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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娇房东爱上我

作者:不一样的硝烟 | 分类:都市 | 字数:3.3万字

第8章

书名:傲娇房东爱上我 作者:不一样的硝烟 字数:3.3千字 更新时间:12-13 19:17

“行呀!”他有些摸不清头脑:“咱俩不是一直在一起吗?再说是你不回家,又不是我不回家,不在一起也不怪我。”

大少爷听闻此言,忽然有些泄气:“你什么都不懂,别说话了,也别吹了。就因为听你吹口琴,我让蚊子咬了一脚背的大包!”

他说完这话就起了身,小鹿见他要回房,便颠颠的跟上了他:“那我给你挠挠!”

小鹿给大少爷挠脚丫子,挠着挠着就蜷在床尾睡着了。

大少爷枕着双臂往窗外望,他正在长大,而且不知道自己将会长成什么样子。小鹿像学校唱诗班的歌声,听不到也不想听,一旦听到了,却又迈不动步,因为那歌声洁净曼妙,像是连着天堂,人生在世,谁不想要个好呢?

可是一旦离了小鹿,他就又变了个新人。想到自己这两年的所作所为,他忽然感觉自己十分污秽,非跳到大江大湖里才能涤荡干净了。

坐起身把小鹿抱到自己身边,大少爷扯过一床毛巾被,盖住了两个人。重新端端正正的躺下来,他在这个夜里,决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明天还要起个早,去看看娘。

一夜过后,天光大亮。小鹿照例是上学去了,大少爷睡了个懒觉。睡醒之后故态重萌,他也没有去向程太太问安,去账房硬要了一笔款子带在身上,他又跑出去了。

第十章

十四岁这一年,小鹿以着很漂亮的成绩从高小毕了业,升到比利时中学去了。

比利时中学本来也是一所教会学校,但是宗教色彩并不算浓。进入学校的第一天,他便引了许多大学生来看新鲜。小鹿有点糊涂,不知道他们围观自己,是因为自己长得美还是长得丑,要说美,似乎不大可能,因为大少爷一直说他是越来越丑;要说丑,却也不该丑到要轰动全校的程度。幸而他在小学校里因为成绩优异,也是出惯风头的了,所以神情举止很是平静,是个冷淡骄傲的样子。

在新学校里,他也有几个老相识,为首一人便是余翰文。余翰文幼年时期是个小胖子,长到如今,早已瘦成了苗条条的少年,白脸配着一副金丝眼镜,看着十分斯文。新学校的桌椅是一套一套分开来摆放的,所以余翰文和小鹿中间隔了一条过道,没办法像在小学校里那样再当同桌。

在上课之前,小鹿照例是拿出墨水瓶和钢笔,又把教科书摆在面前,要在书皮上写下名字。可未等他拧开墨水瓶盖,余翰文忽然伸手打了他一下:“哎!”

小鹿扭头看他:“干嘛?”

余翰文笑眯眯的向他递出了一杆金灿灿的自来水笔:“给你的。吸饱一次墨水之后能用好几天,以后就不必再带着墨水瓶了。”

小鹿是个天天写字的人,所以一看新笔,眼睛立刻就是一亮。亮过之后,他却又摇了摇头:“谢谢你,你自己留着用吧。”他对着余翰文一晃手里的蘸水钢笔:“我……我用这个习惯了,换了笔反而写不好。”

余翰文欠身拿过小鹿的墨水瓶,然后拧开自来水笔,自行将它灌饱了墨水。用一张草纸把笔尖擦干净,他连笔带墨水瓶一起送回了小鹿面前:“我有好几支呢,一个人也用不过来,你收下吧!”

紧接着他换了话题:“今天是半天课,下午你到我家做功课好不好?我舅舅从欧洲给我邮了好多地理画报,你去挑挑,要是有喜欢的,我就借给你。”

小鹿迟疑着用手指一摸自来水笔的笔杆,要说要,是真想要,也知道余翰文对自己一向友好,既然给了,就必定是发自内心的真想给。可一旦要了,回家就得把它藏起来,不能让大少爷瞧见。

大少爷的人是长成大小伙子了,可心眼却是与日俱小。小鹿不知道他对别人是不是也这样,反正对自己,他可是看管得很紧。好像自己是程家的名誉代表一样,偶尔吃人家一口零食,他知道了就要骂自己嘴馋不要脸;自己跟同学出去看一场电影,他知道了,也要讥讽自己占人便宜,因为电影票子是同学买的。小鹿也想请客,可手里是真没钱——家里上下,从来没人想过要给他钱。他也没法去要,因为平日吃得很好,穿得也好,读的学校更别说,是北京城里数一数二的有名学校。他虽然自己没碰过钞票,可程家花在他身上的钱,他自己算着,真是不少了。

拿起自来水笔,小鹿拧开笔帽握住了,在课本上一笔一划的写下了“鹿子苹”三个字,又在下面标了自己的英文名。这笔的确是好,笔尖又细又韧,显得墨水颜色都好看了许多。侧过脸对着余翰文一笑,小鹿有点不好意思:“谢谢你。”

余翰文很大方的一摆手,表示别客气。

中午放学,小鹿打发走了家里的洋车夫,跟着上了余家的汽车。余宅是他喜欢去的地方,因为余翰文自己有个大书房,里面全是书,随便看;书房里还有个大留声机,配着十几张有声电影的唱片,也是随便听;更好的是余翰文有一个姐姐一个妹妹,全都洋派活泼,会伴着留声机的音乐跳外国舞。而他们读书唱歌跳舞,家长和仆人们也都不干涉。

很快乐的在余家度过了半个下午,小鹿挑了两本厚画报,要带回家里去看,又眼巴巴的问余翰文:“大姐今天不回来吗?”

所谓“大姐”者,其实今年也刚满十六岁,生得明眸皓齿,穿着洋装披着卷发,说笑时的动作很大,是位标准的摩登小女郎。小鹿不知怎的,特别喜欢和大姐呆在一起,大姐无论说点什么话,他都很爱听。

余翰文答道:“她和三妹去外交大楼逛展览会去了,看完了还要和五表姐到北京饭店去看跳舞,非得天黑之后才能回来。”

小鹿听了这话,十分失望:“噢……”

“噢”完之后,他忽然发现余翰文盯着自己一眼不眨,便问:“你看什么?”

余翰文笑道:“我看你长得像个大洋娃娃,眼睛那么大,眼睫毛那么长。”

小鹿不以为然,低头要把画报往书包里塞:“我丑死了。”

余翰文忽然起了新主意:“你今天晚上能不能不回家?我让家里汽车送咱们去北京饭店找大姐,还能顺便看跳舞。看完跳舞吃宵夜,吃饱了你就到我屋里睡,明早儿咱们一起上学,怎么样?”

此言一出,小鹿立刻就活了心。一言不发的盘算了片刻,他借用了余宅的电话,联络上了家里的春兰。春兰已经嫁了人,但还管着大少爷院里的大小杂事。电话接通之后,小鹿第一句便问:“大哥回来了吗?”

春兰还像当姑娘时那么厉害,说话谁也不惯着:“大少爷?大少爷三天前刚走,没半个月他能回来吗?”

小鹿一想也是,当即松了一口气——只要大少爷不在家,那家里也就没人管他了。

这个下午和晚上,小鹿过得快乐极了。

他和余翰文成了一对淘气的野小子,手拉着手东跑西颠,北京饭店也真去了,不但找到了余家的大小姐和三小姐,还饱看了摩登男女们的翩翩舞蹈。余翰文要了一杯啤酒,和小鹿分而饮之,喝完之后都说不好喝,余大小姐在他们的脑袋上分别弹了一手指头:“小孩子不许喝酒。”

小鹿挨了一指,心里不但不恼,还美滋滋的。

及至午夜时分回了余宅,小鹿在浴室里洗了个澡。洗到一半的时候,余翰文闯了进来,给他送了一套丝绸睡衣。

小鹿满身都是香皂泡沫,光溜溜的坐在水里,告诉余翰文道:“我还没有穿过睡衣呢!”

余翰文很惊讶:“那你光着睡啊?”

小鹿见了余翰文的反应,忽然感觉自己是丢了人:“我……我穿裤衩的。”

余翰文把睡衣放到了浴缸旁的毛巾架子上,然后低头去看小鹿:“你可真白啊!”

小鹿撩水冲洗身上的泡沫,水热,蒸得皮肤白里透红。他的身架子还是单薄,细骨头上附着薄薄的肌肉和嫩嫩的皮肤,但下身也稀稀疏疏的生出了几根软毛,那几根毛遮不住什么,性器垂在腿间,发育是发育了,然而颜色依然洁净,是个尚且幼稚的模样。

小鹿第一次穿睡衣睡觉,然而始终是睡不着。最后他起身脱得只剩了裤衩,这回光着胳膊腿儿躺回被窝,他才舒服了。

余翰文一声不吭的面对面抱住了他,火热的巴掌全贴在了他的光脊梁上。小鹿和他好,不怕他抱。把一条腿砸到余翰文的身上,他很踏实的睡了一大觉。

一觉醒来,是个很晴朗的清晨。大小姐还在睡懒觉,三小姐也是读书的女学生,所以加入了小鹿与余翰文的行列,三个人围了一张小圆桌,吃余家西式的早餐。余老爷是个外交官,常年不在家里;余太太也是西洋化的知识女性,走到孩子的餐厅里谈笑了几句,她很是喜欢小鹿,想要细问小鹿的家世,余翰文知道小鹿的底细,立刻撒娇似的作出警告,拖着长声喊道:“妈——咪——”

余太太立刻就不问了,只让小鹿经常来玩。而等余太太走后,余翰文又有了新主意:等到下午放学了,他邀请小鹿和他一起去东安市场吃冰激凌,这个月的零花钱刚到手,他可以大请客。

小鹿咬着烤面包片,笑得眼睛都眯成了黑月牙。在余宅过了一夜之后,他感觉自己和余翰文是更亲密了,余翰文肯请他,他就肯去吃。

第十一章

两男一女三个大孩子一起出门上了汽车,汽车夫先把三小姐送去女校,然后调转车头,又直奔了比利时中学。车门一开,小鹿抱着书包先跳了下来;余翰文比他笨,螃蟹似的横着往外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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