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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黑道,攻受为奸

作者:洛无奇 | 分类:奇幻 | 字数:6.4万字

第3章

书名:重生黑道,攻受为奸 作者:洛无奇 字数:3.3千字 更新时间:12-13 12:43

雷霆还会变成如今这个暴虐成性、不择手段、杀人不眨眼的狂徒吗?还会将生命视如草芥般肆意践踏吗?

枪声响起,全世界黯淡下来,越来越暗,终于,归于一片漆黑的死寂。

好久,好久,仿佛过了一百年,在这漫无边际的黑暗之中,出现了一道光束,光影之下,一个八九岁的小男孩遥遥挥舞着手臂。他头发带着天然的卷曲,显得淘气而倔强,黝黑的小脸儿被汗迹和污渍掩盖住了原本的五官,衣服也皱巴成一团,只有笑容,无比的纯真灿烂。他嗓门嘹亮地呼喊着:“瘦皮猴,来玩儿啊!瘦皮猴,来玩儿啊!瘦皮猴……”即便得不到回应,也依旧锲而不舍地叫着。

这样的声音,这样的笑容,这样的称呼,已经消失多少年了?

“卷……卷毛狗……”丁冉情不自禁地动了下鞋尖,却没勇气迈出去。这时,一个瘦小的身影从他身体中脱离而出,向着小小雷霆的方向,热情奔去。那是六岁的自己,是对全世界充满了恐惧与排斥、却唯独不害怕雷霆的小小丁冉。

二十年的一幕一幕,如倾注而下的陨石,一颗颗夹带着熊熊烈焰,击打着丁冉苦苦封闭起的记忆之城。

八九岁时的雷霆,是整条街排挤和唾弃的对象。他是个孤儿,养在同生会的善堂里,吃百家饭,穿百家衣,每日顶着一头神气的小卷毛,惹是生非、打架斗殴,自得其乐着。那时他尚未生出宽厚的肩背、强壮的拳头,却有着一嘴利牙,打不过别人,就冲上去死死咬住,任人如何踢打也不松口,直到对方被咬得血肉模糊,跪地求饶。很快,他成了东三条大道上臭名昭著的疯狗。

雷霆的爸爸,从前是丁爷手底下一员悍将,最辉煌的战绩,曾经一人单挑了对方帮派二十几人,且全身而退。那个男人强壮而沉默,与雷霆一样有着一头卷曲的黑发。他的妻子是个小巧温柔的女人,有着一双闪亮的大眼睛。这样的一家,本来完美得令人嫉妒。

直到那次,帮会要暗杀一名政府要员,雷霆的爸爸抽中了带字的签。出门之前,他亲吻了妻子和儿子,告诉他们自己一定会平安回来。妻子笑眯眯地说,下午要出门去见个老同学,之后会去菜场买新鲜的龙骨,煲汤给他喝。那个和顺如水的女人,时时关切着她的丈夫,想着天气燥热,该滋润一下才好。

一切都进行得很顺利,他们埋伏在官员回家的必经之路上,一辆机车突然冲出,截停了对方的座驾,雷霆的爸爸从侧面突进,两边夹击,一阵乱枪扫射,击毙了车里所有人。当他打开车门去做最后确认时,却赫然发现,自己的妻子与那名官员的太太一起坐在后座,身中数弹,早已死亡,手中还紧紧抓着一包花胶,那是晚上为他熬煮汤水的材料。

雷霆的爸爸就这样疯了,不知是天生有着嗜杀的基因,还是妻子的死亡刺激了他的神经。那天夜里,他揣着抢和子弹,冲上东三条大道,见人就杀。帮会里的弟兄,毫无防备之下死伤了数十人。最后,丁爷带人将他逼进了一条巷子,并亲手射杀了他。

对于雷霆,丁爷还算仁慈,带回了善堂,由帮会抚养。可他身上,毕竟背负了许多无辜惨死之人的血债,而他的身体里,也流淌着父亲疯狂而残暴的血液。于是人们对他又恨又怕又厌恶。没有哪家的孩子,愿意跟他一起玩耍,没有哪个大人,会对他嘘寒问暖。就连丁爷,也因为自己曾亲手杀死过他的父亲,而对他一直有所忌惮。

后来,他盯上了丁冉,每天跟在丁冉屁股后头,死皮赖脸地叫着:“嘿,那只瘦皮猴,一起玩吧!”

并非丁冉对他有多好,也不是丁冉有什么过人之处,只是因为,在所有的孩子里面,只有丁冉不会在他走近时吐着口水咒骂:“呸,滚远点,杀人魔的崽子!”

六岁的丁冉,是个有点自闭的小孩。除了父母,很少与人交流。他不敢直视别人的眼神,固执地坚守着同样的作息时间表,不肯有一丝一毫的改变。常常一个人跑到后巷,专注地盯着来往车辆的轮子,一看,就是一下午。

每当这时候,雷霆就会不请自来,晃悠到他身边,自顾自地胡扯着:“瘦皮猴,你看那边,蚂蚁搬家了,你不知道吧,蚂蚁搬家是要下雨了……瘦皮猴,昨晚看动画片了吗?幻影超人打败了深海大魔王,不过他的能量用完了,也沉入了海底……瘦皮猴,听说那边那个路口,住着个没头的恶鬼,一到下雨天,就跑出来拦车子,说呜呜,我要回家……”

丁冉小心与他保持着五块地砖的距离,不答话,也不看他。仿佛站立在旁边的,是个隐形人。

这样滑稽却默契的局面,在一天傍晚被打破了。几个半大小子,成群结队簇拥着他们所谓的老大,呼呼喝喝从这条巷子经过,走到丁冉面前,见那个小不点儿全然没有让路的打算,自以为尊严受到了挑战,一把将丁冉推开去。丁冉瘦瘦小小的一只,被推得在地上滚了两圈,坐起来愣愣看着这行人。小混混们以为他是不服气,冲过去就要打。没想到,几步之外的雷霆嚎叫着扑了上来,不由分说动起手来。以他不要命的打法,色厉内荏、虚张声势的对手们,自是很快落荒而逃了。他自己的额头也受了伤,豁开寸长的大口子,咕噜咕噜往外冒着血。

雷霆用脏手大咧咧抹去满脸的血污,面向丁冉,绽出了一个满不在乎的笑容。他很开心,他保护了自己唯一的朋友——虽然对方从没承认过。

第二天,雷霆照例来到了望着车轮出神的丁冉身边,这一次,丁冉没有躲开,而是默默从口袋里掏出一瓶外伤药膏,拧开盖子,用手指沾着,涂抹在雷霆依旧渗着血的伤口上。雷霆没说什么,他紧紧抿着嘴,极力忍了一阵,忽然豆大的泪珠从眼眶里滚落下来。

丁冉愣了一下,低头对着自己的沾着药膏的手指尖轻声自语:“疼吗?还是轻点吧。”雷霆“哇”地放声大哭。

那个下午,每个经过后巷的人,都会看到这样一幕:一个八九岁脏兮兮的男孩,旁若无人痛哭着,而他对面,站着个比他更幼小的孩子,面色平静地望着他,似在无声安慰着。阳光照耀在两个小人身上,反射着朦胧的金色光晕,那样安详而宁静,仿佛是岁月之中,一幅笔触简洁却情感真挚的画卷,纵然经历多少岁月磨砺,却是历久弥新。

雷霆哭够了,信誓旦旦对丁冉说:“瘦皮猴,我雷霆没有亲人、没有兄弟、也没有朋友,从今以后,就你一个!不管什么,就你一个!”

丁冉沉默着,沉默着,在雷霆快要绝望的时候,他鼓足勇气抬了头,看着雷霆的眼睛说:“我叫丁冉。”

第4章 如果有来世

丁冉的父母,自然也不喜欢雷霆。可对于两个孩子莫名其妙的交好,却并没阻止。毕竟,这是沉默而自闭的儿子第一次有了朋友。

同居后巷里,两小无嫌猜,我之于你,是唯一的一个,你之于我……是第一个。

雷霆如蜜蜂般每日嗡嗡盘旋在沉默小花丁冉四周,依旧是他一个人自说自话,喋喋不休,不同的是,另一个人有了表情上的回应,会点头,会摇头,会微笑,会皱眉,偶尔也会学着雷霆的样子,故作姿态斜眼看人。

一年后,丁冉上小学了。本来每日逃课的雷霆,也恢复了一本正经的校园生活。他煞有介事地对丁冉说:“瘦皮猴,你负责专心读书,我负责保护你!”

在学校里,雷霆也总是形单影只的。上课的时候,他坐在教室的角落,没有同桌。出操的时候,他站在队列的最后,没人与他并排,午餐的时候,当他选定一个座位,圆桌上的其他人,就会以最快速度吃好离去。可是每当见到丁冉,他脸上总会洋溢着无忧无虑、心满意足的笑容。

有天早上,雷霆没有按时陪丁冉去上学。放学后,丁冉在后巷的大树下找到了他。雷霆爬在高高的护栏上,百无聊赖地晃荡着双腿,正用清亮的口哨吹着一首歌。

白天路过雷霆班级的时候,丁冉听见里面传出歌声,“天上的星星不说话,地上的娃娃想妈妈,天上的眼睛眨呀眨……”他们班要代表学校去参加合唱比赛,正紧锣密鼓地排练着。

看得出,雷霆很喜欢这首歌,有点陶醉在自己的口哨声中。丁冉安静站在雷霆脚下,跟着他,轻轻哼唱起来。夕阳斜斜的,一高一低两个影子,被拉扯得又细又长,攀上了长满青苔的石墙。

晚上分手时,丁冉问雷霆为什么没去上学,雷霆满不在乎地说:“念书有毛用?老子嫌费脑子!”眼神却沮丧地望向自己脚尖。他那双鞋肮脏不堪,已看不出什么颜色,两侧的鞋底早被磨平,有几处还开了线。丁冉想到,雷霆那些要参加合唱比赛的同学们,都是一身整洁笔挺的校服,脚下白布鞋纤尘不染。原来,是因为这个。

丁冉拉拉雷霆衣角:“明天下午老时间,在这等我,有东西给你。”

第二天是周末,丁冉一早打破了存钱罐,纸钞硬币零零散散加起来,买双新鞋绰绰有余。他找了个信封将钱包好,预备出门去找雷霆。

这时丁爸爸接到一通电话,丁爷要他送份重要文件过去,顺便带太太和丁冉一起去丁家海边的别墅度周末。丁爸爸与丁爷是同乡,七拐八绕的远房堂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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