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干脆到街角买点咖啡……”是啊。她也许认出了我这个恶名昭彰的小偷或是行窃起意的杀人犯——或是又抢又杀的坏蛋,或是她心里想象出的别的什么职业——于是就利用这个机会逃离魔掌并让司法部门来接手。
我想到逃跑,却又觉得这么想很无聊。只要她不向警察告密,窝在这套公寓里可比在街上乱窜安全得多。我的理性这样对我说,但我觉得我只是懒而已。我的血液里满是昨夜喝的廉价威士忌,头脑生锈,坐在那里比逃跑容易多了。
我可以一直想下去,可是又有什么意义呢?我用不着在这里等,看门打开之后她究竟是不是一个人回来。我听到了她踩在楼梯上的脚步声,如果是一群警察上楼梯,就绝对不是这样轻盈的脚步声。门还没打开,我的心情就轻松下来,等门真的打开,见到了她俏丽的脸,我得承认心头一阵窃喜。呃,好吧,是狂喜。
她买来了很好的咖啡,令我大感意外。她把咖啡倒进壶中,我们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起来。趁她不在,我编好了谎话。她说她叫鲁思·海托华,我也脱口报出我的名字——罗杰·阿米蒂奇,然后我们便忘我地聊了起来,颇为投缘。
我说航空公司把我的行李弄丢了,这是先发制人,免得她怀疑我为什么没有行李。她说航空公司一天到晚就是干这种事。我们俩一致同意,能把人送上月亮的国家应该有能力控制两件行李的去向。我们各自拖了一把椅子,坐在桌子的两侧,用两个不成套、边缘坑坑疤疤的杯子喝咖啡。咖啡很好喝。
我们不停地聊着,一会儿我便完全适应了我编造的角色,没有半点尴尬。也许是环境的影响,也许是我的演戏天分被这间公寓激发出来了。罗德尼不是说过房东喜欢演员吗,也许这里住的全都是演员,也许墙根处的木材有一种特殊的魅力……
我跟罗杰·阿米蒂奇已经结合得丝丝入扣,成为刚进城的乡下孩子,而她是我在窘境中遇到的女孩。没过多久,我就发现我的脑子一直在转,想套她的话,想知道她跟罗德尼的关系有多近,他在她的生活中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呃,妈的,真无聊……
想这些无聊的事情干什么?我跟她现在聊得再投缘,我们之间也不可能有将来。她一出门,我就要把心思好好整理一番。她又不笨,迟早会知道我是谁,不过等到那时候,我早就远走高飞了。
这时她说:“你知道吗,我真的很小心,想料理好这些植物之后尽快出去,别吵醒你。可是我现在不这么想了,你知道吗,我很高兴把你吵醒了,我很喜欢跟你谈话。”
“我也是,鲁思。”
“你这个人没什么架子。我通常很难跟人说得上话,特别是男人。”
“实在无法想象你跟人相处还会不自在。”
“你嘴巴真甜!”她的眼睛——我现在才知道,她的眼睛是会由蓝转绿的,根据她的心情和灯光射入的方向而有所变化。就和我描述的一样,那对蓝绿色的眼睛从睫毛下面怯生生地看着我。“今天很愉快,是不是?”
“是啊。”
“外面有点冷,但是天空很清朗。我想买点甜甜圈,可不知道你除了咖啡之外,是不是还想吃别的东西。”
“咖啡就行了。这咖啡很好。”
“再来一杯好吗?来,我替你倒。”
“谢谢。”
“我该怎么称呼你,伯尼还是伯纳德?”
“随便你。”
“那就叫你伯尼好了。”
“大部分的人都叫我伯尼。”我说,“哦,我的天哪!”
“没关系,伯尼。”
“我的天哪。”
她的身子靠在桌上,微微往前倾,嘴角扬起,柔软的手盖在我的手上。
“你不用担心。”她说。
“不用吗?”
“不用。我知道你没有杀人,我的直觉一向很准。如果不是很确定你是无辜的,我怎么会故意把植物踢翻?”
“你是故意把花盆踢翻的?”
“是啊,但其实只是架子而已。我早就把植物拿起来了,然后再把架子踢翻。架子撞到墙上,倒了下来。”
“你早就知道了。”
“所有的报纸上都有你的名字,伯尼。你皮夹里的驾照和所有证件上也都有你的名字。你在睡觉的时候我都看过了,很少见到睡得那么沉的人。”
“你遇到过很多睡得很沉的人吗?”
实在不敢相信,这女人竟然脸红了。“也没有很多。我刚刚说到哪儿了?”
“你翻过我的皮夹。”
“啊,对,我一眼就认出来了。今天的《纽约时报》上有你的照片,其实不怎么像。把人送进监狱前,真的会把头发剪得那么短吗?”
“从参孙把神庙推倒之后就是那么短。登那种照片只是碰运气罢了。”
“真的很野蛮。不管怎么说,我见到你就知道弗兰克斯福德绝不是你杀的。你不会杀人。”她的眉头皱了起来,“但你的确是个贼,对吧?”
“看起来似乎是这样。”
“应该是。你真的认识罗德尼吗?”
“也不是很熟。我们一起玩过几次扑克牌。”
“他不知道你是干什么的,对不对?那他怎么会把钥匙给你?哦,我真笨。你要钥匙干什么?我在你的裤子口袋里看到了钥匙和其他工具,看起来都很好用。你是不是需要特殊的工具才能把门撬开?”
“不然就得硬闯。”
“你是不会硬闯的,对不对?偷窃有一种特别的诱惑力,不是吗?你到底为什么会做这行呢?这句话好像是应该由男人问女人的。天哪,我们俩有好多话可以说,一定比罗杰·阿米蒂奇、南达科他牧场之类的屁话有意思多了。你根本就没到过南达科他,是不是?虽然你的谎话编得着实不错。你想不想再要一点咖啡?”
“好,”我说,“好,要一点。”
第06章
六点二十四分,第七频道上的那几个家伙用尽了所有的词汇,强调有五个州发布了通缉令,全面捉拿变身为冷血杀手的侠盗伯纳德·罗登巴尔。我放下美味的炸鸡腿,穿过房间把罗德尼的国际牌电视关掉。鲁思盘腿坐在地上,根本不理会面前的鸡腿,嘴里一直在念念有词地咒骂雷·基希曼。“那家伙真可恶,”她说,“拿了你一千美元的辛苦钱,还说你这么多的坏话。”
根据雷的说法,事情是这样的:我藏在房间暗处,出其不意地攻击了他和罗伦,幸好他胆大心细且临危不乱,在混乱中将我认了出来。“很多年以前,我就觉得罗登巴尔有可能会使用暴力。”他跟记者这么说。他的眼睛瞪得好像快要裂开了,似乎不是在看着摄像机,而是在看我。
“我让他很难堪,”我说,“让他在他的搭档面前出了丑。”
“你觉得他真的相信自己说的话吗?”
“你说我杀弗兰克斯福德的事啊?他当然相信啊。你跟我大概是全世界唯一认为我清白的人了。”
“还有真正的凶手。”
“还有真正的凶手。”我表示赞同,“但他总不会出面澄清吧,没有人会把我的话当回事,不可能靠这个让我脱身的。坦白说,我就不知道——开始你为什么会相信我。”
“你的脸看起来很老实。”
“在贼里面这张脸真的算诚恳的了。”
“而且我的直觉一向很准。”
“这我倒相信。”
“J.弗朗西斯·弗兰克斯福德。”
“愿他安息。”
“阿门。你知道吗,名字的第一个字就是缩写,我没法相信这种人,老是觉得他们鬼鬼祟祟的。他们一定是用不健康的心态看自己,才不敢坦然面对世界。”
“你这一竿子打翻了一船人吧。”
“我倒不知道。你自己看嘛,G.戈登·林迪,E.霍华德·亨特——”
“这两人都跟我是同行。”
“你有中名吗,伯尼?”
我点点头。“格林姆斯。”我说,“这是我母亲婚前的姓。”
“你会自称B.格林姆斯·罗登巴尔吗?”
“以前没这么叫过,以后大概也不会。”如果我这么叫自己,也不能表示我要隐瞒什么,最多说明我神经不太正常而已,“B.格林姆斯·罗登巴尔?我的天哪!很多人有前名,也没有发疯,但他们就是喜欢用中名,所以——”
“那干脆把前名省掉不就行了?”她说,“简单直接、光明正大。偏偏要留下名字的第一个英文字母,这叫我怎么相信他?”她吐了吐舌头,“不管了,我觉得我的想法挺好的。我就是没法相信J.弗朗西斯·弗兰克斯福德。”
“我想你现在可以相信他了。人死了就表示他再也玩不出什么花样了。”
“真希望能多了解他一点,我们现在唯一知道的就是他死了。”
这还真是无可争辩的事实。“如果他没死,我们对这浑蛋也不会有什么兴趣。”
“你好像不该这么说他,伯尼。”
“是不应该。”
“对死者只能赞美。”
“对死者只能赞美,对。”
她用嘴撕下鸡腿上的最后一块肉,把吃剩的东西收拾起来,放到厨房里去。她走路的时候,我直盯着她的小屁股看,见到她弯身倒鸡骨头,我记得我咽了一口口水。
然后,她直起身子,倒了两杯咖啡。我在想已故去的弗朗西斯·弗兰克斯福德,他的名字前得加个J,名字后面是R.I.P.①。
①R.I.P. 是拉丁文R equiescat in pace的缩写,意思是“愿他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