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麦迪可牌圆筒锁就差不多是这个道理,我也只能这么解释给你听。
这种锁很滑,我试了好几次。其间我听到开门的声音,不禁全身一紧,但发现声音来自楼下,就轻松下来……至少轻松了一点。再试,不断地旋转试探。行了,锁传出了“芝麻开门”般的信息。我开门进去,把三道锁全部锁上,就像是看店的老妇人。
进门的第一件事便是四下查看,确定除了我这具皮囊之外,没有别的躯体。这件事倒不难。里面只有一个大房间,用书架隔成了卧室和客厅。厨房很小,让你根本不想进去;厕所更小,让你更不想进去,灯一打开,蟑螂就四处逃窜。我关掉灯,回到客厅去坐着。
这地方真像个家。家具很破旧,可能是二手货,但还算舒适。屋里颇有绿意,有棕榈植物、黄檗和一些我说不出名字的绿色盆栽。墙上挂的不是鲍嘉①和切·格瓦拉之类的通俗海报,而是从艺廊找回来的预告海报。我只认识米罗②和夏加尔③画展的海报,其他对我来说就和那些绿色植物一样。不过总的来说,罗德尼算是相当有品味的演员。
①鲍嘉(Humphrey Bogart,1899—1957),美国著名硬汉派影星,代表作有《卡萨布兰卡》、《马耳他之鹰》等。
②米罗(Joan Miro,1893—1983)西班牙超现实主义画家和雕塑家。
③夏加尔(Marc Chagall,1887—1985)俄罗斯出生的油画家、版画家和设计师。
地上铺的栗色地毯破破烂烂,现存的面积约有十二平方英尺,一边的滚边已经散了,另外一边则根本没有。地毯上的各色图案上全是抽出来的线头,总之很寒碜。我想,下一次我会把那块沾了血的布哈拉地毯带来,可能还好些。
我突然一震。
那块布哈拉地毯上并没有血迹。罗伦在上面发疯的那块地毯上没有血,而是我没见过的、卧室里的那块地毯上才有血。是的,有血迹。
是谁杀了卧室里的那个人呢?说到这里,卧室里的人到底是谁呢?真的是J.弗朗西斯·弗兰克斯福德吗?根据我得到的信息,他在八点半离开公寓之后,最早也要十二点才会回来。但是,如果有人就是要把我骗到现场,再把杀人凶手的标签往我身上贴,那么这信息就没多大意义。
一个人。死了。在卧室里。有人打烂了他的头,警察发现他的时候,体温犹存。
真是太巧妙了。
如果我小心一点,在动手之前先在公寓里转一圈,那就会是一个完全不同的故事。只要稍稍四处打量一下,我就会发现死者,肯定会溜之大吉。基希曼和克莱默这对搭档赶到时,我早就回到我那钢铁和玻璃搭成的顶楼房间里,啜饮着威士忌,对着世贸中心微笑了。可如今,我却成为司法追捕令上的逃犯,莫名其妙地谋杀了一个连见都没见过的人。我小心翼翼地溜进了别人家,却又因为心不在焉、莽撞行事,最终不得不釆取暴力手段落荒而逃。就算曾经能够说服别人相信我从没杀过比蟑螂和蚊子更高级的生物,那么现在,这一丝机会也烟消云散了。
我在房间里踱步,然后打开柜子找酒,却一无所获。我又回到客厅,试试所有的椅子,看哪一把最舒服。结果证明我第一次坐的那把最好。我又坐回去,伸了个懒腰。
我开始回想那个让我卷入这场麻烦的臃肿男人。他的确有点蹊跷。
第04章
他身材壮实,体形有点像一个鼓胀的保龄球瓶。不过也不是那种连腰都没有的令人吃惊的肥胖,他至少还能摸得到肚子的前缘,只是皮带的位置恐怕得找上好半天。
他的脸很圆,下巴上的肉很厚,五官则全部陷在肉堆里。他那双靠得很近的双眼倒是突出得很,很大,有一种提防的眼神。他盯着我看的时候,总是让我想起好时巧克力——当然是去掉包装的,就是那种深度的褐色。他的头发是黑色的直发,发际一直往后退,已经到了脑门中央。我想他有五十岁了。做贼也不错,至少我不用在觥筹交错之间靠猜人的年龄和体重过日子。
一个星期四的晚上,我在一个名叫“酒池”——我想取这名字的人一定很得意——的地方遇到他。这个“池”①却没什么整体感,里面各种杂碎都有,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地坐落在第二大道上,如果你不是这家店的股东或是要去检査它的登记证,实在没有理由到这里来。可我就是有理由去那里。那晚可以亲近的女性耀眼诱人得像救生船上的菜单。我喝光杯里的酒,正想行动,突然有人在我的耳边轻轻叫我的名字。
①“酒池”的原文是The Watering Whole,与Watening Hole同音。Watening Hole是动物喝水的池子或者酒吧的意思。把Hole换成Whole更有一片汪洋、酒池肉林的感觉,从Whole跟下文用的parts对比,所以他说里面什么杂碎都有。
这声音好像在哪里听过。我转过身,眼前就出现了那个刚才我描述过的人。我们俩的眼神从没对准过。我的第一个念头是:不,他不是警察,我很有把握。这下我就比较放心了。第二个念头是他的脸和他的声音一样,似曾相识。第三个念头是:我不认识他。我好像还想到了别的什么事,不过现在记不起来了。
“我想跟你谈件事,”他说,“你应该会感兴趣。”
“就在这里说吧。”我说,“我认识你吗?”
“不认识。”他说,“我想我们可以在这里谈,这里人不多,是不是?周末的生意更好吧。”
“通常是。”我说。这里就是这种地方。“你常来这里?”
“第一次。”
“这可有意思了。我也不常来,一个月最多一两次,可是我们却在这儿碰上了。而且你好像认识我,我却不认识你。我看你是有点面善不过——”
“我跟踪你——”
“你说什么?”
“我是可以在你家附近和你谈,你经常在七十一街的几家酒吧徘徊。我想你在那里一定有很多熟人,明白我的意思吧?为什么要在你吃饭的地方说?我自己就想不清楚这一点。”
“哦。”我说,好像我已经明白他的意思似的。
其实我根本不明白。不是说不明白他的话,而是他这样吞吞吐吐、欲言又止,我不明白他到底想要干什么。酒保出现在我们面前,我的新朋友要了一杯满满的威士忌加苏打。酒端来了,酒保又在我的杯子里加了酒,我这才知道他的来意。
“我想请你替我拿点东西。”他说。
“不明白。”
“我知道你是干什么的,罗登巴尔。”
“看来是这样。至少你知道我的名字,可是我不知道你贵姓——”
“我知道你是干哪行的。虽然不是成天行窃,可你的的确确是个贼,罗登巴尔。”
我回头看了看,有点紧张。他的声音不高,有点像是在讲悄悄话。酒吧里倒是很吵,我回头是想看看有没有人注意,幸好没有。
我说:“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我说你就别讲废话了。”
“哦,”我啜了一口酒,“好吧,我这就住嘴。”
“我想请你帮我偷一点东西。这东西在一间公寓里,我告诉你该什么时候溜进去。这幢建筑有安全防护,不过实际上只是二十四小时有门房而已,没有防盗系统,也没有别的。只有门房。”
“那倒简单。”我想也没想就脱口而出,但马上意识到不妙,“你好像很了解我。”
“比如我知道你是干哪行的?”
“诸如此类的事情。那你也该知道我工作的时候,一向是独来独往。”
“我又没说要跟你一起去。”
“我要做什么也是自己决定。”
他的眉头皱了起来。“我特别挑了桩容易的差事给你,罗登巴尔。你替我做一小时的事情,我给你五千美元,这种时薪应该不算差了。”
“是不算差。”
“你如果一个星期做四十个小时,算算看可以赚多少。”
“那就是二十万。”我算得很快。
“你说是就是吧。”
“就是这么多,没错。一年呢?一年就是一亿美元进账。其中包括暑假休息两个星期。”
“是吗?”
“要不就暑假休一个星期,寒假休一个星期,这样安排更理想;或者春天和秋天的时候度假,因为淡季的费用要低些。如果我一年能赚上一亿的话,有没有储蓄都不要紧了。有钱,就花个痛快吧。坐飞机就坐头等舱,出门就是出租车。要买蒙大维葡萄酒,整箱买,省得一瓶瓶地买费事。整箱买可以省百分之十,不过这样也省不下钱,因为你觉得便宜,就会喝得更多。当然,我会承受更多的压力,不过没关系,反正我可以休两个星期的假——”
“好笑——”他说。
“我只是紧张。”
“随你怎么说。你能不能先把嘴闭上一分钟?我想请你帮个忙。我想要个东西,而你也不用费什么力气,条件很好啊,你不觉得吗?”
“那得看你要我偷什么东西。如果是价值二十五万的钻石项链,给五千美元就有点小儿科了。”
他的脸转过来,抽动了一下,我想是微笑吧,但对气氛没什么帮助。“绝不是什么钻石项链。”他说。
“好。”
“我要你拿的东西,对我来说值五千美元,但在别人眼里,一文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