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的哈维,穿T恤和拳击短裤的哈维,他双腿叉开,她都能看到他档里那一小团突起——她才不稀罕看——和他大脚趾上黄色的老茧,那些老茧总让她想起华莱士·史蒂文斯那首名为《冰淇淋皇帝》的诗。他无精打采、闷不吭声地坐在那儿发愣,像是在为消磨这一天做心理准备。上帝,她希望自己错了,因为这情景让生活显得无聊而愚蠢。她禁不住想,多少年的奋斗、养育并嫁出了三个女儿、渡过他必然要经过的中年出轨、努力工作、有时——坦诚一点——还要去争去抢,就是为了今天这副德行?如果穿越黑暗的森林却只是来到这样一个地方,珍妮特想,这样一个歇脚的地方,那么人们何必还要这么辛苦呢?
答案很简单。因为谁也不是事前诸葛。
一路上,你抛弃了无数谎言,却还信奉“生活有意义”这一个。你为姑娘们保留了一本剪贴簿,簿子里的她们还年轻,仍然充满种种有趣的可能性:大女儿特丽莎,头戴礼帽,对着家里的可卡犬蒂姆挥舞锡纸魔棒;詹娜在花园水管喷出的水雾中跃起,身影被定格在半空中,那时候,她对大麻、信用卡和老男人的爱好还远在天边;斯蒂芬妮,最小的那个,在镇上的拼字比赛上,遭遇了“香瓜”( can-taloupe)这个滑铁卢。大多数照片里的某个地方——通常是背景里——都有珍妮特和她嫁的那个男人,总是微笑着,仿佛不笑就犯了法似的。
然后,会有一天,你犯了回头看的错误,才发现姑娘们都长大了,只剩你奋力维持的那段婚姻中的另一半叉开两腿坐在那里,眼神空洞地看着一道阳光,腿苍白得像鱼肉一样。上帝,也许穿上最好的西装他看上去只有五十岁,但那副样子坐在餐桌旁使他看上去足有七十。见鬼,七十五。他就像《女高音》里被暴徒们喊做闷蛋的那类人。
她转过身对着水池,轻轻地打起了喷嚏,一次,两次,三次。
“它们今早怎么样?”他指的是她的鼻窦炎和过敏。答案是不太好,但不好的东西中,数量惊人的一部分都有好的一面,她夏天发作的过敏症同样如此。她不用再跟哈维睡在一起,不用半夜和他争半个被子,也不用听他睡沉之后闷在被窝里的放屁声。夏天的大多数夜晚,她都能睡上六个、甚至七个小时,这对她来说就足够了。
秋天到来,他从客房搬回卧室,她的睡眠时间就降到了四个小时,而且连那四个小时也睡不沉。
虽然没有明说,但她知道,总有一年,他会不再搬回来。即使她从未直白相告一一这会伤害他的感情,而她仍然不愿意伤害他;他们之间的爱现在只剩下诸如此类的体谅,起码她对他的感觉是这样。她叹了口气,伸手去拿水池里的小锅,看也不看地在水池里摸索了几下。
“不太糟。”她说。
就在她认为——并不是第一次——生活再无惊奇、婚姻也无深度可挖掘时,他突然以一种陌生的随意语气说:“幸亏昨天晚上你没跟我睡一个屋,珍克斯①。我做了个噩梦,吓得大叫才醒过来的。”
①珍妮特的昵称。
她吃了一惊。他叫她珍克斯有多久了呢?以前,他叫她珍妮特或珍。暗地里,她讨厌珍这个昵称,因为它总让她想起小时候看的《神犬莱西》里面那个甜得发腻的女演员。那部片子里的小男孩——迪米,他的名字叫迪米——不是掉到井里,就是被蛇咬,要么就是被石头压住了腿。见鬼,什么样的父母会把自己孩子的性命交给一条牧羊犬呢?
她再次朝他转过身去,忘记了锅里还有一个鸡蛋。锅从炉子上拿下来有一会儿了,水已经变得半温不热。他做了噩梦?哈维?她试着回忆上次哈维对她说自己做了梦是什么时候,不管是美梦还是噩梦,但没有丝毫头绪。仅有的,是恋爱时期的遥远记忆,哈维会说些“我梦到了你”之类的话,而她那时候真是年轻啊,会把俗套当甜蜜。
“你说什么?”
“我叫得把自己都惊醒了,”他说,“你没听见吗?”
“没有。”她仍然盯着他,怀疑他是不是在逗她,或者在开某种无聊的清晨玩笑。但哈维不是个喜欢开玩笑的人,对幽默的理解也仅限于吃饭时说说自己当兵时的故事。每一个故事她都听过起码一百遍。
“我在喊什么话,但是又没法真的喊清楚。就像……我也不知道……就是没法开合嘴巴来好好发音。听上去就像是中风一样。嗓音也更低,根本不像我自己的声音。”他停了停,“我听到了,于是强迫自己住口。我浑身发抖,不得不把灯打开了一会儿。我想小便,却尿不出来。这些日子,我好像总是去小便——尽管有时只有一点儿——但今天凌晨两点四十七分却尿不出来。”他停下来,坐在他的阳光里。她看见阳光里微尘飞扬,像是给他戴上了光环。
“你梦到什么了?”她问。
奇怪的是,自从大约五年前他们熬夜讨论该保留还是该卖掉摩托罗拉的股票(最终还是卖掉了)以来,她还是第一次对他说的话感兴趣。“我不确定是不是想说出来,”他竟有些不好意思,这可不像他。他转过身,拿起桌上的胡椒瓶,开始不停地从一只手丢到另一只手。
“人们说,把梦说出来,梦就不会成真。”她对他说。又是一件古怪的事:突然间,坐在那里的哈维突然有了存在感。好几年了,他都没给她这样的感觉,就连烤箱上方墙壁上的影子都显得更真实了。她想,似乎他又显得重要起来了,为什么会这样呢?为什么,在我刚刚想生活没有意义的时候,应该觉得这件事有任何意义吗?这是六月下旬的清晨。我们在康涅狄格州。六月到来时,我们通常都在康涅狄格州。很快,我们俩就会有一个人去拿报纸,然后报纸会被分为三份,就像高卢人一样。
“是吗?”他扬着眉毛考虑了一下(她需要再给他修修了,那两团眉毛看上去太过杂乱,而他从来都不知道),继续把胡椒瓶从一只手扔到另一只手。她想让他停止,因为那个动作让她紧张(就像墙上他的影子,就像她自己的心脏突然无理由地狂跳起来),但她不想转移他的注意力,不管他那周六早晨的脑袋在想些什么。
不过,随后他自己停止了手上的动作,把胡椒瓶放在了桌上。原本正好符合她的心意,但胡椒瓶也在桌子上拖了长长的影子,像一个过大的国际象棋棋子,就连面包屑也有阴影。她不明白那有什么可怕的,然而就是心中不安。
她想到了柴郡猫对爱丽丝说过的一句话:“这里都是疯子。”于是她突然不想听哈维说他那个什么愚蠢的梦了,那个让他尖叫惊醒、像中了风一样的噩梦。突然间,她宁愿生活就这样无聊而乏味。无意义就挺好的,如果怀疑这点,请看看电影里倒霉的女主角们。
没有什么必须说出来的事,她狂热地想。是的,狂热地;像是潮热一样,尽管她敢发誓那玩意两三年前就结束了。没有什么必须说出来的事,现在是周六早晨,没有什么必须说出来的事。
她张嘴想告诉他,刚才说反了,应该是说出来的梦才会成真,可是太晚了,他已经开始讲了,她突然想到也许这是她鄙视生活无意义所遭到的惩罚。生活其实像杰思罗·蒂尤尔的歌一样丰富,她怎么会有别的想法呢?
“我梦到早上来到厨房里,”他说,“周六早上,就跟现在一样,只是你还没有起床。”
“周六早上我总是起得比你早。”她说。
“我知道,但那是在梦里。”他耐心地解释道。她看见了他大腿内侧的白色汗毛,那里的肌肉都松弛了。曾经,他经常打网球,但那已经是过去的事了。她有个完全不像她的恶毒想法:你会发心脏病的,白老头,那会要了你的命,说不定《时报》会考虑给你发个讣告,但如果一个五十年代的二流女影星或是一个四十年代半温不火的芭蕾舞女演员不巧也在那天香消玉损,你连讣告都得不到。
“不过,梦里的情景和现在很像,”他说,“我是说,阳光从外面照进来。”
他抬起一只手,搅动了头顶阳光里的微尘,她想要尖叫,让他不要那样做。
“我可以看得见地板上自己的影子,它从来没有那么明亮厚重。”他停了停,随即露出了微笑,她看见他的嘴唇干裂得厉害,“用明亮来形容阴影挺奇怪的,是不是?还有厚重。”
“哈维——”
“我走到窗边,”他说,“朝外看,看到弗莱德曼的沃尔沃边上有一块凹下去了,我知道——也不清楚自己怎么知道的——弗兰克出去喝酒了,那个凹块是在回家的路上弄的。”
她突然觉得自己要昏倒了。今天早上,她去门口看报纸有没有送来时——还没有送达——亲眼看到了弗兰克·弗莱德曼的沃尔沃,而她心里想的也是同一件事,弗兰克肯定是到高尔德酒吧去了,不知在停车场与谁撞到了一起。准确地说,她在想,对方长什么样呢。
她接下来的想法是,哈维一定看到了那辆沃尔沃,不知出于什么原因非要开这个玩笑。这当然是可能的;哈维晚上睡觉的客房可以看得到街上。但哈维不是那种人,他的字典里没有“玩笑”这个词。
汗珠从她的两颊、眉毛和脖子上冒出来,她能感觉得到,心也加速跳了起来,不祥的预感越来越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