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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国的终结

作者:易中天 | 分类:奇幻 | 字数:6.9万字

第5章

书名:帝国的终结 作者:易中天 字数:3.5千字 更新时间:12-13 12:26

它的特点,是"天下一统,四海一家,中央集权,分级管理",上面有中央政府,下面有各级政权。这种国家制度,一直延续至今。这就是秦始皇的历史贡献,所以说"百代都行秦政治"。然而,秦始皇虽然斩断了争论,问题却没有真正得到解决,新兴的帝国制度仍然面临严峻的考验。毕竟,新制度的建立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旧制度的复辟则往往在所难免。何况西周创立的封建制,也并非当真就一无是处。它也有它的道理。实际上就连一些有头脑的人,也认为秦王朝二世而亡的原因之一,是未能"裂地分民以封功臣之后,建国立君以礼天下"。这话是贾谊说的,而司马迁以为然。《史记.秦始皇本纪》在引述《过秦论》时,就说"善哉乎贾生推言之也"。我们知道,贾谊和司马迁都是汉人。此二人在世时,郡县制几乎已成定论,他们还这么说。不难想象,秦末汉初之际恢复封建制的呼声有多高。事实上,大秦王朝刚刚灭亡,封建制就在项羽手中复辟。项羽定都彭城之后,一口气封了十八个诸侯王(其中就有后来灭了他自己的汉王刘邦),天下从此战斗不休,忧虑重开战端的李斯不幸而言中。西汉初年,刘邦迫于习惯的压力,不得不调和折中,在天子直辖的"畿辅"设郡县,畿辅之外封王侯,这就是郡县与封国并行的"郡国制"。显然,这是新旧两种制度讨价还价和政治妥协的结果。

这种不伦不类的制度给西汉统治集团带来了不小的麻烦,不是异姓王造反,就是同姓王叛乱。柳宗元在他的《封建论》中列举了这些事实:公元前201年,韩王信反,汉高祖前往平叛,被困七天。这就是"困平城"。公元前196年,淮南王英布反,高祖又前往平叛,被流矢所中,一命呜呼。这是"病流矢"。此后,惠帝刘盈、文帝刘恒、景帝刘启,居然"陵迟不救者三代"。朝廷不得不殚精竭虑,软硬兼施,又是"削藩"(削减藩国支郡),又是"推恩"(分封藩王子弟),直到汉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才算解除了帝国的心腹之患。柳宗元认为,这就是封建制的弊病。

相反,中央集权的郡县制却很快就体现出它的优越性。柳宗元说,秦末天下大乱,有叛逆的民众,没有叛逆的官员(有叛人而无叛吏)。汉初天下大乱,有叛逆的封国,没有叛逆的郡县(有叛国而无叛郡)。中唐天下大乱,有叛逆的将领,没有叛逆的州府(有叛将而无叛州)。柳宗元认为,这就是郡县制的好处。因此,封建制不可恢复,郡县制不可废除---"州县之设,固不可革也"(《封建论》)。

始皇和李斯的立论,主要着眼点于当时的政治需要(休兵);柳宗元的立论,则主要着眼点于政权的巩固和社会的安定。然而郡县制的意义却远不止于此。西汉武帝之后,各封国名存实亡,郡县与封国并存的"郡国制"退出历史舞台,以州领郡、以郡领县的"三级地方制度"开始浮出水面(汉初只有郡县二级,州也有一个由武帝所设之监察区变成行政区的过程,此处不细论)。州有刺史(后为州牧),郡有郡守,县有县令,中央政府直接任命的地方官,完全取代了分封的诸侯。皇帝册封的藩王,不再有独立主权。此后,这一制度一直为历朝历代所采用。粗略地说,唐,是道、府、县三级;宋,是路、府、县三级;元明清,是省、府、县三级(中国古代地方行政建制多变,郡取消,州降格,层次也未必就是三级,此处也不细论)。郡县制,贯穿了帝国的始终。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无郡县制,即无帝国制。

那么,帝国又是一种什么样的制度?

帝国制度是从邦国制度过渡而来的。所谓"邦国",是指西周封建到春秋战国时期所实行的一种特殊的国家制度,是我们民族国家形态的初级阶段。当时,中华大地上遍布着许多大大小小的诸侯国(封国)。它们各自独立,相互交往(通婚、通商、结盟、战争),又共同拥戴其中一个(具体地说就是周),作为名义上的"天下共主"(天子),组成号称"天下"的松散的联邦或邦联。这就是"邦国制度"。它的建立,如前所述,就是"封建"(封土建国);它的特点,则是"一个天下,许多国家"。天下只有一个天子(共主),各国却有各自的国君(君主),因此又是"一个天子,许多国君"。由于这些国家和国君其实是有独立主权的,因此"邦国"类似于联邦或邦联。邦国与联邦或邦联的不同之处,在于有一个名义上的天下共主,诸侯各国也由这个所谓的天子"封建"而成,因此史书上一般都把诸侯国称为"封国"。但我们要说清楚,封建也好,共主也好,都只是名义上和礼仪上的。各国的领地,其实不少是他们自己打下来的。而且,要扩大地盘,还得再打,只不过打下来以后,要到周天子那里去办个手续罢了。但这个手续仍很重要。没有这道手续,就不是邦国制度了。

这些国家在封建之初大多还很幼稚,是否成形也尚待商榷。所谓"夏禹万国,商汤三千",岂能都是国家?恐怕不少是部落。周武时八百诸侯,也多半有些是国家,有些是部落国家。这样的状态,是与其叫做"国",不如叫做"邦"的。邦,可以理解为介乎国家与非国家之间的政治组织,即"准国家"。比如联合起来组成"美利坚合众国"的那些State(旧译为州),就是邦。正因为是邦,这才先是组成邦联,后又组成联邦。封建之初的那些诸侯国,就多少有这么点意思。只不过在美国人那里,是十三个邦组成"合众国"。立宪以后,"邦"就变成了"州"。而在周,则是天子"分封天下"。封建以后,"邦"就变成了"国"。

因此我认为,单指这些诸侯国时,可以叫"封国";由于它们是诸侯之国,也可以叫"侯国"。但如果指制度,则不如叫"邦国"。事实上,这些诸侯国原本就叫"邦","邦"的本义也原本就指诸侯封国。比如"周虽旧邦,其命维新";比如"邦有道,则知(智),邦无道,则愚";而诸侯国之间的交往,当时就叫"邦交"。邦,既有国家的意思(《说文》:"邦,国也"),又有分封的意思(《释名》:"邦,封也"),贾公彦就说"凡言邦国者,皆是诸侯之国"(《〈周礼.天官.大宰〉疏》)。所以,西周之所封建,就既可以叫"国",也可以叫"邦"。或者再具体一点,城郭之内曰国,四境之内曰邦(《六书故》),合起来就是"邦国"。

邦国与郡县是完全不同的。邦国有独立国家的性质,郡县则不过是帝国的构成部分和中央的派出单位(这一点后面还要细说)。总之,封建与郡县相对应,邦国与帝国相对应;封建指成因(形成原因),邦国指成形(存在形式);封国指单体(比如齐为吕尚的封国),邦国指制度。秦始皇以郡县代封建,其实也就是以帝国代邦国。因此,要讨论郡县制和帝国制,就必须讨论邦国制度。

第一章 天下一统 三 邦国与城邦

邦国制是中国人的发明,正如城邦制是希腊人的创造。

所谓城邦,就是以一个城市为中心的独立主权国家,希腊语叫"波里斯"(Polis)。一个城市或城堡加上周边不大的一片乡村区域就算一个国家,这样的国家当然小得可以。除斯巴达以外(斯巴达严格说来不算城邦国家),最大的一个城邦雅典不过一千平方英里,相当于中国纵横百里的一个大县,其他都不过只有雅典城邦的三分之一甚或十分之一那么大,有的则只相当于中国的一个乡。历史上通常所谓古希腊,就是由这些蕞尔小邦构成的。

这就颇有些像我们前面所说邦国时代的状况。那时的中国,并不是中央集权的统一主权国家。它也不叫"中国",而叫"天下"。"中国"这个词,在周代指京师,以后又指都邑或中原地区。用来指中华民族的主权国家,则是很迟的事。

邦国时代的"中国"不是"天下",邦国时代的"国家"也不是"国家",而是"国"和"家"。家、国、天下,是三个不同层次的概念,家是家,国是国,天下是天下。天下属于天子,国属于国君(诸侯),家属于大夫。天下由若干个国组成,国又分解为无数个家(采邑)。家不是家庭,因为它有领土,有疆域,有子民,还有自己的财政收入。大夫对于自己的家(采邑),是有独立治权的。国也不是国家。或者说,不是完全意义上的国家。因为它虽然拥有一个国家该有的一切(比如领土、疆域、子民、赋税、军队、监狱),拥有实际上的独立主权,却没有产权。或者说,有治权,有主权,无产权。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产权在理论上是属于天子,甚至是属于"上天"的(这个问题实际上从来就没弄清楚过,详见本书第五章)。由产权派生出来的主权和治权,在理论上也属于天子。天子的产权、主权和治权,则在理论上属于"上天"。天子如果没有"上天"的授权(天命),他的权力、权利和权益在理论上就不合法,别人就可以推翻他(革命)。同样,诸侯如果没有天子的授权,则他的治权也好,主权也好,在理论上也不合法,其他的诸侯就可以拿这个作借口来讨伐他。这是国和家的情况。

那么,天下是国家吗?不是。因为天子虽然有产权,却又没有主权,也没有治权。或者说,没有诸侯各国的主权和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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