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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即若离[饶雪漫]

作者:饶雪漫 | 分类:奇幻 | 字数:4.9万字

第5章

书名:若即若离[饶雪漫] 作者:饶雪漫 字数:3.1千字 更新时间:12-13 11:54

我握着博文留给我的Diskman傻傻地发了一上午的呆。也不知道自己需要多久,才可以接受博文已经离去的事实。

一直到夜里九点多,叔叔来了。他轻轻敲我的门说:“天意,我是叔叔。”

叔叔比我爸爸小七岁,是奶奶的老来子,和老实巴交的爸爸不一样,叔叔是我们家族的骄傲,他自小成绩就好,从清华大学毕业后他出国呆了三年,然后回国自己搞了一家公司,几年时间不到,资产已是几千万。我自小和叔叔感情很好,从小学起他就老替我补课,我算不出题来他从不骂我,而是耐心地跟我讲了又讲,在我面前一点总经理的架子都没有。有时候我把我的作文给他看,他会兴奋地读出声来,然后夸我说:“我们家出了个小张爱玲呢!不错,不错!”

“开门呢,天意。”他继续敲。

我把门拉开。叔叔对我笑笑,走了进来。

“我不想听任何的劝告。”我说,“行行好就让我安静一会儿。”

“我带你出去吃点东西吧。”叔叔说,“你妈说你没吃晚饭。”

“你带我去听歌吧。”我从枕头下拿出昨晚凌夏递给我的名片。我发现我想念他的歌,只有他的歌声能让我忧伤浮躁的心得以安宁。

“OK.”叔叔很爽快地说:“你加件外套,我们出发。”

我和叔叔一起走出小屋,首先看到的是妈妈的目光,她担心地看着我,看着在一夜之间显得陌生的女儿,黄昏的时候她还曾拍着我的门大喊大叫,但现在,绝望的伤心已经让她失去所有责备我的勇气。

“放心吧。”叔叔拍拍她的肩,“我带她出去吃点东西,负责安全送她回来。”说完,他拉着我下了楼。月光明媚地照着,我发现他换了新车,看上去不错。

一边发动车子他一边看着我给他的名片问我:“秀水街Bar,你去过吗?”

“没有。”我说,“想去听歌,听说那里的乐队不错。”

“是吗?我年轻的时候也喜欢听歌。”叔叔说:“我那时听齐秦和唐朝。把歌词抄在笔记本上,呵呵。”

“你那时不是天天都在念书么?”我说。

“那是假相!”叔叔咧嘴大笑说,“看来我骗过所有的人。我还追过两个女生呢,你们也是完全不知道吧。”

“大大的狡猾。”我说。

“我知道你难过。”见我心还情稍好,他趁机教育我,“你妈说你莫名其妙,我说她是不够了解你,你们这一代和我们那一代是完全不同啦。不过呢,你也不该让她那么担心么,打电话给我的时候,她都快哭了呢。”

“博文是我很不一般的朋友。”我对叔叔说,“你不了解的。”

“我了解。”叔叔说,“你要相信我,过一些时间,你会恢复的。”

“怎么会?”我把头俯下来把眼泪硬憋回去,“大人都是这样没心没肺吗?”

“我们只是比你更能接受命运的残忍。”叔叔腾出一只手递给我一张纸巾说:“想哭就哭吧,我可不会笑话你。”

“不哭。”我硬撑着说。

“天意,会痊愈的,你相信我。有一天,伤心会化作记忆里永久的甜美。”叔叔抒情地说,一点也不像是学理科出身。

他继续说:“人生苦短,聚散无常,很多分离再不愿意也得接受,最重要的是你自己要好好地活下去,活出个样子来,知道不?”

“不知道。”我自暴自弃。

他并不生气,而是转头看着我微笑。他的微笑让我想起博文,如果博文可以继续地活下去,他应该可以像叔叔,对自己的人生运筹帷握做任何的事情绝不拖泥带水并且胸有成竹,他有这样的能力,我深信不疑。

只可惜,天妒英才。

我叹息。

叔叔说:“昨天还是包在睡袋里的小婴儿,今天已经懂得生命的无常,学会像模像样的叹息。这时光是不是快得惊人呢?”

我把脸放在手心里,手心很快就潮湿了。

“秀水Bar”在一条很寂寞的大街。叔叔的车绕了好几圈才找到。大街上显得空落和寂寞,走进酒吧完全是另外一番景像,灯光迷离,杯盏交错,音乐热闹地响着。我和叔叔找了个相对安静的地方坐下来,叔叔问我:“你常来这种地方?”

“第一次。”我说。我的眼光投在小小的舞台上,寻找那个叫凌夏的人。我认出了他,他坐在话筒前,正在专心地弹着一段音乐,电吉它的他和阳台上木吉它的他是那么的不相同,我正在迷惑的时候他的歌声已经响起:

你把蓝色的梦写下当作海洋

沉甸甸的行装,不停的脚步

夜风滑落的时候,你望着星空

伴着歌声,忘记了寒冷和孤独

无助的朋友,你走在路上

无助的朋友,你望着天空

在梦醒的地方你是否曾感到孤独

你从未想过会这样满足

也许从前的你并不如此寂寞

也许没有希望,就不会被失望吞没

无助的朋友,你走在路上

无助的朋友,你望着天空

……

我在凌夏的歌声里听到一种撕裂的深情和坠入深底的寂寞。他和他的乐队用他的音乐,直击我十七岁的漫长的伤痛和无助。可惜的是现场的知已看样子并不多,我在稀稀落落的掌声里站起身来挥舞双手向凌夏致意,他看到了我,很高兴地笑了,然后给我做了一个打招呼的手势。但是他没空和我说话,随着变幻的音乐,他的第二首歌已经响起:

留下你的影子

涂上我的颜色

在时间里掩埋

只不过是快乐

接好我的硬币

然后把我忘记

没人将我带走

就像我从未带来什么

呵,我只是路过

请不要怀念我的微笑,我的任何

呵,我只是路过……

呵,我只是路过……

间奏的时候,凌夏忽然说:“这首歌,送给美丽的女孩天意,路过的已经路过,留下的且当珍惜。”

“呵。”叔叔恍然大悟说,“原来你们认得。”

“邻居。”我说,“他才搬来没几天。”

“歌不错,值得一听。”叔叔说。

“他在阳台是唱歌被我听到,不知道为什么,我特别喜欢听他唱歌。每次听他唱的时候,都觉得心里特别的安静。”

“喜欢是不要理由的么。”叔叔喝下一口冰啤酒说:“不介意说说那个叫博文的男孩?”

我知道他是妈妈来的间谍,不过我还是愿意在这种环境和心情下跟他说起博文,我说:“我们很要好,高一的时候,几乎天天在一起。”

“你妈无法接受‘男朋友’这种说法,她惊讶到愤怒。”

“呵,以前我自己也不接受,高二的时候他去了英国,过去的一年,我没有一天不恨他。我甚至因此而怀疑过全世界,你知道吗?可是现在他走了,再也不会回来,如若不是亲身经历,你不会了解那种痛苦。我知道我妈伤心,可是事到如今,我没有办法顾及到她的感受。”

“路过的已路过,留下的且当珍惜。”叔叔说,“你没听刚才那男孩说吗?你妈妈是很爱你的,怎么说让她伤心都是你的不对。”

“好吧。”我说,“我回去跟她说对不起。”

“挺懂事呵。”叔叔把三明治往我面前一推说:“给点面子吃点东西?”

我咬着三明治的时候凌夏从台上下来了,他拉开我旁边的椅子坐下说:“没想到啊,这么快就来捧我的场!怎么样,心情好些么?”

“还好,谢谢。”看他盯着叔叔看,我连忙介绍说:“这是我叔叔。要谢谢他今晚带我来这里,这里好难找。”

凌夏笑着向叔叔伸出手说:“夏总,你好!”

“呵?”叔叔跟他握手:“没想到我这么有名。”

“我有句歌词:”世界很小,我们总是狭路相逢。‘“凌夏笑着说:”更何况您本就是我市的大名人,民营企业的领头羊,一年替市里解决数十名下岗员工呢。“

“哈哈哈。”叔叔大笑说,“你干记者的?”

“不。”凌夏说,“小职员一个,混口饭吃。”

“一技在身,走遍天下。”叔叔做一个弹吉它的手势说:“就凭这一点,你这口饭应该混得不错!”

“承夏总吉言。”凌夏起身说,“我要唱歌去了,天意你想听什么?”

我毫不犹豫地说:“我有没有跟你说过爱是我不变的信仰,我有没有告诉过你爱就是永远把一个人放在心上……”

“我就知道。”凌夏说,“你真是个一根筋到底的女孩!不过也好,像你这样的人不容易移情别恋。”

说完,他跟我们眨眨眼,回到台上去了。

等到他唱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那首歌的名字如此伤感,竟叫《离人》。

第四章 没完没了的秋天

漫步在荒原我想找一棵栖身的树

有阳光有流水

还有微风吹

这些对那些好我想追我想逃

其实我也害怕

可不可以就这样停下来

我要多一点时间好让我再想一想——

陈绮贞《让我想一想》

这一年的秋天,感觉特别长。树叶老早就黄了,可依然生机勃勃地黄在枝头,迟迟不肯凋落。我们做着没完没了的习题考没完没了的试,校园变成一个了无生趣的象牙塔,走不出去也根本无暇走出去。

叶细细没空减肥了,整日缠着于枫给她讲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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