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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季的青春飞扬

作者:吴旻 | 分类:奇幻 | 字数:6.2万字

第11章

书名:那一季的青春飞扬 作者:吴旻 字数:3.1千字 更新时间:12-13 18:19

二胡说道。

“可是,医生说了这些天我最好不要喝酒,等几天吧?”

大头皱着眉头,想了一会,说:“我有个好主意,你把钱给我们,你就不用去了。”

他们几人一齐说好,我说不好。

他们横眉冷对并用出千夫指的上层绝学,识时务者为俊杰,我掏出一张百元大钞。

“不够!”他们蛮横地吼道。

我又掏出一张。

“还是不够!!”

我靠,前些天才遇到劫色的,今天又遇到劫财的,这什么世道?

当然,我不敢说出来,又乖乖地拿出一张,他们才满意地离去。

他们走后,我打了个电话回家,是老爸接的。

我眉飞色舞地把这件事给他讲了一遍,当然,学校奖励我三千块钱的事没告诉他,否则他非从我生活费里把它扣掉不可。

老爸在那头沉默了半晌,小心翼翼地说:“一个人在外,当心一点,以后这种事情就不要强出头了。”

当头一瓢冷水泼下来,我兴致勃勃的情绪顿时蔫了,我不快地说:“我要挂电话了。”

那头急急地说:“这件事你千万别跟你妈说,免得她担心。”

躺在床上,我想:“或许老爸是对的。”

39、

大头召集全宿舍的人开了一个会议:“关于306寝室的命名大会”。

他简明扼要地讲述了本次会议的议题:“为提高306寝室在女生中的知名度,开创一个崭新的局面,我们需要为本宿舍起一个贴切而琅琅上口的名字,下面请各位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小贱首先发言:“我看叫‘近水楼’,取‘近水楼台先得月’之意,浪漫而富有诗意,还巧妙地包含了大家的美好愿望。”

“不行!”他的提议遭到大家一致否决,“这个名字太阴柔了,不符合我们宿舍粗犷的形象。”

“叫‘七匹狼’吧,语义双关,酷!”二胡发表了他的意见。

“这个名字好是好,不过我们宿舍才有五匹狼,人家听了,会认为我们夸大事实。”大头沉吟着说。

“叫‘藏经阁’,这个好,我们宿舍的人个个满腹经纶,且都尚未婚嫁。”

我的话刚一出口,就被骂了个狗血淋头:“想做和尚你去,别拖累大家!”

“叫‘狼牙山五壮士’吧。”阿纯羞涩地说。

大家惊奇地看着他:“没想到你是深藏不露啊。”

阿纯还是谦逊地笑着,但脸上有一丝骄傲。

“好,高风亮节,尽在其中,况且我们宿舍是真正的英雄宿舍,就这个了。”大头一槌定音。

我们选了个良辰吉日,举行隆重地挂牌仪式。大头找来一张白纸,亲自提笔写下‘狼牙山五壮士’五个大字,郑重地贴在门的上方。

我们说你这个字也太难看了,跟道士画符一样。大头说可以驱鬼避邪,具备多重功效。

40、

我出院以后,小丽不再当护士了,不当护士的小丽很空闲,常常跑到我们宿舍来玩。每次她来的时候,都会提着好吃的东西,有时还会带几罐啤酒。

啤酒她从来都不给我喝,都给小贱、二胡或大头了。惹得我每次都要追着他们要酒喝,不过从来没成功过,有次二胡好心地递过罐子给我,我拿过来,仰着脖子半天都没喝到一滴。二胡说,罐子值两毛钱呢。于是我把它踩扁,放到床底下,这样过了一段时间,我攒够了足够的罐子,卖了,终于喝到一回啤酒。

第二次攒够时,我正打算着什么时候拿出去卖了。小贱竟然抢先把它们给卖了,换回一罐啤酒,大摇大摆地在我眼前喝。我把小贱痛打一顿,从他手里抢过空罐子,踩扁,放到我柜子里,用锁锁起来。从这以后,我都把踩扁的罐子放在柜子里。

小丽不给我酒喝,我很生气。这时她会拿出好多苹果、桔子、弥猴桃什么的,还说喝酒对身体不好,多吃水果可以美容养颜、改善体质、预防疾病、增进健康,就差说滋阴壮阳了。那些被小丽小恩小惠收买了的家伙,一边喝着啤酒一边说是啊是啊,你说得太对了。

就这样,小丽跟我们宿舍的几个家伙打得火热,整天哥哥妹妹、姐姐弟弟的。我说哥哥妹妹的容易出事,小丽神气地对我说“我喜欢,不用你管”。不过整个宿舍里叫她姐姐的只有阿纯,其他的人都叫她小丽妹妹。

“狼牙山五壮士”挂牌那天,小丽也来了。她看到这块牌子,对我说:“你们真有意思,又是你的鬼主意吧?”

我很老实地说:“不是,是阿纯想的。”

小丽上上下下把阿纯打量了一遍,说:“小纯弟弟你真有才华。”

阿纯红了脸,不吭声。

小丽见到桌子上写满了“陈可可”三个大字,来了兴趣:“这是谁写的?暗恋人家吧?那么难看。”

我说:“是我写的,大头写完后,我看那毛笔搁着,手痒,就乱画了几下。”

小丽白了脸,咬着嘴皮招呼都不打就走了。

阿纯偷偷地把我拖到阳台上,一张口,就把我惊得目瞪口呆,真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他说:“小丽姐喜欢你!”

连阿纯都这么说,我的震惊不言而喻:“你怎么知道?”

“在医院里,你睡着了,我看到小丽姐偷偷地亲你。”

“这——是——真——的——吗?”

“真的!”阿纯用力地说。

我突然暴跳起来:“当时你为什么不叫醒我?你知不知道,那是我的初吻,你好歹也得让我知道那是什么滋味吧?”

阿纯呆呆地看着我,脸上满是内疚。

“算了!”我挥挥手。

这事有点麻烦,我得好好想想。

41、

我看到猪爷的时候,他正在和一个女孩子接吻。他们很投入,以至于我走到他们旁边时,他们都没觉察。

好久没看到他了,跟他打个招呼吧。

我不会去坏人家好事,就在旁边等着。

其实这个地方很适合做一些在大庭广众下不适宜做的事,这里两面环墙,正面有几棵长得很繁密的小树,形成一个隐蔽的三角。如果不是心情烦躁的话,我不会到这个地方来。

猪爷在做一些接吻以外的事,因为在外面我看不到猪爷的手。

女孩好像看到我了,原本眯着的眼睛突然睁得很大,尖叫了一声。

他们终于注意到我了,我走了出来,女孩恨恨地说:“变态!偷窥狂!”

我偷窥她?如果在大街上见到她,我会恭恭敬敬地叫她一声“大妈”。

我笑着说:“猪爷,你好!”

猪爷认出是我,讪笑着把手从别人衣服里抽了出来,说:“干嘛呢,英雄?”

我说:“随便逛逛!”

女孩看我跟猪爷挺热乎,一扭头跑了。

我说:“猪爷,你不去追啊?”

猪爷满不在乎地说:“女人如衣服,她爱去去吧!”

我跟猪爷说了小丽和可可的事。

猪爷深沉地点燃一根烟,猛吸一口,说:“把她们俩都上了。”

这个答案出乎我的意料,我一直在想是继续追可可呢,还是去找小丽?原来是二选一,现在成了三选一了,最后一个选项是“A和B都对”。

我说:“这样不好吧?”

猪爷说:“你先上了小丽,再去追可可,追上你就赚了,追不上你还有小丽,不亏!”

我还是摇头说不好。

猪爷说:“你不用担心,女人跟你上床后,就会对你死心塌地,不信你看刚才那位,我敢保证,晚上她还得来找我。”

我说:“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想找个人谈一场恋爱。”

猪爷盯着我一通猛看,最后恨铁不成钢地说:“这种问题不是用脑袋来思考的。”

42、

投硬币决定吧,正面是可可,背面是小丽,如果是立着的——既然老天都这么帮我,我为什么还要拒绝呢?就按猪爷说的办吧。

硬币在空中快速地旋转,那一瞬间我突然明白,我喜欢的是可可。我把硬币抓在手中,没有看,直接揣进兜里。

我想我应该告诉可可,这种事情不能老瞒着她,在这个问题上,男孩子是有义务的。

我选择了一个最古老又最有用的方法:情书。

检讨我写得多了,写情书还是大姑娘上轿——头一次。摊开纸,我愣了半天,愣没写出一个字来。爱情,真是伤筋费神的东西。

我叨着笔杆子想啊想啊,把我肚子里所有的墨水瓶都打开了,又参考了《经典情书大全》,终于完成我生平第一篇杰作:《给可可的情书》。

只有几句话:“春日游,杏花吹满头,陌上谁家年少足风流?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纵被无情弃,不能羞!”

呵呵,你们那么聪明,应该猜出来了。不错,不是我写的,不过天下情书一大抄,这首词将主人公的心态描摹得惟妙惟肖,像是为我量身定做,抄得如此传神,也足见抄者的文学素养。

署上我的大名,将信叠成一颗漂亮的心,用一个粉红色的信封将它仔细封好,投到可可她们宿舍的信箱中。

等待是一种折磨,尤其等待的是一个未知的结局时。然而可可一直没有回音。

是不是她们没去取信?我按捺不住,揣着一把大号的平口螺丝刀,逃了课,在信箱柜子前晃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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