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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院之随身农场

作者:岭南醉客 | 分类:都市 | 字数:3.4万字

第9章

书名:四合院之随身农场 作者:岭南醉客 字数:3.5千字 更新时间:12-13 20:03

这其实因为韩信是英雄不是枭雄,是军事家不是政治家。他的狠毒程度和卑鄙程度都比不上刘邦,总是心存忠厚心存幻想,觉得以自己的功劳和双方的交情,刘邦也不会把他怎么样,结果猝不及防,做了人家的刀下之鬼。

的确,在残酷的政治斗争中,是容不得犹豫和狐疑的。刘邦最大的优点,就是能当机立断,干净彻底,做什么都很到位,一点也不粘糊。刘邦自己虽然没什么本事,也没什么计谋,但判断力极强,也敢拍板,而且豁得出去。正是这种资质,使他多次转危为安,化险为夷,终至以弱到强,步步走向胜利。究其所以,就在于刘邦是流氓,是流氓中的英雄,因此敢于拿生命豪赌一把。韩信是流氓却又有贵族气,结果在气度上反不如刘邦。

刘邦端的称得上“量小非君子,无毒不丈夫”,用人时真能放开手用,整人时也真能下得了手。刘邦手下,真是什么人都有:张良是贵族,陈平是游士,萧何是县吏,韩信是平民,樊哙是狗屠,灌婴是布贩,娄敬是车夫,彭越是强盗,周勃是吹鼓手,刘邦都一视同仁,各尽所长,毫不在乎别人说他是杂牌军、草头王。但他杀起人来也六亲不认。他曾误听谗言,以为樊哙有不臣之心,竟命令陈平去杀樊哙:“平至军中,即斩哙头!”樊哙可以说是刘邦最铁的哥们儿,早年在沛县就和刘邦是朋友。陈胜起义,萧何、曹参派樊哙迎来刘邦,立为沛公。以后,樊哙追随刘邦转战南北,战功赫赫。初入咸阳,是樊哙劝刘邦秋毫无犯,还军霸上,从而树立了刘邦的威望。鸿门宴上,是樊哙挺身而出,面折项羽,从而保住了刘邦的性命。樊哙还是吕后的妹夫,同刘邦是连襟。这样至亲至爱的人,也说杀就杀(最后陈平并未执行命令,刘邦又身受重伤,此事不了了之),可见其狠。

项羽就没这么狠。项羽当然也杀人,而且乱杀人。但正因为是乱杀,所以带有盲目性。另一方面,他又常常下不了手,比如几次三番地杀不了刘邦。因此我们可以推定,如果项羽得了天下,大约就不会诛杀功臣,除非惹恼了他。出于个人意气杀功臣是可能的,出于政治需要有计划有预谋地杀人则不可能。因为对于项羽而言,不存在什么功高震主的问题。有谁能比他的功更高?又有谁能震得了他这个天下第一的盖世英雄?没有。至少是他自认为没有。所以,在项羽手下当个功臣是安全的,只要你不去摸他的老虎屁股。反正他不会把你看成什么必欲去之而后快的威胁。他甚至可能根本不承认你是什么功臣。这样虽然难免受点委屈,却不会有性命之虞。即便被看成功臣也不要紧,因为那意味着他承认你是英雄。真正的英雄总是敬重英雄的。出于“英雄惜英雄”的心理,他也会放你一码。鸿门宴上他坚持不杀刘邦,便有这种心理因素在内。

当然,项羽不杀刘邦,原因也可能正好相反,即极端地蔑视刘邦:他算什么东西!这种狗一样的东西,也值得我去杀么?别弄脏了我的手。我们知道,项羽是极高傲的,而一开始轻视刘邦,也正是他失败的原因之一。怀王与诸侯约:“先入定关中者王之”,却又安排项羽北伐,刘邦西征,其用心已十分明显。项羽虽然也提出“愿与沛公入关”,但原因却是要为项梁报仇,不是怕刘邦抢了先。诸侯联席会议不同意,他也就不再坚持。因为他根本不相信刘邦那笨蛋也能打败秦军。所以一听说刘邦先入关中,“珍宝尽有之”,便恼羞成怒,暴跳如雷。现在,他不得不承认刘邦是个人物了,却又在骨子里不肯承认他是英雄。因此他不知怎么办才好。如果承认刘邦是英雄,就该敬惜,哪有谋杀的道理?要杀,也得在战场上堂堂正正地杀。在自己军营里酒席上,这么鬼鬼祟祟地杀,实在太掉价,也下不了手。如果刘邦不是英雄,那又何必杀他呢?范增几次三番示意,他只是默认不语;樊哙慷慨陈词,他也“未有以应”,就因为他自己心里完全把握不了尺寸。结果刘邦终于虎口脱险,项羽则犯了放虎归山的大错误。

其实项羽犯不着那么看不起刘邦。

不错,刘邦是个流氓,然而却是流氓中的英雄。说他是流氓,只是指他的出身,他的教养,并不是指他的资质。要论资质,刘邦确实无愧于领袖称号,他简直就天生是当领袖的材料。一个领袖人物必须具备的素质他都有,根本不用别人教,况且也教不了。张良、陈平、韩信、萧何他们是给刘邦出过很多主意,但这些主意都是针对现实问题的,有的还是具体操作问题,是谋略而不是战略。战略性的建议也有,而刘邦也往往一点就通。这种洞察力、判断力和悟性,简直就是天生的。韩信说他“将将”的才能“此乃天授,非人力也”,并不完全是恭维,当然也不是讽刺。

作为一个领袖人物,刘邦最大的优点是“知人”。这里说的知人,还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尊重人才和善用人才,而是懂得人情人性,既知道人性中的优点,也知道人性中的弱点,这才能最大限度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又能孤立敌人各个击破,终于运天下于股掌之中。什么是天下?天下并非土地,而是人。所以,得天下,也就是得人,得人心。刘邦很懂这个道理。他似乎天生就会和人打交道。《资治通鉴》说他厌恶读书,却天性聪明,胸襟开阔,能采纳最好的谋略,连看门人和最底层的小兵,一见面都成为老朋友。我想,除因他性格豪爽大度,不拘小节,易与相处外,还因为他懂得一个道理:“世间一切事物中,人是第一个可宝贵的。”因此他把所有的人都看作宝贵的财富和资源,惟恐其少,不厌其多。

怎样才能得人心?也就是要能知道别人心里想要什么并予以满足。韩信念念不忘刘邦“解衣衣我,推食食我”之恩,说明刘邦已得他心,也说明刘邦能够做到设身处地、将心比心:自己肚子饿要吃饭,知道别人也想吃,便让出自己的饭食;自己身上冷要穿衣,知道别人也想穿,便让出自己的衣服;自己想得天下想当皇帝,知道别人也想封妻荫子耀祖光宗,便慷慨地予以封赏。这种“有饭大家吃,有衣大家穿,有钱大家赚,有财大家发”的想法和作派,在中国最是大得人心。

*z{ y^{F(K蓝羽空间|蓝羽游戏|蓝羽论坛|老游戏|小游戏|影视 项羽却从来都不会替别人着想,顶多只会弄些小恩小惠,在进行权力和利益再分配时,却完全只凭一己的好恶,卖弄自己的权威。他把原来的燕王韩广贬到辽东,把原来的赵王赵歇打发到代国,对于韩王韩成,竟然因为其谋士张良曾帮助过刘邦的缘故,先是不让他“之国”(到封地去),继而又降为侯爵,最后予以谋杀(实在小心眼儿),终于把韩成的智囊张良逼入汉营,和他作对到底(事实上刘邦东进反楚,是张良鼓动的;反楚的同盟军黥布、彭越,也是张良替刘邦联络的)。刘邦入关灭秦,功居首位,即便不能如约封为关中王,至少也该把刘邦的家乡封给他,或封得离家乡近一点,以慰藉这支人马的思乡之情。项羽自己一门心思要衣锦还乡,应该知道别人也有同样的念头(事实上刘邦的将士“日夜跂而望归”)。然而他不。也许是出于对刘邦先入关中的忌恨,忌恨他抢了自己的镜头,竟然把刘邦打发到当时视为蛮荒之地的汉中,以至于刘邦一天都不愿意在那里呆下去(用刘邦自己的话来说,是“安能郁郁久居于此乎”),终于引兵东讨。从他一进咸阳宫就发呆不想走来看,刘邦原本也不是很有野心的人。如果当时项羽给刘邦一块肥肉,没准后来的事情就是另一个样子。至少是,谁要鼓动刘邦反楚,总不太容易,而已然回乡的士兵也很难再让他们重返战场。(张良就看到了这一点:“天下已定,人皆自宁,不可复用。”)但是项羽偏不让刘邦吃饱,这就逼得刘邦非吃了他不可。

不能替别人着想的人,其实对自己也缺乏体验;而能够以己度人的人,也多半有自知之明。刘邦确实有自知之明。他知道自己百无一能,文不能安邦,武不能定国,用计没有谋略,打仗没有武力。因此他把这些事情都放手交给别人去做,自己只做两件事,一是用人,二是拍板。这样不但避免了自己的短处,也调动了别人的积极性,一举两得。加上他明是非,识好歹,善于听取别人意见,勇于纠正自己错误,又能容忍别人的过失,不拘一格用人才,也使得别人心甘情愿为他所用,从而在身边集结起一群英雄豪杰,并形成优势互补的格局。比如樊哙有勇,张良有谋,韩信会将兵,萧何会治国,简直就是一个优化组合。结果他这个老板当得非常潇洒,也非常成功。项羽不懂得这个道理,自恃天下英雄第一,什么都自己来,反倒吃力不讨好,变成光棍一条。

项羽不知人,也不自知。不知道哪些是自己所长,哪些是自己所短,当然也不肯认错。直到最后兵败垓下,自刎乌江,还说是天要亡他,他自己什么错都没有,真是“死不认错”。刘邦则不同。刘邦也犯错误,而且犯判断错误和战略错误,但他肯认错,也肯改。公元前200年,刘邦对形势和军情作出错误判断(实则中匈奴诱兵之计),不听娄敬的极力劝阻,亲自带兵挺进;深入敌方腹地,结果被匈奴围困在白登(白登是平城附近的一个小城。平城即今山西省大同市。此役又称“白登之围”或“平城之围”),幸亏用陈平密计(其计不详)才能脱离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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