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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们一直活在春秋战国(六部精校)

作者:龙镇 | 分类:奇幻 | 字数:6.7万字

第19章

书名:其实我们一直活在春秋战国(六部精校) 作者:龙镇 字数:3.3千字 更新时间:12-13 18:45

随侯这回两面不是人。

十年磨一剑,楚武王此举的目的不仅仅是消灭随国,也许更有一举并吞汉东诸国的意思。一时之间,江汉流域各国战战兢兢,生怕祝融的火把烧到自己头上。

出征前夕,楚武王突然对夫人邓曼说了一句奇怪的话:“我突然觉得心里摇摇晃晃。”

邓曼听了,半晌没说话。夫妻两个相对无言,预感到有什么事情要发生。许久,邓曼才眼泪汪汪地说:“大王的天命已尽,水杯注满水,则容易晃出来,乃是天理使然。这是楚国列祖列宗在天之灵在召唤您啊!如果此去战争顺利,部队全师而还,您就算逝世于军中,也是国家的福分了。”

大军出征,邓曼说出这样不吉利的话,本来是不应该。楚武王低头沉吟了片刻,道:“既是天命使然,我避之何益?”

有学者认为,社稷为重、君为轻的思想,在邓曼这句话里已经得到了体现。而我很佩服这个女人,刚强、温柔、多情、重义、理智集于一身;也很佩服楚武王,对于一个男人而言,以一种平静的姿态坦然面对自己的命运,更是一种高尚的品德。

楚军按原定计划出发攻打随国,路程未行一半,楚武王突然发病,死在一棵樠(máng)树下。这一年,是他在位的第五十一年。他的死讯被隐瞒起来,楚军在令尹斗祁、司马屈重的带领之下继续前进,遇山开路,遇水架桥,加快行军速度,直奔随国城下。

随国人被楚国人这种势不可挡的气势压倒了,没有进行任何抵抗,主动向楚国人求和,再一次与楚国结成盟国。司马屈重以楚王代表的身份会晤了随侯,不但没让随侯看出楚武王已死的半点迹象,还装模作样地与随侯约定,来年两国君主再在汉水之滨举行会谈。

做完这些,楚国大军开始胜利班师回国,当全部人马都渡过汉水之后,斗祁等人才对外发布了楚武王去世的消息。

如此国君,如此王后,如此众将,如此士卒国家想不强大都难。

【坏事的背后总有一个女人】

老爸亲,还是老公亲?

一个女人如果被问及这样一个问题,恐怕一时回答不上来。这就好比热恋中的女孩子时常也会问男朋友:“如果我和你妈同时落水,你先救谁?”男孩子恐怕也只好搔头挠耳,不知怎么回答才好。

最早提出这个问题的是一个叫雍姬的郑国女人。

雍姬从夫姓,她的丈夫叫雍纠,是郑国的大夫。雍姬的老爸叫祭仲,祭仲是郑庄公、郑昭公、郑厉公三朝老臣,在郑国的地位可以用根深蒂固四个字来形容。

说起来,雍姬的丈夫雍纠也是有来历的人。公元前701年,宋国的权臣雍氏绑架祭仲,逼他立公子突为君,顺便把这位叫做雍纠的子弟塞给了祭仲做女婿,目的是为了在郑国内部安插自己人,好监视公子突君臣的行为。按照这种关系,雍纠很有可能也就是郑厉公的舅舅或是表兄弟之类的亲戚。

郑厉公是靠了祭仲的支持才得以上台的。但是如果纵观整件事情的始末,我们不难看出,郑厉公和祭仲之间并没有多少感情纠葛,只不过是拴在同一条绳子上的两个蚂蚱,不得已而合作罢了。

等到政权稳固,宋庄公这个幕后操纵者也不能再威胁他们的时候,两个人的矛盾很快便暴露出来。《左传》这样记载:“祭仲专。”

专就是专权,就是横行霸道,就是飞扬跋扈,就是目无主君,自己想怎么办就怎么办。祭仲为什么这么蛮横呢?

第一,他是郑厉公政变上台的执行导演,如果不是他将郑厉公偷偷地从宋国带回新郑,这场政变就不可能发生,郑厉公也就不成其为郑厉公,鬼才知道他公子突在宋国的哪个犄角旮旯里颐养天年呢。换句话说,没祭仲就没有郑厉公的今天。

第二,祭仲是三朝老臣,为郑国服务多年,他不但具有居功自傲的资本,而且具有丰富的人脉资源,朝中的大臣不是他的朋友,就是他的世侄,或者是他的亲戚,总之都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换句话说,他的群众基础很牢靠。

第三,郑厉公打仗是一把好手,搞政治斗争却是门外汉。而祭仲呢?他是深得郑庄公真传的权术高手,善于揣摩人的心思,极少感情用事,知道什么时候该坚持原则对主君保持忠诚,什么时候该抛弃自己的主子。换句话说,他能够与时俱进,不拘泥于忠君报国的条条框框。

祭仲自然有其蛮横的理由,郑厉公却也不是等闲之辈,更不是甘受人挤捏的软柿子。自从登上君位的第一天,他无日不在思考一个问题:如何才能除去祭仲?

攻城掠地常用的招数——里应外合,他首先想到了祭仲的家里人:雍纠。

雍纠是一个身份很特殊的人:首先,他是宋国人,到郑国的时间也不长,政治背景相对简单;其次,他是郑厉公娘家的亲戚,与郑厉公有血缘关系;最后,他还有一个特殊的身份,那就是祭仲的女婿,可以名正言顺地接近祭仲。

站在雍纠的立场,郑厉公与祭仲,一个是表亲,一个是岳父,究竟谁更亲呢?这个问题不太好回答。但是,雍纠之所以娶祭仲的女儿,不是因为爱情,也不是因为门当户对,而是宋庄公强行摊派给祭仲的。这是一桩建立在不信任基础上的婚姻,姑爷的任务是监视泰山,两个人之间又怎么会有好感呢?因此,在郑厉公与祭仲的君臣之争中,雍纠坚定不移地站在了郑厉公这边。

公元前697年春天,郑厉公和雍纠商定,借举行郊祀的机会,由雍纠在路上设宴招待祭仲,并趁机刺杀。

所谓郊祀,是春秋时期的一种祈祷仪式。每逢春季惊蛰前后,国君要带领众臣前往城郊举行祭祀众神的活动,祈祷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称为郊祀。在郊祀的途中,女婿请岳父喝杯小酒,想必不会引起什么怀疑吧。

计是好计,但我实在搞不明白,雍纠为什么一根筋会把这事透露给自己的老婆。

而他老婆雍姬得到这个消息,第一个念头也不是告诉老爸,而是急哄哄跑到老妈那里,问了前面说的那个问题:“妈你说,老爸亲,还是老公亲?”按她的想法,如果老妈说“老公亲”,她就捂住嘴巴,不再往下说了。

老太太撇撇嘴:“那还用说,当然是老爸亲。”

“为什么啊?”

老太太说了一句足以雷倒众生的话:“人尽夫也,父一而已。”

这句话不难理解:人尽可夫,老爸只有一个。话说得倒也在理,只是“人尽夫也”四个字,让人看了忍不住喷饭。

雍姬恍然大悟,连忙将老公的阴谋告诉了老妈。老太太吃了一惊,暗自庆幸自己在这个大是大非的问题上没有说错话。

第二天早上,郑国大夫周氏家的池塘里,发现了一具浮尸,打捞上来后,虽然血肉模糊,但还是有人指认出那是大夫雍纠的尸体。

周氏连忙跑到宫里向郑厉公报告。

郑厉公亲自驾着马车到周家的池塘边看了一下,一言不发,将雍纠的尸体抱上车,在众多目光的注视下绝尘而去。

事情败露,走为上计,他绝不拖泥带水。

“谋及妇人,宜其死也。”这是他对雍纠的评价,意思是这么重要的事居然让一个妇人知道了,死得活该。然而他还是带走了雍纠的尸体,找了个地方埋葬起来。雍纠既然为他而亡,他就不会抛弃雍纠,哪怕只是一具尸体。

单凭这一点,这个世界上还有他的舞台。

公元前697年六月,郑国的前任国君郑昭公又回到了新郑,重新成为郑国的主人。当然,这一切还是出于祭仲的安排。

俗话说,一朝天子一朝臣,郑昭公再回来的时候,祭仲已经来回折腾着做了四朝君主的臣工。无论年龄还是精力,他都明显地老了。

我们不知道郑昭公有没有发出“前度刘郎今又来”之类的感慨,但我可以肯定,他看着面前这个眼神依旧锐利、身材依旧瘦削、态度依旧谦卑的祭仲,不免百感交集。

四年前,就是这个干巴巴的老头儿把自己扶上国君的宝座,屁股还没坐热,又被他赶下台来;四年后,他又派人将自己从卫国接回来,再一次送到了国君的位置上。取舍予夺,仿佛都在这老头的股掌之上。

他没有对祭仲说太多,只是拍拍他的肩膀,淡淡地说了一句:“辛苦了。”

祭仲将头低下去,眼角流下一滴浑浊的泪珠。

谁辛苦?郑昭公辛苦,还是祭仲辛苦?也许生活在这个礼崩乐坏的年代,大家都很辛苦。

毫无疑问,郑昭公和他的弟弟郑厉公一样,都不是善于玩弄权谋的人。他很单纯,甚至单纯到固执的地步,否则的话,他也不会两次拒绝齐僖公把女儿许配给他的好意。他似乎总弄不明白,既然生于公卿之家,婚姻就是政治,与爱情和个人气节是没多少关系的。

如果那时候娶了齐国的公主,想必不会有这四年的流亡生涯吧?宋国人就算是想动他,也要考虑一下后果,齐僖公这个岳父老子可不是好得罪的。那样的话,不只是自己免受颠沛之苦,郑国也不会陷于混乱,父亲郑庄公的威名也不会受到损害……总之,一切都会不同。

不过,如果他知道那位从齐国抱得美人归的鲁桓公是一个什么下场,也许能冲淡这种后悔。

公元前706年,鲁桓公迎娶文姜的第三年,他们的爱情结出了果实——这一年九月,他们的儿子诞生了。因为出生的日期与鲁桓公相同,这个孩子被命名为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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