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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命的温柔

作者:艾米 | 分类:奇幻 | 字数:6.3万字

第11章

书名:致命的温柔 作者:艾米 字数:3.3千字 更新时间:12-13 18:38

不要说一个男生,就连她这个女生,这个方才还在担心遇到强暴的女生,现在都不能理解为什么自己会那样担心害怕了。

但JASON想到了,理解了,他的心真细。也许一个女生一生能有这么个成熟踏实心眼细腻的人照顾是件很幸福的事。

她知道自己现在体会到的感情应该是一种被称为“情境爱”的感情,是不能作数的,因为现在孤身一人在国外,人生地不熟,有一点点关怀,都可能被放大。“情境爱”这个说法是她在英文版的上看来的,因为引起了她的共鸣,给她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那篇文章说,有一种感情叫做“情境爱”,就是英文里面的SITUATIONALLOVE。这种爱并不是绝对意义上的爱,而是相对意义上的爱。这种爱,是在某一个特定情境中产生出来的,换成任何一个别的情境都不会产生。但情境可以成为过去时,情境爱因而也会随着这个情境的消失而消失。

当一个人处于孤独寂寞之中的时候,任何一点关心和照顾都可以被放大成爱情,你会对那个关心照顾你的人产生依恋情绪,你会觉得自己爱上了那个关心照顾你的人。但一旦你摆托了孤独寂寞,你会感到惊讶,不明白当时怎么会爱上那样的一个人。

当一个人生活在一个狭小的环境中的时候,常常会通过比较,产生出一个爱的对象。也许总共就五个异性,当你第一眼看见他们的时候,你觉得一个都不可爱。但在那个狭小的环境中,你接触到的就是那五个异性,于是你不知不觉地进行比较,最后就比出一个最可爱的人选。你会爱上这个人,因为他是几个人中最优秀的人。但等到你进入了一个更大的天地,这种因比较而产生出来的“优秀”人选就不再优秀了。

那篇文章说,不会随情境消失的爱是穿越时空的爱(lovethattranscendstimeandspace)。那样相爱的两个人,不会因为时间空间的阻隔就改变或停止对对方的爱,因为那是两个灵魂的互相吸引,是对对方最本质的东西的认同和欣赏。

也许一个人在她/他的一生中永远也不会遇到穿越时空的爱,但一个人可以有多次情境爱。有很多人陷入困境,就是因为情境爱使他们结下了某种固定的长期的关系,而当情境改变的时候,他们的心开始疏离,但受社会制约的关系却不能一下就解散。

她回想起自己的情感旅程,似乎每一段时间,或者说每一个情境,她都曾经爱过一个什么人,也许那些感情不能称之为爱,充其量也就是一个爱幻想的女孩常做的白日梦。

她不知道其他女孩情窦初开是什么时候,也许要跟情窦初开下个定义才好回答这个问题。如果情窦初开就是说会想到爱情,会对某个男生感兴趣,会想跟他在一起,那么她应该是在小学就情窦初开了。

那时候,她常常想到爱情的事,不过那时候不知道什么是谈恋爱,只是在心底暗暗对某个人感兴趣。她很小就爱一个人躺在床上做白日梦,想像自己和某个男生的浪漫情事,当然那时知识有限,所谓浪漫情事,也就是穿上白色的婚纱,举行婚礼,很美很浪漫的那种。她觉得爱情就是婚礼,爱谁就跟谁举行婚礼。婚礼举行完了干什么,不关她的事,不在她白日梦的细节当中。

她举行婚礼的对象大多是自己班上的同学,眼光从来没有超出过自己的班。有时她会对好几个男生有好感,那时她就把他们挨个请到自己的白日梦中来,跟他们一个个举行婚礼,感觉哪个最好就把哪个留下,其他的就慢慢遗忘了。但她从来没有在实际生活中跟那个男孩多说一句话,她只留心观察他们,好把他们的一举一动用到自己的白日梦中去。奇怪的是,她白日梦中的白马王子也不来打搅她。她不知道他做不做白日梦,她不知道他的白日梦中的新娘是不是她。

但或早或迟,这些白马王子会跑来向她表白,说还在小学或中学的时候,我就很喜欢你。而他们说的那段时间,几乎都是她在白日梦中与他们举行婚礼的时间,那就是说,其实他们两人当时都是喜欢对方的。她往往有一个很奇怪的想法,为什么这些人当初没有来向我表白呢?如果他们当初就表白了,会怎么样呢?他们选择的表白时间,都不多不少正是她进入了另一个情境,在白日梦里跟另一个男孩举行婚礼的时间。她对昔日的白日梦情人,只好说声对不起。这在她,是一种时过境迁、往事不再的感慨,在那些男孩,则是他们感情受挫的痛苦。

有一年暑假,她去乡下舅舅家玩。在那里她遇到了自己的表弟,比她小不到一岁。呆在乡下,没什么朋友,自然而然地,表弟就成了她白日梦男主角。她觉得他长得很秀气斯文,对她非常好,总是带着她到处玩。暑假快完了,她得回省城了,她对表弟恋恋不舍,热切地邀请表弟上她家玩几天。但一回到自己的家,有了很多玩伴,尤其是回到了熟悉的家园,表弟一下子显得好土好傻,口音也难听了,说话也烦人了,总之是很后悔把表弟带到城里来,她几乎不想理他了。表弟玩了两天,就怏怏地回去了。

她不知道这次被JASON打动,是不是SITUATIONALLOVE,她只觉得这是一个带有“但是”的打动。JASON人是很好的,但是,长相只能说是不丑,可是不丑离帅是有十万八千里的,在一个女孩心里引起的骚动也是很不同的。对一个长相一般的男生,她想像自己今后跟他在一起的情景时,多半是两人面对面地坐在桌前吃饭;但对一个帅哥,她想像他们今后在一起的情景时,都是他张开双臂,而她则扑向他的怀抱。对前者,是一种举案齐眉式的感情;对后者,则是飞蛾扑火一般的激情。

难道这世间就不可能两全齐美吗?不能有一个男生,人又帅,心又好?如果这个JASON能高那么五、六公分,生一头浓密的黑发,长得帅帅的,那就好了。可惜!

她想,也许这就是命运的安排?让她走一条与妈妈完全不同的路?妈妈以貌取人,结果落得个被抛弃的下场,我还是吸取教训,从今以后,不看外表,以心取人。

不过想到自己以后只能跟相貌平平的人在一起生活一辈子,她心里充满了“舍生取义”的悲壮感。

正文 第 16 节

CAROL下了飞机,按照JASON在EMAIL里告诉过她的方法,沿着TICKETING/BAGGAGECLAIMING的箭头走。B城机场甚至比旧金山机场更大更气派,灯火通明,人来人往,每个人都显得那么礼貌,那么正派,让你感觉不到已经是夜晚,更感觉不到这是美国的犯罪之都。她拖着她的小行李箱,背着手提电脑和一个小包,一边走一边想像呆会见到JASON会是什么情景。

在7674航班领取行李的转盘附近,她一眼就认出了他,虽然相貌记不大清了,但他是那个转盘附近唯一的中国人,只能是他了。他站在离转盘较远的地方,仿佛不是在等着拿行李,而是在等人。他戴着眼镜,穿了一件白色的T恤,牛仔裤,虽说不上帅,但也不难看。

她觉得他正在朝她这边望,便对他微微一笑。他也微笑了一下,但好像并没认出她来,马上又把视线转到了她身后别的旅客身上。她想,看来他真的没看见我放在BBS上的照片,仅仅是个活雷锋而已。想到自己在飞机上自作多情地想入非非,感觉有点脸红,但又有一种解脱的感觉,如果他帮我是没有一点私心的,那更好,因为他的长相实在算不上帅。她定了定神,稳步向他走去。

离那个JASON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她听见身旁有人叫她:

“CAROL?”

是个很动听的男声,那是一种从心底里发出来的声音,而不是从口腔里发出来的声音。长这么大,她只听到过两个男人有这样的声音,一个就是“那个男人”,他天生一付好嗓子,而且练过声,连说话都象是从丹田里运出来的气;另一个是她大学的英语老师,他的声音动听只是在上听力课的时候,从耳机里传来时,很动人。不从耳机里传来,那种动人心魄的音质就没有了。但身边这个人的轻声呼唤,使她感到一种颤抖,她转过头,看见一个年轻男人在向她微笑,她拿不准他是不是中国人,好像夹杂着西班牙或者什么血统。她不相信他是在叫她,叫CAROL的人肯定是很多的。她想回过头,继续往前走,但忍不住又想多看一眼。

“李竟成?”这次他用的是中文。

她呆望着他,他会讲中文。“你是——?”她结结巴巴地问。

“我是JASON。”他微笑着说,她注意到他上唇留着胡子,下唇下面有一点胡子,而下巴上也有胡子。她曾经很讨厌留胡子的男生,但这胡子留在这个人脸上,却有意想不到的功能,使他的笑看上去半隐半现,使他的唇看上去红润性感,使他的牙看上去洁白无瑕。这一抹胡子使她想到里面的白瑞德,有一种“男人不坏,女人不爱”的那种坏。

他是JASON?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也许我真的有“超意识”?心想事成?刚才一路想着JASON要是能帅个两三分就好了,这会真的冒出一个帅J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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