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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无选择的贼

作者:劳伦斯·布洛克 | 分类:奇幻 | 字数:6.5万字

第11章

书名:别无选择的贼 作者:劳伦斯·布洛克 字数:3.3千字 更新时间:12-13 21:16

她朝一个方向走了几步,转身,又走了几步,有点像一头关在牢笼里的狮子。

“我不能坐在这里,”她说,“我会被逼疯的。”

“那你会恨监狱的。”

“天哪,里面的人怎么受得了?”

“找一天晚上,”我说,“我会带你到城里去玩,鲁思,但是——”

“不行,你得留在这里。”她说,“我明白。”她拿起一份报纸,随意翻了几页,“也许电视上有什么。”她打开电视,WPIX台在上演华纳兄弟公司出品的帮派电影。所有的坏蛋都到齐了——罗宾逊、洛、格林斯特里特,还有一群专演反派的演员,名字我都懒得记,但脸孔却永远忘不了。她坐在我身边,我们就看起这部电影来了。我终于搂住了她。在广告时段,我们抱在一起,轻轻拥吻。

最后一个坏蛋死了。在末尾播演职员表的时候,她说:“你看,坏人到头来还是赢不了,我们没什么好担心的。”

“人生,”我强调,“绝不是一部B级电影。”

“但也绝对不是德米尔①的电影。会有办法的,伯尼。”

①德米尔(Cecil B DeMille,1881—1959),美国电影导演和制片人,代表作有《十诫》、《十字军东征》、《埃及艳后》、《日落大道》等。

“也许吧。”

十一点的新闻开始了,终于看到了我们想看的部分,但是在弗兰克斯福德遇害的新闻中,却没有后续的报道。跟几小时前相比,这条新闻反而简略了许多。在新闻报道亨特角一家药厂面临破产危机时,鲁思站起身把电视关掉了。

“我想走了。”她说。

“走?”

“回家。”

“在哪里?”

“贝克街,离这儿不远。”

“再留一会儿吧。”我建议,“说不定还有什么好看的电视节目呢。”

“我累了,真的,我今天起得太早。”

“那么你可以……呃,睡在这里。”我说,“晚上玩个尽兴。”

“我今天不想,伯尼。”

“我也不想让你一个人回家。在这种时候、这种地方——”

“现在还不到十二点,而且这里是全城最安全的区域。”

“我真的希望有你陪伴。”我说。

她笑了。“我今天晚上真的得回家,”她说,“我想洗个澡,把这身衣服换掉——”

“然后呢?”

“我还得喂猫,可怜的小东西现在一定饿坏了。”

“它们不会自己开罐头吗?”

“不会,它们被我宠坏了。一只叫以斯帖、一只叫末底改①,是阿比西尼亚猫。”

①这两个都是希伯来《圣经》中的人物名。

“你为什么给它们取了希伯来名字?”

“要不然我该叫它们什么?海尔·塞拉西①吗?”

①海尔,塞拉西(Haile Selassie,1892—1975),埃塞俄比亚国王,一九七五年死于拘禁之中。前文提到的阿比西尼亚是埃塞俄比亚的旧名。

“说的也是。”

我跟着她走到门边。她一手握在门把上,转身亲了我一下。感觉真好。我真的希望她能留下。她的喉咙深处传来诱人的声音,身子靠了我一下。

我放开她。她打开门,说:“明天见,伯尼。”

说完她便走了。

第07章

我坐上地铁的时候,车厢里已经没什么人了。我在十四街坐上前往上城第八大道的地铁列车。除了我,车厢里只有一个地铁警察,屁股上挂了一把很大的左轮手枪。他不住地打量我,因为他也没别的人可以打量,但我知道他心里有些纳闷,不知道为什么我看起来那么面熟。只要他脑子里的那根弦绷起来了,他马上就会跳起来抓我。

幸好他没想到。列车到达时代广场的时候,上来了几个观光客——两个下了班的护士和一个糊里糊涂的醉汉,那个警察总算有别的目标可以观察了。他在第五十九街下了车,在下一站我也下了车。我拾级而上,在七十二街和中央公园西边的交会处深吸了一口清晨的空气,还是不明白自己到底在干什么。

前一天的傍晚,我坐在罗德尼的公寓里,眼睛看着电视,身边坐着鲁思,感觉真好。但是她一离开,我便觉得那地方一无是处。我坐不住,电视看不进去,不停地在屋里来回踱步,越来越烦躁。十二点刚过,我洗了个澡,想到要再穿穿过的衣服,心头就一阵发紧——你可以想象出那种感觉。我打开罗德尼的衣橱,看看里面还剩下什么。

找不到什么可穿的。不知道他是带了很多衣服上路,还是根本没有多少衣服。我找到了一件可以穿的衬衣——不过我其实不太想穿——一双浅蓝色的弹力袜,但已经完全没有弹性了。

然后,我找到了那顶假发。

假发是金黄色的,很长,但不是嬉皮士的风格。我戴上假发,对着镜子端详了好一会儿,对自己容貌上的变化很惊讶。唯一的麻烦是这顶假发颜色太亮了,会引来不少人的注意,幸好我在衣架上找到了一顶便帽,解决了这个问题。便帽缓和了金色假发的突兀,让我看起来没那么奇怪。

我觉得认识我的人还是会认出我,但不认识我的人只会见到一头金发和一顶便帽。

我对自己说,我一定疯了。我拿掉假发和便帽,坐在电视机前。几分钟后,电话响了起来。我仔细地数着,电话一连响了二十二声,然后不知道是打电话的人放弃了,还是电话公司终于做了该做的事情,它不响了。电话在白天经常响——有一次鲁思差点就接了起来——但从来没响过那么久。

我从地铁站走到我家所在的那幢建筑。我之所以坐地铁,没有坐出租车,是因为我不想跟人独处,也许我有点害怕坐上以前载过我的出租车。但我离公寓越近,就越觉得该做点别的事。这个区域人口稠密,附近的灯光很亮,我在这里又住了很多年,在这段短短的路上,我就碰到了好几个熟人。我不知道他们的名字,但不时地会在街上和他们擦身而过。所以,他们只要盯着我瞧上一会儿,就会认出我来,这个假设是很合理的。我尽可能做出和平时不同的姿势,用跟平时完全不一样的步伐节奏向前走。也许这有用吧,反正没人认出我来。

最后,我隐身在阴暗的角落,斜对角处的建筑就是我住的地方。我往上看,在第十六层向南的那一面找到了我家的窗户——我的公寓,我那窄窄的卑微的生活空间。

那里其实也没什么好的。两个小房间、一个厨房,在乏味的都市丛林中这套公寓的租金非常高,唯一吸引人的或许是它的景观。但它是我的家,见鬼,我在里面觉得很舒服。

但现在全没了。就算我能从眼前的麻烦中脱身——但我还不知道要怎样才能脱身——也不觉得我还能住在这里。因为大家都会知道那个整日笑脸迎人、住在16G的房客,究竟有着怎样的底细:他是个贼,天哪,罪犯。

我想到了每天在电梯里见面的那些人,在洗衣房里讲笑话的女人,还有门房、大厅的服务人员,以及他们的上司和杂役。海奇太太住在大厅的另一端,整天抽烟,我常常向她借洗衣粉。我其实和她也不算太熟,但她是我在大楼里真正认识、叫得出名字的人。我跟他们相处得很好,也很喜欢跟他们住在一起。

现在,我再也不能回到那里去了。伯纳德·罗登巴尔是小偷。我要被迫搬到别的地方去,用假名再租一套公寓。天哪,做一个职业罪犯已经够难的了,如果你还恶名在外,那就更难混了。

我应该冒险上楼吗?从午夜到早上八点这个时段,门房是年纪不小但体格壮硕的弗里茨。光靠我头上的假发和便帽,别想唬得住他。用一两张钞票或许能让他放弃好市民应尽的义务,不过也很难说。跟所得相比,这样的风险大得不成比例。侧面倒是有个边门,从那里走过几级楼梯可以通到地下室,地下室的门是锁着的,但从里面可以推开。经理有时会给送货的开门,不过你进不去。

你进不去。我进得去。

我从地下室可以乘电梯直接上到十六楼,不必经过大厅,然后再从相同的路线离开。我可以装上一皮箱衣服、五千多美元现金,以备不时之需。如果去自首,或是被他们抓到,我也能有钱请律师。而且我想把钱拿在手上,而不是藏在我根本没法进去的公寓里。

我摸了摸口袋里的钥匙和开锁工具,走出阴影,打算穿过七十一街。就在我刚到对街的时候,一辆车停在公寓门口的消防栓前。那是一辆新款房车,到处都看得到,但是开得这么大大咧咧,连消防栓旁都敢停,我想里面一定是警察。

有两个人走了出来。我不认识他们,那样子看来不像是警察。他们穿着西装,打着领带。大家都这么穿,他们也不一定就是便衣。

我留在西端大道上没动。他们显然给弗里茨看了什么东西,我退回路边,紧贴着褐色的砂石墙壁,不让人注意到我。如果有人看到我,一定以为我是想打劫,会刻意绕开我藏身的地方。

我在原地待了一分钟,然后突然想到该看看我的窗户,于是又退回到先前站过的角落,抬头找到了十六楼的G号房。灯是亮的。

我待了十五分钟,灯一直亮着。我挠了挠头皮。戴着宽宽松松的假发做这种事实在很蠢。我把假发和便帽扶好,琢磨着那两个浑蛋在我的房间里干什么,究竟要多久才会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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