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那时候,他想着,滑稽还是可笑的。我们那时候,这是老年人才说的话,他们的时候已经过去了。
重新回到大街上,迎接杰克森的是街道两旁古老而高大的廉租公寓,它们神情茫然地互相对视着,使人感觉仿佛身处隧道之中,又有些疑心夜幕已经降临。如果周遭没有那么多人,你会以为这里是根据狄更斯小说改编的电影的摄制场地。
你或者会以为这里就是时空中的过去。
朱莉娅说这里是不错的演出场地,虽然没能“登上特拉弗斯剧场的舞台”,他们都很失望。
“不过这里确实不错,”朱莉娅坚持说,“位于市中心,人流量大。”她说得对,这里人流量是很大,简直拥挤。用他父亲的话来说,就是“人挤人”。
杰克森的父亲是个矿工,从法夫①来到爱丁堡,他应该没有那么多时间来观赏这座欣欣向荣、生活成本昂贵的首府的街景。这里太过浮华了。“浮华”是朱莉娅会用的词。
①法夫:苏格兰32个一级行政区之一,地处邓迪市与爱丁堡市之间。
这段时间,杰克森的脑子里好像总是充斥着别人的词汇,当然主要是法国人的词汇,因为他的“domicile的place①”现在在法国,这个词跟“家”是有区别的。
①前后两个法语词分别为“住所”和“地方”,意为“居住的地方”。
杰克森从没到过苏格兰,顶多就是想过要在艾尔郡度假(不管怎么说,这应该是受了父亲影响)。他以前没怎么想过这件事,现在他觉得真是奇怪,他居然都没来过他父亲工作生活的地方(这多少也暴露了他内心的某些真实想法)。昨天,当他在韦弗利火车站走出车厢时,他本指望他身体里百分之五十的苏格兰基因会涌动起认亲的冲动。他以为也许他会感觉到一种情感上的纽带,找到失落了的他甚至从不曾经历的过去,当他在街道上走着,会看到一张张似曾相识的熟悉的脸,当他转过街角或者跨上梯级,某种心灵的显现会降临在他身上,可是比起巴黎,爱丁堡更像是他的异乡。
他继续挤过人群,努力想要找到去城堡的方向。他头脑的某个部分有着远古时候鸟类灵敏的方向感,不过自从他踏上爱丁堡的土地之后,那种方向感就开始罢工了,这可能是因为他沦为了一个行人(“沦为”这个词用得非常贴切,说句实话,行人就是些低等生物)。要想熟悉掌握爱丁堡的地形,他的头脑必须直接连接到以方向盘为实体的指示工具上。对杰克森这样的男人来说,车是能够帮助他思考的。他搬到法国以后,舍弃了自己的旧爱宝马,如今一辆价值15万欧元的崭新梅赛德斯轿车,正静静地躲在他法国的大车库里。
当然,此时此刻,他有的只不过是口袋里那张当日优惠票。他想不明白人们没有车要怎么生活。
“他们走路。”朱莉娅说。
朱莉娅并不常常走路,她喜欢搭地铁,或者骑自行车。杰克森觉得,再没有比在伦敦这样的城市里骑自行车更危险的事了。(你以前也这么担心骑自行车的人吗?朱莉娅问他,还是从你认识我开始担心的?)朱莉娅就是个无所顾忌的愣头青。杰克森不知道她这样是因为觉得自己死不了,还是她根本不在乎自己死不死。除了一个硕果仅存的姐妹,朱莉娅的家里人都死光了,好像就是因为这个,她对生存的态度出奇地淡漠(有一天,我们大家都要死的。
是,不过不是现在)。
“跟我说实话,杰克森,你没有车就会觉得自己没有阳刚之气吧。”在从伦敦开往爱丁堡的火车上,朱莉娅这么对他说。
“阳刚之气”正是朱莉娅会说的那种词,陈旧、带有舞台味。
“不,我不是,”杰克森说道,“我只是觉得自己哪儿也去不了。”
“你现在不就在去别的地方吗?”她指出他的语病,那时火车正驶过莫珀斯站。杰克森在他们刚坐上车的时候曾经说过“我们出发了,上苏格兰”,这会儿,都坐了几个小时的车了,朱莉娅忽然转过头来气愤地对他说:“我们的出发地是伦敦,你不应该说‘上苏格兰’,伦敦是首都,如果去首都是‘上京’,那么现在应该说‘下苏格兰’。”前言不搭后语是典型的朱莉娅式风格。
“我知道,”杰克森说,“我又不是文盲。
我只是觉得那样分太傻了。爱丁堡也是首都,而且整个英国北方在地图上明显都是在上面的。”
“哎呀,”朱莉娅柔声说,“没想到你反应这么大。”朱莉娅错了。让他觉得失去阳刚之气的不是没有车,而是没有钱。真正的男人要能赚钱买来硬皮面包填饱肚子,也要能赚钱买到铁皮车子。他们能够做像下矿采煤这样高危险的活,他们能够真枪实弹地去解决问题。他们没空去给自己的iPod塞满伤感的乡村歌曲,也没空给两头法国驴子喂苹果吃。
他离开朱莉娅他们的演出地点不久,正巧看到了一辆本田思域(如果什么车能够叫做失败者之车,那就是这种车)撞上了一辆银色标致。从本田车上下来的那个人气疯了,这完全没必要,他车上的保险杠都没撞出什么凹痕。
杰克森听得懂他说的方言,不对,他说的是跟他一样的英语。这真是异乡异客①。
①异乡异客:美国作家罗伯特·海因莱斯初版于1961年的科幻小说经典作品。
开本田车的人戴着驾驶手套。杰克森从来没明白过为什么有人会戴驾驶手套。
标致车驾驶者并不高大,可是长得瘦而结实,看起来意志坚定,是那种能够保护自己不受旁人侵害的人,然而他的身体语言却说明他是在一味求和,这让杰克森觉得他是经常身处险境的人——军人或者警察。他对这个标致车驾驶者生出了几分惺惺相惜的感觉。
而另一方面,开本田车的家伙已经成了个准备大开杀戒的疯子了,他突然抽出了一根棒球球棒。杰克森觉得他肯定是下车的时候就拿着这根球棒了。预谋,重伤,曾经做过警察的他马上想到这些术语。他们现在大概换成其他说法了,他们现在大概把所有曾经的说法都换掉了。本田车的后座上有条狗。他能听到它重低音的隆隆吠声,看到它用那长着大鼻子的脸孔连连猛撞车窗,就好像它可以从那里跳出来,结果了那个标致车驾驶者一样。他们说有其狗必有其主,这话真没说错。朱莉娅小时候养过一条很活泼的小狗拉斯科,她至今为它的死而伤心不已。那就是朱莉娅,一条很活泼的小狗。
看到那根棒球球棒之后,杰克森完全被自己的本能支配了。他迅速地穿越人群,撑起脚跟,仅用前脚掌着地,随时准备应对任何突发情况。
在他还没能靠近那两个人的时候,队伍中有人抡起像是公文包之类的东西,把开本田车的人砸得晕头转向。杰克森停下脚步,观察事态的发展。
如果没有必要,他不想介入此事。开本田车的人站起身来,然后就开车跑了。没过几分钟,一辆警车开到现场。听到那由远及近的警笛声,杰克森不禁心跳加速。法国乡村地区可听不到警笛声。
两个女警察从车里走下来,都很年轻,一个要漂亮一些,穿着印有黄色荧光带的夹克,扎着宽大的皮带,看起来气派十足。
那个甩出公文包的人这时正坐在路沿上,那样子好像要昏过去了。
“你还好吗?”杰克森对他说,“试试看把你的头放到两腿中间。”这个建议听起来像是个杂技动作,还包含了性暗示,那个人却乖乖地努力照做。
“需要我帮忙吗?”杰克森在他身边蹲下来,问道,“你叫什么?”那人摇了摇头,好像他连自己名字都不知道。
他脸色像牛奶一样白。
“我叫杰克森·布罗迪,”杰克森说,“我以前是个警察。”他突然不自觉地打了个寒噤,就是这样而已,他全部的人生都归结在两句话里了。我叫杰克森·布罗迪,我以前是个警察。
“需要我帮忙吗?”
“我过会就好了,”那人吃力地说道。
“对不起。我叫马丁·坎宁。”他又说。
“不用跟我说对不起,”杰克森说,“我又不是被你打倒的那个人。”这话不该说,那个人好像被吓到了。
“我不是故意要袭击他。我只是想帮他。”他说,指着躺在路中间的标致车驾驶者,医疗人员正在对他进行护理。
“我知道,我知道,”杰克森说,“我看到了。这样吧,我把我的手机号码留给你。要是警察不相信你说的话,你需要找个人来证明,或者是开本田车的那个人找你麻烦,打电话给我。不过我觉得肯定不会出现这些情况,你不用担心。”杰克森从口袋里掏出之前塞进去的某个先锋表演的传单,在上面写下自己的手机号,递给了他。
他站起身,听见自己的膝盖咯吱响了一声。他想马上离开这里。他不喜欢呆在犯罪现场,看着两个比自己女儿大不了几岁的女警察指挥一切。这让他觉得自己垂垂老矣。僧多粥少啊。他的心突然有刺痛的感觉,他不由自主地想念起他的警官证来。杰克森刚才默记了本田车的车牌号码,但他没有告诉正在做笔录的女警察就走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