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的好几秒里,他的脑子一片空白。当他重新恢复意识的时候,他已经倒在地上,手捧着自己头上被那家伙击伤的部位。他听到了玻璃碎裂的声音——那杂种正在将他的车窗玻璃一面面地砸碎。他挣扎着想要站起身来,不过是徒劳,他顶多只能够跪立着,那姿势就像在祈祷,而那家伙已经提着球棒向他走来了,用手掂量着球棒的重量,准备在他的头盖骨上来一记本垒打。雷抬起一条胳臂自卫,这个动作却让他更加头晕目眩,他再次倒伏到石地上,心里想着,天哪,这就完了吗?他已经放弃了,他真的已经放弃了(他哪里做过这种事),可这时有人挥动着一块黑而方的物体从人群里站出来,将那东西掷向那开本田车的家伙,那家伙肩膀上吃了一下,不由得打了个趔趄。
他的意识又丧失了几秒钟。等他恢复过来的时候,发现身边蹲着两位朝他俯下身来的女警察,一位正在对他说:“先生,没事了。”
另一位在用她的无线电对讲机呼叫救护车。见到警察他满心欢喜,这在他人生中是第一次。
02
在马丁的人生中,他还从没做过这样的事。
他连房间里的苍蝇都不忍心弄死,他会耐着性子追逐它们的踪迹,用一个玻璃杯和一只盘子扑住它们,再将它们放生。温柔之人必承受地土①。他已年届五十,可他从未对任何生灵有过一点点存心而为的暴力举动,虽然有时候他自己也觉得这更有可能是因为他怯懦,而不是因为他爱好和平。
①原句出现在《圣经·诗篇》第37节,同样的意义以不同句式亦出现在《诗篇》第25节和《新约·马太福音》第5节。《诗篇》通行的中译本有两处皆将the meek译作“谦卑人”,而《马太福音》则译作“温柔的人”,此处随文意取后一种。
他站在队伍中,看着眼前的这一幕,希望有人能出手阻止这一切。但是人们都在专心观战,就像有些剧场中的站客,观赏着一出格外残忍的戏剧,无甚心情去搅扰自己的消遣。一开始,就连马丁自己也疑心这是不是一场表演——在如今这个全球媒介联动的地球村里生活,我们早已被动地成了暴力(或者其他)事件的窥探者,这样一出事先策划的好戏既可以骇吓人们,又可以显露人们对于骇吓的承受能力。这是马丁用他头脑的理智部分冷静思索可得到的结果。而与此同时,他头脑中最直接的想法则是,哦,他妈的,太可怕了,这太可怕了,快让这坏人走开吧。不出意外地,他又听到父亲的声音在脑中回荡(拿出点勇气来,马丁)。虽然他父亲已过世多年,马丁依然能够时时听到他那如阅兵场号令一般的低声咆哮和高声叫吼。本田车驾驶者敲完了那辆银色标致的车窗玻璃,转头向车主走去,他挥舞着手中的武器,准备打出标志自己胜利的最后一击。
马丁这时候意识到,如果没有人能够做些什么的话,地上的那个人很可能会死的,他很可能在众目睽睽之下死在那个狂性大发的家伙的球棒之下。
出于本能,他连想都没有想一下(要是他想一下,他可能就不会那么做了),他抖落下肩上挂着的包袋,像挥动榔头一样,向那个发了疯的本田车驾驶者甩了过去。
他没能打中那人的头部,这一点并不使他觉得奇怪(他从来不具备瞄准或是抓取的能力,要是有球向他扔来,他就是那种只会低头躲避的人),不过包里放着他的笔记本电脑,那东西坚硬沉重的边缘击中了本田车驾驶者的肩膀,弄得他站立不稳,东跌西撞。
要说马丁与真正的罪案现场有什么关系,除非是他最近参加作家协会的活动,到圣伦纳兹警署参观了一趟。除了马丁,参观团团员全部由女性组成。
“你是我们队伍中用来装门面的男人。”有位女士这么对他说。
在其他人礼貌的笑声中,他能够感觉到他们或多或少的失望之情,就好像他作为那个装门面的男人,唯一能做的也就是不怎么像个女人。
警署用咖啡和饼干(巧克力波旁、粉红华夫夹心,品种之纷繁令他们全体印象深刻)来款待他们,一位“高级警员”在一间崭新的会议室里同他们进行了愉快的交谈,那间会议室就像是专门为像他们这样的团体度身定制的一样。之后,有人带他们逐个参观了警署大楼的不同部分,比如说是呼叫中心,还有个像洞穴一样空旷的房间,坐在电脑前的人们身着便衣(“海军罪案调查处”),快速地向“作家们”瞥了一眼,判定他们不过是些无关紧要的人,便重新将目光移回电脑屏幕,当然他们的判断是绝对正确的。
他们一字排开接受指认,一位成员被采集了指纹,然后他们被关进了一间狱房。虽然只是被关了一小会,他们还是一边曳步跺脚,一边咯咯轻笑,以冲淡幽闭恐惧症的影响。马丁觉得“咯咯轻笑”这个词好像只适用于女性。只有女人才会咯咯轻笑,男人要么就是笑罢了。马丁担心自己就有点喜欢咯咯轻笑。在参观活动的最后,仿佛有意安排好时间以引起他们的重视似的,带着些许恐惧的战栗,他们目睹了一个配备防暴装备的小分队火速集合,准备要将一名“难搞的”囚犯提出监狱。
这次参观活动对马丁所写的那类书并没有太大的帮助。马丁在另一个叫做“亚历克斯·布莱克”的自我的名义下,写出来的是些温情脉脉的洋溢着怀旧情怀的罪案小说,小说的女主人公名叫“尼娜·赖利”,是个精力充沛的女孩,从她叔叔那里继承了一家侦探社。故事发生在四十年代战争刚刚结束的时候。这是个让马丁特别感兴趣的历史时期,那时候有色调贫乏的黑白电视,有以无精打采的沮丧情绪为代表的对于曾经的英雄主义的逆流。想想《第三个人》(The Third Man)那时候的维也纳,想想《相见恨晚》(Brief Encounter)那时候的伦敦周边各郡。
每个人自愿放弃自我的主张,接受一场正义战争的所有价值标准,经受无数庄严情感的荡涤(不错,其中有不少感情来自政治宣传,不过政治宣传的核心思想没有错),挣开个人主义的枷锁,这一切有多么美好!想想站在毁灭与失败的边缘,就这样挺过来了!然后心里想着,那又怎么样呢?当然,尼娜·赖利不可能有这些感觉,她才不过二十二岁,战争时期她住在瑞士的一家精修学校①里,她根本没怎么经历过战争。而且,她压根儿就不存在。
尼娜·赖利一直都是个假小子,虽然她并没有明显的同性恋倾向,而且尽管她身边总有形形色色的男人在追求着她,她却永远守身如玉。
①精修学校:为已受普通教育的青年女子进入社交界做准备的私立学校。
(“感觉就像是,”一位“颇具鉴赏力的读者”来信告诉他,“木屋学校①的学生长②长成了一名侦探。”)
①木屋学校:英国作家埃莉诺·布伦特一戴尔撰写的初版于1925年到1970年间的校园小说系列。
②学生长:英国教育体制及其他英联邦国家私立学校教育体制中普遍存在的以学生充任的职务。英联邦国家多用此
从地理特点来说,尼娜生活的地方很难说具体是在苏格兰的哪里,因为她只需驾驶她马力强劲的敞篷布里斯托汽车开上一小段,书中所描绘的山岭、大海和绵延起伏的沼泽地就可以在苏格兰任何一个大城镇周边找到(大部分英格兰的城镇也同样符合要求,尽管威尔士是肯定不行的,不过马丁还是觉得他可能会对此做些调整)。
马丁刚动笔撰写尼娜·赖利系列小说时,他把他的写作看成是对过去的时代和曾经的文学样式的饱含深情的致敬。
“如果您愿意,当然也可以称之为模仿作品,”被引见给一位出版社编辑时,他紧张地说,“它带有一种含讽刺性的敬仰。”
知道自己写的东西还可以出版,对马丁来说简直是件奇事。他写小说不过是自娱自乐,而现在他称呼学生会主席,英国学校中则由教师指派,其主要职责为代表学校出席活动进行演讲,管理各年级级长。忽然间坐到了伦敦一间平淡无奇的办公室里,觉得自己有必要向一位年轻女士证明自己编造出来的东西是有价值的,而那位女士却似乎很难跟上他的思路。
“您说是怎样就怎样吧,”她勉力看着他,说道,“我的感觉是,这本书可以卖得好。这是一种让人愉快的凶案推理小说。
现在的人钟情怀旧,往昔生活像毒品一样让人上瘾。你打算为这个系列安排多少本书?”
“系列?”
“嗨。”
马丁转过身去,看见一个男人倚在门框上,姿态闲散到了怪异的程度。他要比马丁年长,穿着打扮却显得比马丁年轻。
“嗨。”年轻编辑应道,屏息凝神地注视着那个男人。
他们之间至简的对话仿佛包含着自身无法承载的丰富意义。
“尼尔·温特斯,我们的社长,”她自豪地微笑着说,“尼尔,这是马丁·坎宁,他写了一本很棒的书。”
“好极了。”尼尔·温特斯说道,一边同马丁握手。他的手湿而软,像是被冲到海滩上的动物尸体。
“我希望这会是你的第一桶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