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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真正大结局·十年之后

作者:南派三叔 | 分类:奇幻 | 字数:5.0万字

第14章

书名:盗墓笔记真正大结局·十年之后 作者:南派三叔 字数:3.2千字 更新时间:12-13 15:33

按照直线距离,我肯定先于他们到达,可能要在黑暗中等待一段时间。

我想我本来都摸黑去了,这并不算什么。回到正路上,看着钥匙的方向,我刚想开始小跑前进。却看到手电光照下,这把铜钥匙,有些奇怪。

张起灵,你做了什么?我心说。

我看着四周的阴兵,我是一个走到哪里哪里起尸的命格,这一路过来,这里那么多诡异的甲尸,竟然丝毫不动。

这似乎有些不太寻常。

胖子在上面攀岩,沿着岩壁上的突起前进缓慢,我很快就把他们拉下。

接下来的18个小时,我心无旁骛,在长白山深处的缝隙中,一路狂奔,一直跑到头顶开始出现巨大的锁链。

第一次看到的时候,这里的场景让人震惊,如今再看,仍旧让人毛骨悚然。一条一条的锁链横贯在山谷两端,无数人面鸟停在上面,头卷缩着,呈现休眠的状态。我早已经走出了阴兵的方阵,屏息缓缓在满地的骨骸和乱石中穿行。最终,我的手电远远地,似乎照出了一块青铜的巨壁。

我记得那座巨大的青铜门,镶嵌在岩壁之中。甚至看不分明。

手电的光芒照不出那边的全貌,它似乎真的在哪里,无数次我在梦里梦到。醒来总是怀疑自己是否当时出现了幻觉。

我的心脏紧张的几乎要爆裂出来。我坐倒在地,双腿不住的发抖。

我真的无法想象,有生之年,我还会回到这里。

手里的钥匙指向那个方向,我没有急着过去,想点起第二根烟,看了看头顶的黑影,没有敢点。

远处有一处平台的石头,我双脚脚底已经全是伤口,爬了上去。

我看到了一团东西,铺在石头上吗。

走进,抖掉上面的灰尘,我发现那是一套衣服,我辨认了好久,才认出这是闷油瓶的衣服。他把衣服脱在了这里。叠的很好,还用石头覆盖着。

他又是换了甲胄进去的?我搬开石头,扯动衣服。都是外衣。还有一双鞋。我闻了闻,只有一股鸟粪味。

我把衣服上的污渍大概拨弄了一下,抖掉灰尘和干粪,脱掉潜水服,把衣服和鞋穿上,穿鞋之前,我扯掉衣服口袋里的内衬,用来做袜子包住脚。

潜水服有保暖的功能,但终究不如衣服暖和,我抖了一下,无论怎么抖,衣服里还是能抖出灰来。但舒适的感觉开始回归了。

小哥没有什么私人物品,衣服口袋里什么都没有,我坐在石头上。有点发懵。

我到了。

为了节约电池,我把手电关了,四周的黑暗中,出现了无数的繁星,寂静,幽然。我坐在黑暗中,犹如坐在漫天星辰里。

我的眼前开始的星光不停的移动,汇聚成一个又一个的星座,有些是三叔的脸,有些是小哥的脸。

第36章

这十年里面,我做过很多次梦,我梦到过年少的他,和我在年少的时候相遇,梦到过青铜门前的白骨,梦到过再见时他已经变成陈皮阿四那样的东西,很多可能性在十年的时间里,足够让我一个一个的设想,一个一个的接受,我也梦到年轻时候的三叔把我拴在树下,自己一个人不知所踪。

在一切没有开始之前,我最有印象的应该是我的三叔吧,从小在餐桌上——我家的桌子放在窗前,窗外是一座桥,桥的那边有一家弹棉花的,他们家的小孩总偷偷到我家窗前,把我家纱窗弄破,偷我放在餐桌上的小玩具——我父母就一直会说起三叔闯的祸,三叔好玩,来我家玩的时候,家里人在熬油渣,三叔总不会帮忙做家事,举起我放在头顶,就带我出去抓蛐蛐。

我的心思很细,回忆起这些来,特别是这十年间,我能看到很多以前看不到的东西,我喜欢抓蚱蜢,因为蚱蜢抓起来,就是自己看看,不会叫也不会和蟋蟀一样,有竞争的成份在里面,但三叔喜欢争斗,所以他的目的一直很明确。

对于我来说抓蚱蜢是力所能及的,抓蟋蟀需要到肮脏的地方,翻开砖瓦,蟋蟀看起来也非常的可怖,风险很高,所以我一直跟着三叔,看他翻开石头,踩死油葫芦,扑那些在枯叶湿泥中跳跃的蛐蛐。也许从小的时候,跟着三叔去窥探他的世界,已经成了我的习惯之一。

黑暗中,我的脑海里闪过很多人,爷爷的笔记,长沙镖子岭,爷爷那一代人,很多时候求的是一顿饱饭,一张暖和的床,要满足这些爷爷他们往往要竭尽所能,他们的爱情几乎都是在一些瞬间中发生的,爷爷他们往往是在田埂拉着翻犁看到远远的一眼,就觉得自己喜欢上了一个人。那个时候的人,为了简单的目的,使用简单的手段,但做着这个时代无法想象的残酷抉择。

所以爷爷的对于人心是绝望的。这也是他那么喜欢狗的原因。

在这十年的时间里,我越来越理解爷爷,甚至也越来越理解闷油瓶对于这个世界的淡漠。什么是人呢?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都有自己完整的一整套需要解决的问题。每一个人都太复杂了,以至于你和其中任何一个人有所联系,都是在和他所有需要解决的问题联系。

十年里面,我越发明白自己能给予的最好的东西,如果不是能够解决对方需要解决问题的元素,那么你就算挖心掏肺,对方调转枪头的决绝会让你目瞪口呆。

而世界上大部分的人,并不知道自己需要什么,他们只知道别人有什么,而他们不可以没有。

所以大部分人心是无解的,你能拿出的所有,必然填不满蜘蛛网一样在人和人之间融汇的巨大欲网。

如果我是闷油瓶的话,如果一次一次的经历这样的人心,我宁愿人世间只有我一个人。少有人能阅尽浮华之后,仍旧天真无邪,可天生单纯的人,只能生存在无尽的孤独里。

我抬头看四周的繁星,它们还在变化,变成了奔跳的蛐蛐,变成了十年里一幕一幕让我难过和无法理解的人心。

远处有一盏灯火,缓缓出现,似乎是油灯,和这些繁星不同,那是遥远的火光,犹如鬼火一样。

我的心在刚才的思绪中沉重了下去,一时间无法分清楚是现实还是幻觉。

那盏火光越晃越近,我才慢慢醒悟过来,听着远处传来的脚步声,心中恐慌。

如果是胖子和小花,按照原来的计划,不应该从这里出现,在这长白山底,怎么会有人持灯而行。

难道是小哥在门里呆烦了,出来遛弯?

第37章

我在边上捡起一堆石头,我在黑暗中,想来他不会那么快发现我,如果有变,我用石头砸他至少有防身的机会。

灯火晃晃悠悠,逐渐靠近,这地下山谷下能行走的道路很窄,很快,灯火就来到了我的前方。

我看到一个举着风灯的人,穿着破烂的冲锋衣,来到我的面前,他没有看到黑暗中的我,只是和我一样停了下来喘气,四处观瞧。

接着他坐了下来,将风灯放在一边半人高的石头上,火光照亮了他的脸。

第一个瞬间,我有了一种认识和不认识完全混淆的感觉,随即我便发现,这两种感觉都是对的。因为,我看到的是我自己的脸。来的人,竟然和我长的一模一样。

我眯起眼睛——张海客?还是——

他的脸上充满了疲惫,迷茫的环顾四周,不是张海客,张的眼神坚定和锐利很多。

他似乎没有继续前行的打算,开始整理的自己的背包,他的背包里有一些吃的,他似乎吃了起来。

我的手有些发抖,脑子一片空白,不知道该如何反应。忽然,这个人似乎听到了什么,警觉的抬起了头,我立即屏住呼吸,却看到他看的方向不是我这边。

他看向了峡谷的深处,我转头看去,又看到一点火光,从远处晃动而来。

我面前的吴邪,似乎紧张起来,他观望了一会儿,掏出了一把手枪,没有任何的举动。

我抓住一边的石头,足有半个小时,又看到一个人举着火把,小心翼翼的走近这里。

这个人穿着攀山的紧身棉服,举着火把,背着一只巨大的登山包,来到我的附近,似乎是闻到了附近煤油的味道,他抽出了登山镐。看到风灯下的吴邪看着他,两个人都没有丝毫的惊讶,接着,新来的放下了背包。

他的头发很长,比我和前一个人都长。胡子很久没有刮了,他拿着登山镐,剥掉一个区域的碎石,给自己空出了一个可以休息的地方。

我看着第三个人的脸,浑身的冷汗不停的冒出来,那仍旧是我的脸。

怎么回事?

我的脑子一下清晰,一下混沌,无法进行思考。

为什么不止一个我来到这里?

那些人,它们的举动,好像我自己。难道,那些我发现的,和我长的一样的人,张海客一直困惑的那些伪装的吴邪,是这个目的?

接着,在远处的黑暗中,一盏一盏的火光,灯光开始亮起。我惊悚的意识到,无数的人,开始往这里走来。

你麻痹。我心说,看着这个地方一处一处的亮了起来,我浑身的毛都立了起来。

这些人,他们互相并不在意,来到附近之后,都是和我一样,找了一个地方坐了下来,也不交谈,也不注视,默默的安静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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