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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

作者:九夜茴、林特特、韩梅梅等 | 分类:奇幻 | 字数:6.2万字

第12章

书名: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 作者:九夜茴、林特特、韩梅梅等 字数:3.1千字 更新时间:12-13 16:40

我想说点什么,但又不知道从何开口。

我们坐在路边,傻强静静地看着远处,傻强问我:“我是不是多余的。”

我说:“其实你不敲开门,又怎么知道呢。”

傻强没有说话。

我想起了在过往的那些日子里,我常在周末发现傻强像死尸一样直直地睡在我旁边,我一巴掌拍醒他,他告诉我是保姆放他进来的——他跟我家保姆是同乡。还常常在某个晚上,傻强用楼下小卖部的电话打给我,让我随便端点东西下去给他吃,吃完他就去网吧睡觉了。偶尔傻强不知道从哪弄来好几百块,又会叫我一起出去唱歌。他就这样有一天没一天地度过了少年的时光。

我忍不住一阵心酸,过了一会儿,从兜里拿出一个月饼,撕开包装掰成两半,和傻强一人一半,跟他说:“中秋快乐。”看着手里的月饼,傻强眼睛就红了。

然后我又拿出MP3和耳机,和傻强一人一只,我们在月光下,看着街上稀疏的人流,我播放了一首《不再让你孤单》。

傻强靠着我的肩膀默默地流起了眼泪。我拍着他的头,也流起了眼泪。

那天之后,傻强很少来找我了,我也很难找到他,他没有固定的电话,也没有固定的地方。我每次走到他家楼下,都会想起那个走路昂首挺胸的纯净少年。

一直到很多年后,我离开了那个熟悉的地方,夜里常常寂寞得睡不着觉,忍不住开车穿过一条又一条的马路,漫无目的地在城市里瞎逛,仍旧经常会听《不再让你孤单》,经常会想起傻强,也是那时才懂了傻强傻逼的外表下,藏着怎样的心境,在最不应该孤单的时候,他一直过得很孤单。

二十多岁时,我才再见到傻强,他已经变了个样,看起来也不傻了。他站在人群中显得成熟稳重。我问他在干吗呢,他说他在帮家里做生意。

我也没问他什么时候回的家,但他告诉我当初家里把他赶出来,其实是因为他出于嫉妒,好几次把自己的弟弟打得鼻青脸肿,父母一怒之下才把他赶了出去,这是他一直没告诉我的。他后来也做了很多对不起别人的事情,比如没钱的时候把好朋友的手机拿去卖掉,住在别人家,偷了别人的东西等等。而且他父母很早就来找过他,求他回家,但他为了怄气,一直不肯回去。

我心里微微一颤。傻强看着一脸惊讶的我,笑着对我说:“但我一直记得那年中秋,和你坐在路边,你给我放《不再让你孤单》,和我一起吃月饼,那之后我就没来打搅你了。”

我说:“记得有一次我们玩德州扑克,有一局你牌不好,我劝你做人别,跟牌跟到底,结果一局就把我们仅有的钱输光了。其实那天我错啦,如果这局牌不好,那就放弃吧,没必要为了怄气把下一局,下下一局也毁了。”

他笑着点点头。

那天,傻强临走时问我:“是不是觉得我很坏啊,以前。”

然后我想起那个中秋的夜里,傻强跟我说:“以前他们觉得我傻透了,现在觉得我坏透了。”

我拍拍傻强说:“其实你不坏。”

因为很多年前,有一次凌晨吃夜宵,一个背着麻袋捡空瓶子的老爷爷经过,傻强马上把手上的半支可乐倒了个精光,追上老爷爷,把瓶子给了他。

那时,能多喝一支可乐,可是我们的一个小小理想呢。然后我对傻强摇了摇头说:“只是世事难料而已。”

少年时,我们总把很多时刻当作整个人生的缩影,其实那很傻。

☆一直陪着我的,还是那个自己——小岩井

约老友酒吧闲谈,话头刚热酒正酣,一通急促的电话让友人脸色突变,原来是他一周岁大的孩子咳嗽不止。

一脸歉意的朋友帮我付了账,一脸担忧地离开了酒吧。

我看着他的背影,想起记忆中还一起打弹子、玩《拳皇97》的小伙伴,如今也已为人夫、为人父,神色之间,也已多了许多责任与担当。曾经陪我玩耍的人,也已经是一个成熟的男人了,我无端想起一段时间我的签名:“没人陪我玩耍,所以我才长大。”

我们这帮臭男生,都是用大把的时间去晃荡,然后因为几个瞬间而成长,可能是失败,也可能是婚姻。

同岁的我,依然孑然一身。看着周围结伴的人欢声笑语,顿时有些落寞。

喝得兴起,我还不想回去。于是突发奇想,想跟以前的自己聊聊天。

一个人的时候,我经常会玩精神分裂,自己跟自己聊天,对着空气说话。

有时候很悲伤,就想像一个温柔的劝诫者跟自己安慰着;有时候犯二,就想像一个善于吐槽的捧哏来嘲笑自己。我用跟别人交谈来学会虚伪与圆滑,又用跟自己交谈来反思与自省。

这年头,坦白自己,并不容易。

坐在隐蔽的角落,我举起酒杯,喊出了第一个“我”。

“嘿,17岁的我,咱们喝一杯?”

17岁的我羞涩地点点头,说:“聊什么?”

“聊初恋吧。”我笑笑。

男人总愿意怀念初恋,因为那时候单纯得可爱;女人不太愿意回忆初恋,因为那时候天真得可怜。

我不知道别人怎么定义初恋,反正在我这,就是第一次让我心动,让我想得彻夜不眠的人。

17岁的我是个羞涩敏感的臭小子,瘦瘦小小,个子不高,整个没发育的板鸭。我的情窦开得比较晚,当别人跟我说起初中小学就喜欢过人,我不禁为自己的晚熟而感到遗憾,错过多少可爱的小萝莉啊!

高二那年一个雨后,我偶然撞见了一个白衬衫马尾姑娘,才第一次有了怦然心动的记忆。

对那时的我来说,爱情是什么不重要,就像我知道苹果就是苹果,而不需要知道它是蔷薇科还是落叶乔木;就像当我遇见你,我就知道遇见了爱情。

记忆是一团久久不愿散去的云雾,总是露不出干爽的透明。它可能是过去一片灰烬下偶然的飞雪,也可能是大雨滂沱的傍晚一把破旧的小雨伞,氤氲下,你记不清当事人的脸庞,却仍记得当初心动的感觉。

我总怀疑,那段初见的回忆是17岁的我编造的谎言,以让我在干涸的高中岁月有些许鲜艳与怀念。

总之后来,我在心中暗恋了当时见到的姑娘好久,好久。久到仿佛一出生就在暗恋那个人,久到我身边所有朋友都知道我暗恋这么一个似乎是虚拟出来的幻象。

17岁的我有过好多机会接近那个女孩,可是他是那么的没有勇气,默默写了整整一本的情书,也不曾跟她说过一句话。

我苦笑着举起杯,埋怨他:“你说你当初能勇敢一点、傻一点该多好,错过那个年龄,恋爱就不是那个味道咯。”

可怜的17岁,对于自己想接近的人,还没开始,已经给自己发出一种警告:“不要过去,你不值得让人喜欢你。”在别人拒绝自己之前,就先蔑视了自己。

喜欢这种东西,最初似乎都盛产自卑。

“喂,17岁,自卑孤僻的你可能想象不到,十年后,我已经可以轻松自如地跟一群陌生人聊天,有着男男女女许多聊得来的朋友,也学会自我吐槽,学会温柔待人,活在当下,尽量少留遗憾。”

“那你现在一定很快乐咯?”17岁一脸羡慕地问我。

“也许吧,不过我也羡慕你呀。”

“为什么呀?”

“羡慕爱上一个人,就觉得时间好像停止了的初心。而现在的我,反而越来越不懂,怎样才是喜欢一个人。”

我的笔记本首页写着马尔维诺的一段话,每次打开,我都会愣一阵。

我所有的自负皆来自我的自卑

所有的英雄气概都来自于我的软弱

嘴里振振有词是因为心里满是怀疑

深情是因为痛恨自己无情

“你走吧,未成年该回去睡觉了。”

送走17岁的我之后,迎来了20岁的我。

“嘿,20岁,第一次恋爱的感觉如何啊?”

20岁的我个子已经长了起来,嘴边也开始有了零碎的胡茬。眼神依然清澈,当时的我还不怎么戴眼镜,喜欢运动,开始自信起来。

“谈恋爱的感觉真是太棒了啦!”20岁的我一口喝完一杯啤酒,酒不醉人人自醉。

“就好像全世界都是你的一样,对吧?”我抿着酒,淡淡地笑着。

“是啊是啊,等在她楼下的时候,我真的觉得世界都消失了呢!对了,27岁,我跟她结婚了吗?我说过我一毕业就娶她的!”20岁的我眼睛冒着光,一脸期待地看着我。

“去年她结婚了,不过新郎不是我。”我放下酒杯,低着头掏出一根烟。

“我靠,你搞什么啊!这么好的姑娘你都不珍惜!我鄙视你!”20岁的我一脸愤慨,恨铁不成钢。

最初我们喜欢一个人,真的很单纯,也许她说话好听,也许她长得好看又是同学,又也许,只是一次社团活动后一起喝了一杯啤酒,一不小心聊到了深夜……

那个时候,我们不是为了得到什么,才去喜欢一个人的,而是能喜欢上一个人,本身就是种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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