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拯救青梅的故事

作者:平凡之众 | 分类:都市 | 字数:2.7万字

拯救青梅的故事6

书名:拯救青梅的故事 作者:平凡之众 字数:2.7千字 更新时间:12-08 18:40

拯救青梅的故事6

夕阳下,林间的石子小道,校园的操场附近,依稀有各色学生在挥洒青春和汗水。

我抬头看天,天边尽头有一道磁悬浮公路,偶尔便有各色的磁悬浮汽车从上空穿梭而去。

我和夏漫步在这树荫缠绕的碎石小路上,悠闲着走着,享受着独属于我们之间,那片刻的宁静。

”需要我帮忙吗?”我用和缓的语气询问她,尽量不想伤害她的自尊心。

如果夏请求我帮忙的话,无论是什么,无论有多困难,我都会帮她做到,就算是世界为敌也没有关系,因为说回来,我本来就是个自私的人类,自私到全世界,也可以轻易的舍弃。

如果我真的是那种热血青年,或是有志为国之士,我也不会看着人类毁灭了一百次而无动于衷。

我从一开始的无比迷茫,到如今总算坚定了信念,就算我真的没办法弥补给夏造成的伤害,至少我要一直守护着她,无论多久也没关系。

她摇头道,“抱歉了,意,让你看到了笑话,我想我自己会解决的,不想因为这点小事来麻烦你。”

这一天本就该这么结束了才对,但夏和我分开的时候,还是问出了问题,“和意相好的朋友……嗯,那些大小姐们,似乎处境都不太好,意去看了她们吗?”

“没有。”我摇了摇头,“今天是我回到启明市的第一天。”

听到这句话,她看上去似乎有些开心的样子,但很快就收敛住了。

在我的童年时期,和我很要好的孩子有很多,但关系最好的,还是四个女孩子,说另外三个都是大小姐也不为过,她们中的两人,一个出自当今欧夏洲能排上前三的商业世家,一个则是近三十年内出过三名议员的政治家族。

这么说可能还不太好明白,那么我换一种说法,她们的父亲一个是欧夏洲前三商业世家如今的掌舵人,而另一个,是现任议员。

“听说暮雨小姐已经不画画了。”夏对我说,“在她十二岁的那年,你离开的三个月后……嗯,我是从网络上听到这个消息的。”

暮雨是绘画天才,十岁那年她画出的“青竹小楼”的画作,拿到了年轻职业画家比赛的银奖,在一年后卖出了二十万欧夏币的高价。她的母亲本就是欧夏洲一线的画家,可她在十一岁时候的名气,已经要超过母亲了,所以人人都相信,只要她继续从事绘画,不到三十岁,就能成为世界级的艺术家。

我认为暮雨的停笔和我有关系的原因,是因为她停笔的时间,是在我离开的三个月后。尽管这种想法有些自作多情,但我之所以学习了将近一年的画画,单纯是因为她强拉着我的。

所以我觉得,对她而言,我和画画都很重要吧!

在二十岁那年,我得到暮雨的消息是,她因为精神问题,两年前住进了疗养院,并拒绝一切的会面。

自十二岁那年开始,她停笔后就再也没有复出了。

“雅小姐在十五岁的那年,突然失去了踪迹,无论怎么找也找不到了。”夏接着说,“她的父亲动用了手上所有的关系,几乎将整个欧夏洲都翻了一遍,但完全没有任何结果。我是从相关报道上看到的。”

雅是出身于政治家族的豪门千金,她的父亲在她十二岁那年成为了议员。虽然大家都说我是上帝的宠儿,但在我看来,她才应该是那个人才对。

她是真正意义上的天才,无论是天赋,还是头脑外貌,都远远超出了正常人的标准。她从小学开始就是年级第一,在总分上总是要超过我,而她从小接受的是家族的精英教育,准备将她培养成下一任议员乃至议长。

她是一个IQ至少超过170分的女孩,学什么都如同神速,小小年龄在各方面都优异的可怕,甚至有小道消息,她的父亲之所以能在家族权利斗争中获得胜利,成为议员第一备选人,完全是因为她的原因。

她消失后,没有人能找到她,我反而觉得是在情理之中。

可她虽然聪明绝顶,但毕竟是一个柔弱的女孩子,让我不免有些担心她。

我虽然是人类中的异端,拥有人类无法理解和想象的力量,但这种力量却不是万能的,我不能将自己的意识分散到地球各地,然后将雅给找到。

实际上,在第一世的时候,二十岁的我回到了启明市,得到的仍旧是雅失踪的消息,时间已过去五年,她仍旧杳无音讯。

我判断雅消失的原因和我有关,是因为我们在十五岁那年进行过一次谈话,尽管只是只言片语,但她仍旧敏锐察觉到了我的几分目的,之后她没有多说,礼貌的道别离开了。

雅有着一张美到让人心疼的脸蛋,她看上去很柔弱,表情很温柔,给人的印象像古代的深闺大小姐。

她是个很听话的孩子,对所有人都百依百顺,自小就听从家族的安排,从来没有忤逆过父母的决定,和我在一起的时候也是由我做主,仿佛一切都无所谓的样子。

可实际上,雅的性格,应该是反过来的才对,她应该是这个世界上最要强的女孩子。

因为她决定的事,从来就不可能有人能改变。

她父亲永远都想不明白,自己的女儿,那个乖巧听话、百依百顺、聪明绝顶的孩子,会突然消失,而且是这么的彻底。

但我明白,这就是雅自己的想法。她做出的决定,不会被任何人阻碍,就连我,也不行。

如果她的父亲知道,她是因为我而失踪的话,一定会恨我到死吧!

夏并没有提及的那个女孩子,名叫囡枫,我和她的第一次见面最让我印象深刻,她指着我对身旁的女仆说,“我要他成为我的跟班!”

和囡枫一样出身高贵的雅,虽然名义上是大小姐,但身旁从来不带佣人,考的都是最好的公立学校,出行是平民都用的交通工具,也从不以大小姐自居,大家甚至都以为她是一个普通家庭的孩子。

但囡枫不同,她身边永远会带着女仆,外出通常都要带上数个保镖,吃穿住都是最奢侈的贵族生活,升学则是最顶尖的女子私立高校,即便在那种满是富豪的环境中,她仍旧是最显赫的那个。

囡枫很聪明,富有管理能力,手腕极高,初中高中都是学校的学生会长、风云人物。

她看起来是最正常的一个,也是夏完全没有任何消息的那个。

但是我却知道,她在二十岁那年,上吊自杀了。

可以说囡枫的死,比起另外三个女孩子,都要来的残酷的多。

想到这里,我不禁痛心疾首,想到十二岁的自己,是那么的幼稚,自认为自己习惯了演戏,就忽视了其他人对自己的喜欢。

不告而别,对她们而言,是多么沉重的伤痛。

十五岁的我同样幼稚,那时候我仍旧有一点可能去弥补这一切,可我完全没有意识到我对她们造成的伤害。

如果我是一个普通人,这么做虽然有些绝情,但也不至于是错误,但我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那就是造物主施加在我身上最沉痛的诅咒,我有着人类中无可比拟的最高魅力。

如果我意识到了这一点,十二岁的我,应该好好和她们道别,并衷心的表示有一天或许还能见面,希望她们能过好自己的生活。

我想,尽管她们会有所不舍,但也会听进我的话吧!毕竟她们是那么的喜欢我。

可是一切都已经为时过晚了,时间已经无法重置,我永远都无法回到五年前,也永远回不到两年前。

这个世界不断的被重置,但重置的是这个世界,而不是我,我的身体从来没有回到十七岁过,如今的我,只是一个和十七岁的我相貌一样,灵魂一样的异端。

我应该已经18000岁以上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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