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聊的人才上大学。大学的作用就是让不傻的傻,傻的更傻,白痴发达,天才自杀。
还有A还有B还有C,他们都曾经是我的亲密人士。还有李小蓝。我在心里说,我一定要弄到足够多的钱,让李小蓝做一个舒舒服服的人流。我自己可以得过且过,但不愿让李小蓝因为我而难受。我不想太欠她。更何况,有一段生活,我曾经和她一起度过。关于那段生活的美好故事,我从未忘记。比如李小蓝柔软而细小的手,拂过我柔软而肿大的伤口,比如我围着围巾,她推开门,打开窗,放进阳光的黄金。这些记忆我不愿意删除。在边家村,她一个人关心我的死活,我身边只有她拥有和我一样的体温。有时候风把遮窗户的纸板吹落地上,仿佛世上的光全部透过破窗户灌进来,直接将我的身体紧紧裹住。我像一坛泡菜,在酸而冰冷的溶液里,渴望被一只手捞起,放进火锅滚烫的狗肉汤里。这时确实只有李小蓝想到我的寒冷,因为我妈妈她以为我睡在暖气高烧的宿舍,而杨晓,杨晓大概早就认定我已经回家,独自种地,做做生意,将她丢弃。
我的回忆有点混乱。想起李小蓝、狗、泡菜,有时还有杨晓。还有对于药流费用的担心。真实的情况可能是:我本来在想我该如何筹措那笔钱,可是想着想着,不知不觉想到了别的。很多事情不但难以回忆,就算回忆了,也是一团乱麻,次数一多人们就会失去解开的欲望。
有关我十八岁陪李小蓝药流的过程,存在多种说法,但是还勉强可以梳理。其中一种是李小蓝的意见。我记得她说,1999年1月,星期三,天快黑的时候,我的侧影让她感觉到安全,可是接下来我的行动却让她觉得我是一个混蛋。李小蓝说,风吹动窗户上的纸板,她觉得我跟以前不同了,她感到特别冷,我只知道一个劲地让她别生气了,说会带她去药流,却没有一句实质性的话,不告诉她我有多少钱,也不告诉她去哪个医院。更让她想不通的是,我动不动就生气,还是不知道让她一下。
李小蓝说,第二天,她一大早就醒了,我还在呼呼大睡。她侧耳倾听我翻身的方位,可是听来听去,我总是背对着她。她说她要走了,我床也不起,只说了一句注意安全。注意安全还用说吗?她想。她伤心极了。李小蓝说,她伤心极了,后悔曾对我这个混蛋那么好。她生气极了,她怀上了我的种子,我却什么事也没有地让她流掉。她决定要把孩子生下来,以此来折磨自己,也折磨我。
李小蓝说,可是我还是不放过她。星期六,我跑到学校去找她。她老远就看见了我,我也老远就看见了她。她穿的是白色的衣服,想躲也没法躲。我很快就把她抓住,拉她去了医院。她不想去,但是更不想在学校拉拉扯扯的。
李小蓝说,后来我就更混蛋了。她以为我会陪她打吊针,给她买水果吃,像她以前陪我一样。可是我把她扔到医院,不但不管她,反而自顾自走掉了。那时她躺在床上,医生让她打了半天子宫收缩的药水,胎儿也和她作对,就是排不出来。她疼得想哭,却不好意思哭,所以只好不哭。天快黑的时候,她已经快虚脱了,我才回来看她,手里提着一包小糖,说是专门给她去买的。她表面上装得很高兴,其实心里很不舒服。
这几天的事情我在日记中也写了,和李小蓝说的不太一样。那天,李小蓝声言要回去,我就让她注意安全。可是说了之后,我还是觉得不够安全,所以立马起床,尾随她,一路到了我的“母校”。进了校门,她直奔宿舍而去。我目送她进了大门之后,在操场附近继续思量药流费用的搞法。乒乓球台边全是打乒乓球的学生,迎面走来了周飞腾。他正在用小拇指剔着自己的牙齿。剔完以后,他把手指掏出来,在阳光下看着指缝里的肉丝什么的和我讲话,问我现在哪里,来学校干什么,我听得全身发毛,就屁也不放地走掉了。
我游荡了一天,到晚自习铃一响,又开始在商店里闲逛。不出你所料,大约10点半,我又钻入了老式木床的床底。我又拿了一塑料袋食物。还拿了一本连环画,《西游记》,大概是胖小子的。
但那天晚上,我很倒霉,没有发现铁盒子,更没有发现钱。我有点怀疑老板是不是把钱放在床下的纸箱子里。我试了试纸箱子的重量,端是端不出来的,必须拉。我不敢拉,毕竟女老板也不是聋子。所以那天我只偷到了一捆菜票。菜票也好,比一无所获要好,至少可以在食堂吃饭。
那天晚上,我也没有再在床下撒尿,因为我事先已经料到,先排了一次。
总之,在房里的一切都很顺利。虽然没有拿到足够多的钱,可是我浑身干爽地走出了商店。已经是下半夜,天上下起了小雨。我在一个离商店约七十米远的小厕所里把体内紧张全部释放。那是一泡让我印象深刻的尿。足足撒了三分钟。其时晚风吹进厕所,把我的尿柱吹弯。晚风是那么大,雨几乎落不到屋顶。
我把塑料袋口系紧,放在离厕所十米开外的枯草丛里。然后蹲到厕所里,等雨停下来,同时借着路灯的暗光,看那本卷边的《西游记》。
在厕所里我没有想一切东西,只是在看连环画。没有想药流,没有想小说,没有想杨晓和李小蓝,没有想我妈他们,也没有想未来。因为《西游记》确实好看,我看得入了迷。它无头无尾,就像我的童年时代——我对我来西安之前的事毫无记忆,而上初中之后我的生活又已经与童年没有关系。童年给我的所有印象,是对于平等的渴望,对于暴力和侮辱的恐惧,和对于孙悟空广大神通的神往。
也许,自然,童年还有一点温暖的友爱,可是我一时间想不起来。
第三集捡到五块钱 (3)
几乎所有我读过的书都是无头无尾的。对于新书我感到一种距离因为那要花钱买。对于旧书我爱不释手,因为我可以再撕去几张。
连环画《西游记》不厚,很快我就看完了。再蹲了一会,我感觉到老等雨停不是个办法,就撕了几页书,擦干净屁股,准备离开现场。
回想当时,四下冷气逼人,晚风冰凉,厕所还稍微暖和一点。我站起来提上裤子,听到一个沙哑的声音传来。他大声叫着,门怎么开了。他叫着女老板的名字,叫着,门怎么开了啊,门怎么开了啊。我赶紧蹲回去,不敢乱动。我心里有点懊悔,他妈的我真不该上厕所,早回去就好了。
没有办法,我只好蹲着身子,溜到放食品的那一片枯草地里。地势略底,我趴下去,灯光照射不到。我没敢再提塑料袋,怕拖着它发出声音。匍匐前进,就像训练有素的士兵,拯救兄弟的特务。直到那时,我才知道,鲁班依之发明了锯子的茅草枯萎之后力道依然凶猛,我的手掌、手背、脖子等裸露的部位被锯出了横七竖八的血口子。除此之外,一些不知名的刺也可能生平第一次尝到了人血的滋味。不过当时我并没有感觉到疼,盖因注意力完全用来倾听捕快的动静了。
那是一条荒草丛生的狭长地带,整个形状和甘肃省差不多,最长处约五十米,而我那晚爬了三十米左右。我不敢爬快,差不多十分钟后才来到一个废弃的锅炉房旁边。 在一堆发白的煤炭上我站了起来,迅疾无声,飞跑。
回到边东街,才发现手疼。睡了一觉,也就结痂了。我妈说,我的肉很容易长;她把这种现象叫做“肉色好”。这也好也不好,好处是受伤不会疼太久,不好处是总是好了伤疤忘了疼,而且不光我自己忘了疼,我爸他们也总是忘了曾打得我皮开肉绽,还总以为打得不够,需要重重地再打。
起床时已到中午,我把痂剥下来玩。我一直玩到了晚上,把每一道伤口都剥了一遍。所以,我的手又新鲜了。伤口渗出白细胞,仿若露珠。
天空又启动变黑的程序。到了大家都睡熟的时候,我穿上球鞋,顺着水管,爬上了周飞腾家的阳台。那时阳台没有现在这些严实的防护网,我轻而易举站在离杨晓不到十米的地方。那平原上黑森森的寒风吹拂着我,让我觉得自己不是小偷,而是偷会情人的英雄豪杰。
我用英雄豪杰的目光看着丛生在阳台上的植物,仙人掌,那贴在门后的淡黄色的《华商报》,我摸着它们,简直要热泪盈眶。杨晓是个爱干净的人,所以她家的墙壁总是光溜平滑,地板总是干爽清洁。那晚的风太大了,我的手很不灵活,弄了好一阵才把门打开。我妈传授给我的开锁技术,由于经久不用,我已经十分生疏了。一阵猛风几乎把门猛撞在墙上。真那样我就完蛋了。但蛋哪有那么容易完。猛风过了山巅,穿越杨树丛林,掠过打靶场和荒草丛生的土地,到达这座教工宿舍楼时,已经是强弩之末。我迅速进屋,关门,上锁。我不发出声音。也不用电筒。我习惯黑暗。整个屋子就像一根头发那么黑。我分辨着杨晓房间的方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