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一次就像病了一场,还无法逃避。 晚上他们睡在我爸的宿舍,我就睡在别的解放军叔叔的宿舍,这是属于我自己的时间,我经常先在台灯下翻阅一大摞叔叔平时看的报纸,里面充斥着各种耸人听闻的谋杀和那个年代的人所特有的追求生活的热情、迷惑。耗到半夜万籁俱静时我就趴在被窝里看《365夜》。厚厚的三大本,半年多就看完了。 看完就接着看别的书,反正书都是层出不穷的。从玫瑰学校的正门回家的路上有家新华书店,都是学习方面的书,教人怎么写作文之类,常有学生和家长光顾。有个书架里乱糟糟地塞满了新出版的小说和文集,我发现一本书的名字很有意思,叫《少年血》,书脊上还印着作者的照片,温文尔雅,附合我心目中的作家形象。隔天就管我妈要钱买下来了。 这本书真好啊,里面写了一条对我这个北方孩子来说相对陌生的“香椿街”,还有一些街头小混混的匪夷所思的混乱生活。哎呀,南方真乱,随便一个孩子就能闹出那么多事儿来。幸好我生活在首都,祖国的心脏尖儿上,还在具有革命传统的玫瑰学校上学,这真是我的福气。 看了这么多课外书的代价就是检查身体时查出我的视力轻度近度,我开始戴眼睛了。 十一那天凌晨,学校组织全校小学生凌晨三点到校,拉练到天安门看升旗。天还黑乎乎的,我们穿着整齐的少先队服,戴着红领巾,步伐一致地从万寿路一路走向长安街。队伍蜿蜒了一里多地,像一条长龙。我们边走边唱歌,从《让我们荡起双桨》唱到《接过雷锋的枪》,把音乐课上学会的歌唱了一遍又一遍。大队辅导员戴着红领巾在旁边给我们打气,走到军事博物馆时东方开始泛白,我们这些国家未来的主人们睥睨着在路边等公共汽车傻愣愣瞅着我们的市民,心里充满了不可一世的自豪感。 我是一个红孩子,内心渴望着激情的事业和理想。升旗典礼时唱队歌时我的声音最洪亮,队服最干净,表情最虔诚——我恨不得回到过去的红色岁月,当个送鸡毛信的小士兵。小学生应该看的50部“抗击帝国侵略”和“革命传统与社会主义教育”的影片我就看了35部。放假就减轻家长负担免费教楼道里的小孩儿学除了音乐(我唱歌跑调,每回音乐课都勉强及格)以外的各种文化知识,我以后想当老师。我们的大队辅导员是我的偶像。她很年轻,又漂亮,却不惜放下身段,喜欢和我们这些孩子在一起玩。 我热爱生活,热爱劳动,热情体育,热爱集体,心无旁骛,努力学习。课外书除了看《少年血》还看《少年赖宁》。从小学四年级我脖子上挂着钥匙搂着弟弟在各个公园留下的照片上能看出来我面色平静,眼神详和得像位四十岁的中年妇女。有时候心平如水和麻木不仁的外表表现居然惊人得一致。我平时在班上还经常调解各种纠纷,不偏不倚,算是班干部里的清廉派代表,深得差生的信赖。学习从来没让父母老师操过心,课下努力和群众打成一片,简直就算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年底班干部评比,全班五十三个学生,居然有四十八个都支持我接着当宣传委员。 到底有哪个愣头青不服我管,谁没投我的票,我心里自然有数。我是不是要找出来与之谈心?就像我爸给小战士做工作一样? 我估计王沛沛就没投我。他住在一座十八层的塔楼上,跟郭翠翠一个院。我觉得他算是男版郭翠翠。他妈很鼓励我们一起玩,我还在他家里吃过饭,对他妈妈做的蒸土豆记忆犹新。大块的土豆,洗干净剥掉皮,放到锅里蒸烂再蘸盐或料吃,我看得目瞪口呆,平时在家我妈从来没做类似的菜。他妈说吃饭时不要喝水,对消化不好。王沛沛想喝水了眼珠一骨碌,让我帮他拿,这样就能如愿以偿喝到水,他妈也不好意思说我。 从外表看,王沛沛小朋友遗传了他爸爸的浓眉大眼和他妈妈的细皮嫩肉,从生活小节上的机灵程度来看,王沛沛不亚于黄冬梅。可惜,他们并未看出彼此志同道和,反而总是互相排斥,王沛沛还老欺负她。我们已经初具性别意识,我在王沛沛家玩的时候楼下走过漂亮的小女孩他总叫我一起看。他暗恋的对象可能是维多利亚,我只算是王沛沛的一个玩伴,就是一起玩的伙伴。在他眼里,我甚至不是一个女生。而维多利亚,漂亮又优雅的维多利亚,经常穿连衣裙胸部早已发育的维多利亚,是那么清楚地彰显出一位小学女孩纯洁可爱的风貌。 谁不喜欢维多利亚呢?连我都那么喜欢她。 不过王沛沛喜欢她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我经常往郭翠翠家跑,我喜欢郭欣,郭翠翠家也少不了她。郭欣刚来北京的工作是看电梯,看王沛沛他们家那座楼的电梯。我经常到电梯里找她玩,虽然有条例规定,工作期间不许忙私人活计也不能看课外读物,她还是边开电梯边勾毛衣,小破桌上经常扔着几本翻得烂稀稀的杂志,《知音》、《女友》、《上海服饰》之类的。里面经常有些家庭暴力的可怕故事,我每看一次就受一次震撼,家庭生活多么恐怖啊!我以后可不敢结婚,男人都是一样的,没有一个好东西。我真不明白,他们为什么喜欢打老婆,太不讲理了!要是我,肯定找几个哥们儿给他废喽……我劝她还是看《读者》吧,那里面的文章多光明向上积极进取啊。 干了几个月后,她婶,也就是郭翠翠她妈给她找了个附近的食堂上班,一天三次轮班倒给老干部做饭。平时她家的饭都是她做的,做饭、洗衣、收拾屋子,和我们玩。我们很快就成了好朋友。她的变化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从原来刚到时候的带着土气的农村小妞变成了一位妩媚的大姑娘。说实话,至今为止我也不认为她足够漂亮。她脸上的皮肤很差,长了许多青春痘,性格也不够热情活泼,可是她皮肤白皙透明,五官比例很古典,正像中国古代的审美所说的“柳叶眉,杏核眼,樱桃小嘴一点点”,还有一头乌黑的长发,身材玲珑窈窕,小腰只有一尺八。我常常盯着她的胸看,她的腰恰好突显了她那对恰到好处的圆润的胸膛。她经常忙碌,纯洁得可爱。我们经常去她工作的地方找她玩,那是个很大的家属院,平时白天也很安静,几栋风格复古的居民楼,几条干净的水泥路,别的就都是绿色的草和树。食堂后面还有座假山。从老干部食堂有条路能通向另一个大院,听说那是给各省退休省长们住的。那个大院只有一栋高楼,此外就是大大的花园。这个大院的对面,就是几年后我们共同搬过去的另一个军队大院。那时候那里还是一片废墟,一下雨就淹没整条街,一切都待从长计议。 小学五年级我爱上攒糖纸,经常走着走着看到漂亮的糖纸就蹲下来捡,然后擦去泥,放进口袋。为这,维多利亚没少说我,她说这多脏啊,别捡了。可每次在地上看到漂亮的糖纸,我还是忍不住蹲下去捡起来。我攒了许多糖纸,把它们认真地洗干净整整齐齐再细心地放到一个大的相册里。每次写作文遇到《我最喜欢的……》或《我的爱好》等题目我都会写我的爱好是——攒糖纸。班主任屡屡夸我,我想我就是从那时候起开始喜欢写作文的。我们原来的绿楼的一个小孩家里经常有高级的糖,我就求她帮我把糖纸留起来。 看着她拿着一块包装精美的高级糖果站在我面前,我终于忍不住了,请求她让我尝尝,“求求你,”我臊眉耷眼地小声说,“我就舔一口。” 她紧紧攥着那块糖,越看越珍贵。我左求右求,她像是想通了,特痛快地说:“那我让你舔一口这个糖纸吧!” “啊?不行,你太小气了!”我气得脸通红,声儿也大了。 “嗯,那好吧,你就舔一小口吧。”她恋恋不舍看我把糖拿过去,怕我吃得太多。 我觉得她有时候很小气,但她比我小两岁,大部分时候我觉得她还是挺可爱的。 因为喜欢攒糖纸,我认识了一位奇怪的女生。那天我一个人走在回家路上,一直低着头寻觅地上有什么好看的糖纸,有个女生从后面叫住了我。 “你在找什么呢?”她主动上前问道。 我愣了一下,看她不像是逗我玩,便对她说我在找糖纸,我喜欢攒糖纸。她听了眼睛一亮,说:“我喜欢攒玻璃。” “啊?”我觉得她说得话很奇怪,怎么还有人攒玻璃? “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攒玻璃吗?它们有魔法,能让你看到想看到的东西。这种绿色的玻璃很好找,不太珍贵。”她说着,给我显示了她手里握着的一块亮晶晶的绿色玻璃片,我头一次发现玻璃是这么漂亮。 “我最想找到茶色的、红色的和白色的玻璃。最珍贵的玻璃的魔法最大。有一些甚至你找到以后才能知道它们的作用。如果你和我一起找,我也能帮你实现你的梦想。”我觉得她在说这些的时候有点像个小巫女。 从那天开始,我就一直留心帮她寻找玻璃片。先是发现地上的玻璃,然后小心地把它捡起来,拿回来,洗干净擦干。小小的玻璃片就能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啦。 “必须要洗得最干净,然后透过它看太阳。你就能看到魔力。” “这是我们的秘密,不要告诉别人,如果让第三个人知道了,魔法就失灵了。”这是那天我们认识后她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说完这句话,我们就在十字路口分别回家了。 我们经常能在同一条回家的路上遇到对方,然后聊起最近又收集了哪本玻璃。她对我说过,有一种颜色特异的玻璃最厉害,能带你回到过去或者任何你想去的地方,但我从来没有找到过那种玻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