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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娃娃

作者:春树 | 分类:奇幻 | 字数:6.9万字

第1章

书名:北京娃娃 作者:春树 字数:3.4千字 更新时间:12-13 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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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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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树《北京娃娃》前传:红孩子 作者:,从购买正版图书开始 红孩子 第一部分 序曲(1) 1 一点点地写,不怕写得慢,很多东西,的确是来自我一点一滴的回忆。可以说,我是一个随时活在过去的人,我的记忆力总是那么地好。虽然这些记忆并不影响到我现在的生活。甚至对于不了解我的人来说,他们甚至不觉得我有什么往事。是啊,我这个人有些神秘,神秘就神秘在我平时看来一点也不神秘,我常常是由一个大大咧咧的形象进入朋友的印象的。这印象由最初到后来一直保持着。 我是一个没有秘密的人,是的,我是一个没有秘密的人。我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如果有人来问我的隐私,我会很高兴地和他说,我会坦白得令人吃惊。当然,也会有一些问题令我十分不舒服。我甚至会恼怒,那大多数也是因为提问者的阴暗内心和不怀好意太过明显。通常,一个热情的人会赢得我很多好感,但前提是这个人不要是一个喜怒无常的人。我最讨厌别人在我面前大吼大叫,如果是这样,我肯定会晕了头,不知道会干出什么清醒时让我害怕的事。 后来当我“进入”了这个社会,我更体会出热情的重要,我爱热情这种品质。那是一种坦率的、洋溢着快活的和天生乐观的品质。 人有计划性很重要,可惜,这是我经历过很多次颓废才明白的。我太懒散,有时候一天只出一次门,还是去买报纸。虽然我是一个爱出门的人,可我总觉得太累。 我的一切在我看来都是矛盾的。我的体质很弱,源于我的胃不太好,我还常常晕车。这不太适合旅行,但我爱旅行。我可怜的胃,我也爱你。 现在还记得当年离开老家时,我的心理感受。那时我大概八、九岁。我坐在汽车上,汽车开起来,我从窗口看到黄灿灿的一处油菜花——那是村头菜地里的油菜花。我突然有些“离愁别绪”,我的泪在眼里打转,但又意识到这种情感的虚伪——我总是这样,在最动情入最快地脱离出去。仿佛变成别人在观察着自己。于是,我没有让眼泪流下来,我装作一副冷漠的样子。当时我可能就意识到冷漠很现代、很酷。但我心里还荡漾着愁情。 我的感受没有人会知道,除了我自己。那种最细微的、随时在变化的、最内在最真实的感受,最终还是我一个人明了。 这都是片断,有的时候,我的记忆就是由片断组成的。 有的时候,还能想起这样的片断。四月天,杨柳树,妹妹的脸,陌生的手,我活在臆想里。在我看来,一本书写得是什么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情绪和节奏,或者说,是气氛。我活着每天干什么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过程中的细节。对,我这样的人在意的就是感觉。 想从头来回忆,是因为现在不知道已经遗失在哪儿了。 那就让我来从头回忆吧,从头回忆。 人生就是一场大梦,感谢这个大梦给过我美好的童年。我现在之所以还活着,就是因为我有过美好的童年。 语言又是什么,语言就是废话。所有的作家都在重复各种各样的故事,写下各种各样的废话,重复也无所谓,只要这里面有着个人的感觉。 我的故事都是连贯的。 我在写东西的时候,习惯用钢笔,蓝黑墨水,这都是初中给我留下的习惯。因为这像是初中生的写作。我在很多一段时间里,小说都是写在400字的信纸或白纸上。那些信纸都是从邮局或小文具店里买来的,白纸是我爸单位发的。我有一篮子写在这些纸上的作品,从初中时,我就不停地写啊写。我最早的写作启蒙就是几本从学校门口买到的作文集。那时我爸给我订《少年文艺》和《儿童文学》,直到我初三功课紧了。我写的最多的时候就是我上初二、初三的时候。真正让我动了写作之心就是初一时我喜欢上了一个外班的同学。我在当时写的小说里给他起名叫“风”。他还有个同胞胎弟弟和我一个班,我叫他“雨”。我们上的学校叫玫瑰学校。玫瑰学校有小学部、初中部、高中部。我当时就想如果它还有大学部,那就太完美了。我爱这所学校,在我初三以前。我对这所学校的憎恨,并不是它的错。我遇到了我这辈子不该遇到的第一个人——我初三的班主任纪老师。这个纪老师我会花一些笔墨来描写她和我之间的恩怨,现在先不提她,一提到她我就没有好心情。 2 我有时候会写着后面忘了前面,前几天刘老师曾对我指出过这个问题。他说我老写着写着就把前面的人物给写丢了。在一个长篇里面写丢了人物的确有些不可原谅,有点太缺乏结构能力,令我汗颜的是这种事我经常干得出来。可如果在这里我还是写了后面忘前面,是因为我已经不在乎结构了,我想到哪儿就写到哪儿,这样也许会记起更多的细节。 那时我最好的朋友是维多利亚(她的名字里有一个字是“颖”,当时起这个名字的人不多,所以听起来很新颖。名字是什么并不重要,现在她的脸已经在我面前模糊,因此叫她什么都不重要,她就是那个人,她就是维多利亚或其它名字,她就是她),我的生命中总有许多女朋友和许多男性朋友,以及他们发生的各种各样的事儿。我是一个承载体,我的所观所想都在我的大脑中储存。 维多利亚和我共同喜欢过的一个男孩,他的名字很好听。小学同学的名字起得都那么绝妙、那么雅致,在小说里起的任何名字都没有他们原来的名字美。 维多利亚之所以叫维多利亚,而不是别的,是因为这个名字像她。她身上有一种“典雅”的感觉。有时候我觉得叫她“雅典娜”也挺形象的。她是天秤座,她就是爱与美的化身。我至今记得她在小学同学录上祝我“永远纯洁、永远可爱”。 我对维多利亚印象这么深刻、完美,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我崇拜她。我从小学三年级认识维多利亚后,就一直和她保持着友谊。一直到我后来上了职高,她和我另外几个好朋友考入玫瑰学校高中部,我们还会在过年时互寄贺卡。直到更后来,也就是离“现在”更接近,维多利亚考上了大学后,我们便失去了联系。 有一段时间,我连接三个晚上梦到了她。我让这几个梦搞得精神衰弱,在最后一个梦里,我对她说:你知道吗?我梦到你了,我特别想你!幸好今天不是做梦,要不然我这些话怎么跟你说,我们都已经失去联系了!我想你……醒来后,我知道又是在做梦。我的泪刷地就流了下来。维多利亚,我想你! 真的,和维多利亚失去联系就像我丧失掉了和她一起经历的一大段岁月。我总是在午夜梦回时想起那些曾和我有过长时间或短暂交往的朋友,有的人名字我都忘了。他们都是过客,是我不同阶段的见证,而和维多利亚的分离使我想到我生命中的一个点断开了,那个点消失了,在我找到它之前,它会一直孤立在那里。 3 初中时,我喜欢上了文学。曾在阳台上朗读《长恨歌》,还用钢笔一字一顿地抄下苏曼殊的《本事诗十首》。 无量春愁无量恨,一时都向指间鸣。 我亦艰难多病日,哪堪更听八云筝! 丈室番茶手自煎,语深香冷涕淋然。 生身阿母无情甚,为向摩耶问夙缘。 丹顿斐伦是我师,才如江海命如丝, 朱弦休为佳人绝,孤愤酸情欲语谁? 慵妆高阁鸣筝坐,羞为他人工笑颦。 镇日欢场忙不了,万家歌舞一闲身。 桃腮檀口坐吹笙,亲持红叶索题师。 还卿一钵无情泪,恨不相逢未剃时。 相怜病骨轻于蝶,梦入罗浮万里云。 赠尔多情多一卷,他年重拾石榴裙。 碧玉莫愁身世贱,同乡仙子独销魂。 袈裟点点凝樱瓣,半是胭脂半是泪。 春雨楼头尺八箫,何时归看浙江潮? 芒鞋破钵无人识,踏过樱花第几桥?? 九年面壁成空相,持锡归来悔晤卿。 我本负人今已矣,任他人作乐中筝。 4 昨天晚上我没有梦见维多利亚,梦到了另一个人,谢思霓。所有曾出现在我小说里的人物,他们的名字都是固定的。这样他们和他们自己之间就会有联系。当你某一天看到我的一篇小说,认识了他们中的某一个人,然后你可能记住了,也可能你忘了,接着去做你的事。而后来的某一天,你又看到了这个名字,你也许就会想起你曾经认识他的名字。这个人在小说中是和你认识的。 昨天晚上我就梦到了她。我们还在一个学校,是同学。我在梦里追问她一个问题。 我们以后还能像好朋友一样吗?在我们毕业以后。我们都知道,我们的兴趣和爱好不一样,我们的性格也不一样。但如果毕业以后我们就不再来往,这是让人多么伤心的一件事。 我忘了她怎么回答的。 醒来很久以后我才反应过来:我已经很久没有做关于学校的梦了。 这是一个好迹象。 有一段时间我被这种梦折磨得死去活来,这种总是梦见学校的梦永远都在提醒着我的过去,它让我焦灼。我永远都在梦见考试,永远都有梦见留级或是被开除。稍微好一点就是心想能不能坚持着上下来然后考大学? 这样我的生活就被分成两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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