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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迹

作者:阿木 | 分类:奇幻 | 字数:6.7万字

第12章

书名:神迹 作者:阿木 字数:3.4千字 更新时间:12-13 17:00

胡春来搓着手讨好地道:“刚才诛杀蟒蛊,你出力最大,这枚玉环当然是归你所有。你瞧,老头子我做事多么地道,到手的玉环竟然不肯独吞,你要和我再去迷失之城,那……”

我冷笑地打断道:“好一枚玉枚,雕功固然神奇,但可惜却是黄玉所制……”胡春来脸孔又是一红,不敢再作声。我知道黄玉虽也沾了一个“玉”字,但不过属于中等档次的宝石。这种玉石在新疆、广东、云南等地皆有大量出产,着实也值不了几个钱。

一边黄三倒说了句公道话:“黄玉虽多,但也有上中下之分。其中上等的深黄色者最为珍贵,颜色越黄越好。其次是蓝色、绿色和红色者。瞧这块黄玉颜色跟煮熟了的鸡蛋黄似的,透着一股子活泼喜庆。加上它的雕功和历史,价值也应该不扉。”

论起辨识古董,我们三人之中倒以黄三功力最深,他的话,自然是权威之言。我赶紧将黄玉玲珑环紧紧抓在手中,纳入怀里。瞥一眼后悔不迭的胡春来,哈哈笑道:“既然如此,那我可就却之不恭啦。”也不知怎地,当我将那玉环放在怀中之时,心中贪念立时大炽,顺口就说道:“既入宝山,我们又怎么能空手而还。也罢,我们就在这里多等三天吧。”

胡春来拍手笑道:“好极好极……”

我虽然也附和同笑,但心里却生出一种极怪异的感觉。摸摸被我贴身藏于心口的黄玉玲珑环,一点飘飞思绪,又立时被我抛在脑后了……

第二次 冒险·通天之塔(1)

【序】

有那么一段时间,我开始学会了思考。当然,这并不是指我从前就完全不用脑子了,只是当我拥有了足以让我三辈子也花销不尽的金钱的时候,我就开始反思,反思金钱对于我来说究竟有多少意义。

我挖掘古墓,从里面取出古董,再交给黑市商人换成金条和现大洋。我的胆子很大,人也勤快,加上还拥有那么一丁点的运气,所以我的收入总是不错。曾经有不止一个人对我说,大勇啊,你钱也赚得够多了,洗手别再干这损阴德的事啦,改做正行吧。我总是回答他们说,不,我还没有赚够钱呢。

当时,我以为我爱的是钱,可是后来我才知道,我喜欢的是那种生死千钧系于一发的刺激……

【序章】

五彩的霓虹、悠扬的音乐、香醇的美酒、妖艳的舞女……这里是上海滩鼎鼎大名的销金窟--百乐门舞厅。

我坐在百乐门三楼一间欧式风格的小包厢内,端起酒杯轻啜一口法兰西白兰地,惬意地哈了一口气。虽说只是小包厢,其实这间包厢的面积比一间小型会客厅也差不了多少,不过在一下拥进来十七个人之后,难免显得有些拥挤起来。

这十七个人中,有十六个是满脸横肉、身手敏捷的保镖,而他们保卫的人,正是我此次交易的对象,号称跺跺脚便可以令整个上海滩晃三晃的金荣金四爷。

两个保镖过来仔细地搜搜我的身子,然后从我怀里掏出一只锦盒,打开瞧了瞧,恭恭敬敬地递给金四爷。金四爷一见锦盒里的物事,脸上立即堆满了笑意:“好一只玲珑剔透的玉环!这就是你得自缅甸丛林迷失之城里的黄玉玲珑环么?张先生好手段,那缅甸丛林虎蛇密布,瘴烟处处,可谓天下间一等一的险峻之地,寻常人进去,连方向也找寻不到,也只有张先生能从那原始丛林里找到失落千城的楚巫古城。”

我淡淡地答道:“这不过是张某人糊口的一些小伎俩罢了,不值一提。如今黄玉玲珑环我已如约奉上,不知……”

金四爷一挥手,立即有人将一个黄色柳条箱摆到我身前。我打开箱子瞟了一眼,眉头一挑:“四爷,当初我们可说好,您出一百根小黄鱼与在下交换这枚黄玉玲珑环,怎么这里似乎只有五十根呢?”

金四爷将玉环放回锦盒,极为诚恳地看着我:“四爷我最近接连做了几个大生意,手头有点紧。这样吧,剩余的五十根小黄鱼就算我欠你的好了,待我手头宽裕了,再连本带利一并给你。”

我微笑道:“四爷您莫与我开玩笑了。整个上海滩谁不知道您金四爷家大业大,还能缺这几个小钱?”

“嗯,你的意思是说我想故意赖你的账喽?”金四爷一拍桌子怒目圆瞪。周围的保镖立时齐刷刷地拔枪指住我。金四爷怒视我一阵,突然仰天哈哈一笑,挥挥手示意保镖们收枪:“张先生不要介意,我的手下总是那么容易神经紧张。四爷我口齿如金,绝不会赖你这点小钱,不如我们打个商量如何?想来张先生在迷失之城里,总不至于只带出一只玉环吧!只要你将其他的古董也交给四爷,四爷我宁可日子过得紧巴点儿,掏箱底卖房子也要再给你凑出五十根小黄鱼来。你觉得怎么样?”

我脸上笑容愈发灿烂,心中却哀哀叫了声苦。原本我和胡春来打的如意算盘,是待那些横行城中的行尸烂透之后,大模大样地在迷失之城中搜刮一番。哪晓得人算不如天算,缅北丛林天气湿热,那数千数万具尸体一齐腐烂,那味道真是堪比毒气,叫人一嗅之下头晕眼花胸口作闷。没奈何,我们一行三人,只有重回溶洞,寻路逃生。事后,不死心的胡春来又去察看了一次,发现那迷失之城正处于一处山谷之中,那些腐败气体一时半会流通不出,已化为瘴气,将整座城市笼罩,也不知要经历多少年才可能消散。唉,入了宝山却仍是空手而回,这感觉可不太好呀!

我手指轻轻地在桌上敲击几下:“既然金四爷您划下了道,张某人哪敢说半个不字!可惜啊,迷失之城中机关重重,张某人也是使尽了浑身解数,才从一棺尸水里捞得这只玉环,若不是跑得快,张某险些就葬身地底了。”

见金四爷脸色微变,我哈哈一笑:“当然喽,金四爷您洪福齐天,岂会怕这区区的尸水之毒。退一万步说,即便金四爷您真中了毒,现在科学这么昌明,想来也不难配制出解药来的。”

金四爷双手撑住桌子,瞪住我。而我却不把这位名满上海滩的青帮大佬放在眼中,自斟自饮起来。

良久,金四爷方才阴阴一笑:“张先生好算计、好手段!只是不知张先生的骨头是否也如你的嘴一样硬,若四爷将你抓回去严刑拷问,你猜要多久四爷才能从你手中拿到解药呢?”

“想抓我?恐怕也没那么容易吧?”我面色自若地移开酒瓶掀开桌布,露出了藏在桌子下的一捆手榴弹……

【一、女考古学家】

我兴冲冲地提着整整一箱金条,直奔癞痢头黄三的府邸而去。这回若不是癞痢头黄三的情报支持,我也不可能事后知道金四爷黑吃黑的打算,更不可能瞒过金四爷的耳目将手榴弹藏于桌子下方。所以,小黄鱼一到手,我便迫不及待地要与他坐地分肥。

按照三长两短的暗号敲敲门,大门开了条小缝,黄三那标志性的斑秃癞痢脑袋伸了出来。

我从门缝挤身而入,得意地拉开柳条箱,向黄三炫耀起来:“瞅见没有,整整一百根小黄鱼!张爷我一出手,哪次不是赚到盆满钵满?咦,你眼睛干吗挤来挤去,脸部抽筋了……”

话还没说完,我猛觉一股劲风向我脑后袭来。

有人偷袭!

我一个鹞子翻身腾空跃起,来不及辨识是谁偷袭我,使出鸳鸯连环腿一气向后踢出五六脚,先将偷袭者逼退,同时掏出怀中的匣子炮。刚刚打开保险,那偷袭者倒先哈哈笑了起来:“不错不错。还以为你张大勇成天泡在上海滩这花花世界里,平时练功定然不会太勤奋,今天一见,才知道你平日里还是有下苦功的。”

偷袭我的不是别人,正是咱们行内赫赫有名的老前辈,北派摸金校尉的唯一传人--胡春来胡老爷子。

胡春来大马金刀地往上首一坐,对着烟锅子吧嗒吧嗒吸了几口,沉着脸明知故问:“大勇,听说你最近生活滋润,又着实做了几笔大买卖吧。”

我心念一动,转头狠狠瞪了黄三一眼。不用猜,我的近况,一定是这多嘴的家伙说给胡春来听的。

我陪着笑恭敬回答:“我也是混口饭吃,当不得胡师傅这样夸奖。”

胡春来在鞋底磕磕烟锅子,老气横秋地说:“算了,别的话我也不多说了。今次前来,我是来向你讨件东西,想必你不会驳我这个面子吧?”

“胡师傅要什么,言语一声就是了,说什么讨不讨的呢?”

“嘿嘿,那就好。金银珠宝我不要,我只要你从迷失之城里盗出来的那只黄玉玲珑环。你放心,我也不白要你的,我这里有一张石库门西洋别墅的房契,权当跟你做个交换吧。”

我心一动,面上却装作痛悔万分的样子使劲一拍大腿:“哎哟,胡师傅您怎么不早说呢?那只黄玉玲珑环我刚卖给金四爷,您要早来一步就好了。”

胡春来冷笑,拿烟锅子点点我,又点点黄三:“你们两个小猴崽子,也想瞒我?告诉你们,你们俩玩的这套把戏,我老人家几十年前就玩腻了!黄三在江湖上有两个绰号,一个叫‘通达四海’,意思是说他路子广人头熟,三江四海的好汉没有他不认识的;另一个绰号叫做‘假作真时真亦假’,这个绰号是什么意思,就不用我再解说了吧。”

被胡春来当面揭穿我的小把戏,我也不着恼,笑嘻嘻地撕几缕烟丝塞到胡春来的烟锅子里,点上火送到他唇边:“果然姜是老的辣,我的这点小心思哪能瞒得过您老人家呢!我张大勇虽干的是下九流的行当,但骨子里还有些中国人的气节在,哪能把咱们中国的国宝卖给金四,让那老棺材攮子再倒卖给洋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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