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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柜里的贼

作者:劳伦斯·布洛克 | 分类:奇幻 | 字数:6.6万字

第15章

书名:衣柜里的贼 作者:劳伦斯·布洛克 字数:3.3千字 更新时间:12-13 21:16

这样我至少觉得自己能帮上忙。”

“你窝藏逃犯,”我说,“你可做了这件事。”

“你真觉得你是逃犯?你在你们公寓大厅认出一个警察,那可并不表示他是在等你。他有可能在查其他哪个房客。”

“比如说海奇太太。也许他是去逮她的,因为她在电梯里抽烟。”

“可是伯尼,他根本就不是我们之前看到过的警察啊。怎么会换成他去找你呢?如果是原先那两个,我还可以理解——呃,我忘了他们叫什么名字。”

“托德拉斯和奈斯旺德。托德拉斯是满脸阴笑的大块花岗岩,奈斯旺德是滑稽的黄鼠狼。”

“呃,如果等你的是他们,那你的担心还有些道理。如果不是,你就别——外面是谁啊?”

门铃又响起来了——真巧。

我说:“昨晚我大约一点到的,差不多一个小时前离开了。我是小偷的事你完全不知道。我从没真正谈过我的职业,而且我们在一起也没多久。除了我,你还跟别人约会,只是你都瞒着我。”

“伯尼,我——”

“注意听。等一下你就可以应门了。他们在楼下,不会立刻破门而入。你是克雷格的女朋友——这点你或许应该主动说出来——可你想多玩玩、多看看,但克雷格和我都不知道你跟我们俩同时约会。现在去拿对讲机。纽约警察拖着他们的屁股爬过三段楼梯上来以前,我会有时间脱逃。”

她走向墙壁,按铃启动对讲机。“喂?”她说,“哪位?”

“警察。”

她看着我。我点点头,她便按下按钮让他们进来。我走到门口开门,一步跨到走廊里。“就事论事,”我说,“你窝藏了逃犯,但你不知情,所以错不在你。而且也没人告诉过我,我已经是个逃犯。在职业的问题上,我没跟警察说实话,但那又有何不可?——毕竟我不希望你知道。我想我们俩都不会有事。我会再跟你联络,不是这儿就是诊所。别忘了查档案。”

“伯尼——”

“没时间了。”我说完向她传了个飞吻,便一溜烟跑了。

在托德拉斯和奈斯旺德爬那三段楼梯时,我有充分的时间往上爬一段。我在最上面那级台阶上游荡,听着他们的脚步声走向吉莉安的门口。他们敲了门。门打开,他们走进去,然后门又关上了。我给他们一分钟安顿下来,然后便下了一段楼梯,站在门边竖着耳朵听。我听到人声,可是分辨不出内容。不过我听得出有两个人,而且刚才在楼梯上也听到两对脚步声,这会儿我可不希望他们当中的一个忽然发神经把门拉开。我又走下三段楼梯,从口袋里掏出领带,发现它已经皱成一团,便又塞回原处。

太阳好像用不着那么亮。我朝它眨眨眼,一时拿不定主意,然后有个声音说道:“这不是我的老朋友伯尼吗?”

雷·基希曼——用金钱买得到的最好的警察——宽厚的背部靠着一辆蓝白相间的警察巡逻车的挡泥板站在那里,宽大的脸上挂着懒洋洋的笑容,那是让人难以忍受的自满的微笑。

我说:“哦,天哪,是雷啊。好久不见。”

“可不是嘛,几百年吧?”他拉开副驾驶那边的门,朝座位点点头。“上车吧,”他说,“这么美丽的早晨咱们可得兜兜风。这种日子不应该待在室内——譬如牢房里。上车吧,伯尼。”

我上了车。

第10章

纽约的每个街区,在沿着人行道的地方都有几个消火栓。安装的目的是方便警察,让他们不必绕着街区苦苦寻找停车位。雷从其中一个消火栓旁把车开出来,说我刚才错过了他的两个朋友。“两个穿便衣的家伙,”他说,“至于我嘛,制服穿得还挺高兴的。这两位——你们肯定只是错过了一点点。说不定他们乘电梯上去的时候,你正走楼梯下来。”

“这儿没有电梯。”

“是吗?那你没碰到他们可真是不走运,伯尼。不过我想你昨天应该见过他们。这会儿他们没碰上你,待会儿下来又会发现我也开溜了。倒不是说我不见了他们会有多难过。他们是自己来的,开着他们自己蓝白色的车,我只是尾随其后,而且知道他们想要我滚蛋。随便找个警察,帮他套上西装,嘿,他就神气活现起来了,懂我的意思吗?忽然他就觉得自己是人类的一员,而不是一般的警察了。来根烟吗,伯尼?”

“我几年前戒了。”

“这是好事啊。有个性。如果我有毅力也会戒的。说什么你姑姑在布朗克斯教书,这又是什么瞎话?”

“呃,你也知道?”

“对啊。我是知道。”

“我想给那女孩一个好印象。我最近才认识她,其中有个警察大概知道我的名字,我可不希望她发现我有前科。”

“前科。”

“对。”

“可那些都过去了嘛——既然说是前科。现在你是堂堂正正的好公民啦。”

“对。”

“嗯哼。”他猛吸一口烟。我放下我这边的窗户,让烟散出去,请进纽约的空气——要是这当中真有什么交换的话,也不会是什么好东西。他说:“你怎么跟这个叫谢尔德里克的家伙扯上关系的?”

“他是我的牙医。”

“我有个牙医,说是一年要去他那里两次——这对我来说也够多了。我不会在他的诊所里晃荡,也不会打护士的主意。”

“护理师。”

“都一样。你喜欢拳击吗,伯尼?”

“一有时间我就会去麦迪逊花园看比赛。”

“咱们这儿以前还真是拳击比赛之城。记得那时候圣尼克竞技场每星期三都有表演吗?另外皇后区的太阳花园也有固定的比赛。以前你都上那儿看?”

“我想我是去过两三次。好几年前了,不是吗?”

“哦,好几个好几年啦。”他说,“我喜欢你的方法,居然拿出票根给托德拉斯和奈斯旺德看。天哪,恰好就在身上,我真是太喜欢了。”

“我穿着同一件外套,没换。”

“我知道。如果我想制造不在场证明,就会把票根放在另一件外套里。我会把他们带回公寓,在衣柜里找上半天才拿出票根。这样效果更好,没那么明显,你知道吗?”

“呃,我没有制造不在场证明,雷。我只是刚好去看了那晚的拳击比赛。”

“嗯哼。不过如果你只是在回家的路上恰好捡了一张丢掉的票根,呃,那就很有意思了,对吧?那就表示你想在一般民众知道有件需要有不在场证明的案子发生以前,就制造不在场证明。这可能也表示谢尔德里克太太活生生给人做掉一事你都知道,而你知道这事时,也觉得真他妈的有趣,对吧?”

“不错,”我说,“唯一比没有不在场证明更糟糕的事就是偏偏有证明。”

“我知道,这事还真够倒霉的。在警察局里待上几年就容易变得疑神疑鬼。什么事都不能只看表面。瞧瞧,你也不过就是有一张拳击比赛的票根,可我就觉得是天大的事儿一样,硬要往你身上贴个标签说你有罪。”

“我还以为已经定案了呢。我还以为你们认定了是她丈夫干的。”

“嗯,命案吗?对啊,看来他们好像就打算那么办。男人杀掉前妻,把他自用的手术刀留在她的胸口,简直像签名一样,对吧?换了我办这案子,说不定会觉得这也未免太顺当了,而那票根在你的口袋里也太巧了一些。可这不是我的案子,何况穿蓝色制服的警察对凶杀案这么高深的东西又懂得什么呢?这种事的精妙之处,你得穿上三件套的西装才能弄清楚,所以我就明哲保身,选择不闻不问,让他们穿西装打领带的先生们去办吧。我只管自己的事,伯尼。”

“那么冒昧问一下,你的事究竟又是什么呢,雷?”

“这个问题问得好。”前方绿灯亮了,他打了个右转弯,肥胖的手轻轻扶着方向盘。“跟你说啊,”他说,“在警察局待了这么多年,身上仍然穿着制服,这可不是没有原因的。我想原因就是我这人从不拐弯抹角。那么明显的事偏偏是我第一个注意到。我知道票根恰好在某人的口袋里,首先就想到这是伪造的不在场证明。然后我再看看当事人,这家伙一辈子都在摸人家屋里的东西,我就想到发生过窃案。咱们这儿有个小偷,费了点力给自己找了个不在场证明,结果第二天早上我们就在那个刚杀了他前妻的牙医的诊所里看到这个小偷,而第三天早上,小偷又蹑手蹑脚地溜出牙医护士的卧室。这样一来,我可不知道拐弯抹角的便衣警察会怎么想,不过咱们这儿的雷,可是能直接把握住案情。”

我们的前面,一辆UPS快递公司的卡车堵住车流,周围的一些司机开始按喇叭发泄不满。不过雷可不急着赶路。

我说:“我不太明白你的意思。”

“哦,妈的,伯尼。现在我们在这儿,只有我和你,以及外面的车辆,所以咱们就打开天窗说亮话吧。照我看来,你是想好了谢尔德里克那女人家里容易下手。也许你是在钻牙的时候,竖起耳朵听到了什么,或者是从跟你谈恋爱的护士那里探听到了什么消息,不管是哪种方式,反正你决定上格拉姆西公园撬几道锁,看看能得到什么。说来谢尔德里克上门找她的时候,你也许进去过已经出来了,可那样的话,你又怎么知道你需要不在场证明?这不对。你就听听我对这事怎么想的。你到了那里打开门,发现她的心脏已经停止跳动。你花了点时间在口袋里塞满珠宝,然后赶紧溜走,而在回家的路上你在麦迪逊花园歇了脚,顺便从地上捡来一张票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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