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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蝶梦/吕蓓卡/丽贝卡

作者:达芙妮·杜穆里埃 | 分类:奇幻 | 字数:6.8万字

第10章

书名:蝴蝶梦/吕蓓卡/丽贝卡 作者:达芙妮·杜穆里埃 字数:3.4千字 更新时间:12-13 12:01

不过,突然间,他把手伸过来,抓住我的手,吻了一下,可仍然不说话。接着,他把自己的手帕扔在我怀里。我怕丢脸,不敢拿。

我想起小说里的那些女主角,她们在啜泣的时候,照样讨人喜欢。而我呢?浮肿的垢面,加上一对哭红的眼目,与她们相比起来,定是天上地下!整个上午就要这样郁郁地过去,而这一天剩下的时间还长着呢!护士即将离去,所以我又得同范·霍珀夫人一道在房间里吃中饭。饭后,她可能叫我一道玩贝西克①,而由于流感初愈,肯定兴致特别高,劲头特别足。我知道,关在那个房间里我迟早会闷死。乱作一团的床单,四散拖地的毯子,横七竖八的枕头,污秽的床边柜上沾着灰尘的香粉,泼翻的香水和溶化的口红——一想到这些,简直叫人恶心。她的床上一定又乱七八糟摊着各种报纸,看过随手胡乱一折就扔在那儿了;纸页卷着边、封面已残破不全的法国小说和美国杂志作了伴。

在香膏瓶里,在葡萄果盘里,在床底下的地板上,到处是被捻熄的烟蒂。客人慷慨地送来许多鲜花,花瓶比肩接踵,杂乱无章。含羞草被暖房培养的奇花异卉挤得水泄不透,而在这一堆花草之上是一只缀着缎带的大花盒,排着一层又一层的蜜饯水果。再过一会儿,她的朋友们又会来串门,我就得为他们调制饮料。我痛恨这个差使。我还得躲在角落里听他们鹦鹉一样地饶舌,臊红着脸,手脚都不知往哪儿搁才好。客人一多,她就兴奋,所以准会在床上坐起,高声叫嚷,爆发出连串的笑声,伸手去打开手提式唱机放唱片,随着音乐的节拍晃动她肥大的肩胛。这时,我就又成了一个代主人受过的小厮,替她难为情。我宁愿她生气,宁愿看她用扣针扎起头发,责骂我忘记买回塔克索尔牌香烟时的样子。 ①一种按规定凑花色的纸牌游戏,两人或四人玩,玩时用六十四张纸牌。

这一切都在旅馆房间里等待着我,而他呢?在把我扔在旅馆之后就可以独自出游。

也许到海边去,让微风吹拂脸颊,追赶着太阳。也许他又会陷入那些我既无所知也无法共享的回忆之中,在逝去的岁月里漫步游荡。

我们之间的鸿沟张着大嘴,从来没像此刻这么不可逾越。他仿佛背向我站在辽远的彼岸。我深感自己幼稚而渺小,子然一身,于是再也顾不上面子,拿起他的手帕就擤鼻子。反正已经到了这种地步,我的样子再难看也无所谓了。

“见鬼去吧!”他突然说,好像是发火,又好像终于不耐烦了。他把我拉到身边,用手臂搂着我的肩头,一面仍然笔直地望着前方,用右手操纵方向盘。我还记得当时他甚至把车开得更快。“你还年轻,差不多可以做我的女儿,我实在不知道怎么对付你才好,”他说。这时,路面变狭,前面出现一个弯角。他不得不绕个圈避开一条狗。我以为他要放开我了,但他仍然把我搂在身边,转弯以后,公路又笔直地向前伸展,他还是没放开我。

“把今天早上我说的一切全忘了吧,”他说。“这些全是过去的事,统统都已了却。

今后咱们再不许想这些往事。家里人都叫我迈克西姆,我要你也这样称呼我。你对我一本正经得够了。“他摸索着我的帽沿,接着把帽子抓在手里,摞到后座,他弯身吻我的前额。”答应我,你一辈子不穿黑缎子衣服,“他说。我破涕为笑。他也笑了,龃龉顿时冰释,早晨又变得光明灿烂!范·霍珀夫人和下午一切不愉快的事情都算不了什么,下午会很快过去,接着是夜晚,夜晚之后就是明天!我洋洋自得,欣喜若狂,在那一刻简直有勇气要求别人平等待我。我仿佛看到自己误了玩贝酉克的时间,很晚才懒洋洋走进范·霍珀夫人的卧室,一面漫不经心地打着阿欠回答她的问话:”我玩过头了,刚和迈克西姆一道吃了中饭。“

我实在还是个孩子,竟把一个教名看作非常值得炫耀的东西。事实上,从一开始,他就一直用教名称呼我。尽管出现过阴霾,这天的早晨把我推到友谊的一个新高度。原来我并不像自己想象的那样糟糕。他还吻了我,自然而又安静的一吻,使人很舒服,压根儿没有书本里描写的那种戏剧性,也不使人发窘。这一吻似乎使得我俩的关系变得自然而无拘无束,一切都简单多了。两人当中横着的沟壑终于填平;今后我要叫他迈克西姆了。那天下午陪范·霍珀夫人玩贝西克似乎也不像平时那么单调无味。不过我的勇气还不足,没敢跟她谈起早上的事情。牌局终了,她收起纸牌,伸手去取牌盒,这时她无心地问起他:“迈克斯·德温特还没离开吧?”我像潜水员离岸时那样稍稍迟疑一下,终于失却了勇气和苦练多时的自制力,回答道:“嗯,我想是吧。他——我看见他到餐厅吃饭来着。”

一定有谁看到我俩在一起,去对她说了。也许网球职业教练来告过状;也许旅馆经理写过条子给她。我等着她发起进攻。可她仍自顾自把纸牌收进盒子,打着呵欠,由我在一旁收拾皱乱的床铺。我把香粉罐、胭脂盒和口红一样一样递过去。她收好纸牌,从身边桌上拿起一面小镜子,又说起他:“挺诱人的家伙。我看就是脾气有点儿古怪,难以理解。那天在休息室里,我原以为他会作一点表示,邀请别人到曼陀丽去,没想到他的嘴咬得这么紧。”

我没答话,看着她拿着口红,在自己硬撅撅的嘴上勾出血红的弓形线条。她把镜子拿得远些,看着化妆效果如何,一面接着说:“我从来没见过她,但我相信她一定长得非常可爱、穿着考究,举止出众。在曼陀丽过去常常举行盛大的宴会。她的死实在是意外的悲剧。看来他一定深深爱她。我得敷上颜色深一点的脂粉才能与这儿的鲜红相配。

亲爱的,给我拿点深色的粉来好吗?把这盒放回抽屉里去。“

接着,我就帮她涂脂抹粉,洒香水,搽口红,忙得不可开交,直到铃响客来。我迟钝地端上饮料,说不出几句应酬话;我在唱机上换唱片;我去拾掇烟蒂。

“小姑娘,最近画过什么素描吗?”一个老银行家装着热情的样子问我,单片眼镜悬在线上摆荡着。我言不由衷地装出一个明快的笑容回答他:“没有,最近没有。再来支烟吧?”

说这话的不是我,我的心根本不在那儿。我的思想在追逐一个幻影,她那影影绰绰的轮廊终于逐渐显露。不过,她的面貌依然隐晦,肤色尚不清晰;她那眼睛的长相和头发的色泽都还不甚分明,有待于显现。

她的秀美是永恒的;她那甜密的笑使人终生不忘。她的声音还在某处余音缭绕;她说过的话还留在人们记忆中。她曾涉足的地方景色依旧;到处都还有她亲手抚摸过的东西。也许柜子里还收藏着她穿过的衣服,上边仍然遗留着香水的气味。在我的卧室里,压在枕头底下的那本书,她就曾经捧在手里。我仿佛看见她打开空白的第一页,脸上挂着微笑,一挥弯曲的笔尖,在纸上写下:“给迈克斯——吕蓓卡赠”。那天一定是他生日,她把这本诗集连同其他礼物一起放在早餐桌上。当他撕开包装纸,解开丝线的时候,他们俩一起开怀大笑;当他翻阅诗集的时候,也许她曾伏在他的肩头。迈克斯!她叫他迈克斯!这称呼多亲昵,多帅,叫起来自在极了。家里人可以叫他迈克西姆,也就是说祖母、外婆、姨妈、婶婶都这么叫他,再有就是像我这样沉默寡言、平庸无趣、毫不相干的年轻人。而迈克斯是她选定的称呼,这个名字只属于她一人。诗集的扉页上,她就是带着这种自负写上这个名字的。那种粗大的斜体字,在白纸上飞扬跋扈,这本身就象征着她:如此旁若无人!如此自信!

多少次她就这样挥笔给他写信,报告自己的喜怒哀乐。其中有信手写在半张纸上的便条,也有当他出门时寄去的整页整页别人不能看的家信,上面写着只有他们俩才知道的事情。她的嗓音在屋子里回响,传到花园,无忧无虑,亲切流畅,就像她在书上留下的字迹一样。

可是,我只能叫他迈克西姆!

第六章

打点行装!起程真烦死人:忙着寻找失落的钥匙,领取空白的行李标签,包装薄纸狼藉一地,我讨厌这一切。即使在今天,我已习惯于动身出门,或者像俗话说的那样以旅馆为家,打点行装依然叫我心烦。今天,砰砰关上抽屉,打开旅馆或临时租赁别墅内那些毫无个性的衣橱和衣架,整理行装,已经成为生活里有条不紊的常规,但我仍感到悲凉,若有所失。这里毕竟是我俩住过的地方,在这里我们一起度过愉快的时光。不管逗留的时间何其短暂,即使只有区区两个夜晚,这地方曾经属于我们,这里留下了我们的痕迹。这并不是指留在梳妆台上的一枚发针,阿斯匹林药片的空瓶或枕头底下的手绢。

不,不是指这些物质的有形痕迹;我们留下的是一生中的一个时刻,是思想和心境,是一种难以名状的东西。

这所房子曾接纳我们,我们在这儿互诉衷情,相亲相爱。但那已是昨天的事。今天,我们继续赶路,从此再也看不见这所房子。我俩身上都发生了些微的变化,再也不与昨天的自己完全一样了。有时我们在路边小客店歇响吃饭,我走进一间黑糊糊的陌生屋子去解手。我是第一次捏到这个门把,第一次看到这剥落成条的糊壁纸和洗手盆上方那面映像滑稽的小破镜。此刻,这一切都属于我,我和这些物件彼此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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