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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棘爱神

作者:司溟 | 分类:奇幻 | 字数:6.5万字

第1章

书名:荆棘爱神 作者:司溟 字数:3.2千字 更新时间:12-13 13:16

声明:本书由来奇网电子书(www.laiqi.net)网友分享,仅供预览,请在下载后的24小时内删除,版权归原作者和出版社所有,如果喜欢,请支持正版。

荆棘爱神

作者:司溟

阅读手册

我为什么要写这个题材?

我很清楚这类题材的敏感与不讨好。甚至会引来不少正人君子之流的口诛笔伐。

男女之事正如李零在《花间一壶酒》里所说的那样,“男女关系是哲学问题,而且这个问题并不年轻”……是的,爱情和死亡一直都是文学艺术里亘古存在的两大母题。

什么是爱情?即便陷入爱情的人们也不知道如何界定它。似乎一定要给爱情下一个定义是愚蠢的行为。我们只是每每在亲吻、爱抚、温存时迷蒙地想,“这大概就是爱了吧?”

小说创作讲究塑造典型环境里的典型人物。而我只是试图将男女主人公放到一个爱的极端体验里去。要知道,只要相爱,什么父母阻挠、门户之见、身体残缺、才貌差异甚至同性之爱从来都不是问题。可是如果是血亲关系呢?这个注定被诅咒的血缘羁绊将会摧毁你所有的个人认知与自我存在。

当你知道爱上这个人,你就站到了全世界的对立面,在与全世界所有的道德,所有的伦理,所有的正义为敌,你会继续爱吗?

你应该不会。毕竟趋利避害是人类的本能。

可是爱就是这般神奇。它无声息地来临,带给你的却是闪电一般的豁亮,让你看见自己的怯懦与沉湎。你的后天教化,你的道德感,你的常识都在阻拦你扑进爱的怀抱。

你的脚步迟缓、游移、畏缩,你裹足不前甚至后退三步。

可是爱仍然存在。你的每一个细胞都在尖叫着欲望。

如果爱能收放自如,那便不是爱了。

正如杜拉斯说过的那样,“爱之于我,不是肌肤之亲,不是一蔬一饭,它是一种不死的欲望,是疲惫生活中的英雄梦想。”

你只能打破然后重建。

一个系统的存在,相容性是必须的,一个系统中的子系之间如果没有相容性作粘结剂,而都是绝对的相互排斥,这样的系统是绝对无法长久维持的。而道德原则在人的智慧所支配的人类行为之中起着令系统中的子系间体现着一种相容性的作用。藉此,系统才得以久长久维持。

同理,一个社会的发展也需要伦理来维持它的良性运转。故而人类社会以各种文化约束及道德规范来强化这种“乱伦禁忌”。

乱伦一向被视为是一种性变态,最少,是一种严重的性偏差行为。从生物学上来说,生殖是人类的一种本能行为,而血亲乱伦生下的后代在遗传上常有严重的缺陷,而较高等的动物也都有回避乱伦的生活形态。因此,不少人认为“乱伦禁忌”可能是自然的意旨。

康德曾对种由智慧所指导的行为所表达的相容性进行了原则说明:“(实践理性批判)准确地说,道德不是那种使我们过得幸福的原理,而是使我们无愧于幸福的规范。”

道德不能让陷入爱河的人们感觉幸福。

爱情却可以。

浮生本来多聚散

我的童年终止于十二岁生日那天。

父亲开车带我去餐厅吃饭,母亲已经在那里订了位子等我们。途中一辆悍马与父亲的奔驰相撞,父亲的车失控地冲到了高速公路的护栏上,巨大的冲击力要了他的命。而我因为被他死死护在怀里只是轻微骨折以及一些皮外伤。

从那以后我再不穿一切红色的衣服,因为我永远也忘不了那天从父亲颅腔里迸溅出来的鲜血,那种恐怖的猩红色,粘稠的铁腥味,成了我永生的梦魇。

而母亲莫名其妙地不见了。留给我一座空房子,还有不少钱。幸好方婶还在。我还有从小照顾我的方婶。

仿佛是拔节生长的翠竹突然被硬生生地折断了茎叶,即使侥幸逃过一死,却也只能在已然残破的躯体上旁逸斜出几支新叶,再也无法自在招摇在雨露阳光里。

原本以为已经被神抛弃的我忽然觉得上天还是垂怜我的,他把庄子蔚送到了我身边。

我还记得那是一个有些燥热的下午,一个高大的男人出现在我面前,他是一个长相异常俊逸的男人,有着深邃的面庞轮廓,希腊式的高鼻子,薄唇如刀。不同于父亲深褐色的眸子,他的眼眸是那种纯粹的墨色,非常黑,如同一个漩涡流转的黑洞,吸住了我的视线。

我曾见过他,在父亲的相册里。他叫庄子蔚,是我父亲的弟弟,也就是我的小叔叔。

他决定领养我。于是我草草收拾了一下行李。跟着他离开了这个A市,来到了S市。

刚进他住的房子时我吓了一跳。房子很大,极简主义的装饰,灰色的金属家具泛着生硬的冷光,犹如一座森然的墓茔。

庄子蔚将我的行李随手放在地上,交叠着一双长腿,坐在沙发上。窗外地阳光斜斜地打在他的侧脸上,半明半暗。我不安地站在他面前,双手背在身后,不安地绞着衣服。他的眼神太过锋利,让人心惊。被他打量时总教人有种无所遁形的感觉。

“你很怕我?”

“没有”。我抬起头,努力看着他的眼睛,但还是忍不住瑟缩了一下。

一声嗤笑。“庄慕澜,这个名字我不喜欢。改了罢,就叫庄陌吧,陌生人的陌。”

我的父亲叫庄子蕂,母亲姓秦,但明一个澜字,所以我名字的寓意显而易见。

“为什么一定要改名,那是爸爸起的……”我的声音低了下去。

“慕澜?”他怪声怪气地念了一遍,“你倒是告诉我你的好妈妈现在人在哪儿?嗯?人在哪儿?”

爸爸死了,妈妈不见了,我模模糊糊听方婶说她跟别人跑了。

我无言以对,又低下了头。庄陌,庄陌,从此以后我就是庄陌了,那个无忧无虑的庄慕澜已经死了。

“好。”我轻轻应了一声。

庄子蔚似乎有些惊诧地看了我一眼。“你接受能力倒是挺强。心里不委屈?”

“人在屋檐下,不能不低头。”我想起了临行前,方婶含了一眶的眼泪,千叮咛万嘱咐我凡事一定要忍耐,叔叔家不比自己家的情景。

听到我这话,他竟“啪啪”鼓起掌来,“很好。你很识时务。从今往后你就和我一起生活了。为了避免日后的麻烦,我今天提前告诉你,一,我楼上的实验室你不可以进去。二,无论做什么尽量保持安静,我讨厌噪音。三,要听话。听清楚了吗?”

“知道了,叔叔。”我老老实实地点点头。

庄子蔚很快通过关系将我□了市一中初一的实验班。

可能因为落下的课程比较多,我的成绩掉得厉害,处于班上的下游。又因为我是插班生,班里早就形成了各色小圈子,很难融合进去。无形之间,我被置于了班集体的边缘。

这些我都没有和他说过。我的直觉告诉我,他并不喜欢我,甚至可能有些讨厌我。

所以我尽可能不去麻烦他。他在著名的H大里做副教授,教什么生物工程。当然这些在十二岁的我看来,并没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并不知道对于一所全国知名的高等学府里,二十六岁的年纪做到副教授意味着什么。

我很用功,因为不需要和同学交际什么的也给我节约了大量的时间,所以我的成绩上升地很快。各科老师也渐渐开始关注起我来。同学也开始和我亲近起来。

我想这些应该要谢谢庄子蔚。我记得那次他在我68分数学试卷上签字的时候,只淡淡说了一句“无论在哪里,要想立足,都必须要靠实力说话。”

庄子蔚是一个话很少的人。在家的大部分时间他不是在书房就是在楼上的实验室。

尽管他明令禁止我去他的实验室。但是那扇雕花的胡桃木门里面的世界始终诱惑着我。平日里那扇门永远都是锁着的。我一直没有机会接近。

终于,天赐良机。今天晚上庄子蔚要参加一个饭局。刘嫂给我做过晚饭后就回去了。

我钻进他的书房,从他抽屉里拿出那把亮晶晶的钥匙,兴冲冲地上楼开了门。

随着钥匙在孔洞里的一转,啪嗒一下,门开了。

我紧紧攥着钥匙,手心里全是汗,有些迟疑的,不敢跨进门去,最后还是拗不过好奇心,蹑手蹑脚地走了进去。实验台上放满了各种瓶瓶罐罐还有试管酒精灯什么的,除了那些小学自然课上见过的,其他的仪器全都长地怪模怪样的。我这个摸摸,那个看看,玩得不亦乐乎。

忽然,我听见从角落里传来一阵吱吱的叫声,我四下一看,发现门后面的墙壁上嵌着一个巨大的柜子,里面一层一格都是笼子,装着小白鼠和兔子。我兴趣盎然地把手从缝隙里伸进去摸摸它们柔软的皮毛。不料它们却害怕似地四下乱挤。

“咚”,二楼的挂钟敲响了。九点了。我连忙走实验室出来,锁上门。又将钥匙放回了原处。然后回了自己的卧室。

快十点的时候,他回来了。我竖起耳朵听着他的动静。

“庄陌,你给我出来。”他的声音阴沉沉的。

我心中忐忑,祈求老天不要教他发现我进实验室的事。刚在他面前站定,却见他伸手将钥匙递给我,原先亮晶晶的钥匙上竟然诡异地染上了一层蓝色。我大骇,连忙坦白,“叔叔,对不起。我进了你的实验室。对不起。”

“我跟你说过什么,你没有长耳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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