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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赐良缘:侯爷养娃我唱戏

作者:莫上桑七七 | 分类:女生 | 字数:3.3万字

第5章

书名:田赐良缘:侯爷养娃我唱戏 作者:莫上桑七七 字数:3.4千字 更新时间:12-13 16:59

那么,天子祭祀的歌曲鲁国人怎么会呢?因为当初周公对周朝贡献巨大,因此在周公去世之后,周成王特地批准鲁国用天子之礼祭祀周公,鲁国因此才有天子之礼。

这一章紧接着上一章,都是在批判三桓违背周礼。从历史记载来看,这是孔子最早开始强调周礼。此前,孔子对周礼只是爱好,并没有看得这么重。为什么这样呢?从孔子的身世看,从小为了活命而奔波,是没有可能忧国忧民的。长大之后在季孙家打工,对周礼的了解更多了。后来自己开办私校,就开始讲解周礼。到这个时候,出于教学的需要,孔子对周礼的学习和研究都上了层次,再加上学校的收入状况越来越好,孔子才有了忧国忧民的物质基础和知识积淀。为什么要强调周礼呢?首先是孔子认为周礼是完美的制度体系,其次则是唱什么吆喝什么,自己最精通的就是周礼,不强调周礼强调什么?

事实上,孔子在此之前对周礼并不那么看重,历史有记载的违背周礼的事情,孔子做过三次半。

第一次是母亲去世的时候,孔子的母亲因为在孔家没有正式的名分,本身也是平民阶层,因此没有资格葬在孔家的墓地。那时候孔子才十七岁,年轻气盛胆子大,决定以暗渡陈仓的方式来葬母亲。首先,孔子将母亲的棺木运到了五父之衢,做出要下葬在这里的架势。五父之衢是什么地方?

关于五父之衢是个什么所在,历来说的说法是曲阜城外某地,其实这又是为圣人讳。当初三桓瓜分公室部队,先在鲁僖公的庙门前进行盟誓,然后去五父之衢诅咒。《左传》中几次提到五父之衢诅,都是去诅咒的。古人盟誓和诅咒是很讲究地点的,特别是鲁国人。既然专门去五父之衢诅咒,说明这是一个凶地,恶鬼出没的所在。不是乱葬岗,就是刑场。而如今孔子将母亲在这里出殡,自然不是刑场这样的地方,因此一定是乱葬岗。

等到亲戚朋友们都走了之后,孔子在邻居车夫的帮助下,悄悄地将母亲的棺木运到了防地孔家的祖坟,与父亲叔梁纥合葬。按《史记》记载:孔子母死,乃殡五父之衢,盖其慎也。陬人挽父之母讳孔子父墓,然后往合葬于防焉。

这件事情,孔子的行为令人赞赏,可以说智勇双全。但是,是违背周礼的。这件事情,孔子应该是得到了异母哥哥孟皮的默许,或者在做了之后,孟皮并没有追究。后来孔子对哥哥一家很关照,与此应该有很大关系。

第二次违背周礼是在孔子服孝期间,当时季孙家大宴整个曲阜的士,有歌有舞有酒有肉。孔子听说了,穿着丧服就去了,结果被门口接客的阳虎给赶了出来。有人说这是阳虎故意羞辱孔子,甚至有人说这是阳虎设的计谋。其实,稍动脑子就知道,孔子岁数又小,家里又穷,又住在贫民窟,阳虎怎么会认识他?阳虎之所以赶他出来,是看他穿着丧服,按照周礼,服丧期间不可以参加这样的活动。按《史记》:孔子要絰(音迭,春秋时期服丧时结在头上或腰间的麻布带子),季氏飨士,孔子与往。阳虎绌曰:“季氏飨士,非敢飨子也。”孔子由是退。

这件事情,是孔子少不更事,没什么好指责的,不过确实是违背了周礼。

第三次违背周礼是孔子结婚。按照周礼,同姓不婚,也就是同姓之间不能结婚。可是孔家是宋国移民,宋国的规矩是按照商礼的,讲究的是族内婚,也就是同姓结婚。孔家虽然移民到了鲁国,可是世世代代从宋国娶亲,保持了商礼。到了孔子这一代,孔子从来没有接触过商礼,大概也不知道,所以很可能是哥哥孟皮做主,为他从宋国娶了老婆丌官氏,毫无疑问属于族内婚。

这件事情不怪孔子,也合理合法,但是确实违背了周礼。

第四次就是孔子开办私校,有教无类地招生,打了周礼的擦边球,就算是违背了半次周礼吧。

所以,孔子并不是天生就遵从和推崇鼓吹周礼的,相反,年轻的时候他还有些藐视周礼。因此,孔子正式成为儒家是在他办了私校之后,也就是三十岁之后的事情了。

【现实解说】国是别人的国,堂是别人的堂,诗是别人的诗,生个什么闲气?老老实实当自己的教书先生吧。

1.12(15.27)★★★★

子曰:“巧言乱德。小不忍,则乱大谋。”

【译文】孔子说:“花言巧语扰乱了理性的克制,小事不忍耐,就会败坏大的谋划。”

【解析】鲁昭公在对付三桓的问题上原本非常谨慎,儿子公为多次劝说父亲动手,都被鲁昭公痛斥。可是,最终在季公若、臧昭伯、郈昭伯等人的鼓动下,鲁昭公还是没有能够忍耐下去,贸然动手攻打季孙家,结果三桓联手击败鲁昭公,鲁昭公仓皇出逃齐国。

对于鲁昭公等人的贸然行动,孔子批评说是“小不忍则乱大谋”。可是,此前“是可忍孰不可忍”也是他说的,究竟哪一个对?事实证明,是可忍孰不可忍,也要忍。所以,孔子的感悟是“小不忍则乱大谋”,他也从现实中得到教训,因而得到进步。

我们常说“事后诸葛亮”,其实,还有“事后孔夫子”。

【现实解说】忍,还是不忍?不取决于对方无礼的程度和自己愤怒的程度,而取决于双方的实力对比以及动手的时机。“是可忍孰不可忍”和“小不忍则乱大谋”都是孔老师说的,自相矛盾,哪一句是对的?不看广告,看疗效。

1.13(7.14)

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

【译文】孔子在齐国听到了《韶》乐,有很长时间尝不出肉的滋味,他说,“想不到《韶》乐的美达到了这样迷人的地步。”

【解析】鲁昭公仓皇出逃齐国之后,孔子一来担心自己的言论被三桓清算,但更重要的是他感觉“干革命要跟对人”,他认为鲁昭公一定会回来,因此趁鲁昭公落难的时候去齐国投奔鲁昭公,一定会被鲁昭公器重,一旦鲁昭公回国,自己就能跨入仕途了。因此,孔子随后前往齐国投奔鲁昭公。

从策略上说,孔子的做法有道理,因为如果不是鲁昭公落难,自己这样出身卑微的人是根本没有机会接近鲁昭公的,此时冒险一搏,说不定真有机会。这个道理,其实跟当初把女儿嫁给公冶长是一样的。但是,孔子的判断出了问题,或者说实际情况比他想象得要复杂得多。随同鲁昭公出奔的鲁国贵族们因为担心三桓派人来请鲁昭公回去,因此拒绝任何鲁国来的人见鲁昭公。因此,到齐国之后,孔子并没有能够见到鲁昭公。但是,这个时候孔子又不敢回鲁国,不得已,就在齐国住下来,并且依靠朋友帮忙,在齐国世袭上卿的高昭子家找到了一份工作,成了高家的家臣,就是成了自己所说的“陪臣”。

在一个偶尔的机会听到了韶乐,孔子非常兴奋。韶乐史称舜乐,舜所作之乐。夏、商、周三代均把《韶》作为国家大典用乐,姜太公入齐,韶乐传入齐国。而高家世为上卿,因此可以演奏韶乐。

三月不知肉味,说明孔子是个音乐发烧友吗?不是的。音乐发烧友是对音乐本身痴迷,而孔子是对音乐所表达的礼情有独钟。

【现实解说】好音乐让人陶醉痴迷,茶饭不思。同时,烂音乐让人恶心作呕,也是茶饭不思。

1.14(12.11)

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公曰:“善哉!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虽有粟,吾得而食诸?”

【译文】齐景公问孔子如何治理国家。孔子说:“做君主的要像君的样子,做臣子的要像臣的样子,做父亲的要像父亲的样子,做儿子的要像儿子的样子。”齐景公说:“讲得好呀!如果君不像君,臣不像臣,父不像父,子不像子,虽然有粮食,我能吃得上吗?”

【解析】这是孔夫子关于用周礼治理国家的最著名言论,并且在此后的几千年里被广泛应用。

孔子的治国理念就是恢复周礼,国君按照周礼的要求去做国君,大夫依照周礼的要求去做大夫,每个人都按照周礼的要求去做自己,这样国家就治理好了。其实,孔子的说法一点没错,从理论上说这是最好的社会。问题是,时代已经不同了,社会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周礼对于大家都没有吸引力了。

但是,君君臣臣跟忠君没什么关系。很多人以为这是孔子的“忠君”语录,大错。

后来说到三纲五常,中间有个“君为臣纲”,大家以为是孔子的发明,其实不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孔子说过什么“三纲五常”,都是汉代的马融捏造的,“三纲五常”的实际发明人是汉初的董仲舒。

再后来,又有一句话叫做“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大家也以为是孔子的发明,其实这句话到明朝才有,是一句戏词,跟孔子没有任何关系。

孔子本人对于忠君没有什么兴趣,这在后面会讲到。

借助于高昭子的引荐,孔子得以见到齐景公,推销自己的治国理念。当时的齐国和当时的大多数国家一样,国君的地位岌岌可危,国内权臣的影响力和权力原来越大。齐国的陈家富可敌国,其影响力超越国君。因此,齐景公对于孔子的说法还是比较欣赏。

【现实解说】君臣父子的说法是永远的真理,那就是各安其位,做好自己的本分。不过,从古到今,君臣父子的关系在变化,也就是说定位在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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