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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院之随身农场

作者:岭南醉客 | 分类:都市 | 字数:3.4万字

第2章

书名:四合院之随身农场 作者:岭南醉客 字数:3.4千字 更新时间:12-13 20:03

刘邦听了,也只是笑一笑,因为他知道蒯通说的是实情。

不过,如果我们把陈胜、项羽、刘邦三个人的话放在一起比较一下,还是能品出不同的味道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充满了挑战性。而且挑战的对象,已不仅是秦王朝,而是命运,因此有一种不认命、不信邪的精神,也因此在三说之中格调最高。至今我们读到“壮士不死则已,死即举大名耳”这样的句子,内心还很是崇敬。一个用贾谊的话来说是“瓮牖绳枢之子,氓隶之人,而迁徙之徒也”的人,能说出如此不凡的话,是很让人敬佩的。陈胜的失败,主要在于太没文化,因而在突如其来的胜利面前,完全不知所措,以为自己真为命运所垂青,不知真正的、最后的胜利其实来之不易,结果只做了六个月的王,便身首异处、一败涂地了,正所谓“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但他在不公正命运前的奋起一搏,却像流星一样照亮了天空。虽然短暂,却也辉煌。

项羽的话,则充满英雄气概,说得干脆利落:“彼可取而代也!”那口气,就像囊中取物一样。在项羽眼里,那位统一了全中国的“始皇帝”也没什么了不起,甚至只配称作“彼”,而且随随便便就可取而代之。这是自信,也是自大。自信使他成功,自大使他失败。不难看出,项羽说这话时,是不动脑筋的,也是不计后果的。那家伙(彼)怎么个就可“取而代也”呢?万一取代不了又怎么办呢?这可没想过。他想到的只是要去取代和可以取代。这正是项羽的可爱处,也正是他的可悲处。

刘邦的话就没有那么气派了,有的只是一个流氓无赖对大富大贵的垂涎三尺。“大丈夫当如此也!”换句话说就是有能耐的人要过就过这样的日子。但不能如此又怎么样呢?大约也只好算了。这当然一点也不英雄,然而却也实在。正是因为这份实在,刘邦才由小到大、由弱到强,一步一个脚印地登上了皇帝的宝座。从审美的角度讲,我们当然更欣赏陈胜和项羽,但从现实的角度讲,我们又不能不承认刘邦是成功者。

的确,刘邦是实用主义者,项羽则是性情中人。

关于刘邦的实用主义,我们后面还要细讲,但现在其实已不难看出。当刘邦说“大丈夫当如此也”时,他的目的是很明确的,就是要像秦始皇那样活得像个人样儿。至于怎样才像个人样儿,则不甚了然。其实,直到他真的当了皇帝,也还仍不知皇帝是怎么回事和如何当法。丞相萧何为他建未央宫,立东阙、北阙、前殿、武库、太仓,他看了还发脾气,说:“天下匈匈苦战数岁,成败未可知,是何治宫室过度也!”以至萧何解释说“天子以四海为家,非壮丽无以重威”时,他才释然。又比如刘邦初得天下时,与群臣宴饮,也仍然和在沛县小酒馆里一个德行。大家都狂嘬滥饮,喝醉了就大呼小叫,打打闹闹,完全不成体统。直至叔孙通制定了礼仪,御前设宴,自诸侯王以下,一个个都震恐肃敬,行礼如仪,刘邦才喜不自禁余味无穷地说,老子今天才晓得当皇帝还真他妈的过瘾!可见先前是不晓得的。他说要活得像秦始皇一样,也只不过是说要活得体面排场一点而已,和阿Q睡在土谷祠里做的“革命成功梦”境界差不太多,都是羡慕那份荣华富贵。不同的仅在于,阿Q见过的最大世面不过是赵太爷钱举人的排场,刘邦则见到了皇帝的仪仗,所以刘邦的目标要定得“高”一些。

项羽看重的却不是荣华富贵,而是英雄业绩。也就是说,他更看重的不是结果(如此),而是过程(取代)。他不是要取代了以后怎么样,也没想到取代了以后会怎么样,而只是要去取代。的确,对于一个真正的英雄来说,战斗本身是要比胜利更令人神往的。“马思边草拳毛动,雕盼青云睡眼开”,哪个英雄愿在无所事事中消磨自己的一生呢?既然有事可干,那就干吧!别管是干什么,也别管干了以后会怎么样!

这正是性情中人的思路和做派。

最能表现出项羽这一性格的,是他兵败垓下之时。在这生死存亡的最后一刻,他惦记着的是什么呢?是那位名叫虞的美人和那匹名叫骓的骏马。这个有名的霸王别姬的故事是大家都熟知的:夜色已经深沉,四面都是楚歌,王的帐内点起了巨大的蜡烛,帐外燃起了通明的火把。我们的少年英雄饮尽杯中之酒,起身慷慨悲歌:“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这最后一句翻译过来便是:小虞啊小虞啊,我可拿你怎么办啊!一个身经百战的三军统帅,一个威震天下的盖世英雄,此刻痛心的不是他的功亏一篑,痛惜的不是他的功败垂成,而是心爱的骏马美人无从安排。他也不考虑怎样才能转败为胜,转危为安,不考虑怎样才能冲出重围,东山再起,可见他一开始就没怎么把那最后的胜利当回事。

胜利与否既然并不重要,则重要的便是战斗本身。在率领八百骑兵冲出重围又在阴岭迷失道路后,项羽毅然引兵东向,期与汉军做最后一决。其时他的身边,已只剩下二十八骑了。然而他的斗志,却也昂扬到了极点。于是项羽决定最后再扮一次酷。他对随扈将士说,我自起兵以来,已经八年,身经七十余战,所当者破,所击者服,从来就没有打败过。这一回,大概是天要灭我了!那好,我就为诸位痛痛快快再打他一回。一定要打他个缺口,一定要斩他个将领,一定要砍倒他的旗帜,看看是我不会打仗,还是天要灭我。说完,大呼驰下,汉军人马望风披靡,敌将人头纷纷落地。项羽笑了。他回过头来得意地看着将士们说:“怎么样?”扈从将士一起拜倒在地,异口同声地说:“如大王言。”

这就真是孩子气得可以!谁都知道,垓下之战,是楚汉相争的最后一次战役,也是决定最后胜负的关键一战,是不折不扣的“决战”。然而身为统帅的项羽,想到的却不是决战,而是快战。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今日固决死,愿为诸君快战”。也就是说,痛痛快快打一仗,速战速决,尽快了结。

的确,诚如王伯祥先生所言,快战和决战是不一样的。决战有胜负难分、一决雌雄的意思,也就是还有求胜的想法。快战则只求痛快于一时,不过逞强示勇而已,完全不计后果。作为统帅,是应该取“决战”呢,还是应该取“快战”呢?当然是前者。因为“胜败乃兵家常事”。战场上的事,瞬息万变,谁也不可能在开战之时即稳操胜券,只有打起来再看。所以,即便兵临城下,敌强我弱,危在旦夕,也不能轻易放弃胜利的希望。苟如此,则没准真能杀开一条血路来。兵法有云:“置于死地而后生,陷于亡地而后存。”依此,则楚军也仍有反败为胜的可能。然而项羽似乎不想再打下去了。也许,打了七十多仗,他已经累了。也许,有这七十多战的战无不胜,他觉得已经够本了。是啊,他原本没把那天下王位太当回事。他只想能够英武豪雄地痛快一生,也只想在退出战场退出人生时有一个精彩的谢幕,能最后再痛快一回。

既然如此,那就让他痛快吧!

刘邦就不会这么傻。

与项羽的战无不胜一路凯歌相反,刘邦一直都不怎么顺。当然,刘邦也不是没打过胜仗。秦都咸阳是他攻下的,秦王子婴是向他投降的。按照当初的约定,“先入咸阳者王”,刘邦原本理所当然地应该为天下之主,至少也该当一个关中王。但是怎么样呢?还不是只好将咸阳拱手相让,一任项羽去烧杀掠抢,自己则忍气吞声地去当汉中王。显然,在那个弱肉强食的年代,有实力才有发言权。刘邦实力不如项羽,因此虽然有“道义”(先入关中,灭秦受降,约法三章,秋毫无犯),也只好闭上自己的嘴巴。

的确,如果个顶个地进行比较,刘邦处处不如项羽。不但家族背景有天壤之别,便是个人素质也不可同日而语。项羽“力能扛鼎,才气过人”,攻城则城池皆破,杀敌则敌胆尽丧。刘邦会干什么?就会喝酒嫖女人。在整个举兵灭秦和楚汉相争的过程中,没有一个计谋是他自己想出来的,没有一座城池是他自己攻下来的,也没有一场战斗是他亲自指挥的。他惟一的本事,就是问张良、韩信、陈平他们,“为之奈何(可怎么办呢)”?可以说,同项羽相比,刘邦一点能耐本钱也没有。难怪项羽会在骨子里看不起刘邦了:这种东西,也配和我争天下?

说起来刘邦的成为领袖,至少开始时有一半是运气和侥幸。二世元年,陈胜起义,天下震惊。各地方豪杰一哄而起,云集相应,“诸郡县皆多杀其长吏以应陈涉”,夺县自立成为一时之时髦,刘邦所在的沛县也不例外。然而杀死沛县县令以后立谁为主却成了问题。依地位、资历、人望,似乎应该立萧何或曹参。萧何是沛县狱椽,曹参是沛县主吏,都是有一定社会地位和行政能力的人。然而萧曹二人都是文吏,比较胆小怕事,心想这领头造反弄不好可是杀头灭族的罪,还是让那天不怕地不怕的痞儿无赖刘小去干为好。万一事败,咱充其量不过是个“胁从”,当不了“首恶”。由是之故,刘邦这才当了沛公。

这个看起来偶然的事件其实有着必然。萨孟武先生说过,在中国历史上,夺帝位者不外两种人。一种是豪族,如杨坚、李世民是。一种是流氓,如刘邦、朱元璋是。文人是没有份的。文人既不敢起这个心,也没那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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