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啦?”
“没什么。”
“《扬帆双人行》。这是罗德尼演了一个角色的戏。不管怎样,我曾在海的另外一边,但不会很久。进来出去,动如脱兔,这是我的原则。”
“我明白了。”
“只有做贼的时候才这样,别的时候我就没那么坚持了。”
“啊?哦。”
我觉得轻松了许多,甚至还有点茫然。我亲了她一下,以示同仇敌忾,然后把她带到咖啡馆,挺起胸膛准备干活。
第10章
那幢建筑有十多层高,但在当时,建筑师一定把它当作摩天大楼来盖的。它真的很古老,原本白色的主体镶了金属装饰,不过已经累积了好几十年的尘埃。如今不会有人再盖这样的建筑了,想想也不奇怪。
我隔街打量着这幢建筑,好像没找到什么碍眼的东西。街边的办公楼大都熄灯了,只有几间办公室例外——律师和会计师都工作到比较晚,清洁工必须擦过桌子、倒干净垃圾桶、拖完地板之后才能下班。一个穿着棕色制服的白头发黑人孤零零地坐在铺着大理石的窄窄的大厅里,伸长了胳膊在看报纸。我看了他好几分钟。没有人走进大楼,但有个人从电梯走出来,往警卫的办公桌走去,然后转弯出了大楼,朝第六大道的方向往上城走去。
我闪进街角的电话亭,尽量不去琢磨里面的怪味是从哪儿来的。我拨了个电话到彼得·艾伦·马丁的办公室,听到的是答录机的声音,便挂掉了电话。只要在七秒钟内挂掉电话,它会把一毛钱还给你。我一定是拖到了八秒,因为贝尔公司把我的钱收走了。
交通信号灯一变,我便快步走到马路对面。警卫见到我走进旋转门,还是一副没精打釆的样子。我对他报以我的三号微笑,这种微笑很热切但有点假,然后走到柜台前,很快地瞥了一眼墙上的公司名录。他指了指面前的登记簿,我用一根短短的铅笔头在姓名栏下签了T.J.鲍威尔,在公司栏下写了贺布里尔公司,在房号栏下写了四四一,在时间栏下填了九点二十五分。我想,就算把美国宪法的全文写上去,这老人八成也不会注意。他只是在这里收集大家的签名,不让闲杂人等要来就来要去就去。他被放在这幢十五流的大楼里,租客们都待不久,每年的更换率高达百分之三十。这里根本不可能有什么工商业间谍行为。这个老人只要把街头混混挡在外面,不让他们进去骚扰里面的打字员,就可以赚到管理单位给他的微薄报酬。
电梯显然在几年前被一个外行改装成了自动运行的,摇摇晃晃的像个快散架的旧箱子,花了很长时间才把我送到我想到的四楼。马丁的办公室在六楼,虽然我不相信大厅里的那个老头会舍得放下报纸,看我到底上了几楼,但不管在什么情况下,行家就该有行家的风范。我顺着逃生梯往上爬了两层——还真是挺陡的——在回廊的另外一端找到了马丁的办公室。我一路走过去,只有两间办公室的灯还是亮的,一家是CPA的驻地办事处,另外一家是叫做国家无限的公司。会计师办公室里静悄悄的,但国家无限公司里却有古典音乐,好像是维瓦尔第的室内乐,还隐隐约约地传来一个操布朗克斯口音的女孩的声音:“告诉他说他还有很多东西要学,结果你知道他说什么?你绝对不敢相信……”
彼得·艾伦·马丁的办公室外是一块毛玻璃,上面镶了一片金黄色的枫叶。他的全名也镶在上面,字母全部大写,下面是“演艺经纪”几个小字。这些字是很久以前镶上去的,早就该重新烫金了。其实,整幢大楼都需要全面打理,不过谁都知道不会有这么一天。楼的外观还有几分昔日的气派,但里面连风韵都不存了。
办公室的门有一道弹簧装置和一个门把。马丁把钥匙插进销匙孔挑开弹簧之后,还得再转门把才能进去。这实在令人难以理解,用这种锁就好像是用栅栏防乌鸦,就算再白痴的人也只要把玻璃打破就可以长驱直入了。更何况我还有一卷胶带在口袋里,能让我轻松过关。胶带交叉贴起来之后再敲破玻璃,能将破碎的声音压到最低。
可是,破碎的玻璃等于是一张邀请卡,上面还贴了胶带,痕迹就更加明显。我不是来偷东西的,而且我喜欢神出鬼没,最好别让人知道我的存在。所以,我决定慢慢把门打开,但就算这样也没花多少时间。
我挑开锁里的弹簧,把撬片伸进去更是简单。锁和墙壁之间大约有四分之一英寸的空间,只要有把抹奶油的薄刀,连小孩都能打得开。
“究竟是什么感觉,伯尼?”
转动门把将门推开的时候,会有一丝兴奋,然后侧身进去,关门,上锁。我的口袋里有手电筒,但我想也没想就打开了头顶的荧光灯。如果从外面看进来,手电筒的光线窜来窜去,很是令人生疑;把大灯打开的话,别人会以为这是一间还没熄灯的办公室,而我则是一个在加班的倒霉鬼。
我很快地转了一圈,看了看屋内的东西。有一张陈旧的木头办公桌、一张蓝色的钢制速记桌,速记桌上有一部打字机,此外还有一张长桌、两把椅子。我打量了一下,确定房间里没有藏着尸体,这才站在窗边,向外张望。我能看见咖啡馆,却看不到里面,不知道鲁思是不是坐在窗边,是不是在看我这扇窗户。不过,这事我没有琢磨很久。
我看了看手表,九点三十六分。
马丁的办公室破旧混乱。其中有一面墙上胡乱贴满了深褐色的软木塞,一看便是外行人做的装潢,上面用图钉钉满了各式各样耀眼的照片,里面大多数是女性,她们都极尽可能地暴露自己的身体。大部分人露着腿,许多人露胸,但毫无例外都笑得很僵硬。想到彼得·艾伦·马丁得坐在这张乱七八糟的桌子前,看着那一排排的白牙齿,我不禁为他感到难过。
在琳琅满目的巨乳和大腿之间,夹杂了两张男性的照片,不过他们不是我要找的人。
在桌上白色的按钮电话旁边,有一沓记录电话号码和地址的卡片。我胡乱翻了翻,找到了韦斯利·布里尔的名字。其实这没什么好奇怪的,但我真的找到了想要的东西,反而觉得一阵寒意。我拿起马丁的钢笔,在一张纸上抄下:韦斯利·布里尔·坎特伯兰旅馆,西五十八街三二六号,五四一七二五五。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写下他的名字,冷静地想想,我只要记住旅馆的名字就行了,剩下的可以査电话簿,但没有人是完美的。
我套上橡胶手套,把我记得曾经摸过的地方擦拭一遍,其实不太可能有人会来采指纹,说不定根本没人会想到这一层。我又开始翻资料盒,看有没有弗兰克斯福德的名字。我不期望真能找到,而结果也没有出乎我的意料。
橡木墙对面的窗户下,放了三个绿色的金属档案柜,看来都有些年头了。我翻了翻,很快就找到了布里尔的档案,里面只有十来张八乘十英寸的照片;或许还有些文字资料,但被他扔了或是放到别的地方去了。
我对这些照片很感兴趣。直到看见照片,我才确定的确是韦斯利·布里尔设计陷害我的。不过,话说回来,这事好像也另有隐情。我们打了很多长途电话,但都是在和空气打交道。见了布里尔的黑白照片,前因后果就清楚多了。我翻了翻照片,挑出一张组合照,上面有六张大头照,记录了他不同的神情。我知道没人会注意档案里少了这张照片——说不定整份档案或是档案柜不见了,都没人知道——我把照片折了两下,放进口袋。
马丁的桌子没有锁。我机械性地翻了翻,也不是在找和布里尔有关的线索。我在桌子的最后一层抽屉里找到了一品脱、瓶子几乎全满的混合威士忌,旁边挨着的是老波士顿先生牌薄荷金酒,半品脱,没开瓶。这两瓶酒对我有无上的吸引力。在中间的大抽屉里,我找到了装现金的信封,总共八十五美元,全都是五美元和十美元的纸钞。我抽了一张五美元和两张十美元,支付此行的费用,但随后又心一横,打开信封,把钱全部抽走,把信封扔了回去。或许我留下了我曾来过这里的痕迹,或许我制造的一团混乱和他制造的一团混乱不一样,不过就算他注意到了,也只会以为是哪个在这儿游荡的艺术家顺手牵羊。
那我又何必擦拭我留下的指纹?你是不是注意到了这个矛盾?好了,说实在的,我就是见不得放在眼前的横财。这才是我的心里话。
但我得想尽办法不去注意放在左手边抽屉里的东西,那是一把很小巧的左轮手枪,两英寸长的枪管,枪柄镶了珍珠;虽然小,看起来却有一股强悍之气。我贴近抽屉,把鼻子凑上去闻了闻,就像电视上演的那样。通常,在闻过之后,他们就会判定这把枪发射过没有。但我只闻到一股金属味和油味,还有那种只有抽屉里才会有的霉臭味。这就是那种你恨不得马上关上,把鼻子移开的抽屉。
枪让我紧张。你如果知道有多少盗贼行窃时碰到过枪,保证会吓一跳。我说过,我曾经被卡特·桑多瓦尔用那种老猎枪指过一次,但在抽屉和床头柜里找到枪,却不止一次,还有很多人喜欢把枪放在枕头底下。大家买枪是为了防贼,至少在买的时候会对自己这么说,结果到头来却用来杀他们自己,有时是刻意的,有时是意外。
很多贼会偷枪,有时候是因为他们自己用得着,有时候是因为卖这种来历不明的枪,可以赚上个五十一百的。我认识一个专偷城市住宅的贼,他看到枪就一定会拿,免得下次再光顾的小偷会挨枪子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