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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记

作者:金国栋 | 分类:奇幻 | 字数:6.8万字

第13章

书名:红楼记 作者:金国栋 字数:3.5千字 更新时间:12-13 16:24

有一点是没错的,哥哥也觉得,性爱是一件很美好的事情,但是太美丽了,美丽得像是玻璃瓶,容易破碎,所以需要小心翼翼,哥哥并不反对你把身体交付出去,我只是希望,他并不只是单纯用身体来接收你的身体,我希望他的心也怀着感恩之情去接收你的献礼。我只是希望许多个日子以后,你回想起来你的初夜,你不是带着那种悔恨、懊恼的心情,而是觉得自豪、骄傲。所以哥哥现在给你一个理智的建议,也不要那么幼稚地去打分了,你与他说,等你们交往满一百天的时候,再来说这个事情吧。

发出去这条长信息之后,男生将手机塞进了裤袋,他看了看窗外,这么长时间,车子竟然没有移动一点点。于是他选择了闭目养神,他的名字叫做仲祺,眉清目秀、灵气逼人,他的眼睛,就像是两只妖娆蝴蝶,总叫人昏乱了心智。大多数女生,看见这样的眼神,便要缴械投降了。又因为他是双鱼座的关系,他身上有一种与生俱来温柔儒雅的迷人气质。他在高中,读的是理科,成绩很好,不过高考的时候却选择了参加艺考。反正大不了就去浙大呗,这是他那时候挂在嘴边很招打的一句话。

他的女人缘很好,也不是说每个女生都想做他的女朋友,绝大多数的女生,不敢贪心的,关于他,找到一个合适的位置,能待在他身边就够了。这个双鱼座的男生可以轻易洞穿你的心思,但是你永远都不知道他在想些什么,他把自己束之高阁,只开一扇门,让你瞧见里面有大好风景,但是绝不让人轻易进去。

他从来都是女人缘极好的,这也难怪,因为他就是在女人堆里长大的。他爸爸自他出生起就在外面做生意,后来等他快懂事了,他爸爸却变得不懂事起来,至于如何如何的不懂事,他也讲不清,因为他那时候还小,妈妈不愿意将爸爸的故事更多地讲给他听,但是作为一个男人,无论如何,抛妻弃子这样的事情做出来,总是不对的。当然,他亦有词可辩,因为当初,是妈妈离家出走,住到外婆家去的,留下仲祺与爸爸住在一起,他与他之间并没有多少感情的,有的话,也都只是恨,而这些恨慢慢地也都转移成为了对妈妈的爱。爱其实是很抽象的,对于小男孩仲祺来说,对妈妈的爱就是很想很想妈妈,妈妈一个星期会过来看他一次,接他去玩,每次来,妈妈都会给他带一朵玉兰花。小仲祺呢,都会把花别在胸前,玉兰花很白也很香,但是一两天就会慢慢变黄,最后甚至都有点儿发黑了,可是仲祺舍不得丢掉,这朵花有妈妈的味道,上面牵连着母子,等到下一株玉兰花被妈妈别在胸前的时候,才会舍得丢掉。后来妈妈买了房子,终于将他接了出来,爸爸倒也没有虐待他,但是他就是喜欢与妈妈在一起的感觉,这种感觉,具象了说就是玉兰花的味道。他仍旧记得那天妈妈来接他走,爸爸也是在家里的,坐在客厅里抽烟,烟雾缭绕,仲祺并没有带走什么东西,他也没有什么东西,相反,他还留下了一点儿东西,那是一整盒的玉兰花。变得黑黑的,人老珠黄了的,他放在鞋盒里,捧到客厅,放在茶几上。他那时候年少,却用令人惧怕的老成做了这样一件事情,现在想来,那时候烟雾之后的爸爸,应该是有感觉到一丝凉意了吧。在妈妈面前,儿子永远都是不懂事的孩子,而在爸爸面前,儿子长大了面对面站着,有时候就不是老子与儿子,而是一个男人与另一个男人的对峙。

他跟着他妈妈长大,他妈妈呢,出来创业,与几个好姐妹一起办服装厂,整个厂子里都是女工,他便是那贾宝玉,在姐姐们的呵护下成长起来,在他身上那些英气还没有显山露水的时候,他展露出来的,更多的是秀气。在女人海洋中待久了,渐渐地,他自己练就了一身本事,那就是能够轻易看穿别人的心思。你想,女人那百转千回的心思都能被他看穿了,那看穿男人粗糙的想头也绝非难事,他修炼到,能在一群人中间,轻轻松松地将每个人的情绪都照顾得妥妥帖帖。女孩们也愿意找他说心事,因为他能够站在女性的角度上倾听,又能站在男性的立场给出最好的建议。

第18章 他的成长

他于这样阴柔的环境里成长起来,却没有发展成娘娘腔,因为上了初中,恰恰遇到国足冲进世界杯,举国上下沉浸在足球狂热的氛围中,他顺理成章地成为了一个球迷。谁也没有想到,这个皮肤细嫩、文文静静的男生,竟然有一天会出现在足球场上,像是一头潜伏在羊群中的小狼,猛然间兽性大发了。他仍旧瘦弱,但是眉目间却有一股勇力浮现出来,有一道光,充盈着野性的力量在他长长的睫毛之下。初中这三年,是真的踢球踢过去了,别人已经情窦初开,开始与女生或者男生花前月下了,仲祺却不为所动,一心只是扑在球场上。关于情,爸爸妈妈之间的穷途末路让他都不愿意起步,喜欢足球很好,因为只要你喜欢它,它就一直在那里,不用担心它会背叛的。他喜欢在球场上,大汗淋漓,那是看得见的青春,一点一点从滚烫跳跃的肌肤纹路上慢慢流下来,他喜欢这种感觉。年轻真好啊,年轻的身体真好啊。他很庆幸自己早熟的心思,能够在美好尚存的时候,就体会珍惜并且尽情享用这种美。

之后到了高中,终于开窍了,喜欢上一个女生,只是颇具戏剧性地与足球队里最好的哥们儿喜欢上了同一个。仲祺是怎么也没有想到,从小到大,接触了这么多形形色色的女生,他从来没有在心底对一个女生产生过这样的情愫,这是一种辛辣的、陌生的、叫人窒息的感觉,就像是这个女生身上通着高强度的电流,别说靠近她、看见她,只要想到她,都会触电一般,全身发麻,无师自通地,他当然明白,这种情感,叫做喜欢。他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喜欢上一个人的,他对自己并没有多少信心,要是演变成爸爸那样的人,会叫他自己也觉得恶心。所以有一次闲聊,说到星座,大家都不相信仲祺竟然是双鱼座,更不相信这个长得那么好看的双鱼座竟然从来没有谈过恋爱。关于双鱼座与单身,这两个之中,必有一个是谎言。仲祺也不争辩,不过这个时候,他是真的喜欢上那个女生了。单方面的喜欢,肯定算不上是恋爱吧。

一直藏在心里,有一天晚上,与好兄弟睡在一张床上,谈天说地,聊着聊着,话赶话,就说到这个问题上来了。外面下雨,床上的两个人,在心里都是住了一个人的,黑暗中他们的脸上都各自萌发出一道光来,其中一个说,你是不是喜欢上班级里的谁了?另一个也不否认,只是反问道,你呢?两个人都变得像是小姑娘一样扭扭捏捏的,不愿意自己先说出来,于是两个人就打算效仿当年的周瑜与诸葛亮,掏出手机,将那个人的名字敲到屏幕上去,再各自亮牌。当年周瑜与诸葛亮是亮出掌心,都写了一个“火”字,英雄所见略同,而现在,两个人在黑暗里看着对方的手机,却没有这样的感觉,都说情意深而爱恨同,没想到同到这一步,竟然是喜欢上同一个女生了。那天晚上之后,两个人都借着越发沉重的睡意,不再言语,慢慢也都睡了,仲祺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握着好兄弟的手,他悄悄松开了,心里却滋味全无,想来以后再难是兄弟,人生路,再难携手了。

再之后,那个女生选择了他的好兄弟,他甚至都没来得及表白,对他来说,对他好兄弟表白他的心迹比对这个女生说出自己的想法更为重要,不过无论他自己是怎么盘算的,结果是,他成了失败者。他没有得到爱情,也放弃了友情,通通都不要了,只剩下他自己,苦闷地做起了诗人,亡国兴诗人,他心里亡了一份初开的情,外人看去,更是觉得他身上铺满了不可探究的谜。

这之后,也照常去踢球,在球场上,两个男生憋足了劲儿要一拼高低。有一次两个人抢一个球,撞到了一起,痛得龇牙咧嘴的,但是马上又都爬了起来,重新去抢那个球,仲祺落后半个身位,很跌价的,竟然伸手去拉住了好兄弟,好兄弟也吃了一惊,转身回来看到仲祺一半狰狞一半落寞的脸,心一下子软了下来,再无斗意,不过仲祺却没有识相地见好就收,而是一拳头打了过去。他听见了女生的尖叫(事后这件事情被那个女生重复说了千百次,当然了,两个大帅哥,之前又是好兄弟能在球场上为自己大打出手,对于一个女生来说,当做是骄傲资本也无可厚非吧),突然就泄气了,事情不应该是这样子的,但是他也说不来具体是哪一步走错了。这些事情,之后想起来都觉得是无聊与幼稚的,只是当时是认认真真这样做了。所以到了高一结束,要文理分班了,那个女生决定留下,男生打算读文,谁都以为仲祺也是要走了,出乎意料地,他竟然是选择了留下,真不知道他是为了赌气还是为了反戈一击,不过女生到底是没有给他任何机会的。他并不知道女生不选择他是因为他太好,不让他得到,那么此一生,她都会种在他心里。这是女生的心思,仲祺没有去想,他虽然能看穿别人的心思,可是掉进恋爱中,也就成了傻子。

就这样到了高三,他开始有点儿后悔自己学了理科,他根本就不喜欢数理化,虽然说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但要是没有那个她,就算是坐拥天下又如何。不过他也算是吉人自有天相,上苍到底还是给了他一颗后悔药吃的,那就是艺考。幸好是有这样一条路在,让他当初那个傻乎乎的决定,不至于会悔恨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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