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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朝暮暮

作者:七微 | 分类:奇幻 | 字数:6.6万字

第18章

书名:朝朝暮暮 作者:七微 字数:3.2千字 更新时间:12-13 18:06

离开时,他将一张银行卡交给我,那是傅叔生前以我的名义为我存下的学习基金。

我拿着那张卡,眼眶发酸,心里的难过如暗夜里的潮水。

再见到傅家宁,是在一个月之后,他是来同我告别的,他接了新的工作任务,这一次是外派非洲。

“有什么事情,就给我打电话。”他离开时,将一张名片放在我手心里。

我没有对他说再见,也没有说任何话,就那样默默站在走廊的尽头,看着他的身影渐渐走远,直至消失不见,我身体仿佛松懈了一般,软软地倚到栏杆上,看着手心里他的电话号码,久久地望着,最后,我将它丢到空中,随风飘走。

我知道,我不会给他打电话。

我也不会再见他。

我决定忘记他。

忘记这段还没有开始便已结束的感情。

我没有再联系傅家宁,他却依旧从世界各地给我寄来明信片。依旧是寥寥数语,我匆匆扫一眼,便将它们都扔进那个铁皮盒里,再不见天日。很多次,我将那个铁皮盒里的东西统统倒出来,打火机的火苗已碰触到它们,却在最后一瞬间,又被我扑灭。

我一次一次对自己说,我只是很喜欢那些明信片上的风光图案而已。

仅此而已。

在这样的催眠里,十七岁的春天,我交往了第一个男朋友。他是画室里请来的人像模特,我拿着画笔,怔怔地望着他发呆,视线停留的太久,他朝我望过来。

那堂课结束后,他走到我的画架前,惊讶地看着我空白的画纸,然后忍不住笑了。

我们就这样开始了,莫名其妙,悄无声息。而结束,也莫名其妙,悄无声息。这段感情,仅维持了两个月。

那之后,我交了一个又一个男朋友,全是画室里的人像模特,每一段感情,总不会超过两个月。

画室里跟我关系最好的宋嘉嘉有一次整理她的画时,忽然对我打趣,哎,傅寻,你有没有发觉,你的这些男朋友,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他们都有一双乌黑明亮的眼睛。你是不是有恋眼癖啊?

我心里一颤。

她又说,别怪姐们没提醒你啊,你这样,是玩弄感情!迟早有一天会遭报应的!

她一语成谶。

我交往的最后一个男朋友,是个玩的很疯的男孩子,抽烟、喝酒、飙车、与人打架,用宋嘉嘉的话来说,整个一小混混。在我跟他提出分手的那晚,他失控地抱住我,撕扯我的衣服。在厮打中,我用美工刀狠狠地刺入了他的身体……

我被关在警局的第三天,透过铁栏杆,我看到疾步而来的傅家宁。

阔别整整两年,我们竟在这样的情景下重逢。

我坐在地上,仰头望着与我近在咫尺的那个人,我直直望进他乌黑深邃的眼眸,眼泪汹涌而落。

我知道,这一生,我都没有办法忘记这个人。

他早已如烙印,融进我的骨血里。

那个男生醒来后,我就被傅家宁保释出去了。

他将我带回了他的公寓,我们这么久没见,我其实有很多话想对他说,却最终也只是彼此静默地坐在沙发上。

最后,他指了指浴室:“你先去洗个澡,好好休息。”

我洗完澡出来,发现他在阳台上浇花,那些花草长得很好,他不在的时候,是他同事帮他打理。

我倚在门上,边擦头发,视线随着他的动作而移动。

他忽然回过头:“你想吃……”他的话顿住,眼睛忽然瞪大,神色惊恐。下一秒,他扔下铁皮桶,走过来拽起我的左手腕,声音微抖:“你……”

我一愣,而后挣扎着想挣脱他,他却不放,视线胶在我手腕上交错狰狞已经痊愈的一道道伤口上。

我垂下眼眸。

他的手指轻轻抚过那些伤痕,良久,他放下我的手腕,沙哑着声音说:“对不起,小寻,对不起……”他喃喃地重复着。

见他那样,我心里比他更难受,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第二天,他带我去看心理医生。其实我知道自己的问题在哪儿,我常年失眠,噩梦缠绕,心里那样想念一个人,却必须逼迫自己忘记。难熬的时刻,我没有办法,才用美工刀划过皮肤,让身体的疼痛来掩盖心里的痛。但我从未想过要自杀,真的。

但是医生一口咬定我有严重的自残与自杀倾向。她最后对傅家宁说,如果可能,让我休学一年,带我离开这座城市,去到一个新环境。

看到他那样自责与担忧的表情,我决定顺从他的意见。

十八岁的初夏,我跟着他离开了这座城市,去往非洲。

飞机起飞时,在巨大的轰鸣声中,我忽然想起初遇他那一年的寒冬,他带我去遥远的北国,我打开车窗,伸出手心去接那漫天飞舞的雪花时,满心满眼的欢喜。

眨眼间,岁月倏忽而过。

我跟他相识这么多年,从来都是聚少离多,总是在告别。而唯有在非洲的这一年,是我们之间离得最近的时候,属于我们的记忆最多。

刚去的时候,他不放心我,每次有任务,能带上我就尽量带上我一起,我会帮他做一点事情。他跟他的同事们介绍我说,这是我的小朋友。

穿梭在这块贫瘠炎热的土地上,经历的越多,见到的越多,便越会觉得自身那点痛苦在这大千世界里,并不算什么。

我终于明白傅家宁为什么非要把我带到这片黄土地上来。

来年的夏天,我跟他去了东非马赛马拉大草原,去报道动物大迁徙。

以前只在电视上看到过动物大迁徙的影像,悲壮的奇观。而当亲眼所见时,那种震撼,无法言喻。

晚上,我们坐在辽阔的草原上,夜空中有繁星点点,在这片草原上,却并没有觉得浪漫,反而有一种荒凉的怅然。他递给我一罐啤酒,与我碰杯。

我静静地喝完那罐啤酒,忽然问了他我一直想问的问题:“傅家宁,你为什么不结婚?”

他愣了愣,而后轻轻笑了,回答我说:“我满世界的跑,任何人嫁给我,都不会幸福的。”

不,不是的。如果是我,我愿意陪着你,满世界的跑。

但我什么都没说,自十六岁那年夏天后,我再也没有说过喜欢他。

“我想回家了。”我说。

“好。”他没有问为什么。

这一年来,他对我很好,若家人,若朋友,也有一丝内疚,唯独,没有爱情。

但有什么关系,我爱他就好了。这一点,在警局里见到他的那一刻,我就决定了。

我回到学校复课,但没有继续学画画,我想念新闻系。也许,等几年后,我可以站在傅家宁的身边,与他并肩,奔跑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高三那一年,我的压力非常大,但也很快乐。有梦想,有期待,再难熬的日子,都能挺过去。

期间傅家宁回国待了很长一段时间,他见到我这样的状态,终于放下心来。

没多久,他主动申请去了中东。临走前,他将公寓的钥匙交给我,让我帮他照顾那些花花草草。走的那天,我去机场送他。这么多年,这么多次的告别,我第一次为他送行。

在他进安检的时候,忽然又转身,快步朝我走过来,我以为他有什么话要说,哪知他忽然捧住我的脸,嘴唇覆在我的嘴唇上。那个吻很短暂,像幻觉。在我的震惊中,他已经转身离去。

我呆呆地摸着自己的嘴唇,思维彻底短路。等我回过神来时,已经再也看不见他的身影。

那个傍晚,机场大厅里的所有旅客,都好奇地看着一个姑娘,她蹲在地上,又哭又笑,像个神经病。

如果我知道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我一定不会像个傻瓜一样摸着自己的嘴唇发呆,我一定一秒钟都不会错过,他离开的背影。

他出事的消息传来时,我刚拿到C大新闻系录取通知书。我给他打电话,想要分享这个喜讯,我还想问他那个忍了很久的问题,傅家宁,你是不是也像我喜欢你一样喜欢着我?可一连三天,他的电话都打不通。最后我找去他的单位,得到的却是他的噩耗。

包括他在内的记者三人,在阿富汗的一场战火中,全部遇难,尸骨无存。

我站在那里,只觉天旋地转,所有的声音与画面全都消失了。

世界在那一刻,万念俱灰。

二十三岁那年,我从C大新闻系毕业后,进入他所在的电视台,成为一名新闻记者。

三年后,我因工作去到了阿富汗,我站在当年他出事的那片土地上,这里已是一片废墟。夕阳斜照,我在那片废墟里缓缓蹲下身,从地上掬起一小捧尘土,装进一只素色小布袋里,扎紧,系了一个蝴蝶结。我将布袋贴在胸口,闭上眼,泪水滚滚而落。

家宁,这么多年了,我终于,再次与你重逢。

往后很多年,我带着那只贴胸而藏的布袋,走过了许许多多的地方,草原、湖泊、高山、森林、沙漠、海洋,几乎走遍全世界,唯有一个地方,我始终没有踏足,那是阿根廷的乌斯怀亚。

那是十五岁那年,我想要跟他一起去到的世界尽头。

这一生,再也无法抵达。

2.莫失莫忘

其实我有很多话想跟她说,可到头来,却统统化作一句不相干的话,真正应了从书上看来的一段话――

如此情深,却难以启齿。原来你若真爱一个人,内心酸涩,反而会说不出话来,甜言蜜语,多数说给不相干的人听。

我认识唐诺十年,从15岁到25岁,人生中最好的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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