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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X

作者:李傻傻 | 分类:奇幻 | 字数:6.3万字

第15章

书名:红X 作者:李傻傻 字数:3.2千字 更新时间:12-13 21:10

天气很热,我妈只穿着一件的确良短袖衫。很薄的那种。我爷爷说那些我爸小时侯的事情的时候,我妈就想起了我。那时我还躺在婴儿床上呢。后来她发现我爷爷的眼神不对,下意识地低头一看,你猜怎么了?她衣服给奶水浸透啦。我妈说那时她奶水特别多,一想到我就不停地往下流。她赶紧跑道房里去换衣服。谁知道门还没关紧,我爷爷突然闯了进去。我妈骂他出去,怎么骂也骂不走,还给她递了一条毛巾。我妈当时就懵了,稀里糊涂把毛巾给接了过来。一接,她又觉得不对劲,赶紧把毛巾摔到地上。

她说,后来,她就老躲着我爷爷。还跟我爸说把他送回去算了。我爸肯定不让嘛,说我爷爷一个人孤孤单单的,也活不了几年了,回去又没人照顾他。他根本就不知道我妈的难言之隐,还以为她嫌我外公脏呢。那时候,他们就开始吵了。

她说,我妈也没办法。你不知道,我爷爷这人特别奇怪,每次我妈洗澡的时候,他就等在浴室门口,手里拿条毛巾。他像个小孩,一点都不害羞。他还直接对我妈说,要和她睡觉。连续几次。我妈受不了啦,就跟我爸说,要么把我爷爷送回去,要么她带我去我外婆家住。我爸听了很生气,说,把老头子一个人丢家里你就忍心?

她说,又过了一阵,我妈让我爸给我爷爷找个保姆,我爸勃然大怒,偏要把我爷爷留下。说着说着他们就吵开了。你不知道,我爸一放开骂,简直能把人气死。他说凡是我妈这样的女人,都很坏,都是蛇蝎心肠,没一个好的。刻薄死了。

她说,过了几天,我爷爷突然偷偷回老家了。我爸再去接他,他说不来了,说怕死后要烧,葬不成他亲自挑的坟地,怎么劝也不行。我爸就怀疑是我妈搞的鬼,和她大吵了一场。不久以后,我刚过完一周岁的生日,他们就离婚了。

她说,一年以后,我妈又嫁给我继父。他爸已经死了,所以我就没有继爷爷。可是因为继父的工作,很多女人追求他、讨好他。他根本就把不住。我妈整天哭,又不敢离婚,她没办法一个人过。

第二集边家村 (5)

李小蓝说完了,看着漆黑一片的眼前。汽车恰好不曾经过,我无法看见她眼里闪动的是哪一种光。是泪光还是陷进回忆之中的茫然?我无法知道。然而她有她的感受,我有我的直觉。我能猜到,她心里一定不十分好受。我至少知道这一点,所以我听到最后两个字的时候,提起膝盖上的双手,去抱她。我抱着李小蓝特别瘦的肩膀,传递着我以为的安慰。

又一辆汽车过去了。我想,这时回去,应该安全了吧。我问李小蓝还想不想再坐会,要不我们回去吧。不知什么时候她的情绪已经看不出异常,她咯咯一笑,说让我再摸一会,它软软的,舒服。我亲了她一口,并把家伙从她的手掌里抽出来。我带她去路边等车。

忘了说,我的包还存在青年天堂。虽然里面没什么值钱的东西,但是毕竟都是我喜爱的,我离不开。更不能就这样丢掉不管。我让李小蓝帮我去拿,怕赖毛那帮逼还在。她欣然答应,但是要求我陪她走到兰州拉面馆。

在面馆里,我们先吃了羊肉包子,并且用沾满膻味的嘴巴互亲。我看到拉面台子上,那把沾满面粉的刀又回来了。那一刻,我看了它很久,心里产生出一丝崇敬和喜爱之情。如果问我当时最想将谁带在身边,那不会是杨晓,也不是玻璃刀,而是李小蓝和一把真正的刀。

这把刀有刀锋,有刀刃,有刀柄,不沾一丝面粉,刀光如水,能把你的眼睛刺痛。我知道我爸爸有这样一把好刀。我曾经说过,他“一刀切下了人头”。是啊,就是那把刀。我见过。刀柄和刀身由一块纯钢打造而成,看不到一丝缺口,闪着浑然一体的寒光。我在儿童时代,曾经模仿那把刀的样子,削刻了一把木刀。刀柄上的花纹削去了我半个月的工夫。我只看过真刀几次,而且每次都是惊鸿一瞥,因此刻下的只是想象中的花纹:一只老虎,咬住一把宽刃的匕首。整个图案抽象得要命,也就是傻得要命,只见到匕首分开老虎的眼睛,刀尖正抵住锋利的虎牙,虎牙已经出了嘴巴。就是这把刀,日后还被一个大我七八岁的叫光明的人一把折断了。他想表示他力气很大。

不到一刻钟,李小蓝已经搬了我的背包,从青年天堂出来了。她脸上的神情慌乱、兴奋,穿着白色上衣,斜挎背包跑向我,就像一列白色的卡车。我知道,女人的勇气有时比男人大得多,而几乎每一个女人都比我更有勇气,尤其当她们为什么疯狂的时候。 八

从郊外回到西安,我们又开了一间房,用李小蓝的钱。我们拥抱,用我的身体和她的身体。我们接吻,用我的嘴唇和她的嘴唇。在地板上我们滚做一团,用我们的肉体和酒店的地板。但我们没有做爱,因为我下面还在发炎,肿得如同李小蓝瘦小的手臂。如果做爱,不但我很疼,她也会被撑破。我不喜欢鲜血淋漓的性爱。我甚至不喜欢处女。可能我对血有点恐惧。

离开旅馆,我无处可去,而且我睾丸红肿,鸡巴疼痛。我的口袋里躺着十五块钱,有十块是李小蓝给的,我不想花在黑心医院里。李小蓝作为一个可能的孕妇,继续回去上课。

晚上,我在边东街一带逛了很久。那条街晚上没什么人走,只有恋人在暗处纠缠。我看到这些,总是很好奇。但是我说过眼睛有点近视,为了看清他们的动作,我必然凑得很近。有些人不管我,继续干他们的。也有些人不好意思,就跑开了。

我本来打算就这样过夜,省下钱来。可是我很冷,下面也提示我疼,只好来到一个网吧,花十二块钱上了个通宵,避免了露宿街头。

第二天早上,李小蓝请我吃了一顿饭,还买来几大盒诺氟沙星,叮嘱我把炎消掉。(此处省略具体的叮嘱。)为了吃药,我一天要去阳光E都网吧三次,早一次,午一次,晚一次。我走在街上,需要吃药的时候,就走进那里的厕所。那里的自来水是免费的。我到了厕所后,先解开裤子尿,然后在镜子前吃药。偶尔顺便洗一把脸,把头发弄得湿漉漉的。

第三天,我让李小蓝别来了,好好上课。而我吃了两次、四颗诺氟沙星之后,带上我暗红色手柄的玻璃刀,脚穿翻毛皮鞋,走到了飞机制造厂子弟学校。我在校园里坐了很久,在我以前玩过的地方长久地停留。并不是我对业已逝去的事物不自觉地怀念,只是因为我对那些地方太熟悉了,不去那里,就没有别的地方可去。晚自习下课铃敲响的时候,我又来到了校门口。校门西侧是一个商店,叫“学生服务部”,就是我买“一滴香”那个地方。

每天,都有一个瘦长的女人站在柜台里面,看着商店的两扇门。一个是东门,一个是北门。女老板的儿子胖乎乎的,头发短得像落在柜台上的灰尘。他总是坐在商店的拐角,用一个胳膊架住脑袋,想问题,做作业。他从来不看门外,大家都说他是个傻瓜。

那天晚上,人群跟往常一样聚集。月不黑,风不高。女老板跑断了腿,很多人从东门进去,从北门出来,其中混杂着一个相貌平凡的人,除了他自己谁也不知道他在走什么。又不是星光大道,有什么好走的?

很早以前,他就发现,商店靠近东门的地方,放了一张老式的木床。床腿较高,下面可以捉迷藏。那天气正常的一天,他饿着肚子,假装掉了东西,弓腰下去,目光飞快地在床底扫了一遍。床底除了一个不大的纸箱,好像别无它物。那一刻有人决定开始他的行动。

务必直起腰,看看四周的情形。很少有人闲着,不是在卖东西,就是在买东西,不是在吃零食,就是在扔果皮。装作是系鞋带,他在人圈外蹲下了身子,接着模仿猫捉老鼠的生活细节,轻巧、敏捷、安静地钻到了床底。

外面很吵,起码有一百个人挤在小商店里,离清净的时刻还有那么一段。他调整姿势,在床下躺好,长而轻地呼了一口气。他眼睛时开时合,但是一直没有睡觉。很多脚从眼前约两米处走过。这令他想起追悼会的场景。他认为躺在床底下的人像一具尸体。尸体冰冻,冒着月光般的寒气。尸体如果还能看见,也只会看到无数的鞋子。

后来,相貌平凡的人听到肚子不甘平凡地叫起来。它不停地咕咕,紧贴水泥,商店里人影逐渐稀疏。他一天以来所喝的自来水,混合着四颗诺氟沙星的溶液,在胃里运动。他希望胃不要再叫了,把主人暴露了,对它也不是什么好事。望着床以外发亮的地板,他心里有一个愿望,胃突然不叫了,消失了,像动手术割除了似的。别的东西长出来,代替了它,比如一块猪肉,一棵结满苹果以外的水果的树。

一想到食物,肚子无可避免地叫得更凶了。他飞快地设想了一幕场景,如果有人捉住了他,会看到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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