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飞快地溜走,愉快的出游就这样乏味地收场,我真不甘心。
我们马上就要回到旅馆。我在车厢的抽屉里摸索着找我的手套。找到手套的同时,我的手指碰上一本书,精致纤巧的封面说明这是一部诗集。车子在旅馆门前放慢速度的当儿,我正眯缝着眼睛想看清书名。“要是你愿意,拿去读吧,”他说。驾车出游已告结束,我们回到了旅馆,曼陀丽已被抛在几百英里之外,他的语调于是又变得随随便便,漫不经心。
我暗自庆幸,抓着手套的手同时紧紧地抓住这本书。一天就要这样过完,我正想得到一件属他所有的东西。
“下车吧,”他说。“我得把车开过去放好。今晚我上外面吃饭,不会在餐厅里再见到你了。不过我要谢谢你今天陪我。”
我独自走上旅馆的台阶,可怜巴巴的样子活像一个玩乐收场而兴犹未尽的小孩。下午的出游对我是一种娇纵,使我不知如何打发这天余下的几个小时才好。我想到在就寝之前还有好长一段时光,而独个儿去吃晚饭又何其无聊。不知为什么。我觉得无法正面回答楼上那护士狡黠的查询,更无法面对范·霍珀夫人扯着沙哑的嗓子可能对我进行的盘问。所以我干脆在休息室一隅坐下,躲在一根柱子背后,要侍者送茶点来。
侍者显出很不耐烦的样子。看到我独个儿用茶,他自然不必使出浑身解数来。再说,这时刚过五点半,是一天中最无精打采的时刻。一般人都已用过茶点,点菜饮酒却还早着呢。
我的感觉已不仅仅是若有所失,我只觉得凄凉孤独。我仰身靠在椅背上,拿起那部诗集。这本书已久经手指抚弄,显得相当陈旧,所以一下子就自动翻开在某一页上,这一页一定是有人经常翻阅的。
“日日夜夜,我奔逃;年复一年,我奔逃;奔逃,奔逃,穿越内心迷津,透过泪眼腺肥,我躲开天狗奔逃。
飞也似地奔逃,奔逃;背后传来连串狂笑,眼前是斜坡山地。
我纵身投进张着大嘴的深渊,任恐惧把我心啃咬。
奔逃,奔逃,别让身后雄健的脚步把我踩倒。“① ①英国诗人弗朗西斯·汤普逊(1859—1907)所作《天狗》中一段。
我当时的感觉就好似有人从上锁的门外,透过钥匙孔往里窥视,于是我把书偷偷丢在一旁。今天下午是哪条“天狗”把他赶上高山去的?我想到他的汽车,就停靠在离二千英尺深渊仅半个车身的地方;我还想到他脸上那种茫然的表情。在他内心深处回响着什么样的脚步声?什么样的轻声细语?哪些往事唤起了他的回忆?还有,所有的诗集中,他为什么唯独把这一部带在车上?我但愿他不是那么孤高;至于我自己,最好也别是一个衣裙寒怆,戴一顶阔边女学生帽的小妞儿。
侍者铁板着脸端来茶点。我嚼着那像锯屑般干巴巴的黄油面包,一边又想到下午他向我描述过的那条穿山谷而过的幽径,还有杜鹃的花香和海湾处白色的圆卵石,要是他深深爱着这一切,干吗到蒙特卡洛来寻求这华而不实的一时快乐?他曾对范·霍珀夫人说,他并没有事先拟订计划,离家时相当匆忙。我眼前出现了他在山谷幽径狂奔的景象,折磨他的“天狗”在后边紧追不舍。
我又拿起诗集。这一回,书掀在扉页上,我看到上面写着留念题字:“给迈克斯——吕蓓卡赠,五月十七日”。字是用一手相当不凡的斜体写成的。有一小滴墨水沾在对面的空白页上,似乎写字的人因为性急,曾见了甩笔,想使墨水流得更顺畅一些。而当墨水冒着小泡从笔尖淌出时,稍稍有些过量,所以吕蓓卡那浓墨的名字显得很突出,笔力遭劲;那个往一边倾斜的字母R特别高大,对照之下,其他字母显得矮小。
我啪的一声合上诗集,把书塞到手套底下,伸手从近处的一张椅子里拿起一本过期的《插图》杂志,信手翻着。杂志里有几幅挺不错的洛埃河上古城堡的照片,并附有说明文字。我专心阅读这篇文章,不时参看照片。但是待我把这篇文章读完,却意识到自己一个字也没读进去。从印刷物中赫然盯着我的不是布卢瓦地方细长的城堡角楼和锥形尖塔,而是前一天范·霍珀夫人在餐厅里的那副尊容:猪一样的小眼睛向着邻桌扫去,五香碎肉卷串满了餐叉,停在半空不往哈里送。
“骇人的大悲剧,”她说。“当然,报纸上全是关于这出悲剧的报道。大家都说他从不谈论这件事,从不提她的名字。你知道,她是在曼陀丽附近的一个海湾里淹死的……”
第五章
幸好初恋的狂热不会发生第二次。那确实是种狂热;另外,不管诗人怎么描写,初恋同时又是一种负担。人们在二十一岁上缺乏勇气,因为琐碎小事而怕这怕那,无端担心。在那种年纪,一个人的自尊心很容易受到伤害,动辄生气,听谁说一句略微带刺的话就受不了。今天,我行将跨入中年。中年使人处于满足自得境界的保护之中。中年人也碰到日常的微不足道的烦恼,但他们几乎不感到什么刺痛,而且很快就会把烦恼置之脑后。但那时候情形就大不一样:别人无意之中说的一句话会久久忘不了,成为灼人的耻辱;一个眼色,回眸的一瞥,都可能打上永恒的标记;讨个没趣,那就意味着三更失眠到鸡啼;言不由衷则像犹大的一吻①。成年人说说可以做到脸不改色心不慌,而在那种年纪,即使在区区小事上说句假话,舌头也会痛上老半天,使你受着炮烙般的苦刑。 ①犹大:耶稣门徒,出卖耶稣者。据此,犹大的一吻常被后人用来比喻口出利剑。
“今儿上午你干什么来着?”我还能记起范·霍珀夫人当时的声音。她背靠枕头坐在床上,因为实在没有病,在床上又躺得太久,非常容易为点芝麻绿豆小事发脾气。我伸手从床头柜的抽屉里拿纸牌,由于心里有鬼,觉得脖子都涨红了。
“我在跟职业教练学打网球,”我一边说,一边因为自己信口胡诌而慌了神。要是那职业教练下午突然亲自跑来告状,说我好几天没去上课,那怎么办?
“事情糟就糟在我这么一躺倒,你没事干了,”她说着把香烟捻熄在一只盛洗涤香膏的瓶子里,然后,就以牌迷那种叫人看着讨厌的熟练手法,把牌分成三叠抽上抽下,啪啪出声地弹着纸牌的背面。
“谁知道你成天在干些什么!”她接着说。“你连一张素描也没有交来让我过目。
要是真打发你上街,你难会忘了买我的塔克索尔牌香烟日来。我只希望你网球球艺进步,这对你今后有用。球艺糟糕的家伙最叫人受不了。你现在还发下手球吗?“她一抬手把黑桃皇后轻轻掷下,皇后奸恶地瞪眼望着我,那神气活像耶洗别①。 ①古以色列王亚哈之妻,揽权无餍,把持恶政。后人常以其比喻阴毒奸恶之悍妇。
“是的,”我答道。她的问题刺痛了我。我想她用的词既公道又贴切,活龙活现地勾划出我的形象。是的,我做事确实偷偷摸摸①:我压根儿没去跟职业教练学打网球,从她卧床时起一次也没打过。到现在已两个多星期了。我真奇怪自己为什么一直把真相隐瞒着,干吗不告诉她每天早上我和德温特一起驾车出游,而且每天在餐厅里同桌吃午饭。 ①范·霍珀夫人的问句是“Do you still serve underhand?”,underhan d一词在英语中有两个意思,第一义是“低手”,即范·霍珀夫人发问时使用的意义;第二义是“偷偷摸摸”。
“你必须朝近同处跑动,不然就甭想打好球,”她接着说。我接受她的意见,一面提心吊胆地说假话,一面把尖下巴的红桃“J”盖在她的皇后纸牌上面。
关于蒙特卡洛的好多事情我都忘了。我俩如何每天早上驾车去兜风,玩了哪些地方,甚至我俩谈论过什么,全都忘了。但是我没忘记自己如何以颤抖的手指胡乱把帽子往脑门上一覆,又如何在走廊里急跑,并且因为没有耐心等候慢腾腾的电梯而飞奔下楼,不待门役搀扶,擦着转门往外冲去。
他总是坐在驾驶座上,一边等我,一边看报。见到我来,他莞尔一笑,把报纸撂到后座,替我打开车门,问道:“嗨”,‘心腹朋友’今天早上感觉怎么样?爱上哪儿玩去?“可是对我说来,即便他开着车老在一个地方来回绕圈子也没关系,因为这时我正处于出游开始时最得意的心情中。登上汽车,坐在他身边的位置上,抱着双膝,曲身向着前面的挡风玻璃——这一切简直都是难以消受的幸福。我就像一个对六年级的级长崇拜得五体投地的小不点儿,而他呢,他比这样一个级长固然要和善一些,但却难以接近得多。
“今早上风大天冷,你最好穿我的上衣。”
这句话我还记得,因为那时我实在幼稚,穿着他的衣服竟觉得那么甜蜜,仿佛又成了那种替级长抱运动衣的小学生,能够把自己偶像的衣服围在脖子上,得意得要命。借他的上衣,把它技在我的肩头,那怕只有短短几分钟,这本身就是一种胜利,使我的早晨变得光明灿烂!
我在书上读到过,人们在谈情说爱时如何装出懒洋洋的娇态,弄得对方无从捉摸,我可不是这种人。什么欲擒故纵,唇枪舌剑,飞眼媚笑,这一套挑逗人的本事我全不会。
我就坐在车里,膝上捧着他的地图,任由风吹乱我那一头平直难看的长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