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彼得·莱利(1618—1680),荷兰著名人像画家。
②范戴克(1599—1641),出生在比利时的著名人像及风景画家。
有一个人从队伍里走了出来。此人又瘦又高,穿着深黑色的衣服,那突出的颧骨,配上两只深陷的大眼睛,使人看上去与惨白的骷髅脸没什么两样。
她朝我走来。我向她伸出手去,一边羡慕她那高贵而安详的态度。她握住我的手,我执着的是一只无力而沉重下垂的手,死一样冰冷,没有一点儿生气。
迈克西姆向我介绍:“这就是丹弗斯太太。”她并不抽回自己那只死一样的手,一边开始说话,两只深陷的眼睛始终直勾勾地盯着我的眼睛。我受不住她的逼视,终于移开了目光。直到这时,她的手才蠕动起来,重新有了生气,我觉得浑身都不自在,同时又自渐形秽。
此刻我已记不起她的原话,但我记得她曾以自己个人的名义,并代表全体雇员仆役,欢迎我来到曼陀丽。那是一篇事先练习过的礼节性的欢迎辞,一种干巴巴的官样文章。
她的声音和她的手一样,冷冰冰,毫无生气。说完之后,她等着,像是期待我致答辞,我记得自己如何涨红了脸,结结巴巴地说了几句,表示感谢,慌乱之中,竟把两只手套掉落在地上。她弯下身替我捡起手套。当她把手套交给我时,我看到她嘴角隐约绽出轻蔑的微笑。我立刻猜到,她一定在笑话我缺乏教养,她的表情很有点异样,使我怎么也没法定下神,即使当她退回仆役队伍之后,这个黑色的人物仍然显得很突出,与众不同,游离在外、尽管她不作声,我知道她还在死命盯着我。
迈克西姆挽起我的手臂,说了几句表示领情的话。他说得非常自然,毫无窘态,似乎致答辞是轻而易举的事情。说完这番话,他拥着我走进藏书室去喝茶,随手带上门,我俩总算又单独在一起了。
两条西班牙种的长耳狗从炉边跑来迎接我们,用前爪搔着迈克西姆,毛色柔和的长耳朵向后撇着表示亲热,还唤着他的手。过后,狗儿弃了迈克西姆,跑到我身边,唤我的脚跟,露出疑惑而戒备的神态。那条瞎了一只眼的母狗一会儿就对我厌倦了,咕噜一声,走回到炉边去。但是小狗杰斯珀却把鼻子搁在我的手掌里,下巴偎在我膝上,和我亲热起来,当我抚摸着它那柔软的耳朵时,它的眼睛露出深沉的灵性,还僻啪僻啪地甩尾巴。
我脱掉帽子,解下那寒怆的小围脖,连同手套、提包,一起扔到临窗的座位上。这时我才觉得好过一些。房间很深,十分舒适,靠墙排着书架,藏书极多,一直堆到天花板;一个独身男子是一辈子不愿离开这样的藏书室的。大壁炉旁边,摆着厚实的靠背椅,还有一对篓子,那是专为两条狗准备的。但是看来它们从来不进篓子,因为椅子上留着好些凹陷的痕迹。说明它们常在这儿歇息。长窗对着草坪,草坪往外,还能望见大海在远处闪光。
房间里有一种安谧的陈年气味。尽管初夏季节这儿总陈列着紫丁香和玫瑰,花香不断,但房间里的空气似乎始终没有什么改变。从花园或大海吹来的空气,一进屋子,马上就失去原先的清新,成了这一成不变的藏书室的一部分,与那些发霉的、从来没人去读的藏书混成一体,与漩涡花饰的天花板,与浅黑色的护壁镶板,与厚重的帷幕,混成一体了。
这是一种类似苔藓的陈年气味,在那种难得举行礼拜的教堂里,石生青苔,窗绕长藤,你常能闻到这种气味。藏书室就是这么一个静谧的处所,一个供人恍惚冥想的地方。
一会儿,茶点端来了。弗里思和那年轻的跟班神色庄重地把一切布置好,我在一旁不用插手,一直等他们离去。迈克西姆翻阅着一大堆信件,我手里捏弄着往下滴奶油的松煎饼和碎蛋糕,喝下滚烫的热茶。
他不时抬头看我,向我微笑,接着又埋头读信。这些信大概是过去几个月中积压下来的。想到这儿,我才感到对他在曼陀丽的生活,日复一日的常规,对于他的男女朋友,对于他的花销和他治家的那一套,我知道得实在太少。过去的几个星期飞一般逝去,我偎依着他坐车驶过法国和意大利,仅想着我是多么爱他。我用他的眼光去浏览威尼斯,应和他的每一句话,对往昔和未来不提任何问题,满足于眼下的现实,满足于这点小小的荣耀。
他比我原先想象的要活跃得多,也亲切得多。他用各种不同的方式显示他的青春和热情,完全不像我们初次相识时的那种样子,完全不是在餐厅里独占一桌,目光呆滞,神秘莫测的陌生人。他是我的迈克西姆,他笑着,唱着,往水里扔石子,拉着我的手,舒展开眉头,卸下肩上的重负。我把他当作情人、朋友。那几个星期,我忘了他以前那种有条不紊的刻板生活,忘了这种生活还得重新开始,一如既往,而这几个星期只不过是转瞬即逝的假日,倏忽就被抛在脑后。
我看他读信。他一会儿皱眉,一会儿微笑,有时则表情木然地把信扔在一边。我想,要不是仁慈的上帝,我从纽约写来的信此刻也一定在这一大堆来雁往鱼之中,他会用同样冷漠的态度对待,也许一开始为写信人陌生的签名所困惑,然后打着阿欠,把信扔进纸篓,伸手去取茶杯。一想到这些,我不寒而栗,好险哪,差一点儿,此刻他就会独自在这里喝茶,照样过他的日子,也许不怎么想到我,至少不觉得遗憾;而我呢?我在纽约陪着范·霍珀夫人打桥牌,日复一日,翘首期待那永不到来的回信。
我仰靠在椅子里,环顾四周,想给自己多少灌注点儿自信。使自己意识到此刻确实在曼陀丽,在那彩图明信片上的大宅里,在这名扬远近的曼陀丽庄园。我得设法让自己相信,这里所有的一切确实属我所有,既是他的,也都是我的。此刻我坐着的宽敞舒适的椅子,这么许多顶着天花板的藏书,墙上的绘画,花园,林子以及我曾在书报上读到过的曼陀丽的一切,都是属于我的,因为我是迈克西姆的妻子。
岁月荏苒。就在这儿,我俩将白首偕老。到那时,我俩还将这样坐在藏书室里喝茶,迈克西姆和我两人。狗儿和我俩作伴,那将是眼下这两条狗的后裔。藏书室里仍将弥漫着此刻这种陈年霉味。有朝一日,屋子将弄得乱七八糟,狼藉不堪,那是在孩子们——我们的儿子——还未长大的时候。我仿佛看到小家伙们穿着沾泥的皮靴,伸着四肢趴在沙发里,把一大堆棍棒、板球拍子、大折刀、弓箭等带进屋子。那边的桌子,此刻擦试得何其亮堂光滑。到那时,桌上将出现一只丑陋的大盒子,里面盛放着蝴蝶和飞蛾;还有一只用来盛鸟蛋,外面包着粗棉花。那时,我将对孩子们说:“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不能放在这儿。宝贝儿,拿走,放到你们自己的书房里去。”听我这么一说,孩子们呼啸着奔出屋去,剩下最小的弟弟在后面螨跚学步,比哥哥们安静得多。
开门的声音打断了我的幻想,弗里思和跟班进屋来收拾茶具。等到收抬完毕,弗里思对我说:“太太,丹弗斯太太问您是不是想看看您的房间。”
迈克西姆从一大堆信件里抬起头来问:“东厢那些房间装修得怎么样?”
“老爷,在我看来,装修得真不错哩。当然,工程进行的时候,那边弄得一塌糊涂。
丹弗斯太太曾担心在您回来之前不能如期完工。可是,工匠们在星期一总算把活干完了。
依我看,老爷您住在那一侧定会觉得很舒适。那边光线更好些。“
“你们在这儿大兴土木改建房屋吗?”我问。
迈克西姆简短地回答:“没什么,只是把东厢那一套房间重新装修粉刷一下,供我俩使用。弗里思说得对,住在那边要爽快得多,从房间能看到玫瑰园,景色很美。我母亲在世时,那侧的房间专门接待宾客。好啦,等我读完这些信,就上楼去找你。去吧,这是个好机会,想法子跟丹弗斯太太交个朋友。”
我慢慢站起身,刚才那种神经质的惶恐再次袭来。我走进大厅,心里多希望能等一等迈克西姆,待他读完信,挽着他的手臂,一起去看房间,我不愿独自跟着丹弗斯太太四处浏览。
这会儿,大厅里人已走光,显得特别空廓。我的脚步落在石板上,回声直冲屋顶。
这种声音弄得我很心虚,就像人们在教堂里走路,非常不自在,非常拘束。啪嗒啪嗒,啪嗒啪嗒。这声音多么讨厌。穿着毡靴的弗里思一定觉得我活像个傻瓜。
“这厅堂真大,是不?”我不自然地装出快活的声调,仍是一副女学生模样。不料他却十分庄重地回答说:“是的,太太,曼陀丽是座大宅,当然不及有些公馆那么宏伟,可也够气派了。古时候,这儿是宴会厅。现在逢到大场面,譬如说举行宴会或跳舞会,仍然使用这大厅。另外,太太大概知道,曼陀丽每周开放一次,接纳公众参观。”
“是的,我知道,”我一边回答,一边仍为自己啪嗒啪嗒的脚步声感到难堪。我觉得他领着我向前走去,犹如为一个公众宾客导游,而我自己的举止也确乎像个陌生人:彬彬有礼地左顾右盼,浏览墙上挂着的各种兵器和绘画,抚摸精雕细刻的楼梯扶手。
楼梯口,一个黑衣人站着等我,那惨白的骷髅脸上,两只深陷的眼睛盯着我看。我回过身,想求助于不动感情的弗里思,可他已经穿过大厅,走进那边的甬道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