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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乡人

作者:E伯爵 | 分类:奇幻 | 字数:6.6万字

第3章

书名:异乡人 作者:E伯爵 字数:3.3千字 更新时间:12-13 14:01

“我给他们讲两位进制他们一定会把我当成只认识0和1的弱智。”

戴维沮丧极了,简直要哭出来。

他不明白这事情怎么会发生在自己身上,他一直以为穿越时空一定是休?杰克曼这样的帅哥或者是身材火辣、面孔娇艳的绝世美女才有的特权,因为他们能有机会跟错乱时空中的男女来一段罗曼蒂克,上帝也才有好玩的肥皂剧看。而戴维,他无论推演哪种情况,结论都只有一个——

他死路一条。

他的技能在这个时空中毫无用途,找不到工作,他会干点儿零工,但很快就会沦为乞丐;他搞不清楚这里的风俗和文化,还有医疗状况,很可能染病,一个小伤口都会让他死于破伤风引起的败血症;他不会动刀动枪,要是不小心踩到谁被要求决斗,他可以直接在脑门上画个靶子……

他又叹了口气,转身把脸朝向墙壁。

他开始努力回忆自己知道的科学知识,那里面有哪些是关于穿越时空的,但目前他剔出来的只有跟黑洞有关的天文学常识,连爱因斯坦场方程他都背不出来,就别指望能分析出什么白洞可以让自己钻进去了。但他觉得,也许他还是应该碰碰运气,如果真的在这里是死路一条,他就应该回到属于自己的地方去——那混乱又忙碌,偶尔还堵车的“大苹果”,他爱它。

戴维擦了擦眼睛,忽然灵光一闪:他醒来的地方也许有一个时空夹缝,或者是时空隧道。他应该试一试,说不定还有万分之一的希望。

这个想法让他激动起来,似乎终于在一片漆黑中看到光亮,尽管它一闪一闪地简直要熄灭了。

戴维决定无论如何也要回到他最初醒来的那片戈壁去试试,为此他得先获得自由。

他想到了那几具尸体,他感激那几个枉死的移民,他们给了他灵感,为此他决定将他们都当做自己的家人。他给四个男性分别取名为约翰?扬格(来自于他早逝的叔叔)、吉姆?希金斯(五年级时欺负他的一个混球)、汤姆?怀特(他曾经养过的狗)和理查德?肖(他的顶头上司),第一个是他亲切的叔叔,其他的是同路的雇工。而那两个死去的女性,一个是他可怜的婶婶,一个是爱丽丝,他最最可怜的小侄女——他们都死于抢劫,罪犯就是无处不在的凶猛的印第安人。

戴维觉得警长肯定会盘问他为何幸存,然后他就以“反正你们都断定我是个懦夫,那么我就是受到了惊吓,脑子不太好使”来搪塞。不管如何,只要他一获得自由,就头也不回地奔向旷野,用他所有的力气去拥抱故乡!

当然,如果去那地方路太远的话,他准备借一匹马。

戴维终于有了点靠谱的主意,心中的烦闷消散了不少,他放松下来,再也不责怪毛毡上的味道了。他闭上眼睛,为自己的聪明和勇敢感到欣慰,满足地进入梦乡。

戴维是被照到眼睛上的阳光弄醒的,他感激这道光,因为他正在梦中被印第安人追得在戈壁上狂奔,痛哭流涕,屁股上插着三支箭。

当他揉揉眼睛坐起来的时候,看到卢卡斯警长正摇晃着手上的钥匙走进来,他叮叮当当地打开了牢房的门,随手把钥匙挂在腰带上,然后靠在门口向戴维挥手。

“叫扬格的小子,”他说,“过来,我们聊聊。”

战斗开始了!能不能回家就看他的了!

戴维打起精神,跟着他走出牢房。

卢卡斯警长斜斜地坐在那古董书桌上,戴维能听到它悲惨的呻吟。这么一个大个子如果压在自己身上,估计他的骨头也会惨叫的。卢卡斯警长看上去有六英尺高,肌肉结实,穿着西部常见的格子衬衫和牛仔裤,鹿皮在膝盖和大腿内侧的地方磨得油亮,他一边斜眼看着戴维,一边玩他的两把左轮手枪——真正意义上的两把,一把柯尔特,一把亚伦,都是野蛮的凶器。

戴维有点惧怕这样的男性,他们强大、粗鲁、不讲道理,就像中学橄榄球队里的四分卫,在兄弟会里充满了号召力,却最喜欢折磨他这样的书呆子。

“坐下。”四分卫对他说。

戴维四下看了看,拖过来一个三条腿的凳子,辛苦地保持平衡。

“那个……你说你叫戴维?扬格?”警长用那把亚伦的枪管搔搔头。

“是的,”戴维心惊胆战,万一走火他没有换洗的T恤,“我不是犹太人。”

“那个不重要。”警长随意挥了下手枪,“现在你清醒了没有?需要来杯白兰地吗?”

戴维简直受宠若惊:“不,先生……我是说,我已经准备好回答您的任何问题。”

卢卡斯警长啪的一下把他的枪拍在桌子上,戴维闪了一下,差点儿坐到地上去。“很好,戴维,”警长放下长腿,坐正了身体,“现在把你遇到的事情前前后后地给我说清楚,然后我们下一步再讨论你怎么办。”

说谎的秘诀在于你得一半真一半假,戴维以前在书里读到这个,他还没有太多机会尝试。但是今天他几乎调动了他所有的想象力来为自己昨晚杜撰出来的亲人们编造一个心酸的故事:

在纽约过得不怎么开心的一家人,接到某个朋友的电报,说是有一个矿脉——好像是银矿——需要合伙人,这不但会让他们摆脱债务,还可以发一笔大财。于是怀着希望,他们买了大篷车出发,但对于银矿的渴望还没有被满足,就遭遇到了更令人沮丧的事。要知道,印第安人是整个西部最捉摸不定的东西——唯一值得安慰的是死者的头皮还在。

“他们就这么死了。”戴维努力用悲伤的口气结束这通胡编乱造,他实在挤不出眼泪,只好低下头。

卢卡斯警长用他灰蓝色的眼睛盯着戴维,指甲在满是胡茬的下巴上刮出嚓嚓的声音,然后问道:“你们没有带枪就上路了?”

“有的,警长,我们反击了,不过后来寡不敌众。枪被印第安人抢走了……在他们杀死我的亲朋好友之后!”

“然后你逃了,昏倒在附近?”

“我见血就晕,警长,我手发抖,拿不住枪……他们一般都不叫我上场……而且我被吓着以后还会失忆……”听起来就像个双料的废物,戴维一边压抑着自尊心,一边给自己泼污水。

“好吧,你记得自己从哪儿来真不容易。记得要到哪儿去吗?”

“不记得了,先生。”

“那个给你们拍电报的人呢?”

“如果我还能记住他的名字,先生……”

“你记得自己要去哪儿吗?”

“很遗憾……”

戴维把自己和警长一起赶进了死胡同,他“社交杀手”名头不光在公司里有效,现在也能起一点正面作用。

“那么,你打算去哪儿呢?”关键句终于出现了。

“嗯……我想回纽约去,我熟悉那儿,而且我还有别的亲戚,麦吉叔叔……”戴维来不及想个完整的名字,“当然了,我首先得整理下约翰叔叔的遗物……也许大篷车我用得上。”

卢卡斯警长没说话,只盯着戴维,那摩擦下巴的嚓嚓声简直让他心烦意乱。

“好吧,”他终于站起来,冲着外面偏了偏头,“跟我来,小子。”

(下)

他们终于踏出了这间充满了权威主义臭味的木头房子。

外头强烈日光让戴维的眼睛短暂失明,他忍不住遮挡了一下,然后狡猾地缩到警长身后,慢慢地睁开眼睛。

戴维是个城市中长大的小孩儿,但也有在堪萨斯农场的亲戚。他见过破破烂烂的建筑,但真没有见过这么多聚集在一块儿的。不,严格地说它们并不是破烂,而是杂乱。那些西部电影里的布景肯定都为了照顾观众最起码的审美而搭得能入眼。真正的西部小镇可不是那样,眼前的就是证明:

在一片完全没有加工处理过的泥土地上,那些石头和木头搭建起来的房子毫无规则地散落开来,有尖顶、平顶,有平房、小楼,有朝着东边的,有朝着西边的……似乎就没有人考虑过强迫症病人看到这些房子会有什么心情。涂过漆的部分已经被烈日给彻底晒掉了,有些木头边缘开裂,看得人胆战心惊的,而房子们中间被马蹄、车轮和靴子踩得稍微坚实一些的就是宽阔的主路了。每当有风吹过,尘土就高高高兴兴地飘起来,毫无偏见地落在每一栋房子上,活像一群被抬举的贱人。戴维觉得,哪怕上帝用一晚上的暴雨将这些房子都洗干净,只要水汽一蒸发,所有一切都会很快恢复原样,因此上帝已经彻底地在这里放弃了“清洁”的概念。

这也影响到了人,那些行走着的和靠在墙上、屋檐下、栏杆旁的家伙们都穿得潦草,活像一个月都拿同一套衣服在对付,跟他们比起来,卢卡斯警长简直像个绅士。

但他们的腰上都插着枪,一副缺人干架的表情,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戴维这个外来者,似乎一旦他露出一点儿鄙视的苗头,立刻会被排队要求决斗。

“来吧,小子,”卢卡斯警长把他从自己背后拎出来,“让我带你去看看你叔叔的遗物。他们现在都在教堂里,安德鲁牧师正在照料他们。”

戴维惴惴不安地跟着卢卡斯警长往前走,一边练习着如何做出沉痛的表情。实话说,被这样一群大拇指扣着皮带和枪的凶徒这么盯着,戴维的表情简直像立刻要哭出来一样。

当他就这么战战兢兢地走过一栋棕色小楼的时候,有人从门里走出来,向他们打招呼。

“早上好,”那个穿红色长裙的女人高声问,“警长先生,要来杯咖啡还是白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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