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的本能竟还能让她记得将红色的枫木扶手短握,这样才能力量最大,而她需要最大的力量。毕竟,这只是个椅子扶手,不是球棒。
击打发出一声闷响,并不像他从外面冲进来时推拉门发出的声音那么大,但也许是因为雨小了吧,在埃姆听来仍然足够震耳。血从他的短发问和前额流下来,而他并没什么反应。埃姆直视着他的眼睛,而他将困惑不解的眼光投向她。
“不要。”他无力地说,伸出一只手想要把扶手拿过来。
“要。”她说着再次用力地打过去,这次是打在侧面;还是用双手,但右手在最后关头不争气地松开了,只有左手握得牢牢的。扶手末端——断口出露出参差的木茬——砸在了皮克林右边的太阳穴上。他的头歪到一边,径直撞到左肩膀,同时血也从头上涌出来,大滴大滴地滚落他的脸颊,掉到灰色瓷砖的地板上。
“停下。”他含混地说,一边对着空气伸出一只手,看上去像个溺水求救的人。
“不。”她说着再次挥起扶手向他的头部击去。
皮克林发出凄厉的叫声,缩头踉跄着想跑到工作台的另一边。他踩到了更多冰块,脚下打滑,但没有摔倒。埃姆相信,那只是运气而已。
埃姆认为他会从推拉门处夺门而逃,差点就这么算了。然而,父亲冷静的声音在她脑中响起:“他想去拿刀,宝贝儿。”
“不,”她几乎咆哮,“不,你拿不到。”
她想跑到工作台另一边,把他从那里赶跑,却跑不起来。椅子的残肢还被胶带黏在她的左膝盖上,像一条该死的枷锁般拖在身后。椅子在工作台边磕磕碰碰,又不停地撞到她的腿,试图跑到她的两腿间,把她绊倒。椅子似乎是站在他那边的,她很高兴把它砸烂了。
皮克林跑到了刀旁——刀就扔在推拉门下面——像守门员扑球一样向它倒去,喉咙深处发出艰难的喘息声。就在他要翻过身时,埃姆也赶到了,挥起椅子扶手一次又一次地击向他。她浑身发抖,因为在意识的某处,她知道攻击的力道并不够,远不能产生她所希望的力量。她看见了自己肿胀的右手腕,知道它已经不堪重负。
皮克林倒在刀上,一动不动。她后退了几步,眼冒金星,喘着粗气。
脑海中又一次响起了说话声。对她来说,脑袋里的声音并非异常现象,也并非总是不受欢迎。有时,但并非总是。亨利:“捡起那把该死的刀,扎到他的肩胛骨之间。”
鲁斯蒂:“不,亲爱的。别靠近他。他就盼着你过去呢。他在装。”
亨利:“要么刺他的后脖颈。那也不错。刺他肮脏的脖子。”
鲁斯蒂:“到他身下拿刀就像把手放在干草捆扎机下一样,埃米。你有两个选择。要么打死他——”
亨利听上去有些勉强但也很坚定:“要么跑——”
是的,也许吧,也许不。
工作台一侧有个抽屉。她拉开抽屉,希望里面还有一把刀——或是很多把:刻刀、切刀、牛排刀、带锯齿的面包刀。真若如此,她会选一把涂抹黄油用的尖刀。但抽屉里大多数是些花哨的黑色塑料餐具:一对刮板,一把长柄勺,一种满是网眼的上餐勺,还有其他零零碎碎的东西,但她能看到的最有杀伤力的也不过是一个刮皮器。
“听着,”她说,声音嘶哑,近乎喉音,她觉得喉咙很干,“我并不想杀掉你,可你不要逼我。我这里有一把餐叉。只要你翻身,我就把它插到你后脖颈上,一直刺到它从前面钻出来。”
他相信她吗?这是个问题。可以肯定的是,除了压在他身下的那把刀外,他事先特意拿走了厨房里所有的刀具,但他有把握自己也清除了所有其他利器吗?大多数男人都不知道厨房的抽屉里有什么——她是从和亨利的共同生活中得出这一结论的,在亨利之前是父亲——但皮克林显然不属于大多数男人的行列,这个厨房也不是寻常的厨房。她觉得这里更像手术室。考虑到他的晕眩程度(但他真的晕了吗?),而且他肯定也相信万一记忆出现偏差将付出生命的代价,所以她觉得自己的威胁还是有说服力的。只不过,还有一个问题:他听到了她在说什么吗?还有,就算听到了,他明白吗?要想虚张声势的威胁有效果,得被威胁的人听得懂才行。
然而,她没有时间站在这里纠结,纠结毫无用处。她弯下腰,目光不敢从皮克林身上挪开,然后把手指伸入仍然把她困在椅子上的胶带中。右手的手指比先前更加不配合,但她强迫它听话。所幸她汗湿的皮肤帮了忙。她往前拽,胶带恼怒地发出吱吱嘎嘎的声音,一层层断开了。她料想是会疼痛的,看胶带在膝盖骨上留下的血红斑痕就知道了(不知何故,朱庇特这个词突然闪过她的脑海),但现在绝不是顾虑这些感受的时候。胶带突然完全断开,滑到了脚踝,扭成一团,互相粘连。她把它从脚上扯下来,再后退一步,身体终于获得了自由。她的脑袋突突跳着疼,要么是由于用力过度,要么是由于看着奔驰后备箱里的女孩时被皮克林打的。
“妮可,”她说,“她叫妮可。”
说出死去女孩的名字似乎让埃姆恢复了一点力气。此刻,从皮克林的身下取刀看上去是个疯狂的主意。她头脑中时时出现的父亲的声音是正确的——仅仅和皮克林待在同一间屋子里都是在过度挑战自己的运气。那么,只剩下离开这个选择。只剩这个。
“我现在就走,”她说,“你听到了吗?”
他没有动。
“我拿着餐叉。你要是敢追我,我就用它扎你。我会……我会把你的眼睛挖出来。明智点,就待在原地别动。明白了吗?”
他还是没有动。
埃米莉从他身边退开,转身从厨房另一边的门离开了。她手里还拿着沾满血的扶手。
08
床边的墙上有张照片。
厨房的另一边是餐厅,那里有一张铺了玻璃的长桌,桌边摆了七把红色的枫木椅,原本第八把椅子该在的地方是空的。当然是这样。她看着位于长桌末端的空处,想起了一个细节:皮克林用刀抵在她的下眼皮上,说,好,很好,好,把她的眼角压得冒出一颗小血珠。当她说只有德凯知道她可能在碉堡里面时,他相信了,于是他把那把小刀——她当时认为是妮可的小刀——扔到了水池里。
所以,其实一直有一把刀可以威慑他。现在仍然有。在水池里。但她不能再回去。绝不。
她穿过房间,来到一个有五扇门的大厅,两侧各有两扇,最后一扇在里端。她经过的头两扇门是开着的,左侧是浴室,右侧是洗衣房。洗衣机是上开口的,盖板打开着,一件血迹斑斑的衬衫扔在盖口,一半在里,一半在外,旁边的架子上放着一盒汰渍洗衣粉。埃米莉相信那是妮可的衬衫,尽管她也没有十足的把握。而如果真的是她的,为什么皮克林还打算清洗呢?清洗并不能去掉衣服上的洞。埃米莉记得自己当时认为肯定有十几个洞,尽管那肯定是不可能的。对吗?
事实上,她认为是可能的:发狂的皮克林什么都做得出来。
她推开浴室再往后的门,看见了一问客房。里面光线很暗,没什么家具,只有一张整齐得过分的大床,估计往上面扔一个五分钱硬币都能弹起来。是女佣铺的床吗?据观察答案是否定的,埃姆想。据观察从来没有女佣进入过这套房子。只有“侄女们”。
与客房相对的是书房,陈设和其他房间一样简单。某个角落有两个文件柜,大书桌上除了一台盖着塑料防尘罩的戴尔电脑外空无一物。地板是普通的橡木板,没有地毯。墙上没有照片。唯一的窗很大,挂了百叶帘,透出可怜的一点点阳光。和客房一样,书房也透着昏暗和被遗忘的味道。
他从来没在这里工作过,她想,而且知道自己是对的。这里就像是舞美布景一样,整套房子都是,包括她从中逃出的那个房间——那个有着易清洗的案台和地板、看上去像厨房实际上是手术室的房间。
大厅最末端的门关着。朝它走去时,她心里预感那扇门是上了锁的。如果他从厨房/餐厅那边过来,她就会被堵死在这里,无处可跑。而这些日子,跑,是她唯一擅长的事情,也是她唯一适合做的事情。
她拉住短裤——后边开线之后,这条短裤简直就像在她身上漂一样——握住了门把手。上锁的预期如此强烈,以至于把手转动时,她一时都不敢相信。她把门推开,进入了肯定是皮克林卧室的房间。里面基本上和客房一样单调,但又不完全一样。其一,床上(这张床看上去和客房的床一模一样)有两个枕头而不是一个,床罩整齐地掀开一角,随时准备为辛苦一天的主人提供舒适的睡眠,其次,脚下有地毯,虽然只是尼龙质地的便宜货,但铺满了整个地板。毫无疑问,亨利会挖苦这种便宜东西为“地毯库”①的招牌产品,但它和蓝色的墙面很相配,使整个卧室比其他房间稍许生动些。这里还有一张小桌子——像是张陈旧的课桌——和一把普通的木椅。尽管与开了大窗(不幸地被百叶窗遮住了)并配置了昂贵电脑的书房相比,这里的布置实在简陋,但她有种感觉,这张桌子被使用过。皮克林就曾坐在这张课桌前写字,弓着背,像个乡村学校里的小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