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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柜里的贼

作者:劳伦斯·布洛克 | 分类:奇幻 | 字数:6.6万字

第14章

书名:衣柜里的贼 作者:劳伦斯·布洛克 字数:3.2千字 更新时间:12-13 21:16

“冰块——”

“损坏了我的肠胃。而且还会使血管收缩,包括动脉和静脉。薄荷酒会让你得糖尿病,但我没碰那东西。”我解下领带,卷起来放进口袋,又脱下外套,瞄准一张椅子扔过去。“我不知道橄揽油会怎么样,”我说,“但我觉得那办法效果不太好。”

“你在干什么?”

“我在脱衣服。”我说,“我看起来像在干什么?我査到很多克里斯特尔的事,只希望明天早上起来时我还能记得一些。这会儿我当然什么都想不起来。”

“你在脱裤子。”

“没错。哦,天哪,我最好先把鞋子脱掉。平常我都不会弄错顺序的,可我今晚脑子混乱。葡萄酒是葡萄酿的,会让血液中毒。白兰地蒸馏过,所以没有杂质。”

“伯尼,你的鞋子——”

“我知道,”我说,“我家公寓楼的大厅里有个警察,我的鞋上有更糟糕的东西。这些我全都知道。”

“伯尼——”

我上了床。只有一个枕头。我拿过来把头放在上面,拉起床罩蒙住脑袋,然后闭上眼睛把世界关在外面。

第09章

经过六七个小时的睡眠,又加上四颗阿斯匹林和三杯咖啡,迷雾开始飘走。我抬眼看向吉莉安,她坐在一张躺椅上,膝上放着一只咖啡杯,努力保持着平衡。“抱歉。”我说,这已经不是头一回了。”

“算了,伯尼。”

“半夜三更闯到你家。脱掉衣服跳上你的床。什么事这么好笑?”

“你把这说得像是强奸。你只是喝了太多的酒,再说你也需要找个地方休息。”

“我可以上旅馆,如果我的脑袋还能想到那里的话。”

“要找到愿意租个房间给你的旅馆可能不太容易。”

我垂下眼皮。“我看起来一定糟糕透了。”

“哦,的确不是你的最佳状态。对了,我清理了你的鞋子。”

“天哪,又多了一件要向你道歉的事。怎么有人会想到在城里养狗?”

“免得小偷溜进他们的公寓。”

“真是他妈的好理由。”我又喝了些咖啡,拍拍前胸口袋想找香烟。几年前我戒烟了,但偶尔还是想找一包。积习难改。“对了,你——呃,你昨晚在哪儿睡的?”

“椅子上。”

“真是抱歉。”

“伯尼,行了。”她微微一笑。对一个整晚睡在躺椅上的人来说,她可真算是精神抖擞。这时她套了一条牛仔裤,上身穿着粉蓝色毛衣,看上去很是美妙。我还穿着昨晚那套衣服,不过没戴领带,也没穿外套。她说:“你说了你查到克里斯特尔的一些事情。昨天晚上。”

“哦。对。”

“可你当时好像不记得内容。”

“哦?”

“嗯。也许你是太累了,无法思考。你现在想起来了吗?”

我花了几分钟。我得先往后靠着坐好,闭上眼睛找找我的记忆,最终印象还是回来了。“三个男人。”我说,“大部分的信来源于一个叫弗兰奇的女人,显然她跟克里斯特尔是喝酒的好搭档。我遇到弗兰奇时她已经醉了,夜色越来越深,可她也没因此醒过来,不过我想她知道自己在讲什么。

“她说,克里斯特尔不过就是喜欢享乐。她对人生要求不高,不过就是几杯黄汤几场欢笑,还有从古至今颠倒众生的真爱。”

“外加价值一百万美元的珠宝。”

“弗兰奇没提起珠宝。也许克里斯特尔在各家酒吧游走的时候不戴首饰。总之,我得到的印象是,克里斯特尔没有勾搭生人的习惯。她上酒吧主要是喝酒聊天。偶尔她会喝个半醉,晚上带个新认识的朋友回家,但她的原则是交往对象不超过三个男人。”

“其中一个杀了她?”

我耸耸肩。“这个假设挺合理。总之,她的生命里有三个男人。”我拿起当天的《每日新闻》,用手指点了点我们刚才读的报道。法医说的话我原本就知道。“她被杀当晚有人和她亲热过。如果不是凶手,便另有其人。而那时还不算太晚,她应该还没烂醉,拖个陌生人回家。”

“难说,伯尼。照克雷格的说法,她人尽可夫,这位弗兰奇看来不是太清楚。”

“呃,克雷格有偏见。因为他得付赡养费。”

“也是。你知道那三个男人是谁吗?”

我点点头。“麻烦就在这里。我盘问弗兰奇有点棘手,因为不能让她看出我对这事有兴趣,否则她会追问原因。后来夜色越来越深,我也醉了,没有好好扮演完检察官的角色。再说我也不能确定弗兰奇对克里斯特尔的男朋友到底知道多少。我估计有两个已婚。”

“现在谁不是呢?”

“真的?我还以为人人都离婚呢。不过克里斯特尔的三个男朋友中有两个已婚。”包括,我在她的衣柜里奄奄一息时和她滚在一起的那个,那人还得赶回家见不知道叫什么名字的女人。“他们其中一个是律师。弗兰奇提到他时,叫他法律猎犬还是史努比。我想他的名字也许叫约翰尼。”

“也许?”

“嗯哼。弗兰奇有两次提到他时都模仿爱德·麦克马洪说‘现在——是约翰尼上场!’①所以我想他叫这个名字。”

①麦克马洪是美国主持人约翰尼·卡尔森的老牌节目《今夜秀》里的喜剧搭档,通常节目一开始都是由麦克马洪大声说出这句台词,引出卡尔森上场。

“名叫约翰尼的已婚律师。”

“没错。”

“这下范围小多了。”

“可不是嘛。第二个已婚男朋友容易查一些。这人是个画家,叫格拉堡。”

“这是他的姓?”

“可能吧。我想应该有个名字搭配。除非他太有艺术气质,标新立异地省略了名字。弗兰奇讲到格拉堡时挺模糊的。”

“在我听来,她好像讲什么都挺模糊的。”

“呃,没错。我估计她从来没见过格拉堡。至少我的印象如此。法律猎犬她倒是经常看到,因为克里斯特尔习惯和他一起在酒吧喝酒。弗兰奇好像觉得他挺逗的,不过我不知道她是笑他,还是和他一起笑。可我有个感觉,她知道的关于格拉堡的事都是从克里斯特尔那里听来的,而这加起来恐怕也没多少。”

“第三个男人呢?”

“这也容易。也许是因为他未婚,至少我觉得他没有结婚,他没什么要隐藏的。总之弗兰奇认识他。他名叫秃比,在蜘蛛酒吧当酒保。我昨晚也去过那里。”

“那你碰到他了?”

“没有。我们上那儿找他,可是他和劳埃德换了班。”

“劳埃德是谁?”

“昨晚在蜘蛛酒吧当酒保的家伙。我跟你说,他调酒还真有一套。秃比姓什么我不知道,不过真要说起来,弗兰奇和其他人姓什么我也不知道。我昨晚碰到的那些人没一个有姓氏的。但我想要找秃比应该不难——只要他没辞职。”

“奇怪,他昨晚怎么没上班?”

“这倒问住我了。我看当酒保的大概一天到晚都习惯跟别人换班。也许有个什么电视节目秃比不想错过,也许他连夜把蜘蛛酒吧T恤制服上克里斯特尔的血洗掉了。开玩笑,因为那上面根本没有血。”

“你怎么知道,伯尼?”

聪明。“她被刺中的是心脏,”我说,“不会流太多的血。”

“哦。”

“总之我们现在只有这些信息,”我把谈话内容转回正题,“法律猎犬,艺术家格拉堡,还有酒保秃比。我想我们目前得专心对付这三个人。”

“怎么对付?”

“呃,我们可以查他们的身份。就从这里开始。”

“然后呢?”

然后我就会知道珠宝在谁手上,但这话不能告诉吉莉安。关于我那个装满被窃两回的宝物的超级亮皮公事箱,她什么都不知道,而克里斯特尔送死时B.G.罗登巴尔就在现场,她也不知道。

“然后,”我说,“我们就会知道他们之中是否有人有理由杀死克里斯特尔,谁跟克雷格有关系,毕竟凶手应该不是因为附近的五金行标枪卖完了,就碰巧拿了把牙科手术刀去行凶。要是最终发现格拉堡有副克雷格帮他装上的牙套,或者——天哪,今天我真够笨的。你看到的是我的最糟状态,吉莉安。昨晚喝醉了,今天早上还很难受。但我发誓我真的还有脑子,虽然不大,多年来却也发挥过不小的作用。”

“你在说什么啊?”

“你的档案。呃,事实上是克雷格的档案。秃比、格拉堡和法律猎犬。克雷格对看过的病人全都留有记录,对吧?格拉堡要是找他看过病,那就容易了——除非弗兰奇弄错了他的姓氏。秃比嘛,我们得先查出他的本名,不然会难办些。但要查应该不难,然后你就可以看看他和克雷格有没有关系。至于律师约翰尼,呃,倒是个问题。我看你们的病人恐怕不会按职业分类吧?”

她摇摇头。“表格上有公司地址栏,但自由职业者通常不会写明从事哪种行业。好,我知道该怎么办了。”

“怎么办?”

“我可以査阅档案,把所有看起来不像律师的约翰尼抽出来,再将剩下的跟电话簿律师栏里的一一比对。当然不是所有律师的电话都会登记。我看大部分都没有。你说这样查到底值不值得?”

“听起来像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而且工作量挺大。”

“我知道。”

“但总是有人会在大海里打捞,而且还真能捞出针来。要是你愿意花这时间——”

“反正我也没有别的事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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