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里的别的女孩从来不掺和这些男性化的运动,冯泽也从来不参加,他更喜欢打牌或在家呆着。 出于惯例和寂寞,我喜欢跟看电梯的女孩聊天。看电梯的人总是换,不是回老家了就是另谋高就,很少有人能一直看上半年。现在换了个农村老太太,说话大嗓门,爱憎分明,忘了我怎么招她了,反正她一见我坐电梯就皱眉头,有时候还故意愣着不动让我自己摁电纽。我俩针锋相对,特不对付。也忘了我们是怎么好的了,她一见我就眉开眼笑,不打不相识,越打越亲,她跟我是老乡,怪不得脾气都那么像。我们一老一少把电梯当成了私人空间的乐园,边磕瓜子边唠嗑。后来我搬家了路过大院门口,她大老远就喊我的名字:“明明!” 我仍然喜欢着江小湖。又和他分到了一个班,这不是缘份是什么?我更加相信他从前对我的毫不在意仅仅是将来我们热烈相爱的一种必不可少的过程和考验。 他对我不再像小学时爱搭不理了。初一流行打乒乓球,中午吃过饭后,我们常常到学校的乒乓球台一起打球。在打球的过程中,我也不敢跟他多说话,怕他烦。打了几天球,我发现我多了一个对手,她也经常跟江小湖在课间打球,每次还都聊得很开心,不像我目的不纯,没有把打球当作第一任务。这个女生叫李艳艳,从外校转来的,名字起得巨俗无比,脸长得很方,所幸眼睛挺好看,睫毛很长,毛茸茸的,像熊。 很快我就发现李艳艳和江小湖关系不俗,课间打乒乓球时他们经常一起打,特别融洽,这一切我都看在眼里,愁在心上。好不容易又和江小湖分在一班,怎么能让她这么快抢走呢? 我想找李艳艳谈一谈。应该给她约出来,对她说。 我应该告诉他我是多么喜欢江小湖,如果她没有我喜欢得这么强烈,就应该让给我。也许她只把江小湖当一个普通朋友,可他对我来说就是一切。而我连当他的普通朋友的资格都没有。或者,我应该给这次对话录音,省得她后悔。 那一段时间,我一直在想这件事。唯一让我感觉难办的是,买一个小的随身录音机太贵了,我没钱。就算是买了,也难免露馅。我甚至都能想到遇到她时我的局促。 李艳艳扎一个辫子,上面常常戴一朵大黄花或两只小樱桃。王姗姗和我曾经研究过她的发饰,最后得出结论是在附近的一个商场买的,挺贵。 王姗姗后来成为我初中前两年最好的朋友。后来发生的一些事情,让我们几乎形同陌路。 那时候我们就有了送礼的概念,班上的好朋友之间互相过生日都会送礼。基本上在二十元之内。维多利亚每次过生日我都会送她礼物,惟独那一次,我发现江小湖也在十月过生日,可我只够送一个人的礼物。在友情和爱情中,我做了生平第一次的重色轻友——我送了江小湖,而装作忘了维多利亚的。维多利亚并没有流露出丝毫不快,她也装作忘记了我没送她礼物这件事,尽管我清楚她并非毫不在意。我很内疚这样对待她,好几次去她家玩时我都想开口解释,每次又都欲言又止。 那时我每个月只有十块钱,有一次朋友在一起逛礼品店看到一只卖三块钱的粉红色的大肉虫子玩具很好玩,事后每个人都买了一只,我妈说太贵了,没给我钱。每次秋游春游我也基本上只有十块钱零花钱,维多利亚有一回说她爸爸小时候家里很富,他逛庙会时他妈就给他十块钱随便买东西。“那不是地主吗?!” 我给江小湖买了一本“生日密码书”当礼物,书上详细描写了他这一天生人的特点。在送给他之前,我已经仔仔细细地看了好几遍,几乎把每个字都背了下来。为了节省开支,我用了便宜的塑料包装纸,但是没送出手之前我自己就觉得太廉价,又扯下来想换成纸的包装。但我没有钱再去买贵一点的包装纸了,就把家里的旧书和旧报纸、旧的纸盒子什么的找出来,到楼下找了个收破烂的大爷卖了,用卖了的三块钱重新把书包装好。 那天他过生日时,我把这个礼物放在他的书桌里,特意叮嘱他回家再看。我偷偷地想他看到这本书时的心情,觉得既兴奋又害怕,还有点神秘兮兮。他坐在后排,除非转过头,否则别人看不到他,我坐在和他相邻的一排,只要稍微扭过头,便能注意到他。我一直注意着他那边的动静,希望他能遵守我们的约定。可是下课后,我还是发现他已经打开了包装纸,我精心选择的包装纸被他扯作一团,随便扔在乱七八糟的书桌里。 尽管早有心理准备,我还是感到一阵难以忍受的痛苦、沮丧和绝望。但这种感觉并不深,长时间以来,我已经习惯了那种被江小湖看不上眼的感觉了。他要是认真地收起来并且对我来点友好的回报我也许还不适应了呢。 从那以后,我便不再喜欢他了。我喜欢上另外一个人——雨的双胞胎哥哥风。也正是因为他我开始练习写小说。 他们身上带着海潮的气息。像阴天和哗啦啦的下雨天,像大雪落过白茫茫呼出的第一口空气。既缠绵悱恻又带有隐约的宿命论,即使当时我们都看不到那么远。是爽朗、细腻、神秘和感伤的完美结合。 班里还有一对双胞胎,一男一女,女孩稚气内向,男孩活泼爱动,老师总说他有多动症。他们跟风和雨两兄弟一点都不像。 雨和我一个班,我经常辅导他学习,也知道雨隐隐喜欢我。雨说他的眼睛有点近视但是没钱配眼镜,我便把我的送给了他。正巧,班里的马小婷说她在翠微路一个诊所治眼睛,我也跟着去,班里的男生贺征平时跟我关系不错,他经常陪我一起治疗。 那时风、雨两兄弟在学校都算是坏孩子吧,他们应该就是我最初的崇拜对象,我以后走得就是和他们一样的路。可惜当时我并没有领悟到这一点。 那是个夏天的傍晚,天还是很亮,我洗完澡,穿着白T恤和干净的宝蓝色仔裤下楼去散步,头发还没有全干,滴滴嗒嗒向下淌水。楼上的几个男孩正在左侧踢球,我眼睛一亮,那个不知名的高中生也在,就走过去冲他微微一笑,算是打过招呼。他刚开始好像有点惊讶似的,很快就也冲我笑了一下:“来了?踢吗?” 我连忙摇手,说我踢得不好,下次吧。过了一会儿他走过来,我上来搭话:你叫什么名字? “我崇拜八乔,你就叫我九乔吧。”他反应特快,我给逗笑了。 “那你真名叫什么?”我问他。 “下回咱们踢球时我再告诉你吧!”他笑嘻嘻地说,“我先教你几招。” 他教我踢足球,我们在一起时也总是谈论足球,从那天开始,我成了院里唯一跟男孩一起踢足球的女生。我们翻越了隔壁一家中学的围墙,冲到操场上,这可比局限在一个小院里踢爽多了。 “哎,你叫什么名字啊!”我挈而不舍地追问。 “这很重要吗?”他眼神游移着,反问道。 “当然,就算你不告诉我,我也可以问别的孩子,那时候你可保不了密了。” 陈宇磊穿着干净整洁的蓝校服,冲我回头一笑。他又高又瘦,戴一幅近视眼镜,经常戴顶红色的棒球帽。他比我大三岁,已经是高一的学生了。看到他就像看到我的将来,我是一点也不怀疑还将在玫瑰学校继续上高中,虽然大家都说玫瑰学校的初中比高中强,附近的玫瑰中学(听说原来是玫瑰学校的高中部,后来独立了)更强一点。当然大家都知道最强的是四中、八中,还有另外一些大学的附中,可能力有限,老师也从初一就教育大家最保险的就是直升玫瑰学校的高中部。老师还经常吓唬我们说谁谁谁中考没考好考到了xx中学,xxx 中学,全都是这片儿最差的学校,周边环境很乱,学生也不服管,我们要是上了这种学校就基本上考不上大学了。老师并不拿职高、技校举例--很显然,它们不够资格,这都是最差的学生上的学校,学校才不为这种学生操心,上了职高技校纯属丢人现眼。我想,等到我上高中时,陈宇磊都已经上大学了,他会考上哪个大学呢?这太远太飘渺了,让我有点莫名地伤感。 没送维多利亚生日礼物的事一直在梗我心里,像块铅块一样沉重。不知道维多利亚有没有怪我,我们也一直没提起这件事,直到过了几个月,我才终于鼓足勇气开口向她坦承我用那钱买了给江小湖的礼物。她没生我的气,只是笑着骂道:“你这个多情种子啊!” 第三章 初恋(1) 李艳艳在班上的势力渐渐大了起来。李老师很喜欢她,而我对她的一部分不信任完全来自直觉和她后来者的姿态。 她还和原来跟原来一直没什么人搭理的黄冬梅越走越近。之所以选择这样一个不入流的朋友,李艳艳也是迫于无奈,她刚来到这个班,必须要有一个朋友,只有最弱的人她才能最快将其打动。不知道为什么,我从小就同情那些不受欢迎或者有怪癖的人,黄冬梅喜欢在有限的范围内(例如写作业)耍小聪明,自从常老师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讽刺她拿胶条粘着评语冒充新日记后,她就变成了笑柄。她长得又瘦又矮,在雀斑还没有成为时尚潮流前,她就已经提前长满了一脸。她的父母也是比普通人还要普通的普通人,玫瑰学校里的学生虽然基本上也都是就近上学,但还有许多家长很有势力,不少都是军队或者周边单位的人。没人跟她玩,我就经常跟她说说话,我实在是见不着有人受冷落,即使这个人再委琐。 自从李艳艳和黄冬梅走在了一起,我也没有去抢夺她。我还有两个更好的朋友,阿杨和阿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