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邻居么。先忍忍。”爸爸说,“晚上不吵就行。”
“就你能忍。”妈妈不开心了,“忍到今天还是这个样子,忍出什么名堂来了吗?”
爸爸前一阵子说是要升职做副科长,谁知道到了最后居然没成。老妈心里有气,动不动就提这事儿。
爸爸不说话了,饭也不吃了,脸拉得老长地躲到阳台上抽烟去了。
妈妈夹菜,筷子和碗碰得叮当响。眼看着就可能爆发一场战争,我赶紧放下碗筷对妈妈说:“要不我去看看吧。”
我用了很大的力气才敲开隔壁的门,准确地说不是敲,而是踹。踹到第六脚的时候门终于开了,开门的正是凌夏,我往他身后一看,还有四五个年轻人,手里都拿着各自的乐器,音箱调音台样样俱备,客厅的中央还立着一枝老高的话筒。老叶的家,仿佛在瞬间被改造成了一个小型的录音棚。
见到是我,凌夏扬扬眉,说:“小姑娘,有何贵干啊?”
我指指楼上又指指楼下说:“代表民意,请你们暂停。”
他嘻皮笑脸地一抬手说:“你看,天还没黑呢,哥哥们正玩在兴头上,您去帮我们打打招呼?晚了准停!”
“不行。”我说,“现在就得停。”
“为啥?”他还是笑笑的。
“楼上有八十岁的老奶奶有心脏病,楼下有刚出生的小宝宝要睡觉。还有,王大妈说了,你要是不停,她就打110.”
听我这么一说,一屋子的人都哈哈大笑起来,凌夏说:“你这丫头,倒挺能掰的。”说完,朝着里面喊:“得,看来门窗没换成隔音的以前,咱还是老办法,哑练吧!”
“多谢成全!”我目的达到,见好就收地打算离开。他却忽然喊住我说:“喂!我是凌夏。”
“知道了。”我说。
“你呢?”他笑嘻嘻地靠在门边。燃起一根烟来问我。
“我叫冰山。”我顺口胡诌。心里想,你“零下”,我“冰山”,看谁厉害?
“冰姗?”他并没听出我玩笑的意味,而是说:“这名字不错。麻烦告诉我在这里何时排练没人有意见?”
我想了想说:“大家都上班的时候吧。”
“嘿!废话!”他说,“那时我也得上班。”
“那就……辞职!”我说完,已经进了自家的门,老妈看着我满意地说:“咱家姑娘现在学会外交了,不错。”
她老当我只有十岁。
见我不作声,她又说:“对了,刚才博文打过电话给你。”
“博文?”我的心狂跳起来,“哪个博文?”
“还有哪个?”老妈奇怪地说,“就是去英国念书的那个博文啊。我见他是国际长途,让他过会儿再打过来。”
我盯着电话老半天。把我爸的茶杯都弄洒了。
妈妈气鼓鼓地说:“都快要高三了,怎么还是这么没头没脑的。”
她就是这样换着法儿一天提醒我十次我快要高三了。
结果,博文没有再打过来。
一个晚上,电话都很固执地沉默着。他走了快一年,没有打过一个电话来,终于打来的时候,我却刚巧不在家。这到底算什么?
我上了网,信箱是空的,因为那个没接到的电话,我写了一封长信给他,信真的很长,很多很多一直没说的话,我文采飞扬按键如飞,一边写一边流下泪来,可是在临到“发送”的那一刻,我却全又删掉了它。
博文,早就是一个被删掉的名字,又何必再提起?
夜深了,爸妈早已入眠。隔壁的乐队没有再吵,他们的安静让我有些许的内疚,因为我知道喜欢做什么却又不能做什么的滋味不好受,其实此时的我倒是希望可以听到一些震耳欲聋的音乐,也许才可以淹没我心里那些乱七八糟的烦燥的想法。
说来也怪,我正这么想着,耳边就传了了优雅的吉它声。我的窗户紧靠着隔壁的阳台,我敢肯定那吉它声是从隔壁传来的,而且,是木吉它,不是吵吵闹闹的电吉它。我推开了窗户,琴声更清晰了,在清凉渐深的夜里美妙得有些无与伦比。再接下来,我听到的是和品冠一样干净的嗓子在唱一首我从没有听过的歌:
我亲爱的你啊亲爱的你呀你说你要去远方
我的心我的心忽然就有那么一些慌张
这夏天的风啊秋天的风他究竟要吹要何方
而我们的爱我们的爱我已经完全没有了主张
我想念的你想念的你呀如今会在何方
你好不好呢好不好呢我还是那么紧张
这春天的雨啊冬天的雪啊他到底要飘向何方
而什么时候什么时候我才会把你遗忘
我有没有跟你说过爱是我不变的信仰
我有没有告诉过你爱就是永远把一个人放在心上
……
我靠在窗边静静地听,眼泪触不及防地决堤。
我已经很久没有听过歌了,远离王菲远离杨乃文的日子,我总是在读亦舒或是读安妮宝贝,我一天比一天更安于宿命,表面快乐内心忧郁地过着我装模作样的十七岁。
这该死的我以为再也不会有色彩的十七岁。
我没想到会和这样的歌偶然的相逢。它唱出我压抑很久的感觉,让我的心在瞬间变得清澈透明,我枕着它入眠,一夜无梦。
第二天一早出去买早点的时候遇到凌夏,他已经出门上班,牛仔裤脱下了,穿很正规的西服,手里拿个公文包,和昨天的他有很大的不同。见了我,他微笑着说:“是你啊,冰姗,早!”
“这么早出门?”我问他。
“没办法,单位远么,要转两次车。”
“那干嘛租这里的房子?”
“叶阿姨是我远房亲戚,房租算我半价。”
原来是这样。
“昨晚唱歌的是你吗?”我有些迫这及待地问他。
他愣了一下转头看我说:“呵,原来你听到。”
“我想知道是谁的歌。”
“我的啊。”他说,“你喜欢?”
“你自己写的?你会写歌吗?”我真不是一般的吃惊。
“哈哈哈。”他并不答我,而是打着哈哈跟我说再见。我冲着他的背影喊道:“喂!”
“什么?”他转头。
“我叫天意,不叫冰姗,下次不要乱叫了。”
他恍然大悟地抓抓头说:“你这丫头真够调皮的。”
看着他的背影我才发现,我已经很长时间不这么跟人聊天了,更别说是一个陌生人。那一瞬间我只听过一次的歌清晰地浮上我的心头:“我有没有跟你说过爱是我不变的信仰,我有没有告诉过你爱就是永远把一个人放在心上……”
对啊,博文,我有没有?
我有没有?
第二章 当我们重遇
相爱以为是你给的美丽
让我惊喜让我庆幸
我有一生的风景
命运插手的太急
我来不及全都要还回去
从此是一段长长的距离……——
江美琪《想起》
开学的前一天下了一场雨,久违的校园显得格外的清新和空旷。叶细细在教室门口一把揽住我的肩说:“天意,看我瘦没瘦?”
我转过头,看见她穿“淑女屋”的夸张的长袖衬衫,很惹眼的红色,正在我的面前挤眉弄眼地摆出一个模特的POSE来。
“瘦多啦,越来越像人如其名。细得像竹竿!”我说。
她嘿嘿地笑:“我游了一个暑假的泳,没减可真是亏大了。”
我眨眨眼:“这要问问你们于枫,我说了可不算!”
说曹操曹操到,于枫在旁边问话说:“什么事情要问我?”
我跟叶细细相视一笑,然后我说:“你好好盘问一下叶细细吧,我走先,不打扰。”于枫却转头对我说:“天意你过来一下,我有事要跟你说。”
“有什么事不能当着我的面说吗?”叶细细嘟起嘴。
“看你紧张得,还能有什么事!”我赶忙说,“于枫有啥事儿你就当着叶细细说吧,省得她呆会儿剥我的皮!”
于枫的脸上露出一丝为难的神色。看着欲言又止的他我故作轻松地说:“没什么事我要先进教室了!”叶细细拉了我一把,不过我装做没感觉,头也不回地进了教室。
我和叶细细从小学时就是同学,我们的关系还算不错。于枫和博文是好朋友,以前博文在的时候我们四人常常在一起玩。不过自从博文走后一切都改变了,很多时候我更喜欢的是独来独往,我可不希望有谁因为同情而跟我呆在一起。换句话来说,我也慢慢地喜欢上了独来独往的感觉。
用叶细细的话来说:“自恋得有些不可救药。”
无论她怎么说我,我总是好脾气地对她笑,这个单细胞的快乐女生热情向上,对爱情的看法与我有着天壤之别。她一门心思地喜欢着于枫,从不在意任何的伤害也就谈不上会有任何的伤害。她整日整夜地笑着,整日整夜地寻思着该如何更加的美丽动人。爱情成为繁忙学业里精致的调味品,很是让人羡慕。
所以,我没有告诉他于枫一直在跟我写信的事。
其实在博文走后的两个月于枫的信就出现在我的信箱了,他每隔一周总是寄一封。于枫的文采比博文要好得多,至少博文从来不会给我写那么“感性的”信,比如:“你脸上的寂寞是有光彩的,它总是让我心痛和牵挂,我盼望着看到你的笑,不由自主地希望自己可以温暖你……”再比如:“我想要告诉你,一个男生的思念是可以永远放在心底的,可是天知道,我是多么希望自己有可以让你快乐的理由和勇气……”再再比如:“偶尔我会有罪恶感,这样的信带给你是到底是快乐呢还是困扰呢,我真的没有把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