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猩红崛起

作者:真诸葛风行 | 分类:奇幻 | 字数:4.3万字

序 消失的爱人

书名:猩红崛起 作者:真诸葛风行 字数:4.2千字 更新时间:12-14 11:48

我要失去他了。

没有任何理由,只是直觉,哪怕他和往常一样,每天带着那副厚厚的黑框眼镜去给学生上课,下课了在自己的工作室里研究那些蒸汽机,就好像一切都和平常一样。

可我就是知道,我要失去他了。

————————————

我叫秦悦心,今年三十六岁,有一位爱我的老公,有一对可爱的儿女。在很多人眼中,我是幸福生活的标准,是美好人生的尺度。可只有我自己知道,我从始至终,都没有得到过他。

他叫石生,很少见的姓,很普通的名字。第一次见到他是在大学校园的图书馆里,冬日的阳光透过大大的落地窗照射在榉木桌面上,暖暖的。他拿着一本书坐在我对面,很认真的看。

不知道当时是出于什么心理,也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勇气,一直羞于和陌生人搭话的我,在他坐下五分钟后,忍不住问了他一个问题。

“同学,你是哲学院的么?”

我现在都还记得他的样子,有些茫然的抬起头,黑色的瞳孔深邃如井,看不到思绪。他带着一副黑框眼镜,镜片很厚,声音低沉,好像有些忧伤。

“哦,我不是,我是热能动力工程专业的,不是哲学院的。”

他很礼貌,可礼貌中有些隐隐的抗拒,那种感觉,就好像整个世界中,只有他一个异类。而且,那是我第一次知道,我们学校还有热能动力工程这个专业。

不过,他似乎并不是一位情商很低的人,在回答了我的问题之后,他迅速的明白了我的问题的出处。在他的手中,是一本厚厚的《毛泽东选集》,看书页的成色,至少有几十年的历史了。

“这个,是我的爱好,很少见吧?”,他笑了笑,有些腼腆,有些疏离。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他,我的爱人,我的夫君。

————————————

第二次见到他,是三个月之后,学校和北京市联合组织的学生创新科技大赛上,他代表动力与机械学院参赛,而他参赛的作品,是一架半人大小的蒸汽机。

当时的我大概只知道,蒸汽机是在内燃机出现之前,人类的主要动力。在我的印象里,和蒸汽机联系在一起的,是哐当哐当冒着黑烟的火车头,和到处扬灰的煤炭。对我来说,蒸汽机,就好像是来自古代的怪物,冰冷而狰狞。

可他制作的那台蒸汽机,在决赛的舞台上却有着不一样的美感,银光灿灿的。我听不懂那些专家什么热效率、转换率之类的评语,我只知道最后拿了二等奖的他,在台上笑的像个小孩。

那天晚上,我通过自己的姐妹,要到了他的电话,约他吃饭。

现在回想起来,那是我人生最重要的决定。

——————————

“……一般女孩子都不喜欢这些东西。”

在学校东门外小小的咖啡馆里,他一只手用勺子搅拌着咖啡,另一只手肘压在小圆桌的桌面,有些好奇的看着我。

“你喜欢么?”

“啊……哦……我……”

我有些慌乱,这是我第一次主动约一个陌生男生出来吃饭,连我自己都说不清楚为什么是他。也许是那天丘比特路过图书馆,朝着我的后背射了一箭。也许是昨晚的颁奖台上,他认真的介绍自己的蒸汽机的那种精神。也许,只是我自己不知道哪根脑筋抽风的随性之举。

“……我其实……还好……”,我嗫喏着,虽然这个约会是我发起的,可真的坐在了他的对面,我才发现自己对他的了解少的可怜。他是哪里人,喜欢什么电影,看什么书,做什么运动,有没有女朋友,我统统不知道,就连我自己为什么要把他约出来的原因,都在我紧张的脑袋里变得模糊。

“哦,还挺难得的”,他好像误解了我的意思,打开了话匣子,“……你知道么?蒸汽机其实是比内燃机更有效率的一种能源,对环境的污染也更少,现在热电厂用的蒸汽轮机,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而且,要论大功率输出的效率和上限,蒸汽机也远远要高于内燃机,在特大型船舶、重载设备等需要大功率动力设备的场合,蒸汽轮机有远比燃气轮机要高的使用率……”

那天晚上,他很兴奋,和我说了很多。可文学系的我又哪里有什么兴趣听三叠回流叶片和单晶指向塑形的技术代差,又哪有什么知识储备去理解三级高压汽轮和七级低压汽轮的选择和优劣。我只是安静的看着他,倾听。

只是倾听而已。

不记得是谁说过了,认真的男人最有魅力。

“我们,还能见面么?”

那天分别的时候,已经很晚了。他带着一顶滑稽的小帽子,搓着手。冬末春初的北京并不温暖,我和他都想尽早回到宿舍。

“我们……”,他犹豫了一下,“你还是不要喜欢我比较好。”

“啊?!”

那是我第一次被人拒绝,在我自己都不知道我是不是喜欢他之前。可让我惊讶的是,自己并没有多少生气,只是感觉有些好笑。

他哪里来的自信,觉得我会喜欢他?

“……对不起,我……”

他好像也知道这样的答案是一种冒犯,然而似乎冥冥之中有什么东西在推着他,让他无法停下脚步。

“……我总有一天会离开,我怕伤害你。”

那是那天晚上,他讲给我的最后一句话。在深深的夜色里,在学校昏黄的路灯下,戴着眼镜、身形瘦削的他转身离去,决绝而孤单。

就好像,独自一人走向不可战胜敌人的英雄,让人迷醉。

————————

我们还是在一起了。

和我想象的不太一样,只是吃了几次饭,看了两场电影,他就主动牵起了我的手。他的手暖暖的,手心有些湿润。不记得在哪本书上看到过,人在紧张的时候,手心会湿润。可我的印象里,他从来没有紧张过。

从来没有。

不论是那篇优秀的毕业论文,还是得到出国深造的机会,还是听说我也要陪他一起的好消息。不论是我在他生日给他送上他最喜欢的《差分机》英文原版,还是他站在我的面前,把戒指戴在我的手上,我从来都没有看到他紧张过。

就好像,他是这个世界的过客,所有这个世界的存在,包括我自己,对他而言,都只是风景。

我知道这个想法很荒谬,我也知道他和我自己一样真实。可不知道为什么,在无数次我们疯狂的做爱之后,我靠在他的臂弯,听着他沉沉的呼声,回忆着我们经历的一点一滴,却总有些无法抓住什么的错觉。

我知道他的爱好,他的食谱,他喜欢看的电影和书。我知道他没事会写些科幻小说,在几个知名的科幻和军事论坛上有高级别账号。我知道他沉迷于马克思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甚至曾经写过两篇论文讨论游击战术。我知道他喜欢蒸汽机,喜欢到发狂的那种喜欢。我知道他的一切,他的所有。

可我总觉得,我自始至终,都没有拥有过他。

——————————

“我走了,等我回来。”

结婚之后,他回到了我们的母校教书,我在一家国企做文秘。我们在北京买了套小小的房子,生了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儿子的小名叫松果,女儿的小名叫土豆。他不抽烟不喝酒,很少聚会,几乎每天都能按时回家,我也没什么爱好,没事就看看小说,在网上写些东西,在所有人的眼中,我们的生活,幸福的一塌糊涂。

可我总觉得自己会失去他。也许是第一次约会的时候,他的那句话,给了我太深刻的印象,让我总是不自觉的产生恐惧。

我学心理学的闺蜜曾经帮我分析过,她告诉我,我这种心态,是典型的斯德哥尔摩症候,因为在第一次约会的时候被他威胁会离开,就留下了心结。

真的是这样么?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每天晚上、或者下午,他下课回来推开家门的那一刻,都是我人生最幸福的时候。

连我自己也不知道,我为什么那么喜欢他。

————————

“你知道,我为什么叫石生么?”

某一天饭后,在孩子们都睡着之后,他躺在床上,手里拿着一本《列宁传》,侧过头问我。我懒散的躺在床上,闭着眼睛。哄睡孩子的疲惫让我并没有太集中自己的注意力,只能发出模糊的应答。

“因为在这里的传说中,有一种东西叫三生石,据说从那块石头里,能看到自己的三次人生。我把这个词倒过来,把三拿掉,就是石生。”

他伸手轻抚我的额头,动作温柔而轻盈,他的掌心和往常一样,有些湿润。

“……你的名字,不是你爹妈给起的么?”

我下意识的应了一句,沉沉睡去。在那个时候,我并不知道他说的那些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一直到现在,我也不知道,他说的那些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

“我走了,爱你。”

那天和往常一样,孩子们一个去上学,一个去了幼儿园,家里到处都是玩具和精力过剩的宝宝们留下的残骸,他站在门口,轻声的告别。我从卧室探出头来,冲他挥挥手。

去吧,家里有我。

虽然很少听他说起,但是我知道,他真的很喜欢我。在他那间最爱的工作室里,始终都有一张我的照片。作为他的妻子,我每周都要进去那间屋子打扫,那里面有小型的车床和工具,还有大大的书架和无数的书。我曾经在闲暇时用目光浏览那些书籍,一个一个的看过它们的名字。

《资本论》,《毛泽东选集》、《马克思主义思辨》、《党史》……

《新动力学》、《高温叶片工程研究》、《发动机设计要点》……

《二战十大将帅》、《百年战争》、《三次工业革命—历史的齿轮》……

我不知道他的爱好为什么如此特别而相互独立,就像我不知道在很多年以前,我为什么要邀请他去学校旁边的咖啡馆吃饭。我小心翼翼的打扫房间,把所有的东西归位,有时候,还能看到他的半成品。

那是大大小小的动力机械,作用和样子各不相同,唯一的共同点很容易就能想到,它们都是蒸汽机。

也许,喜欢古旧物件和古旧思想的男人,才是吸引我的男人吧?

我关上他房间的门,出门上班。国企的工作相对轻松,很多时候,我上班的时间都比他要晚上一些。

可不管怎样,每天晚上,我们都会回到自己的家,回到这个温暖而舒适的地方,就像漂浮了许久的游船,回到港湾。

——————————

“我回来了。”

那天晚上,他回来了。我们和平常一样,吃饭,陪孩子玩耍,哄孩子睡觉。可不知为何,他那天却突然有了强烈的兴致,我们疯狂的做爱,他的索求好像无穷无尽,一度让我觉得自己到了天堂。

可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陌生。

就好像有什么东西,从他的身体里离开了。

从那天开始,他很久都没有去过他最喜欢的工作室,又过了一段时间,他把那些他喜欢的、搜集了很久的书籍、斥资数百万购买的小小机床、还有那塞满了整个地下室的设计和零件,统统搬了出去。

我没有问他搬到了哪里,我只是站在门口,看着他和搬家公司远去。

直到那个时候,我才想起,那天早上,他出门告别的时候,并没有像往常那样,在句子的最后,加上我每天都会听到的那句话。

“等我回来。”

————————

我的生活和往常一样,老公、孩子、房子和幸福的生活。在旁人的眼里,我简直是幸福人生的楷模、美好生活的标杆。可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已经失去他了。

也许是在那个他说着“爱你”,推门而去的早晨,也许是在他给我带上戒指的那一刻,也许是在我坐在他对面,看着他拿起勺子,搅动咖啡的那一刻。

也许,我从来都没有得到过他。

我一直都记得第一次见到他时,他的眼睛。那双深黑色的瞳仁幽深,好像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看到底部。

——————————

“不要爱上我,我总有一天会离开,我怕伤害你。”

在某个夜晚,我突然明白了他的意思。虽然没有任何理由,虽然那个叫石生的男人还躺在我的身边,可我就是明白了很多年前的夜晚,站在昏黄路灯下的他,想说的意思。

也许,你真的只是这个世界的过客。

石生,我的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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