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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派出所里吃瓜当团宠

作者:喃米 | 分类:女生 | 字数:3.1万字

9 第 9 章

书名:在派出所里吃瓜当团宠 作者:喃米 字数:3.2千字 更新时间:12-08 14:42

就在巷子里的一家小小的理发店里,理发店的装修风格很古早,有点像八九十年代的时候,还用火钳烧热了烫头的那个时候的风格。理发师很老了,头发都白了,拿着剪刀手都在抖。

于飞扬就这么水灵灵地把钟云瞳按到了剪发椅上,“王爷爷,给这小孩儿剪个头。”

王·Tony·爷爷摸出老花镜戴上,走过来仔细查看了钟云瞳的头发,扭头问,“剪多短?”

于飞扬缩着脚坐在小板凳上刷手机,“嗯,就随便修剪一下,只要别跟现在一样,跟被雷劈了似的就行。”

“得嘞。”

半小时后,于飞扬听到一声惊天动地的嚎哭声,抬头一看,对面的镜子中,钟云瞳已经变成了一个锅盖头小孩。

黑亮的头发柔顺地贴在脑门上,边缘修得特别齐整,像是用大碗扣着剪出来的头发,也像是头上顶了个乌黑油亮的瓜皮。

于飞扬,“......天爷,什么情况?”

王爷爷有着Tony老师们一贯的自信风采,“这孩子头发多好啊,黑黑亮亮的,你看,剪出来多精神这。”

于飞扬人都麻了,先不说等下怎么给钟瑾交代,就说当下这个因为头发逝去而哭闹不止的孩子,他都没办法安抚。

抱着钟云瞳回到车上,于飞扬安慰道,

“孩子,叔叔这么给你说吧,10块钱理一个头的理发师,他一般很难理解人类语言,你倒霉是因为叔叔贪便宜。不过叔叔愿意补偿你,我打算把剪头发省下的钱给你买个帽子,你觉得这个补偿条件你能接受吗?”

钟云瞳现在一句话都听不进去,就是个哭。

她的毛发可宝贵了,每天要用鲜花浸泡的汁水清洗,还要用树木的果实榨出来的精油涂抹,养得油光水滑的。娘会把各种各样的宝石妆点在她的毛发上,她在太阳下奔跑起来的时候,全身的毛发都在发光。

现在一切都毁了,她现在看起来好像一个蘑菇。

“啊~~~”钟云瞳越想越伤心,刚才就不应该在剪头发的时候睡着的。

于飞扬揉揉头发,“要不这样,叔叔给你买个最漂亮的帽子,外加一个冰激凌,好不好?”

小瞳的大眼睛里含着一包眼泪,抽抽搭搭地哭,“不好,不要,我吃穿脆脆衣服的小鸡。”

穿脆脆衣服的小鸡是谁?于飞扬不知道,但现在的情况不容他提出任何质疑。

于是于飞扬不管三七二十一先答应下来,“行,就这么办,走,吃穿脆脆衣服的小鸡去。”

在于飞扬满大街带着孩子找穿脆衣服的小鸡的时候,钟瑾来到了一家咖啡厅,径直上了二楼的包间。

包间装修很雅致,隔音和私密性也很好,钟瑾点了一杯冰美式,坐了一会儿,推门走进来一个人。

女人上身穿一件黑色紧身T恤,下身宽松破洞牛仔裤,露出一小截有马甲线的腰腹,高挑紧致,身材很好,脸却遮得很严实,帽子墨镜口罩全副武装。

进了包间,女人才遮下墨镜和口罩,露出明媚的五官。

她抬眼看了钟瑾一眼,冷着脸走到她对面坐下。

这是离婚后两个人第一次见面,谁也没有说话,气氛有点尴尬。

钟瑾摸了摸鼻子,“你喝什么?”与此同时,冷得跟冰山似的秋笙也同时说,“找我什么事?”

又是一阵沉默,秋笙说,“不喝,直接说事。”

钟瑾抓了一下前额的碎发,似有什么难以开口的话,俊朗的脸上笼着一层迷雾般的迷茫。

以前秋笙很迷恋他身上这股英俊又带点忧郁的气质,如今快30岁的钟瑾早没了青涩的少年气,成熟淡然的男人气质也越发有魅力。

可离了婚,秋笙对他的感觉也变了,钟瑾帅气依旧,可秋笙看到他也没了当年脸红心跳的迷恋。

她没说话,往沙发后靠了靠,一双漂亮的桃花眼静静地盯着他,也好奇他到底找自己什么事。

钟瑾端起咖啡喝了一大口,又把凝结了冰雾的玻璃杯放回茶几上,哑声开口,“秋笙,我有个女儿。”

秋笙的大脑空白了一下,随即像是被人抡着大锤锤了心脏一般的难受。她的眼泪就这么毫无征兆地掉了下来,那么一大滴眼泪夺眶而出,从脸颊滑落到下颚处。

钟瑾拿了桌上的纸巾递给秋笙,继续说道,

“突然有个孩子来找我,说是我的女儿,基因鉴定结果也出来了,确实是的。我约你出来,就是想问问你,你知不知道这个孩子的存在。毕竟......”

他的声音更哑了,“毕竟我也只和你好过。”

秋笙死死咬着下唇,好半天才出声,“我们在一起10年,结婚4年,我有没有孩子你不知道啊?钟瑾你是不是有病?约我出来就是为了炫耀你有个孩子吗?真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我当初瞎了眼我,你怎么这么臭不要脸?”

骂了几句,秋笙的眼泪又落了下来。

钟瑾伸出手,停顿一下,又收了回来,“你别这样,这事挺离奇的,孩子突然出现,我也是很意外,所以才想找你问清楚。”

秋笙抓起纸巾按在眼角,咬着后槽牙道,“我不相信你要什么都没做,那孩子能凭空出现?”

“孩子还真是凭空出现的。”话赶话的,钟瑾一下子就说了出来。

秋笙不哭了,浅褐色的瞳孔直冰凉地盯着钟瑾,“钟瑾,你看我长得像不像傻子?”

秋笙说着,直接站了起来。

在她伸手去端咖啡杯的时候,钟瑾提前闭上了眼睛,并把脸朝前递了递,避免等下咖啡液弄脏衬衫。

冰冷的咖啡液沿着他的眉毛往下流,白衬衫的胸口处还是洇湿了一片褐色的咖啡液。

秋笙走了以后,钟瑾一个人在咖啡店里坐了很久,孩子不是秋笙的,他想不到别的可能性,他真的没有和别人做过那样的事。这件事情像是一团越理越乱的麻线,他感觉到前所未有的迷茫,所有的侦查技术在这里都没了用。

直到手机响了几声,钟瑾接起来,是于飞扬打过来的电话,询问他事情办完没有。

钟瑾把咖啡店的地址发给于飞扬。

于飞扬和钟云瞳就在离这边不远的一家肯德基,他们吃完炸鸡,钟云瞳又坚持给钟瑾打包了一份套餐,于飞扬开车载着她往咖啡店这边来。

小瞳戴着一顶巧克力色渔夫帽,帽子遮住了她的瓜皮头,身后背着佩奇小书包,从汽车后座上蛄蛹蛄蛹爬下来。

她站在车门边,视线停留在不远处的一辆车子的车窗上,半开的车窗里透出一张女人的侧脸。

小瞳眨眨眼睛,“咦,娘?”

女人把车开了出去,小瞳撅着鼻子努力闻闻,似乎又不是娘的气味。

于飞扬从驾驶室下来,问她,“你看什么呢?”

小瞳指着刚汽车停的那个位置,“娘。”

于飞扬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只看到一只趴在树荫下乘凉的大黄狗。

“那是狗,不是你娘。”于飞扬把小瞳薅起来扛在肩上,扛着她去找钟瑾。

“哟,你这衬衫怎么回事?”一进包房,于飞扬一眼就看到钟瑾衣服上的咖啡渍。

“没事,咖啡不小心洒了。”钟瑾转移话题,“你们干嘛去了?”

于飞扬,“我带着这小屁孩找了半天穿脆脆衣服的小鸡。”

钟瑾,“脆皮炸鸡。”

于飞扬看着钟瑾幸灾乐祸的样子,隔空白了他一眼,“现在知道说了?我发消息问你的时候你给我装死。”

钟瑾拿起手机,解锁,社交软件上果然有于飞扬发过来的几条消息,

【十万火急兄弟,穿脆脆衣服的小鸡是个什么东西?】

【是玩具吗?】

【你倒是回啊,我脚底都快要走出火星子了。】

【这孩子看起来不大点儿,抱着怎么这么累?】

“不好意思,没看到消息。”钟瑾把手机扣回茶几上。

小瞳把手里拎着的肯德基外卖袋递给钟瑾,“穿脆脆衣服的小鸡,你也有喔。”

钟瑾接过袋子,“谢谢。”看到孩子头上戴的小帽子,“大热天的,怎么戴个帽子?”

钟云瞳立马伸出两只小手死死捂住头上的渔夫帽,“没事没事。”可一看她那慌里慌张的样子就是有事。

“什么情况?”钟瑾抬眼看向于飞扬。

“嗯,那个,是这样的。刚才我们分开的时候,你不是说让我带她去剪个头吗?我就带她去我们上学那会儿常去的那家理发店,就是王爷爷开的那家,你还记得吗?”

钟瑾,“说重点。”

于飞扬双眼一闭,伸手把小孩的帽子扯下来,“然后就成这样了。”

钟瑾盯着面前的西瓜头小孩愣了一会儿,有点懵逼,不是,早上送出去的时候还是个漂亮宝宝,怎么还回来一个看起来不大聪明的?

“谁让你剪的?”钟瑾问。

于飞扬自知理亏,陪着笑脸,“不是你说的吗?带她去剪个头。”

“我说的是带她去洗个头,洗头也是因为你教她把面条放在头上。”

“啊?原来是这样啊。哎呀,你看这事整得。”

钟瑾蹭地站起来,劈头盖脸就朝着于飞扬身上招呼巴掌,“你剪也就算了,你还敢往王爷爷那里领?王爷爷只会剪男生头你又不是不知道,而且前年还得了脑梗,剪刀都拿不稳,你是不是有病啊你?”

于飞扬抱头鼠窜。

咖啡厅的小包间里乱成了一锅粥,小瞳站在茶几旁边,从外卖袋里拿出炸鸡,抱着脆脆的小鸡啃啃,时不时响亮地喝彩一声,

“打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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