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尽快翻了一下抽屉,从这一边搜到那一边,只找到一些文件、账本、相册、几串好像什么都开不了的钥匙、一本面值三分钱的邮票——还记得那东西吗——一只小孩用的毛手套、一副你妈会叫你戴上的那种耳罩、一个一九四九年水牛城海上信托公司印的万年历和一本跟扑克牌差不多大小的钦定版《圣经》①,一副和《圣经》差不多大小的塔里-荷扑克牌、一沓里面可能还有信的信封、很多张用旧橡皮筋捆着的用过被退回的支票——使用的时间大概包括过去二十年,还有一大堆回形针,多得可以串起来让小孩跳绳,说不定连大人都可以……此外,就是一张来自沃特金斯·格伦②的明信片。几支钢笔、圆珠笔,还有一大把铅笔——笔尖全都断了。
①钦定版《圣经》(King James Version of the Bible 简称KJV),是《圣经》的诸多英文版本之一,于一六一一年出版,由英王詹姆斯一世下令翻译。钦定版《圣经》不仅影响了随后的英文版《圣经》,对英语文学的影响也很大。为了让更多未受良好教育的普通人也能知晓“上帝的旨意”,该部《圣经》的总词汇量只有八千个常用的英语单词,十分容易理解。
②沃特金斯`格伦(Watkins Glen),纽约西部的度假胜地,有壮观的峡谷和瀑布。
没有值钱的钱币,没有现金、旅行支票、记名债券、股票、戒指、表、宝石——不管是打磨过的还是没有打磨过的,不过这里倒有一块挺雅致的石木,镶在厚木板上,可以做镇纸。我也没翻到金条、银链,连比三分邮票值钱的东西都没有。天哪,更惨的是我也没找到蓝盒子,别说是镶皮的,连个盒子都没有。
妈的。
我当然不高兴,但也不紧张。我撑直身体,轻叹一口气,寻思着弗兰克斯福德把威士忌放在哪里。此时我突然想到自己在工作的时候一向滴酒不沾,但一转念又想到了放在银盘里的香烟,只得再次提醒自己很多年前就戒烟了。我又叹了口气,还是再看一遍抽屉吧,里面的东西乱七八糟,就算是雪茄盒般大小的东西也很有可能看漏。我瞥了一眼我的表,还差二十三分就十点了,我想我在十点前离开为好,最晚也不能超过十点半。再把抽屉搜一遍,然后就去起居室,看看有没有别的可藏东西的地方,如果还有必要,再到别的房间转转,之后就该说再见了。我朝微微冒汗的手掌吹了口气,想凉快一下,可是裹在橡胶手套里的手掌一点都感觉不到。我正想叹第三口气,却听到钥匙插进锁孔的声音,顿时僵立没动。
弗朗西斯·弗兰克斯福德应该在十二点左右才会回来,大个子说得很清楚。
同样,蓝盒子也该在抽屉里才对。
我转向门边,屁股抵住桌子。我听到钥匙转动,扣环被挑起,然后弹簧门把被扭开,随即是一阵死寂。门向内推开,两团蓝影倏地闪了进来。两个男人拿着两把枪,枪口对着我。
“别紧张。”我说,“只有我一个人。”
第02章
第一个进来的警察我不认识,那是张年轻的新面孔,不过我认识他的伙伴。这个长着一头斑白灰发、长鼻子、体格壮硕的家伙叫雷·基希曼,好像在他们还用毛瑟枪的时代,雷就在纽约当警察了。几年前他抓到过我,那时他还算讲理。
“好家伙。”他把枪放下来,另一只手按住他的伙伴,以示安抚,“这不是罗登巴尔太太的儿子伯纳德吗?把枪放下,罗伦。伯尼①从不会跟人动粗。”
①伯尼(Bemie)是伯纳德(Bemard)的昵称。
罗伦把枪放回枪套,挤出几立方英尺的空气。别以为进门紧张的只有盗贼这样的可怜虫,老到的雷刚才是叫他的伙伴先跨进门槛的。
我说:“嘿,雷。”
“好久不见了,伯尼。跟我的新搭档打个招呼吧——罗伦·克莱默。这位是伯尼·罗登巴尔。”
我们寒暄了几句,我还伸出手要跟他握手。罗伦有些困惑,盯着我的手看了半天,还慌张地摸了摸他腰间的手铐。
雷笑了。“行了,”他说,“没有人会铐伯尼的,他不是那种你会在街上碰到的疯狗,罗伦。他是这行里的高手。”
“哦。”
“关上门,罗伦。”
罗伦把门关上了——却没有锁——我觉得轻松了不少。这样的话就不会引来太多的注意,也不会有邻居在走廊上张望。我现在只希望今晚剩下的时间,能在自己的屋顶下度过。
我很客气地开了口:“我没想到你在这里,雷,你常来吗?”
“好小子,你啊。”他微笑着说,“年纪大了,手脚没以前利落了吧?知道吗,我们的车就在附近,有人报了案。有个女人说她听到了奇怪的声音。你以前的动作不是轻得和老鼠一样吗?你多大年纪了,伯尼?”
“四月份满三十五,怎么了?”
“金牛座?”这是罗伦问的。
“五月底,双子座。”
“我太太是金牛座。”罗伦说,他从皮带上把警棍取下,不住地在手掌上敲打着,啪啪作响。
“怎么了?”我又问了一句。这句话让情况变得有点混乱。罗伦跟我说,他太太生在那个月份,所以是金牛座;可我其实是想知道雷问我的年纪干什么。雷的表情有点不好意思,因为这话题是他挑起来的。不知道罗伦在想什么,才会有这番前言不搭后语的谈话。
“你年纪大了,所以没那么灵巧了。”雷解释说,“弄出声音吵了别人,这不像是你。”
“我从来没有弄出声音过。”
“今天却失手了。”
“今天也没有。我刚到这里。”
“什么时候到的?”
“不知道,几分钟之前吧。十五到二十分钟。雷,你确定没走错房间吗?”
“我们捉到一个贼了,不是吗?”
“那倒是。”我承认道,“但是,报案的人说得很清楚吗?三一一房?”
“没说房号,只说公寓右前方,那不就是这一间吗?”
“很多人是分不清楚左右的。”
他看着我。罗伦还在玩警棍,不断击打他的手掌,然后想用一个潇洒的动作挂回腰际。他的警棍上有个钩环,可以挂到皮带上。但钩环太长了,罗伦不留神把警棍掉在了中国地毯上,还弹了一下。罗伦连忙去捡警棍,雷转头看了一下,眉头紧皱。
“这比我整个晚上弄出来的声音都要大得多。”我说。
“喂,伯尼——”
“他们会不会是说楼上的房间?也许报案的女人是英国人,英国人对楼层的说法跟美国不一样。他们管一楼叫底楼,所谓的三楼可能是从底楼往上数三层,应该是我们的四楼,而且——”
“哦——”
我看着罗伦,接着把目光转向雷。
“你是怎么了?疯啦?要我宣读你的权利,然后才会觉得你是在犯罪现场被逮到的现行犯吗?你在想什么呢?伯尼——”
“我刚刚到这里,而且没有弄出任何声音。”
“那就算隔壁的猫撞倒了架子上的东西,吵了别人,不过我们运气好,歪打正着抓到了你。这里不就只有你和我们吗?”
“对。”我笑了,笑里带着深深的懊恼,“你的运气真好。好了,我今天晚上收获不错。”
“是吗?”
“很不错。”
“有意思。”雷说。“你的钥匙是从门房那里拿的?”
“是啊,他放我们上来的。我们跟他说他应该谨守岗位。”
“所以除了你们俩,没人知道我在这里?”
他们俩对看了一眼。这两人对比强烈,雷衣着邋遢,年轻的罗伦制服笔挺,熨烫整齐。“到目前为止是这样。”
“这是个不错的业绩。我跟罗伦最近想搞点成绩,说不定升迁有望。”
“算了吧——”我说。
“不可能吗?”
“别胡扯了。你们又不是事先计划好的,只不过有人觉得有点声音,你们便上来看看。谁会为了这种案子,把勋章别在你们身上?”
“这话说得透彻。”雷说,“你怎么想,罗伦?”
“这个嘛——”罗伦又开始玩警棍,他的牙齿轻轻咬住下嘴唇,若有所思。警棍上满是刮痕,陈旧不堪,和他那一身鲜亮的衣着很不协调。我觉得这棍子一定常常掉在地上,才会磨损成那个样子,和地上的中国地毯一样。
“你有多少收获,伯尼?”
讨价还价是没用的。我刚赚了一大笔,一千美元,而且全都在身上。裤子左后口袋里的十张一百美元钞票,是今晚行动的预付款。如果把钱给我的警察朋友,那就是不赚不赔,最多就是白花了出租车费和两个小时而已。倒霉的是我那位眼神闪烁的朋友,一千美元算是打水漂了。
“一千美元。”我说。
我盯着雷·基希曼的脸。他想要再多一点,但好像相信我已经和盘托出了。更何况事实就是事实,这笔钱只要分成两份,无论如何也是很不错的外快了。
“是很不错。”他承认道,“在你身上吗?”
我把钱掏出来交给他。他把钱摊成扇形,用眼睛点了点,尽量不做得太明显。
“你没拿这里的东西吧?伯尼,如果我们回报说这里没人,然后屋主又报案说有东西不见了,我们就会很难堪。”
我耸了耸肩。“你可以说在你们赶到之前,我就已经不见了。”我说,“不过不用那么麻烦,雷,我没找到什么可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