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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境以南 太阳以西

作者:村上春树 | 分类:奇幻 | 字数:6.4万字

第12章

书名:国境以南 太阳以西 作者:村上春树 字数:3.2千字 更新时间:12-13 19:22

他口气虽然平静,但含有断然拒绝继续追问的味道。

之后他讲了自己被公司派驻巴西工作两年的事。“你能相信?在圣保罗见到初中同学来着。那小子是丰田的工程师,在圣保罗工作。”

但我当然几乎没听进他讲的那些事。临回去时,他拍拍我的肩膀:“跟你说,岁月这东西是要把人变成各种样子的。那时候你和她之间发生了什么我是不知道,不过就算发生了什么,那也不是你的责任。程度固然不同,但谁都有过那样的经历,我也不例外,不骗你。我也有类似的记忆,可那是奈何不得的,那个。一个人的人生归根结蒂只能是那个人的人生。

你不可能代替谁负起责任。这里好比沙漠,我们大家只能适应沙漠。对了,念小学的时候看过沃尔特·迪斯尼《沙漠活着》那部电影吧?”

“看过。”我说。

“一码事,这个世界和那个是一码事。下雨花开,不下枯死。虫被蜥蜴吃,蜥蜴被鸟吃,但都要死去。死后变成干巴巴的空壳。这一代死了,下一代取而代之,铁的定律。活法林林总总,死法种种样样,都没什么大不了的。剩下来的唯独沙漠,真正活着的只有沙漠。”

他回去后,我一个人在吧台喝酒。门关了,客人没了,员工收拾好打扫好回去了,我仍留下不动。我不想就这么立刻回家。我给妻打电话,说今天店里有事迟点儿回去,然后熄掉店内照明,在一片漆黑中喝威士忌。懒得拿冰块,干喝。

陆陆续续都要消失的啊,我想。有的像被斩断一样倏忽不见,有的花些时间渐次淡出。

剩下来的惟独沙漠。

黎明前出门离开时,青山大街正下着细雨。我已疲惫不堪。雨悄无声息地淋湿了墓石般岑寂的楼群。我把车留在酒吧停车场,徒步往家走去。途中在护栏上坐了一会儿,眼望在信号灯上啼叫的一只肥硕的乌鸦。凌晨四时的城区看起来甚是寒伧污秽,腐败与崩毁的阴翳触目皆是。我本身也包括于其中,恰如印在墙壁上的黑影。

8

由于《布鲁斯》刊出我的姓名和照片,其后十来天时间有几个往日熟人来酒吧找我,都是初中高中同学。以前我进书店目睹放在那里的一大堆杂志,每每觉得不可思议,心想到底有谁会一一看这玩意儿呢。及至自己上了杂志才明白过来,原来人们看杂志看得很来劲,远远出乎我的想象。意识到这点再环视四周,美容院、银行、饮食店、电车中,所有场所的人们都在走火入魔般地翻阅杂志。也许人们害怕空耗时间,故而姑且拿起身边的东西阅读,无论它是什么。

同往日熟人相见,结果上很难说有多开心。倒不是讨厌同他们见面交谈。我当然也是怀念老同学的,他们也为能见到我感到高兴,但他们谈的话题,对现在的我来说终归都已无关紧要。什么家乡那座城市怎么样啦,别的同学如今走怎样的道路啦,对这些我压根儿上不来兴致。我离开自己曾经生活的场所的时间毕竟太久了,而且他们的话总让我情不自禁地想起泉。每次他们讲起家乡往事,自己脑海中都浮现出泉一个人在丰桥小公寓里凄凄清清地生活的情景。她已不再可爱,他说。孩子们都害怕她,他说。这两句台词总是在我脑里回响不已。况且泉至今也没有宽宥我。

杂志出版后的一段时间里,我认认真真地后悔自己那么轻易地接受此类采访,虽说是为酒吧做宣传。我不希望泉看到这篇报道。倘她得知我完好无损地活得这般一帆风顺,心里到底会怎么想呢?

好在一个月过后,就再也没有人专门前来找我了。这也是杂志可取的地方:忽地声名鹊起,忽地被人忘光。我一块石头落了地。至少泉没来说什么。她一定不看什么《布鲁斯》。

不料过了一个半月,就在我差不多快忘掉杂志的时候,最后一个熟人来到我这里,是岛本。

十一月初星期一的夜晚,我在自己经营的爵士乐俱乐部(店名叫“罗宾斯·内斯特”,取自我喜欢的一首古典乐曲名)的吧台前,一个人静悄悄地喝代基里。我和她坐在同一吧台前,相隔三个座位,但根本没觉察出是岛本,心里还赞叹好一位漂亮的女客人。此前一次也没见过,见过一次肯定牢牢记得——便是这么容貌出众的女子。估计不一会儿相约的人就会到的。当然不是说女单客就不来,她们当中有的人已预料到会有男客上前搭讪。有时候还期盼这样,这点一看样子就大致了然。不过,从经验上说,真正漂亮的女子是绝对不一个人来喝酒的。因为男人搭讪对她们来说并非什么开心事,只是一种麻烦罢了。

所以,当时我对这女子几乎没有注意。起初扫一眼,后来有合适机会又看了几眼,如此而已。妆化得很淡,衣着看上去十分昂贵而得体。蓝色丝绸连衣裙外面罩了一件浅褐色开司米对襟毛衣,轻柔得同薄薄的元葱皮无异。台面上放着同连衣裙颜色十分谐调的手袋。年龄看不出究竟,只能说恰到好处。

她诚然漂亮得令人屏息,却又不像是女演员或模特。店里常有这类人出现,但她们总有一种意识,知道自己被人注视,身上隐隐漾出自命不凡的氛围。但这个女子不同。她极其自然地放松下来,让自己同四周空气完全融为一体。臂肘拄在台面上,手托脸腮倾听钢琴三重奏,一小口一小口啜着鸡尾酒,俨然在品味华美的文章,不时朝我这边投出视线。我的身体已几次真切地感觉出她的视线,但没以为她真的看我。

我一如往常地穿着西装打着领带。阿尔玛尼领带和索巴拉尼·温莫西装,衬衫也是阿尔玛尼。鞋是罗塞蒂。对服装我不很讲究,基本想法是在服装上过于花钱未免傻气。日常生活中,一条蓝牛仔裤一件毛衣足矣。不过我有我自己的一点点哲学:作为店的经营者,自身的打扮应该同自己所希望的客人来店时的打扮尽量一致,这样可以使客人和员工都产生相应的紧张感。因此,去店时我有意识穿上高档西装,而且必系领带。

我在这里一边品味鸡尾酒,一边注意客人,听钢琴三重奏。一开始店里相当挤,九点过后下起大雨,客流立时停止了。十点,有客人的桌面已屈指可数,但那位女客人仍在那里,一个人默默喝着代基里。我渐渐对她感到纳闷,看样子她不像是在等谁,眼睛既不觑表,又不往门口那边打量。

一会儿,发现她拿起手袋从高脚椅上下来。时针即将指向十一点,是时候了,若乘地铁回去,差不多该动身了。但她并非要回去。她不经意地慢慢走来这边,坐在我旁边的高脚椅上。香水味微微飘来。在高脚椅上坐稳后,她从手袋里取出一盒“沙龙”,衔上一支。我用眼角有意无意地捕捉她这些动作。

“店不错啊。”她对我说。

我从正在看的书上抬起脸看她,脑子仍转不过弯。但这时我觉得有什么击了我一下,胸腔的空气仿佛突然变得沉甸甸的。我想到吸引力一词。这就是那吸引力不成?

“谢谢。”我说。大概她知道我是这里的经营者。“你能中意,我很高兴。”

“呃,非常中意。”她盯住我的脸,微微一笑。笑得非常完美,双唇倏然绽开,眼角聚起别具魅力的细细的鱼尾纹。那微笑使我想起了什么。

“演奏也无可挑剔。”她指着钢琴三重奏乐队说,“不过可有火?”

我没带火柴和打火机,便叫来调酒师,让他拿来店里的火柴。她点燃嘴上衔着的香烟。

“谢谢。”她说。

我从正面看她的脸;这才看出:原来是岛本。“岛本!”我以干涩的声音说。

“好半天才想起来的么。”停了一会,她不无好笑似地说,“有点过分了吧?还以为你永远想不起来了呢。”

我就像面对只在传闻中听说过的极其珍贵的精密仪器一样,一声不响地久久凝视她的脸。坐在自己眼前的的确是岛本。但我无法将事实作为事实来接受,毕竟这以前我持续考虑岛本的时间实在太长了,并且以为再也见不到她了。

“好漂亮的西服啊,”她说,“你穿起来真是合适。”

我默默点头,一时欲言无语。

“嗳,初君,你比过去潇洒了不少,身体也结实了。”

“游泳来着。”我好歹发出声来,“上初中以后一直游泳。”

“会游泳真不错啊。以前就总是这样想:会游泳该有多好啊!”

“是啊。不过,学一学谁都会游的。”我说。但说罢的一瞬间,我想起她的腿。瞧我说的什么呀!我一阵惶惑,想再来一句地道些的话,却未顺利出口。我把手插进裤袋找烟,旋即想起五年前自己就已戒烟了。

岛本不声不响地静静注视着我这些动作。然后她扬手叫调酒师,再来一杯代基里。她求别人做什么时,总是明显地报以微笑。好一张楚楚动人的笑脸,笑得真想让人把那里的一切都装进盘里带走。若是别的女子效仿,很可能让人觉得不快,但她一微笑,仿佛全世界都在微笑。

“你现在还穿蓝色衣服。”我说。

“是的。过去就一直喜欢蓝的。你记得还挺清楚。”

“你的事差不多都还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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