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嗨,我的男人/嗨我的男人

作者:漫漫红糖水 | 分类:奇幻 | 字数:6.1万字

第14章

书名:嗨,我的男人/嗨我的男人 作者:漫漫红糖水 字数:3.1千字 更新时间:12-13 20:06

虽然民间广泛流传着“肌肉发达头脑简单”这样的说法,但是很显然我妹妹的这位不是。

别的不说,他对我老娘跟嘴巴抹了两层蜜似的,对着秦科更是一口一个姐夫叫得欢。

这种能准确识别当权者并进行赤裸裸的攀附行为如果不是深谙人际关系是绝对做不出来的。

我不得不说一声,杨阳,你太有才了。

秦科貌似也很喜欢他,两名外戚就此结成了坚固的同盟。

我觉得他们这种,与其称做“惺惺相惜”,不如叫做“狼狈为奸”更合适。

原本是打算乘着秦科在这儿,把附近好玩的地方都玩一遍。

没想到计划赶不上变化,在第三天的时候,秦科就接到了个电话,说是他母亲的腿给摔了,到医院看过了没什么大碍,但还是让他回去一趟。

我跟他说,要是能和你一起去就好了。

秦科说,把你带回家介绍给家里人都要郑重点,要是现在就这样去了,家里人心里没底,也不是个事儿。

他又牵着我的手,看着我说,再等等,今年寒假,我就带你回家。

当天下午,秦科就坐着长途汽车回去了。

他家和我家两个市离得很近,晚上也就到家了。

十一点多钟的时候我收到他的短信,他说,我到家了,我妈也很好,不要担心。

一刻钟后又收到一条,我看完之后就喷了,上面写着,忘了告诉你,不准去找那只卷毛。

炎热的暑假难熬,炎热没有秦科的暑假更难熬,炎热没有秦科却有杨阳和江晴的暑假那就是炼狱。

只要我呆在家里,我的眼里就满是他和江晴打情骂俏的场景。

两人旁若无人的揪揪掐掐,嘻嘻哈哈。

一个嗲声嗔道,贱男。

另一个用肉麻的调调说,恩恩~我是健壮的男人。

只听到这么一小段,我就如同被220V交流电猛然击中并且通体而过,膈应得不行。

每天给你来这么几段,是人都会受不了。

我现在就是这种吃过了葡萄知道葡萄好吃现在没得吃却还要看别人吃的人,你想想,能不难受么。

所以当我知道要去吃喜酒时,第一反应不是“哇塞,有好吃的了!”而是“太好了,今天可以不用看到杨阳了。”

一般来说,去吃喜酒的当天,人们自然而然会做的一件事就是提前饿上一两餐,为的是使送出去的红包值回票价。

为了坚决贯彻并落实这一思想,到达喜宴酒楼时,俺和俺娘已经将近二十个小时没吃东西了。(PS:江晴要去约会,我老头说送那么点钱还拖家带口地去吃太丢人了,所以都没来。)

这个婚宴的男主角是我们以前住大院时的邻居,貌似这次结婚也请了不少以前大院里的人。

我老娘说过,大院里的邻居感情都很深厚,为嘛?因为那可是万里的麻将长城砌出来的友谊!

确实,那些许久没见面的叔叔阿姨一见到我妈,无不衷心遗憾地表现着这么一个意思——没有你,我们总是三缺一。

老娘她们已经开始展开谈论几年来各自的麻将奋斗史并列举其中的经典战役,里面充斥着大量专业词汇,什么暗杠,封顶,开口翻等等。

我搞不懂他们在讲什么,顺手拿了颗阿尔卑斯。

刚把糖放进嘴里,我就吐出来了,感觉味道怪怪的。

再一看,我就囧了,那张糖纸“阿尔卑斯”的后面用灰色写了个小小的“山”。

原来是阿尔卑斯山——糖。

我默默地把吐出来的糖再包回去搁在桌上,突然听到身后一句陌生且熟悉的呼唤——“江赖子。”

故乡遇故知(2)

“江赖子。”

我一听到这个称呼便反射性回头,见到来人后右眼皮连着跳了两下。

我就说么,能这么叫我的,除了他还有谁。

当年我还在大院里作威作福的时候,就是这个小屁孩处处和我作对,妨碍我完成统一大院的大业。

别的小孩儿都恭恭敬敬地叫我江姐,雯雯姐或者是老大,只有他指着我叫我“江赖子”,指着我妹叫“江痞子”,成就了这个“赖皮”组合风靡全院。

啧啧啧,看看,以前的小屁萝卜头都已经长成这么个翩翩公子哥儿了。

他伸出腿勾开我旁边的椅子,身体往后一靠坐到我旁边,说,喂,你不会不认得我了吧。

我嚼着瓜子说,怎么会,你这个小王八蛋就算到韩国整了容我也能认得出来。

他皱着眉说,靠,你怎么还是这副鬼德性,一见面就骂人。

不要看我比他大三岁,我从不指望他能有“尊长爱幼”这样的的意识,要是跟他计较怕是早就死不瞑目了。

我很宽宏大量的原谅他,把那颗刚包好的阿尔卑斯山糖递给他说,来,这么久没见,这就算是我小小的心意吧。

他拎着那颗糖看了看,又斜眼看着我。

“你要是不吃就是不给我江某人面子。”——我刚准备这么说来着,却被打断了。

旁边冲出一人,开心地朝我叫着,大姐是你啊,真是你啊!总算是又看到你了!

我仔细一看哪,嘿,这人不正是我以前的小尾巴孙兴么。

我问,这么久不见了,你现在怎么样?

孙兴说,我现在和叶哥上同一所大学,他算是我的学长了。

孙兴口中的“叶哥”,也就是我旁边的这个小王八犊子,把我刚才给他的“阿尔卑斯山”递给孙兴,笑着说,喏,这可是你大姐给你的见面礼。

可惜我根本来不急阻止,孙兴就已经把糖剥开放进了嘴里。

老实的孙兴边吸着糖边说,这糖好像有点潮啊。

叶帆说,前两天下了雨,空气湿度太大,可能是放潮了。

孙兴露出“原来如此”的表情,点点头,哦。

有这么欺负老实人玩儿的么?我瞪着那个兔崽子,后者无所谓地撇撇嘴角站起来走开了。

我问孙兴,我一直没见到南娟,你知不知道她怎么样了?

孙兴说,你不知道吗?南娟的爸妈离婚了,她判给他爸,早些时候就已经搬到外地去了。

我有些不敢相信,小时候那么亲密的玩伴竟然遇到了这样的事情。

可他接下去的话让我更吃惊,他小声说,还有啊,叶哥的爸妈也早就离婚了。

我听他这样说,心里咯噔了一下。

还记得我刚上高一时,也就是叶帆刚上初中那会儿,我们到他家找他出来玩。

结果听到他用很平板的声音说出这样一段话。

他说,如果你们想要离婚就尽快离,不用顾及我,也不要说等我长大了以后再说。对我来说,你们离婚对我是种解脱。我不会怪你们的,真的。

我本来是蹲在地上悠闲地抠着鼻子的,听到这里就完全shock掉了。

他那时才多大啊,在我眼里就是根可供蹂躏的小豆芽菜。

而可就是这么个小豆芽,居然这么平静地说出那么一番话来。

这之后,直到我们搬走,他父母也没有任何离婚的动静。

没想到挺过去了最初的几年,最终还是走到了这一步。

故乡遇故知(3)

和熟人一起吃这种大型宴席绝对是一场斗智斗勇的战争。

一方面你要想办法尽可能达到吃得多吃得全的客观事实,另一方面,还得在台面上做出谦和礼让的姿态。

要这样做到精神和肉体的矛盾而又统一,实在是一门大学问。

圆桌上的菜去了又来,来了又去。

谈笑间,酒菜灰飞烟灭。

吃完宴,目送新人上车离开,我妈和她那些阔别多年的麻友们一起走了。

临走前,她随手扔给我一张票子说是给我打车的。

扔钱的动作那是相当的犀利流畅,我就对她老人家佩服了,甩个人民币五块钱都能甩得这么跩,牛!

只用五块钱从酒楼回到家的方法着实不多,还没等我想出来,就看到熟人了。

叶帆正在街对面开摩托车。

哎,所以说我人品好么,缺什么来什么,上天对我真是眷顾。

我把五块钱塞到包里,乐颠颠地向他走去准备搭顺风车。

可刚走到马路中央,就发现事情不妙了。

叶帆已经背对着我坐到车上准备发动了,车头朝着某个不知名的方向。

关键时刻,我急了,立马边跑边喊,叶帆,等一等!

他没听见,车子已经启动了。

眼看诺亚方舟就要弃我而去,我不得不凄厉地大叫,叶帆——叶帆——!

初中时音乐老师曾经夸我声线特别而拒绝我进入合唱团。

所以我这一叫非同凡响,硬是让他前进的车轮生生地停住了。

我也不管他脸上嫌弃的表情,就这么爬上他的摩托车后座。

说是爬一点也不为过,中途磕了一下还是他扶了我一把。

他问,你干什么啊?

我说,送姐姐我一程。

他拒绝,不行,我现在有事,你下来。

我说,我家不远的,一下就到了。

他说,你快下来。

我说,你怎么这样啊?小时候我还教你写作业,现在帮个忙都不肯。

他说,你有脸?教我写一道题吃掉我一盒饼干,还好意思提?

我堵住了,这是事实。

我做出便秘的表情说,哎哟哎哟,我脚抽筋了。

他说,靠!

然后把安全帽往我手里一塞,跨上了车。

我得意地笑,虽然多年不见,这小子还是顾及咱多年的情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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