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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是大能

作者:卧榻写江山 | 分类:奇幻 | 字数:2.6万字

第六章 庙小妖风大

书名:以前是大能 作者:卧榻写江山 字数:2.6千字 更新时间:12-14 14:27

一路上,洛馨儿显得乖巧至极,总是跟在林修然身后半步左右,低首敛眉,双手搅在裙摆内,不敢抬头,不敢大步。

林修然看着她那模样,心知她要装乖巧安分媳妇,自然不好拆穿,于是也就默不作声,迁就着她。

一路上都是静悄悄的。

两人绕过几个回廊,来至大厅。

大厅里,凡是在林家有些身份的,都来了。

林大老爷和林夫人坐在主位上,两旁自有几个醒目的丫鬟伺候着,其他人分列两旁,身份高的那七个人,便在下边坐着,那些身份相对低些的,就只是站着。

不大的厅里堪堪挤了二十余人,却不吵不闹,鸦雀无声。

众人眼神游离,仿佛神游物外,但在洛馨儿走进大厅的那一刻起,却又都将自己的目光收了回来,放在她的身上,紧紧地盯着她,不放过她脸上的任何一个表情,任何一个动作。

那是一种觊觎与不屑并有的神情,贪婪写在他们脸上,明眼人一看便能看清,但却都不能说破。

那些人眼中的贪婪,不是贪婪什么她洛馨儿的美色,而是她身为林修然妻子将来可能掌握的林府巍巍家业。

这厅内的二十余人都明白,一个白痴是不可能继承林家家业的,最多只能是一个傀儡,将来实际掌控宁塘林家的,必是另外一人。

如今,这些人看到林威远力排众议为林修然娶了这么一位妻子,心中多少有些猜忌。那傻子多了个老婆,他们就多了一分变数。要是今后洛馨儿为林修然剩下个正常的儿子,林威远又再多活二十几年,撑到他那孙子成人,那这林家的家业,便就再没他们份了。

林修然看着厅上的众生相,就想起了一句话,“庙小妖风大,池浅王八多”。

这些人,就会窝里斗,就会勾心斗角。成天干些有的没的蠢事,这世上的许多家族、门派,乃至王朝,其实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死于此道。

所以林修然并不想看他们表演,他进了大厅,找到了他的位置坐下,就不说话了。

而洛馨儿,刚跨过门槛进了大厅,便有厅里的一个老嬷嬷为她操持,那老嬷嬷牵着她来到林威远和林夫人的跟前,洛馨儿在那老嬷嬷的示意下,慢慢跪下,然后,便接过她递过来的盖碗,为两位长辈敬茶。

敬茶的礼数、礼仪方面,自然不用洛馨儿担心,有那位老嬷嬷在操持着,出不了什么意外。洛馨儿按着那老嬷嬷的吩咐,按部就班地做了,跪地、奉茶、收长辈的礼物、接回盖碗,没出什么错,规规矩矩,让人挑不出什么毛病。

林夫人坐在主位上,和蔼可亲地笑着,仿佛昨晚的一切,都是洛馨儿的幻觉。

那在厅内的二十余人,此刻脸上的表情,也都已恢复了正常,或是庄严,或是微笑,或是点头捻须,通通变作了他们平常最习惯做的模样,丝毫没有方才那贪婪之像。仿佛他们,也都沉浸在了府内刚娶亲的喜悦之中。

主位上的林威远,也许是把厅内的狼烟风沙看在了眼里却并不明说,也许是人老了糊涂了没有看破,在这样诡异的气氛中,他只是看着洛馨儿笑,只是满意地点着头。

就像一个对媳妇儿满意至极的公公一样。

林修然的这门婚事,包括林夫人在内的所有人,都是反对的。林夫人有自己的人选,林威远手底下的那七个德高望重的主事人,也都有自己的人选。选了谁,都不好。

于是,林威远谁都没选,为林修然娶了洛馨儿,跌碎了所有人的眼镜。

“大约十几年前,在上京,我原是见过你父亲的。”

林威远喝过了洛馨儿的媳妇儿茶,有些高兴,于是多说了几句,“那时你尚在襁褓,我这儿子也才不过四五岁,不想,一晃眼,十几年便过去了,岁月不饶人啊,我老了,你父亲也去世了!世事变幻如此,真是令人唏嘘。”

洛馨儿那时尚在襁褓,听到林威远说起自己与她父亲是旧识,自然是没什么印象。但她也不插嘴,只是认真地点头,当个尽职的倾听者。

洛馨儿的父亲洛归山,原本是一个苦命的放牛娃。

十二岁前,他一直在宁塘县内的某个偏僻小村子里替一户人家放牛。每日所做之事,不过看牛、睡觉,周而复始,与全天下所有的放牛娃一样,甚至说还要更懒些。

但谁也不会想到,就是这么一个惫懒的少年郎,会在十五年后的青云榜上,一举夺魁,成为全天下最有可能进入先天境界的杰出人物。

大道三千,修行亦如此,这个世界,修行并非只有打坐修炼内力或者打熬身体这一途,读书人养浩然正气,也可以以理入先天,到时候,虽未习得刀枪棍棒,但大道在心,自然无师自通,运用自如,甚至,在对招式的理解和感悟上,会隐隐在那些以武入先天的人之上。

至正七年,武朝千万人瞩目的科举考试中,洛归山意气风发,睿思雅正,文章掷笔即成。

停笔时,风雷涌动,白日里紫雷怒电突兀而降,洛归山金光盈体,头顶一道紫光,直冲云霄,与那雷电交相呼应。

此乃异象。

文章能勾动天地异象者,必是能以理入先天的惊才绝艳之辈。

于是,不过数日,洛归山便从一个“十年寒窗无人问”的无名书生,变成了天下闻名的大才子、大学士。

所有人都认为,不出十年,洛归山定能像朱纲、程常两位学士那样,以理入先天,成为当世又一强者。

但是,就像是谁都没想到一个放牛娃会摇身一变变成一个能以文章勾动天地异象的青云榜魁首一样,在上京做了五年座上宾的洛归山,有一天神秘失踪,而更令人没想到的是,七年后,他病死宁塘。

其中辛秘,不得而知,甚至,连洛馨儿自己,也不知道分毫。

洛归山仿佛夜空中的一颗流星,在武朝这片天空划过短暂的灿烂光芒后,迅速消失不见。

有人,甚至已经忘记了武朝曾经出现过这样一位令神明都为之倾服的读书人。

说实话,这么多年过去了,林威远差不多也忘了。

要不是他那日偶然整理十几年前的书信,他都已经忘了十几年前宁塘出过这么一个厉害的人物。

大道沧桑,并且无情。

洛归山这等人杰都被人遗忘,那就更不用说他那个女儿了。

没有谁会刻意记住洛馨儿。大概除了宁塘本地的某些人还知道洛馨儿是洛归山的女儿外,其他地方的人,估计连洛馨儿是谁、芳龄几何、是否婚配都不知道。

这样一个女子,除了长得好看了点外,其实一切都很普通。

但是,也就是因为她普通,林威远才选了她做自己的儿媳妇。有时候,越是古怪、越是莫名其妙的一招,就越是高明的一招。

兵家之事,往往如此。

林威远曾有机会角逐上京林家主家的家主之位,但很可惜失败了。这十几年退居宁塘,依旧野心不减。所以,他并不希望他手底下的那几个人偏居一隅、只顾内斗,他更希望他们能团结一致,乃至开疆扩土。不期能重夺上京林家家主之位,但至少,要让宁塘林家在江湖上,与上京林家一般,举足轻重。

让林修然娶洛馨儿为妻,也就是如此,为避免林家内斗,只能牺牲这么一个无辜的女子。

无情是无情了点,但又有什么关系呢?

是的,人命蝼蚁,刍狗草芥,没什么关系。

洛馨儿当然不怎么明白这其中的弯弯绕绕,也不明白自己不知不觉间被人当成了一颗弃子。他反而还觉得,林威远是个好人。

至少比起那个要逼自己和他那个傻儿子洞房的林夫人来说,林威远是个好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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