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设置
书架
听书
欢迎使用听书服务

发声

  1. 小美
  2. 小宇
  3. 逍遥
  4. 软萌
  5. 小娇
  6. 米朵
  7. 博文
  8. 小童
  9. 小萌
  10. 小贤
  11. 小鹿
  12. 灵儿
  13. 小乔
  14. 小雯
  15. 米朵
  16. 姗姗
  17. 小贝
  18. 清风
  19. 小新
  20. 小彦
  21. 星河
  22. 小清
  23. 南方

语速

  1. 适中
  2. 超快

音量

  1. 适中
播放
评论
扫描下载”飞鸟阅读”客户端
扫码手机阅读

四合院:融合万物,秦淮如乐疯了!

作者:遇事不决问春风 | 分类:游戏 | 字数:3.3万字

第2章

书名:四合院:融合万物,秦淮如乐疯了! 作者:遇事不决问春风 字数:3.4千字 更新时间:12-13 21:00

我开了锁走进去,当然这回是睁着眼做的。在把身后的门关上以前,我先把公寓巡视了一番。以前有那么一次,就因为我懒,结果后来才发现那公寓里有具尸体,那情形可真让我窘得无地自容。经验确实是好老师,因为我们真的会记住它的教训。

没有死人,而且除了我以外也没有活人。我退回去把两道锁都锁上,砰的一声把公事箱丢在维多利亚时期的玫瑰木鸳鸯椅上,两手滑进绷得紧紧的纯橡胶手套,然后开始行动。

我玩的这游戏名叫寻宝。“我可真想亲眼看着你把那地方剥得只剩光秃秃的四面墙。”克雷格这么说过,而我现在就要全力以赴完成他的心愿。看来这里不只有四面墙——我走进客厅、设备齐全的饭厅、一间大卧室、一间装潢成兼做电视房的小卧室,外加一间厨房。厨房里有一面假砖墙和一面真砖墙,以及众多挂在铁钩上的铜制深锅和浅锅。厨房是我的最爱。卧室很庸俗,偏偏又装饰成一副洁白无瑕的样子。小卧室到处是棱角,刻板乏味,客厅则是个大杂烩,展示了几世纪以来各种品位糟糕的样本。我就从厨房开始,在冰箱门的奶油隔板上找到了六百美元。

说起找东西,翻冰箱应该错不了。会把钱放在厨房的人可真多得吓人,而且其中很多都是把钱塞进冰箱。冷钱,我想着。不过我捞到六百靠的可不是平均数游戏。我有内线消息。

“那女人的钱都放在冰箱里,”克雷格告诉过我,“通常总有几百放在奶油隔板上。面包①和奶油放在一起。”

①“面包”的英文是bread,这个词也有“金钱”的意思。

“聪明。”

“可不是吗,她以前总把大麻藏在茶罐里。要是她住在有草坪的房子里,八成会把钱和大麻种子放在一块儿。”

我没检查茶罐,所以不知道里面是什么茶。我把现金放进皮夹,回到客厅试试书桌。右边最上层抽屉里也有钱,最多两百,都是五美元、十美元和二十美元面额的。没什么好兴奋的,不过我还是兴奋起来了,因为只要把自己放进别人的住处,我就会浑身发痒,而且一旦沾到别人的财产并据为己有,这种兴奋劲就会冒出来。我知道这样非常不道德,有时也会心生悔意,不过这无法解决。我名叫伯尼·罗登巴尔,我是小偷,我爱偷东西——爱就是爱。

钱进了我的口袋就变成我的,于是我便开始摸那张小桌子的其他抽屉,连着几个都没藏着什么好货色。然后我打开另外一个,里面赫然放着三个想必装有上等手表的匣子。第一个是空的。第二、第三个不是。其中一块是欧米茄表,另一块是百达翡丽表,都精美至极。我盖上匣子,把手表送进它们的归宿地——我的公事箱。

手表是上等货色,除此之外在客厅里再也找不到别的了,不过这已经比我预期的多了。因为客厅和厨房一样只是热身的地方。克里斯特尔·谢尔德里克独居——虽然她经常留宿访客——又拥有大量高价珠宝,而女人总爱把珠宝放在卧室里。我敢说她们这样做是因为穿衣服的时候戴起来方便,不过我觉得真正的原因是她们在黄金钻石中间睡得更香甜,更有安全感。

“以前我都快被逼疯了,”克雷格说,“有时她东西不收好,全放在外面。要不就是把手镯、项链随手丢进床头柜的顶层抽屉。她的床头柜在床的左边,不过现在既然都归她所有,你就两个都瞧瞧吧。”——说的也是——“我以前总是求她把那些东西放进保险箱。她嫌麻烦,就是不听我的话。”

“希望她最近还没开始听。”

“克里斯特尔不会。她谁的话也不听。”

我把公事箱拎进卧室,大致瞧了瞧:耳环、戒指、手镯、项链、胸针、坠子、手表、时尚珠宝、古董珠宝。不差的货色、挺好的货色都有,还有几样以我颇专业的眼光看来还真是好极了。牙医除了收支票之外,还会收到一定数额的现金,而且这种事虽然好像难以置信,不过那些现金确实有一部分是会瞒过国税局,有些则悄悄被转换成珠宝,而珠宝又有可能同样悄悄地被转换回现金。换回来的钱会比之前砸出去的少,原因是虽然同样身为顾客,收赃货的比起牙医可要谨慎多了。不过数额加起来还是挺惹眼——如果你考虑到那是无本生意,起初不过就是一堆烂牙和根管治疗罢了。

我找得非常仔细,不想错失任何东西。克里斯特尔·谢尔德里克表面上是把公寓整理得很干净,不过她抽屉的内部都难以见人,里面有些小饰品和珠子被迫与皱成一团的裤袜以及半满的化妆品瓶子做伴。所以我就好整以睱地慢慢来,我的手指越轻巧,公事箱也跟着越沉重。时间还很充裕。她七点一刻离开,恐怕半夜都回不来——假如她要在天亮前回家的话。照克雷格所说,她的标准行为模式是先在附近几家小酒吧喝上一两杯,再顺便找个地方吃饭,接下来几小时便奉献在认真饮酒外加更认真地勾搭男人上。当然有某些夜晚她会订好计划:晚餐、约人看戏什么的,不过从她刚才出门的打扮来看,今天应该是要随性娱乐一晚。

这就表示她会带个陌生人回家,或者到陌生人家去。不管怎样,她重返家门时我应该早已离开。要是他们决定上男方家,珠宝可能在她发现失踪以前就已经被销了赃。要是她把男人带回家,他们又烂醉到没注意丢了东西,然后他又在她醒前先走,她说不定会把这笔账算在他头上。无论如何我都不会惹祸上身,而且就算我给了克雷格他的那份,还是会剩下好几千可以让我轻轻松松花上八九个月。当然公事箱里是什么还很难说,而且要把珠宝变成现金还有很多事要做,不过罗登巴尔先生的儿子伯尼前途光明可是毫无疑问的。

我记得脑子里闪过那个念头。之后不久克里斯特尔·谢尔德里克把我关进卧室衣橱时,记得这点还真是个颇大的安慰呢。

第02章

问题的起因,当然,就是帕金森定律中的一条:人,不管是官员还是小偷,手头的工作总会慢慢做,拖到限期才完工。我知道克里斯特尔·谢尔德里克待在外面的时间会很长,于是便打算花几个小时来搜刮她的财物。我一向知道小偷应该遵守流传已久的花花公子哲学——也就是进去、出来——可是从容运用手头时间也并不是没有道理。要是你匆忙行事,便有可能错失财物,说不定还会把犯罪证据留在现场。再说翻找他人物品还真是刺激十足,能够借此假装——这也可以说是病态——进入那个人的生活。其中的刺激是小偷生涯吸引我的原因之一。这点我承认,但就是改不了。

于是我逗留下去。如果真的有心,我可以在二十分钟内效率奇高地翻遍谢尔德里克的住处。不过我是在慢慢利用这宝贵的时间。

我七点五十七分打开谢尔德里克的第二道锁——悄悄推开门时我恰好注意了一下时间。九点十四分我合上公事箱,扣上弹簧搭钩。我拎起箱子,感觉到重量的增加,心里颇为欣慰。我是以克拉而非盎司计算重量的。

然后我又放下箱子,再度凝神细看这块领地,但根本不知道自己在找什么。比我年轻的人或许会说我是在感应磁场。我可能会对自己这样说,不过不会很大声。这么说吧,我待在了我不应该待的地方,而且又没人知道,我想延缓由此产生的那种甜丝丝的感觉。连克雷格都不知道我在这里。我告诉他我要过一两天才会过来,不过今晚是如此怡人,又是如此适合闯入民宅——

我在卧室里欣赏着一张淡彩人像画,上面那位年轻女子梳着高雅的发髻,穿着高雅的长裙,脖子上那块翡翠看来比我从克里斯特尔·谢尔德里克那里偷到的所有东西都要高级。画像看起来是十九世纪初的作品,那女人似乎是法国人,不过她有可能只是练就了让自己看起来有法国气质的本事。她的表情中有什么东西颇为引人注目。我想那是因为她多次遭受磨难——主要是男人造成的——随时会感到失望却只能认命,不过心中还是愤愤难平。此时我刚刚失去旧爱,又还没找到新欢,我用眼睛告诉她我可以让她的生命充满欢乐和满足,但她那对浅蓝色的眼睛看着我,我由此明白,她很确信我会跟其他男人一样始乱终弃。我想她或许是对的。

然后我听到钥匙插进门锁的声音。

幸好有两道锁,而且我进门后又都重新锁上了。其实我是可以干脆再拉上门闩,免得能从外面打开,不过这种事我早就不干了,因为那样反而会让人知道里面有贼,最后招来一两名警察上门。我全身僵硬,心脏上升到离我的扁桃腺只有一两英寸的地方,身上各种除汗药广告提醒过的点线面全部湿透。钥匙在锁里转动,弹簧拉开,有人说了些我听不清的话——对着另一个人或空气——然后另一把钥匙也进入了另一道锁。我不再僵硬,开始移动身体。

卧室有扇窗户——和任何普通的卧室一样,不过窗户上装了台空调,所以不可能很快打开。另外还有扇小窗户,虽说足够我钻过去,可不知哪个扫兴的家伙在上面装了一道铁栏杆,防止可恶的小偷爬进来。这下倒也防止了可恶的小偷钻出去,不过扫兴鬼当初可能并没有想到这一点。

我放弃了窗户,然后扫了一眼铺着蕾丝床罩的床,想把自己塞到床底下。不过弹簧垫和地毯之间实在没有多少空间。也许可以硬塞进去,不过我会很不舒服。再说藏到床下实在有损尊严,这是老掉牙的手法。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