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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即若离[饶雪漫]

作者:饶雪漫 | 分类:奇幻 | 字数:4.9万字

第12章

书名:若即若离[饶雪漫] 作者:饶雪漫 字数:3.1千字 更新时间:12-13 17:31

我笑:“照你这么说,不如死了好?”

“那倒不是,人只有活着才能证明自己。”罗琳说,“比如你现在就可以证明,你的数学还可以学得更好。”

“你在教训我?”我说。

“你叔叔说得一点没错,你真是个敏感的小丫头。”罗琳说,“我可不想教训你什么,我只是觉得,你一直不够快乐,要知道在我十七岁的时候,我每天的快乐就是可以少吃一把药,就这么简单。”

罗琳的话让我羞愧。

或许是真的,自从博文去英国念书后,我就开始戴上了那张冷漠孤独和张惶的面具,直到今天,罗琳毫不留情地当着我的面撕去了它。

等罗琳走后我在电脑里调出了我的小说,这篇只差一个结尾的小说充斥着对人生的不满和对爱情的困惑,那些虚张声势的痛苦此刻让我觉得脸红,我手指一动按下了删除键,可仅仅一分钟后便开始觉得不舍,又赶紧从垃圾推里抢救了回来。

患得患失,无限丢脸。

忽然想念凌夏,还有他的歌。

正想着,门铃响了,门外站着的竟是他。探头探脑地问我说:“你家有电吗?”

“有啊。”我指指开着的电灯。

“那借你家的电笔给我用一下好吗?好久不住在这里,不知道为什么断电了。”

我跑到电视柜底下找出工具箱,可是找来找去竟不认得哪一枝是电笔,只好把整个工具箱搬到他面前说:“喏,要什么自己找吧。”

他很快找出了他想要的,拿到手里对我说:“谢谢,很快就还回来。”

“不用谢。”我说。

他继续把头往里探探说:“爸爸妈妈都不在家吗?”

“是啊。”我说,“走亲戚去了。”

“对呵,年还没过完。”

“嗯,要过完十五才算过完啊。”我简直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进行完这些无聊的对话后,他走了,我关上了我的门。其实,我应该有很多的话跟他说才对,可是见了他却一句也说不出来了。我正在懊悔的时候门铃又响了,打开门,竟然又是他,把电笔递还给我,讪讪地搓着双手说:“你瞧我这记性,走的时候把总电阐拉掉了,竟然会忘记!”

“你刚到家?”我问他。

“是啊。对了,乐队马上要来我家彩排,要不要来听?我们排了两首新歌。”

“不了。”我艰难地摇摇头。主要是怕我妈又来个半路出击,到时候我可真的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是啊。”他抓抓头说,“要考试了,你一定很紧张。再见,好好复习哦。”

我坐回书桌看书,书上的字成了飞来飞去的小虫,一个也捉不进眼底。隔壁开始传来音乐声,凌夏他们的彩排显然已经开始了,我跟自己挣扎了许久,最终还是站起身来,走出家门按响了隔壁的门铃。

凌夏开的门,看到是我,他很高兴也有些吃惊,问我说:“怎么,是不是打扰到你看书了?”

“没。”我说,“你改了门窗后声音小多啦。”

“那……”

“听听歌不行吗?”我扬扬眉。

他笑了,朝我做出一个请进的手势。

这是我第一次近距离地和凌夏他们乐队接触,亲一色的男生,不过都很和气,看得出他们对音乐都有一种近乎于傻气的执着,和凌夏完全是同道中人。

彩排并不是那么好看的,他们排的是一首新歌,常常会磕磕袢袢地停下来,听不到完整的旋律。好几次反复后,凌夏皱着眉说:“不行,感觉始终不对。”

我把桌上的歌词拿过来一看,那首歌的名字叫《春光乍泄》。忍不住脱口说道:王家卫?

凌夏说:“哇,看过?”

“这应该是林夕的词。”我并不正面答他。

“专业。”他点评我。

“我喜欢她的词,每一首都是那么浓,又浓得恰到好处。就像这一首,让你盼望的同时又不得不绝望。”

“说得对。”凌夏很受启发地对乐队说:“再来!”

熟悉的音乐在狭小的屋子里再次轰然响起:

你用眼睛欣赏看得见的漂亮

怎么能相像触摸到的浪漫

一转眼的温暖两个人去分享

够不够填满一个夜晚

一刹那的意乱情迷一辈子都难再寻觅

只怕无限春光来不及去一览无遗

爱情不是一场欢喜激情却像一阵呼吸

难道等得愈久愈美丽才愈有意义

灯光如何昏黄天色怎么灰暗

也不能隐藏赤裸裸的灿烂

每个天亮也有不一样的蔚蓝

又怎么能期盼来日方长

我悄悄地对凌夏竖起大姆指。

一首歌听罢,怕妈妈回来,也不好意思再坐下去,我站起身来说再见。弹键盘的那家伙打趣地说:“再留一会儿么,你在这里我们阿ken特有感觉!”

大家哈哈的笑,我才知道凌夏的英文名竟然叫阿ken.

“不许拿小姑娘开玩笑!”凌夏笑着送我到门口,低声问我说:“今晚来秀水街不?我好多天没演出了,今晚状态应该会不错。”

我摇摇头。

看得出来他很遗憾,一直送我到门口,看我进了门才转身回去。

逼自己做完罗琳布置的作业。我开始拿出一张白纸来涂鸦,心绪不宁的时候,我最喜欢做的就是这样一件事,可是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心绪不宁,难道是因为看到久已不见的他?难道是因为从他的眼中看到一些和我一样的牵挂?不可能不可能!一定是我压力太大了所以才会胡思乱想,一定是今晚家里太安静了我才会这样的神经兮兮。

我趴在桌上,听到凌夏他们乐队一起出了门,我没有站起身来,努力地摒弃掉那正匆匆下楼的脚步声。

罗琳说:“你真是个敏感的女孩。”

她说得一点没错。

我一边在纸上乱涂,一边恨死这样的自己。

结果,那晚过了七点半妈妈都没回家,叔叔打来电话说:“你妈在牌桌上赢得不想走了,要不我给你送点吃的过来?”

“不用了。”我赶紧说,“我在家看了一天书,头都看疼了,我想去秀水街听歌,你十点钟来接我可好?”

“不好吧,又要我替你撒谎?”叔叔在那边轻笑。

“好不好?”我继续求他。

“去吧去吧,也去放松一下。”叔叔说,“我十点准时在外面等你。”

“谢谢叔叔!”我放下电话,打了个车就往秀水街而去。

二十分钟后,我已经站在了“秀水街Bar”的门口,那块别致的招牌在黑夜里闪着诱惑的光。我站了很久,始终不知道是不是应该走进去,如果进去了,看到他,又应该说些什么,“我是顺路经过的?

“我是来听歌的?”

“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来?”

没有一个理由,可以先足矣说服自己,所以,我一直站在那里,挪不动我的脚步。

就是这时,忽然听到一个人喊我名字:“天意!”

是他。

他正从酒吧里出来,手里拿着他的手机。想必是嫌酒吧里太吵,所以出来接听电话,正好看到我。

“天意,真的是你。”他朝着奔过来说,“你怎么会在这里?为什么不进去?”

“我……”我犹豫了半天后说,“我正在想一个来这里的理由。”

“哈哈。”他开心地笑,“心血来潮?”

“也许是吧。”我知道我脸上的笑很尬尴。

他忽然伸出手拉我说:“走吧,我们进去,中场休息快结束了。”

“不去了。”我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已经被我揉得皱巴巴的纸递给他说:“给你看看我写的歌词。”

那是我整个黄昏趴在桌上涂鸦的结果,一首让我自己喜欢也害怕喜欢的小诗,诗的名字叫作《南瓜马车》:

南瓜马车快带我离开

在爱上他以前我们回家

只能是诗歌的灰姑娘

这些鬓香的卷发起舞的裙边

都是十二点的终场

十二记钟响之后月如水样

这最后的一曲华尔兹

将会有王子攥着别人的小手

轻轻的像风中的叶子在旋转

轻轻的把灰姑娘在念想

明天那双粉色的水晶小鞋

将被另一双纤脚喜爱并穿上

那美丽绝伦的花瓣王冠

他会疼惜的亲手加冕在另一个人的秀发上

这个灰姑娘她轻轻的叹息声

吹熄了上帝脚前的蜡和光

扑簌簌的一些灰尘

从天而降从天堂而降

南瓜马车快带我离开

在回家以前我怕我已经爱上了他

我不知道凌夏看完它后会是什么样的表情,因为我把它慌乱地塞到他手里后就匆忙地离开了。我如落难逃兵一样赶回家里,以最快的速度把自己扔到了床上。戴上Diskman,耳边传来的偏偏又是刘若英的那一句:你说我们很渺小,躲也躲不过,命运的心血来潮……

我扔掉Diskman,用被子把头紧紧的蒙起来,所以电话响了好多声我才听到。一接,是叔叔,焦急地说:“你在家啊,难怪我在秀水街没遇到你。”

对呵,竟忘了和叔叔约在十点了。

“对不起。”我赶紧说,“头有点疼,所以……所以晚上没去那里。”

叔叔不高兴地责备我说:“你这孩子,没去也不跟我打声招呼,害得我空着急,逮着人家瞎问!”

“你都问谁了?”我的心拎起来。

“凌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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