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好又拿出玻璃刀来玩。 李小蓝还没有回来,我独自唱歌消遣并抵抗着。抵抗我的难受。我唱的是陈俊的歌。陈俊你一定没听过,因为他不是什么歌星,而是我的初中同学。他写过一首《一分钱》有几句是这样的:
炸弹插进树林的深处,他们玩着游戏
营地已经废弃。
正面还是反面。
他们在猜钱币。
天空弥漫硝烟。
唯一没有倒塌的帐篷。
她给他烧焦的头颅装上黑色的眼睛
种下一分钱
深埋在大地
……
我从来不打算唱给谁听。除非有一天。除非有一天我在战场上负伤,有一个女人为我包扎什么的。包着包着,我和她倒在床上,做爱,伤口的脓和血揩在脏床单上如同大地落下露珠和花瓣……如你所想,如你们所想,这明显是幻影。只适宜发生在梦魇,在幻觉,在种种不正常的空气时间里。因为早已经是和平时代。一切都发展得不错。可是你不必责怪我,谁都有过这种幻想,战场,英雄,牺牲,爱情,性交等等,你无法否认。你也不能不承认,这所有人,这千万万人之中,极少数的心灵成年了还拥有各种不切实际的幻想。比如在炮弹里,抛掷钱币,猜是正面的字,还是反面的花。
李小蓝回来后,我们喝了很多酒。我喝醉了,一路呕吐,却还记得回旅社的路。李小蓝送我到房里,我记得她说,喝不了还喝。这就是说,我的酒量很低。但是我却很喜欢喝酒,所以差不多每次都会醉醺醺地弄脏别人的上衣、裙子、裤子。 回想那天晚上,我像一个孩子,吃错了药,在街心花园呕吐。醉眼看去,世界白花花一片,你简直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是天堂还是地狱。李小蓝抱住我的腰,把我拖回诚信。我不知道她一个那么瘦的女人怎么能拖动一堆这么大的醉肉,但她就是把我弄回去了。她还买了姜,想方设法造出姜汁。她还买了橄榄,用姜汁浸上。她还倒了开水,冲进放着姜汁橄榄的杯子。她把这杯带着辣味的液体灌了一部分进我的喉咙,期望取得醒酒的效果。我一直没醒,于是她一直等到天亮。
太阳出来的时候,我体内的酒精也被分解殆尽。我发现身边睡着一个女人。就把手伸出去,在她身上摸。后来,我们就做起爱来。
一切发生在早上,清晨刚刚过去。这算是我第一次和女人做这种事。按杨晓的说法,就是偷行苟且,可是杨晓并没有想到,我在苟且的时候,想得最多的却不是抽和插,而是她杨氏晓。我当时还想,我和杨晓那么亲密,早就已经肉帛相见,却一直没有做爱,这是为什么呢。这个念头虽然不是一直占据我的脑海,可是不时划过去。划过来,划过去,木匠们拉锯。
第二集边家村 (3)
四
相比之下做爱则像磨刀,双方都要亏损。李小蓝说,我们磨得太凶了,她前晚没睡好,感觉特别困,所以虽然下面湿漉漉一团,她还是抱头就睡。等她再睁开眼睛,已是正午。我坐在床上抽她买的烟。她条件反射,猛地跳起。迟到了,迟到了,她着急地说。我提醒她那天还在假期。她就放松下来,围住我的腰,让我亲她,结果我却摸起她的乳房来。因此她觉得我很坏,因此她更加想让我摸。
当时的情形我也记得。我摸了一会她的乳房,竟又把手伸到了下面。她想翻身睡去,假装不理我,无奈爱欲难消,并不由她做主。
我对她的身体深感满意。虽然她很瘦,但只是骨头细小,肉体仍然柔软灵活。她的皮肤流淌着一种健康的棕色,眉间还有那么一丝狐媚之气(狐狸精总是十分瘦,衣服里像裹着风)。她温婉而顺从,笨拙却热烈,温柔的发丝拂着小腹,响着纤细潮热的鼻息。她在我身下绷直了身体,嘴唇半张,我的舌头在她脖子、耳垂,在带着汗味的大腿内侧游移,满怀好奇地探索。她轻轻地咬我的手指,抓我的背。她说,给我,我就给她。我也一心向她的身体企求,企求一个逃脱人间的法宝,使世上的风霜雨雪,偶尔从头上移开。
可是风霜来不来,我说了是不算的。我们还来不及擦洗,老头就在门外催促退房了。那好,退吧。我们在街上转了两圈,我背着旅行包,李小蓝两手空空。后来我们去了萨马兰奇。也有人叫它青年天堂,总之,是一个破烂、空气混浊的溜冰场,就在铁轨边上。经过猪街,在一个兰州拉面馆边转弯,就能看见它的大门,十分宽敞。场内是浅紫色的吊灯。柱子上斜斜地写着“傻逼”、“大刀向鬼子头上砍去”、“给我一支美国烟/给我一个安静的夜晚”等不知所云的汉字、符号。空气中散发着粮食发酵的气味。我拉着李小蓝的手,像走进一个酒厂。我以前也不是没来过这里,但是那次是头一回发现边家村溜冰这么混乱这么好玩,所以疯狂地玩耍。李小蓝可能还记得,我们在溜冰场的中央接吻,还张开手,在波浪上倒滑。波浪倒滑不是那么容易的,所以我们总是摔倒。
溜冰场里挤满了人,其中包括若干李小蓝的同窗,我的昔日同窗。四架风扇架在墙上,把所有人的头发都吹向一边,衣衫也是飞来飞去,可是你听不到任何机器转动的声音,因为老板一刻不停地播放“野人”的劲曲,因为一切人都在吵闹说笑,因为玻璃大墙外,一列列火车呼啸而过。
男男女女把双手搭在前人的腰上。一旦有人摔倒,就会倒掉一片,笑声和惊呼声此起彼伏。他们太高兴了。就算摔成骨折,他们也不会多痛苦。
可是不能听他们说话。累了的时候,很多人就坐在靠窗的木椅上,用那种满不在乎的神情高声交谈,或者一言不发,身体前倾,优美地夹着卷烟,脸上露出很酷的表情,大部分是高中生,其次是初中生,再次是社会青年,而小学生只是星星点点。我喜欢有那么一点莽撞的家伙,比如小女孩,她们的身体刚刚长开,还没来得及受损害,真是无比可爱。相比之下,同龄人就像一张脸上的汗水,而小孩,尤其是小学五六年纪的十一二岁的小女孩,她们是世界漂亮的五官。她们是神仙。
我期望速度更快,像“大跃进”那样飞起来。我把拉着李小蓝的手松开了,毕竟她滑得比我慢多了。 我期望把风甩在身后。那时我刚刚十八岁,刚刚受到一点挫折,以为这个挫折就是唯一的一次,人生会越来越好。在溜冰场滑翔,我感觉到不一般的快乐,我以为我一生都会这么快乐,至少大部分时间会。我还迫不及待对李小蓝傻乎乎地做出承诺。后来的事实证明,我那时确实是一时冲动,顶多只是自我感动。
后来的事实是,在转弯的时候,我和一个光头青年撞在一块,两个人都倒在地上。我的右手手腕好像脱臼一般引发剧烈痛感,只好用左手手肘撑着地板,支起上身,跪着,随后曲起左腿,再曲起右腿。我在地上蹲了一会,又站起来,继续混进人群,四处看看。看看李小蓝在哪里。
我远远看见小蓝坐在长椅上,两束视线扫顾全场,企图从人群中搜索我的踪影。滑,我滑向出口。人真多,我必须像鱼一样从水草的缝隙插过。
这时有人把我捉住了。我发现他很瘦。作为一个光头,他未免太瘦了。光头问我,是不是撞了人就想跑啊你?我说,没有啊,我去椅子上休息,我现在还不想回去呢。我花了五块钱,才滑了一个多小时。光头也挺酷,可是我觉得我还犯不着怕他,自从喝了母猪尿,自从在水房砸了小平头,我对于暴力好像不那么恐惧了。
但光头的意思是,我必须怕他,因为我撞了他,就要付出代价。我看他瘦伶伶的,脸色又苍白,像一根蜡烛,随时可以融化,溜冰技术又不好,抓住栏杆还左摇右晃,甚至想扶他一把。
他坚持要我换上鞋,“到外面去谈,到外面去谈。”青年天堂可能经常有人打架,可能有的人被打了之后,上窜下跳,或者躺在地上哇哇叫,老板很烦,就在门口挂了个牌子:私人恩怨,请在场外解决,否则后果自负。老板是个胖子,听人都叫他“花和尚”。总是躺在椅子上,吃瓜子,摸自己的胸部。有人打架的时候,他就看周围看打架的人,但是看着看着,总在椅子上睡着。光头看来知道这里的规矩,和“花和尚”打了个招呼,才挽住我的肩膀,一直走到外面。李小蓝也跟出来。
到了外面,我才发现光头还有两个朋友。那两个人叫光头“赖毛”。赖毛用手拍了拍自己的腰,说我撞了人,撞坏了他的手机,不但不道歉,还想跑,因此要陪1000块钱。他个头比我矮,却还要挽住我的肩膀。
“兄弟,大家都是自己人,与人方便,自己方便嘛。”我表明了自己的意见。我的声音有一点颤抖,因此不是特别坚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