翻处,直抓大猩猩脉门。

半截香烟结结实实地弹在他的左脸颊上,烫得大猩猩呱呱乱叫。我的左手在他脉门上轻轻一弹,他的右手立时无力地垂了下来。我得理不饶人,飞身扑近,只听得咔咔两声脆响,已将金毛大猩猩左右两臂的肩关节一起卸了下来。

本来在看热闹的其他西洋佣兵,见伙伴吃了亏,一个个都不干了。不知是谁首先怪叫一声,七八只枪立刻就顶在了我脑门上。

我微笑着举起双手,慢慢摊开掌心,露出手里握着的美国造甜瓜手雷。接着双手拇指“啪”地向外一弹,手雷上的保险插销打着旋儿向外飞出。看到这样的情景,那些西洋佣兵的脸上都露出了惊恐的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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